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9-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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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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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送给小清的话梅,忙拿出来招待客人。周一鸣一眼看到,赶紧过来按住,给我塞了回去。悄悄说:“你小子,人家,怎么能吃这个?”    
    我一想,也对,便有些惶然,忙打了个哈哈,就告退了。让出了场地,让他们自由发挥去。    
    下楼的时候,脑子里不禁翻江倒海。想想我和周一鸣两人,同居陋室,同在深圳混日子,但做起事情来,路数却如此不同。他这个理科生,讲究精确,出手必有擒获。我已经有预感,虽然他的这次艳遇,实际是我给的他启发,但思路不同的人,结局却完全两样。这小子,就此已经打开一片光明天地了。


第二部分天下有‘两毒’

    走到街上,骄阳当头,女士们都打着伞在走路。我睡意未消,懵头懵脑的走出来,不知该到哪里去。小清那儿,没有许可我不敢去。怀民家,如果再看见小白,我心里有鬼,怕自己掩饰不住。想想,只好去高磊家。给高磊打了电话,他说:“来吧,我没事。”    
    高磊的房间,与往常不同,今朝是头一回见了光。百叶窗帘高高扯起,满室明亮。进了屋,见他正在拆卸平常骑的一辆英国山地车。    
    “你来得正好,帮把手。”    
    我好生纳闷儿:“不准备骑了?”    
    “老子买车了,就是门口的那辆‘蓝鸟’。”    
    “喝!”我一惊。“这回,又蒙来钱了?”    
    “岂止是钱?是高等人的尊严!收拾完了,再跟你说。”    
    把自行车解体装箱之后,高磊把窗帘放下。客厅里,又恢复了阴谋家密室的味道。    
    咖啡一煮,爵士一放,高磊二郎腿一翘,生活的品味便开始弥漫了。    
    高磊踌躇满志,笑笑说:“我知道你不大瞧得起我这一行。但是,你我之间,谁是人间正道,还很难说。我使了诈,是不假,但总得有人让我诈啊。告诉你,这世界上每出一个聪明人,至少会有50个傻瓜自愿来垫底。这就叫生态平衡。”    
    我连忙否认说:“我哪敢瞧不起你?我是望尘莫及。人家不来诈我,就算是万幸。你接着说。”    
    高磊得意洋洋:“这一次啊,是江南的一个县,乡镇企业多了,吃饱了撑的,托人找我在香港做广告。我一家伙,就诈了他60多万。”    
    “这次,总不能白吃人家了吧?”    
    “一个样!只印100本,打发他们县政府,足够了。最绝的,是我雇了一个广东佬,冒充香港社长一起去。到了地方,那是警车开道,国宾级待遇啊。我这次,算是知道了,什么叫伟人?有人点头哈腰的求着你,那你不是别的,就是个伟人!”    
    “嗯——”我端详着高磊,斟酌着恭维的词句。“早认识你,我也就不用读柏拉图了。不过,我恐怕还是不行。我找不着感觉。”    
    “你的问题,哼,大了!”高磊仰靠在沙发上,掰开雪茄来点燃,做了半天哲学思考状,忽然又说,“唉,你这个人,怎么像生活在19世纪?生理上,没有什么问题吧?”    
    “扯蛋吧你!”    
    我们俩同时爆笑,笑得像狐群狗党一般。    
    笑罢,高磊的神色渐渐认真起来,盯着我说:“说真格的,你这人,太散淡。看如今这趋势,不是你想不想富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的问题。其实发财不难,关键你要往这上使劲。我刚来深圳时,一套房子卖5万。那时候我也犹豫过呀,这辈子,能挣上5万吗?而现在呢,一套豪宅50万!但是,这吓不住我了,因为我一直就在使劲。”    
    “我已经使了吃奶的劲儿了。”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你这劲儿使的不对。如今,一板一眼地活,那是活不下去的。你看那励志小册子上教育人,要灵活、聪明、机智、适应性强,狗屁!实质上,就一个理儿,做人要狡诈。只不过,不好意思公开说罢了。你要是不忍心坑别人,那发财的机会还能有多少?百分之一都没有!”    
    “你是让我公然为盗贼?”虽然我知道高磊一贯洒脱,但他这话,还是让我震了一下。    
    高磊不屑地一摆手:“商业智慧,跟偷抢不同,那是合法地偷,合法地抢!知道吗?知识分子,那是一种学问。”    
    我无语,掰开了一支雪茄,也来尝一尝。这东西,闻起来浓香,抽起来却呛得死人。    
    高磊看我沮丧,便安慰道:“我说得重,是想让你猛醒。路怎么走,得你自己拿捏。甭想那么多。我看,你是读书读多了,读成吴用了。说来,天下有‘两毒’,我认为是万不能沾的,一是吸毒,二呢,就是读书。读书,读书,读成朽木!你说不是吗?”    
    高磊的论调让我震撼,但说实话,对现在的我却无实行的可能。就像雪茄于我一样,仅能尝一尝罢了。    
    这个夏天,是我和小清的热恋时期。但我们那时候的热恋,若跟现在的大学生比,就什么也不是。我们哪里能做到天天手拉着手,互相喂饭,到晚上去钻树丛?每周,我和小清只能在周末见一两次,吃吃饭,聊聊天,谈谈工作,谈谈生活,完全是古典式恋爱。    
    又是一个周末,我约小清,小清提议星期天去深圳城里看看,逛一逛国贸。周六晚上早点儿睡,就不见面了。


