《-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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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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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辛以散火之郁,涩以收下重之利也。佐黄连清上焦之火,则渴可止;使黄柏泻下焦之热,则利自除也。治 
厥阴热利有二∶初利用此方之苦以泻火,以苦燥之,以辛散之,以涩固之,是谓以寒治热之法;久利则用乌梅 
丸之酸以收火,佐以苦寒,杂以温补,是谓逆之从之,随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注】伤寒下利,日十余利,正气虚也,其脉当虚,今反实者,邪气盛也。正虚邪盛,故主死也。 
【集注】成无己曰∶下利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脏也,故死。脉不应病,此之谓也。 
郑重光曰∶脉实则胃气失和缓之状,而真脏之脉独见,邪盛正脱矣。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注】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之时也,厥而不利,是阴邪未盛,若便发热,尚在不死。今六七日不利,忽 
而下利,发热汗出不止者,是阴盛于中,而阳亡于外,故为有阴无阳也,其死可知矣。 
【集注】方有执曰∶发热而利,里阴内盛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程知曰∶言暴下利汗出,为亡阳死证也。六七日不利,忽发热而利下,至于汗出不止,浑是外阳内阴,真 
阳顷刻无存矣。 
汪琥曰∶寒中厥阴至六七日,当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省文也。厥则当利不利者,阳气未败,犹能与 
邪相支吾也,若至发热,即利者亦当止。今则发热与利,骤然并至,加之汗出不止,则知其热非阳回而热,乃 
阳脱而热,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 
张令韶曰∶厥阴病发热不死,发热亦死者有三证∶一在躁不得卧,一在厥不止,一在汗出不止。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注】此详申上条,发热而厥之义也。发热而厥至七日,若厥回利止,则可以自解矣。今发热而厥至七日, 
下利不止者,为难治也。盖上条有阴无阳故主死,此条阴盛而阳不复,故为难治也。 
【集注】方有执曰∶厥七日而下利,阴盛而阳不复也。 
张璐曰∶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阴阳两造其偏,漫无相协 
之期,故虽未见烦躁,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 
阳,下虚故也。 
【注】脉沉而迟,下利清谷,是里有阴寒也。若其人面有少赤色,身有微热,又属表有阳热也。夫内有里 
阴之寒,外有表阳之热,则阴得阳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 
人必郁冒汗出而后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虚阳,与下利之虚阴,两相和顺,故作解也。此非在下之阴,格在上 
之阳,所以病患虽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集注】喻昌曰∶下利脉沉迟,里寒也。面少赤有微热,是仍兼外邪,必从汗解。但戴阳之证,必见微厥, 
此中大伏危机,其用法当迥异常法矣。六经皆有下利之证,惟少阴、厥阴为难治。盖邪气入里,利深则必致厥,厥 
深亦必致利,故下利一证,经于少阴、厥阴,皆详言之。盖以伤寒下利,则无论少阴、厥阴,其治法皆可会通也。 
汪琥曰∶郁冒者,头目之际郁然昏冒,乃阳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解。汗出而解,是阳回里寒 
散而营卫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此承上条互详其义,以出其治也。下利清谷,里寒也;身有微热,外热也。上条有无汗怫郁面赤之 
表,尚可期其冒汗而解;此条汗出而厥,则已露亡阳之变矣。故主以通脉四逆汤,救阳以胜阴也。 
【集注】方有执曰∶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 
阳者也。 
喻昌曰∶上条辨证,此条用药,互相发明。然不但此也,少阴病下利清谷,面色赤者,已用此法矣。 
吴人驹曰∶有协热下利者,亦完谷不化,乃邪热不杀谷,其别在脉之阴阳、虚实之不同。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注】通身大汗出,热当去矣。热仍不去,而无他证,则为邪未尽而不解也。今大汗出,热不去,而更见 
拘急肢疼,且下利厥逆而恶寒,是阳亡于表,寒盛于里也,故主四逆汤,温经以胜寒,回阳而敛汗也。 
【集注】方有执曰∶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气不 
利也;下利厥逆,恶寒亡阳,而阴寒内甚也。 
程知曰∶言大汗后下利厥逆,急宜回阳也。大汗出而热不去,正恐真阳飞越,若内拘急,四肢痛,更加下 
利,厥逆,恶寒,则在里,纯是阴寒矣。 
程应旄曰∶此证大汗出热不去,何为不在亡阳死证之列?不知亡阳由于汗不止而阳亡,此证内拘急,四肢 
疼,是汗已止,阳未亡而恶寒,故可行温法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注】大汗出汗不收者,桂枝加附子汤证也。大下利,利不止者,理中加附子汤证也。今大汗出,又大下 
利不止,而更见厥冷,乃阳亡于外,寒盛于中,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当与四逆汤急回其阳,以胜其阴,使 
汗利止而厥冷还,则犹可生也。以上三条,皆厥阴少阴同病,因少阴寒甚,故俱从少阴主治也。 
【集注】喻昌曰∶此证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 
为急,阳回方可徐救其阴也。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 
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注】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有阴无阳也。虽用附子四逆辈,恐阳不能急回,宜急灸厥阴以通其阳。若脉 
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手足不温反微喘者,乃无气以续之喘,是阳 
气上脱也,故主死。 
【集注】方有执曰∶其喘必息短而声不续,乃阳气衰绝也。 
程知曰∶少阴下利,厥逆无脉,服白通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厥阴下利,厥逆脉绝,用灸法, 时 
脉还者生,不还者死。可见求阳气者,非泛然求之于无何有之乡也。必两肾之中有几微可续,然后可借温灸为 
鸾胶耳!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注】伤寒发热下利而厥,反烦躁不得卧者,乃寒盛于中,孤阳扰乱也。或发热下利至甚,厥逆不止,即 
不烦躁,亦为表阳外散,里阳内脱,故均死也。 
【集注】成无己曰∶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卧,病胜脏也,故死。《金匮要略》 
云∶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伤寒发热,为邪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腑 
脏气绝,故死。 
程知曰∶厥阴病,但发热即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若外发热而内厥逆,下利不止,且至 
烦躁不解,则发热又为阳气外散之候,而主死矣。 
张璐曰∶躁不得卧,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为危候,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 
加以发热躁不得卧,不但虚阳发露,而真阴亦已消尽无余矣,安得不死乎?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注】厥阴呕而脉弱,大便多利,今小便复利,虽身有微热,而又见厥冷,是邪既上逆,而下焦虚寒不固, 
为阴进阳退之象,故为难治。以四逆汤主之者,急壮其阳也,阳回则可望生矣。 
【集注】方有执曰∶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之有微热, 
故虽厥犹可以四逆汤救其阳,使之复也。 
程知曰∶言呕而厥者,宜温其下也。呕者,邪气上逆也。脉弱小便利,虚寒见于下也。身有微热,当为阳 
邪在表,然见厥逆,则为阴盛于里,而微阳有不能自存之忧也。 
汪琥曰∶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以呕为主病,独小便利而见厥,前后不能关锁,用四逆汤以附子 
散寒,下逆气,助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也。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注】太阴有吐食而无呕也;少阴有欲吐不吐,咳而呕也;厥阴之厥而呕,呕而吐蛔也。今干呕者,有声 
无物之谓也;吐涎沫者,清涎冷沫随呕而出也,此由厥阴之寒,上干于胃也。三阳有头痛,必兼身热,至于太 
阴、少阴二经,皆无头痛。惟厥阴与督脉会于巅,故有头痛而无身热也。此少阳不解,传入厥阴,阴邪上逆, 
故呕而头痛也。以吴茱萸汤主之,从厥阴本治也。 
【集注】程知曰∶此言呕而头痛者,宜温中而降逆也。 
张锡驹曰∶呕者,有声有物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今干呕吐涎沫者,涎沫随呕 
而吐出也。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注】心烦而呕者,内热之呕也;渴而饮水呕者,停水之呕也。今呕而有脓者,此必内有痈脓,故曰不可 
治,但俟呕脓尽自愈也。盖痈脓腐秽欲去而呕,故不当治。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阻其出路,使无 
所泄,必致他变,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 
【集注】汪琥曰∶肺胃成痈,由风寒蕴于 
经络,邪郁于肺,或入胃腑,变而为热,热甚则气瘀血积而为痈。痈者,壅也,言热毒壅聚而成脓也。 
郑重光曰∶邪热上逆,结为内痈,肺胃之痈是也。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注】厥阴中风,该伤寒而言也。脉微,厥阴脉也。浮,表阳脉也。厥阴之病,既得阳浮之脉,是其邪已 
还于表,故为欲愈也。不浮则沉。沉,里阴脉也。是其邪仍在于里,故为未愈也。 