第二部分女人要是爱起来就不可救药

    但是,周六的晚上,人人都跑出去约会,我哪里能睡得着?于是,就出门瞎逛。脑子里虽没想什么,但脚丫子却把我带到了小清的楼下。仰望上面,6楼的那个窗,灯光明亮。我在矮矮的紫荆树下站着,像个中学男生似的,痴痴地张望。望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有点傻:男人,干嘛要这么痴情?这样想着,就想上楼去,却见那灯忽然就灭了。我又等,看看再无变化,才相信小清确实是睡了。    
    天不遂人愿。我叹息一声,返身出了她的宿舍区。育才路这里,晚上很安静。我在林荫路上慢慢溜达,回味着一个月前在这儿见到小清时,那种欢欣。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活两万多天,刨去童年不算,真正值得活的,可能就只有几天。一个人一辈子认得的人,也有成千上万,但去掉骨肉至亲,值得认识的,也不过一两个而已。有的人,可能还不如我,他们连一个值得认识的人也不曾遇见过,活一辈子,简直就等于一场空前的亏本买卖。    
    我满怀这种无法向人讲的感伤,不知不觉,走进了路边一个明亮的大厅里。问了一问,原来这是培训中心的阅览室。    
    这地方,我听周崽儿讲过。好像他和郑莲莲最初的约会,就是在这儿进行的。他玩得漂亮,从知识出发,最终达到财富。    
    进了阅览室的门,我吃了一惊,想不到蛇口还有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这场景,于我已经久违了:台灯、小书桌、满架子的书。屋子里气氛沉静,散坐着一些年轻人。外面是亚热带骚动不宁的周末之夜,落地窗内,则是不为外物所动的一种气度,同时也有一种陷落前的悲壮。埋头看书的年轻人,都是那种刚来深圳不久、没有多少钱的白领。不知他们周末选择了这里,是由于无奈,还是因为品格高尚?就目前的潮流看,坐拥书城,已经算不得什么荣耀了,基本等于白痴行为。因此以我的眼光看,这些人不计功利地在这儿啃书本,不是傻掉了,就是具有空前的殉道精神。    
    我踱到书架旁,在文学书里找了找,抽出了一本《海明威小说选》。这还是在大学时代读过的。我坐下来,翻开,把那篇《乞里马扎罗的雪》读了一遍。记忆中,雪山上的豹子又显现了出来。我和怀民在学校图书馆夜夜苦读时的情形,像垂死者浮出了水面。在这里,我又嗅到了知识的气氛,尽管现在是任何人都可以对它尽情嘲笑了,但它居然还存在,就藏在蛇口的这个角落里。不仅是怀民,就连我,若不是今晚闯到这儿来,恐怕早已把这场面忘光了。它美好依旧,但是无用。如今的世道,无用的东西,人们已抛弃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该清理像我这样无用的人了。刚来深圳的这些年轻人们,他们还能坚持多久呢?    
    坐在小桌前看了好半天书,闭馆的音乐声响了起来。梦幻结束了。年轻人纷纷起身,把书放回原处,告别这殉难之地。    
    我跟着人群往外走。    
    前面有一个女孩,白衣裙,长发垂下,走路走得很轻快。从背影看,很熟。那不是夏雪么?我赶紧招呼了一声。女孩回过头来,果然是夏雪。    
    “哟,你也在这里!是回四海吗?我们一块儿走吧。”    
    柔弱的夏雪,其实也是无用人中的一个。看她待人的那种善良,就像踏在陷阱边缘的小兽,令人担心。    
    我紧走了两步,赶上她:“你周末干嘛不去约会?跑到这儿来,虚度光阴。”    
    夏雪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你为什么这样说呢?我还以为,你挺爱读书的呢。”    
    “爱是爱,但是,我更爱……钱!”    
    夏雪吃吃地笑了:“你真逗,这应该是你说的话吗?”    
    我干咳了一下,说:“我是个普通人,所以我也爱钱。哦,好久没见怀民了,他好吗?”    
    他呀,好得忘乎所以。”    
    我在心里叹了一声,说:“怀民是个好人,你眼光不错。但是,你们,你们将来怎么办呢?”    
    这句话,其实我忍了很久。见到夏雪,实在忍不住,就单刀直入地说了出来。    
    夏雪一怔:“什么怎么办?我和他,哪里有什么将来?我,算什么?”    
    “嗯?”听她这样讲,我心里一惊。    
    “是啊,”夏雪仰起头,眼神里闪出一丝忧伤,“我们没有将来。”    
    我的脑筋转不过来了:“那你们这是……这是……”    
    夏雪咬了咬嘴唇,下了一个决心似的说:“我喜欢他,我爱他!但是,他不能放弃他的一切。那么,结果就是,我成了个点缀。”    
    原来如此。我这才明白了她的真实处境,不禁感慨万端:“怀民是我的同学,小白也是我的同学。10年前的小白,就跟现在的你一样。我……我不希望她痛苦,当然,我也不希望你痛苦。”    
    夏雪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才说:“你是厚道人,我知道你会这样说我。但是,你不了解女人。女人要是爱起来,就不可救药。”    
    我挠了挠后脑勺:“是啊,我是不了解女人,连老婆也看不住,跑了。夏雪,也可能你……你没有错。错就错在,你认识怀民太晚了。这个事情,你,就趁早做个决断吧。”