【集注】成无己曰∶脉浮,为邪气还表作汗之兆,故云∶欲愈。不浮则邪气深入,正多变证,故云∶未愈。 
方有执曰∶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为欲愈也。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注】丑、寅、卯三时,厥阴风木乘旺之时也。正气得其旺,则邪自退,故病解。 
【集注】方有执曰∶厥阴之解,自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盖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 
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旺,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 



卷九

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属性:伤寒有六经之证,有六经之脉,证脉井然不杂,则可直指为某经之病。若两经、三经,阴阳混淆,不可以 
一经名者;或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不归并一经者,则名曰合病。或二经、三经同病,其后 
归并一经自病者,则名曰并病。论中所着合病、并病,虽单举阳经,未及阴经,然阳经既有合病、并病,则阴 
经亦必有之可知矣。如太阳病脉反沉,少阴病反发热,是少阴、太阳合病也;阳明病脉迟,太阴病大实痛,是 
太阳、阳明合病也;少阳病脉细而厥,厥阴病呕而发热,是厥阴、少阳合病也;少阳病脉细而厥,厥阴病呕而 
发热,是厥阴、少阳合病也。是虽无合病之名,而确有合病之实。且三阳皆有发热证,三阴皆有下利证,如发 
热而下利,是阴阳合病也。阴阳合病,若阳盛者属阳经,则下利为实热,即论中所谓太阳阳明、阳明少阳、太 
阳少阳合病者是也。阴盛者属阴经,则下利为虚寒,即论中所谓少阴下利反发热不死,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 
热,不恶寒而面赤者是也。盖阳与阳合,不合于阴,为三阳合病,则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汤证也;阴与阴 
合,不合于阳,为三阴合病,则不发热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汤证也。诚以人之脏腑互根,阴阳相合,三阳既有 
合并之病,则三阴亦有合并之病,不待言矣。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注】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而不归并一经者,谓之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者,谓太 
阳之发热,恶寒无汗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同时均病,表里之气,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则上呕也。治法 
只须先解太阳之表,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若利,则宜葛根汤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呕则加半夏,表而降之, 
呕自可除也。 
【集注】成无己曰∶邪气外盛,阳不主里,则里气不和。里气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呕;里气上逆而不下 
者,但呕而不利,故以葛根汤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气也。 
x葛根汤方x 
葛根(四两) 麻黄(去节,三两) 桂枝(二两) 芍药(二两) 甘草(炙,二两) 生姜(切,三两) 大枣 
(擘,十二枚)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纳诸药,煮取三升,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x葛根加半夏汤方x 
于葛根汤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方解】是方即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也。麻黄佐桂枝,发太阳荣卫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阳明肌表之邪。 
不曰桂枝汤加麻黄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阳明,以呕利多属阳明也。二阳表急,非温服覆而取汗, 
其表未易解也。或呕,或利,里已失和,虽啜粥而胃亦不能输精于皮毛,故不须啜粥也。 
【集解】柯琴曰∶李杲定为阳明经药,洁古云∶未入阳明者,不可便服。岂二子未读仲景书耶?要之葛根、 
桂枝,俱是解肌和里 
之剂,故有汗、无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与麻黄之专于发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议》问曰∶经云下利不可发汗,发汗则胀满。今此下利又发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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