第二部分一场关于深圳的梦已经粉身碎骨

    夏雪闭了一下眼睛,抑制着内心的情绪:“不,我割舍不了。我爱过他!我在大学里,就没谈过恋爱;我以前,从来就没爱过谁。我知道,他那一头,已经在悄悄退缩了。但是离开他会怎样,我不敢想。”她的话音,忽然有些颤抖。“我是怕……前途会一片黑暗!”    
    我们此刻走在公园路的林荫下。夜色美好,夏雪正是绝代风华的年纪,但她却在一步步走向悲苦。我知道那个陷阱有多深,也知道她大概是没法儿绕过去了。    
    我只好安慰她说:“我了解怀民,他会……对你负责的。”    
    说出这样的话,连我自己都觉得假惺惺。在宾彬酒家吃饭的那晚,我就已经知道怀民对这件事的真实态度。那时,我还以为夏雪只是任性,只是为了玩玩。怀民这边不当真,对她的伤害也不会很大。但是,今晚听了夏雪的话,我知道完全不是那样。夏雪是认真的。我的心有些痛:浊世中也有活得很认真的人,尽管人数上很少。    
    夏雪很快平复了下来,对我说:“我真是羡慕你们。你和你那女朋友,虽然都是两手空空的白领,但你们有真诚。你们的这一段爱情,可以回味一辈子了。”    
    我忽然觉得我不能坐视,便说:“我要去跟怀民谈一谈。”    
    “算了,你别去。”夏雪摇摇头,“他是个成功者。功名利碌,老婆孩子,哪一样他能抛开?他已经不可能再退回铁皮屋,从头再来一回了。执子之手,在这种地方,不过就是我的一个梦!”    
    我想也没想就说:“怀民不可以从头再来,你是可以的呀。我五花八门的人认识不少,有些白领小伙子不错,很杰出……”    
    夏雪看看我,打断了我的话:“你的主意,我再考虑吧。前面我就要到了。”说着,她又友善地一笑,“你看,我们离得这么近。有空儿,我要去你那儿拜访拜访。”    
    夏雪停下来,伸出手来和我握别,然后转身,飘然走远。她的背影,婷婷袅袅,渐渐的,走进了一群打工妹中,融进了宿舍楼道里的灯光里。    
    我在路边站着,看着她走远。感觉中,仿佛有一股悲凉的风吹过,拂落了一些很柔弱的花。    
    在我的深圳记忆里,夏雪是一个非常另类的存在。她几乎和我所有的朋友、所有的同事都不太一样。当我写下这一段回忆时,整个中国都在为马加爵事件而沸沸扬扬。小伙子干的事太出格了。但是我能理解。在千千万万的人当中,会有这样一些很罕见的人,他们的行为不是基于利益,而是出于内心需要。只不过,夏雪并不是性格畸零的人,不会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来。在1989年,她把幻灭的痛苦咽下,没有加害于任何人。在大变化之初的深圳,这个柔弱小姑娘身上的悲剧色彩,更甚于现在这个因仇杀而成了媒体明星的的年轻人。    
    当深圳的彩虹在我人生的地平线上化为烟尘之后,曾有过这样一个场景:某年的一个夏天,我在北京北三环的一个汽车站上等车,偶然看见,人行道上走过了一个女孩,长发垂肩,白裙飘拂。初夏的风缓缓吹动她的发梢。这形象,蓦地触动了隐蔽在我心底的1989记忆。夏雪在那个从阅览室归来的晚上,也是这样的一个身影。但不同的是,她那时是在走上一个将要吞噬她的祭台上。她那天,到阅览室去寻找了一些什么呢?先哲的文字能够帮她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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