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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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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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痕累累/(美)昆德伦(Quindlen·A)著;石雅芳译
  一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5

  书 名 伤痕累累
  作 者 [美国]安娜·昆德伦
  译 者 石雅芳
  原文出版 Random House,1998
  出版发行 译林出版社
  字 数 183千
  版 次 2000年5月第1版 2000年5月第1次印刷
  印 数 1—5000册
  书 号 ISBN 7—80657—052—7/1?048
  定 价 14·50元



  安娜·昆德伦和《伤痕累累》

  石雅芳

  关于安娜·昆德伦本人

  对当今的美国人来说,安娜?昆德伦(AnnaQuindlen)并非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这一方面源于她在新闻界针砭时弊的专栏文章以及她在电视上进行专题讨论时的风采,另一方面在于她在长篇小说创作上令人瞩目的成就。
  安娜?昆德伦生于费城郊区。大学未毕业时母亲去世,父亲是企业顾问。她姐弟五个,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她在哥伦比亚巴纳德(Barnard)女子学院完成大学学业,专业是英语文学。用她的话说,文学专业可提供读书机会,读书是她最大的快乐。对于她,读书就如“上天一般”。她现住新泽西,丈夫是律师,膝下有两儿一女。她一生印象最深的几件事是母亲去世和她几个孩子的相继出世。她说:“失去母亲,使我变得坚强;拥有孩子,使我变得完善。”寥寥数语,道出了生与死对人生的深刻影响。
  她的记者生涯始于大学时代。作为《纽约邮报》(NewY0rk P0st)的纽约市采编记者,她有机会广泛接触社会生活,周旋于毒品团伙以及知名人士中间,在警察署听证会、市政厅和第五大道露面。一九七四年大学毕业后,她继续为这家报社工作了两年半。一九七七年,她到了《纽约时报》(New Y0rk?Fimes)。刚到《纽约时报》时,她还是写纽约市的报道。第二个儿子出生后,她开始写“三十几岁的人”专栏文章,一写就是三年。随着第三个孩子(女儿)的出生,她成了该报的专栏作家,负责“公众与个人”专栏,每周发稿两次。一九九二年,她的“公众与个人”专栏集一一《敞开思想》(Thinking Out L0ud:On the Personal,the PoIiti-cal,thC Public and thC Prirate)二荣获普利策奖。一九九四年,她离开了令人羡慕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岗位,全身心投入小说创作,此举曾令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议。
  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她通过自己的笔传达了同时代大多数人对社会、政府、公众及个人的思考,因此成为新闻界的明星。连续几年中,她时常被邀请就某个问题在电视上发表自己的看法。采访过她的记者常会说:“哦,今天‘黄金时间’上又见了安娜?昆德伦。”
  二十多年在报界的耕耘使她赢得了大众的欢迎,而她在小说创作领域的努力也使她获得了不小的声誉。她的小说《一件真实的事》和《物体课》都是美国的畅销书,受到读者及社会的一致好评。根据最近的报道,《一件真实的事》已搬上了银幕。由此可见,这位作家的笔下功夫是令人瞩目的。美国著名作家爱丽丝·霍夫曼(Alice Hoffman)竟称她为“国宝”。她丈夫则常在早晨开玩笑地说:“我们的‘国宝’今天感觉怎么样?”昆德伦不无风趣地说,这样的赞誉有时让她非常尴尬。
  昆德伦的专栏文章和小说都反映出她是自由思想者。
  她正直而有思想,不喜欢陈规旧章,不恭维现存秩序。她认为,天主教思想对她世界观的形成有较大影响。她出身子一个爱尔兰天主教的大家庭,自幼就有很强的家庭观念。
  不仅如此,她还在天主教会学校上了十年学。因此,她认为,除父母对她的影响外,就数宗教对她的影响最大。在她印象里,天主教灌输的思想是:对人要公正;对不幸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人与人都是邻居,相互间有职责与义务。她觉得,社会如同一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
  可见,在她的世界观中,宗教留下了很深的烙印。
  关于她的新作《伤痕累累》
  安娜?昆德伦于一九九八年出版了她的长篇力作《伤痕累累》(Black and Blue)。这部小说出版后连续几个月一直位居美国畅销书行列,《新闻周刊》(Newsweek)、《出版商周刊》(PubIiShCr·S WeekIy)、《人民》(eopl e)、《纽约时报》(New Y0rk Times)、《时代》周刊(T1 me)、《柯克斯评论》(KirkusReviews)等报刊杂志纷纷发表评论文章。《时代》周刊(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是:“如果这本书出得正是时候的话,那么它对家庭暴力的作用正如当时《汤姆叔叔的小屋》对蓄奴制的作用一样。”《柯克斯评论》上的评论认为,这本小说可能会像她的专栏一样,再次为她赢得普利策奖。
  为何这部小说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笔者带着疑问与好奇打开了这本书。

  一、跌宕起伏的故事

  故事开始时,女主人公弗兰妮?安?弗林带着十岁的儿子罗伯特在费城的一个火车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车将他们从纽约的布鲁克林送到了这里。他们在焦急地等待着同样是素不相识的下一个接头人。这母子俩不是在搞什么地下工作,也不是因为他们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罪行而在躲避警察的追捕。但他们目前的处境比上述两种情形好不了多少:他们是从自己的家里逃出来的,他们不想被当警察的丈夫、爸爸知道,因为一旦他知道了,其结果必然是凶多吉少,至少对女主人公来说是这样。前方的路扑朔迷离,人生的路该怎么走下去?全得由下一个接头人给他们指引,或只好任凭命运的安排了。他们怎么会陷入如此的两难境地呢?
  弗兰妮是个护士,丈夫博比?贝尼代托是纽约市的警察。博比皮肤黝黑,带着一副深思的神情,极富魅力。他们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已上学。他们拥有自己的住房。十多年前,他们相爱结婚。从表面看,这是个较为圆满的家庭。
  那么。女主人公为什么要带着儿子离家出走呢?而且是以如此隐蔽的办法?原来,她丈夫博比性情无常,几乎自他们相爱时起就动辄出手打她。小说开首句就是:“十九岁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从相爱时起,到离家出走,弗兰妮时常惴惴不安,因为她不知道博比的脾气什么时候会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因为爆发时的受害者必然是她。她时常被打得伤筋断骨、鼻青脸肿。自此,家不再给她以温暖,弗兰妮作为一个姑娘与女人的梦想成了泡影。
  尽管夜半时分常发出殴打声与哭泣声,当着孩子罗伯特的面,他们却装得若无其事,即使留下殴打后的伤痕也会用“出了事故”来搪塞。他们这样做,目的是想保护孩子,其实没用。久而久之,孩子变了,变得少言寡语,变得冷漠,脸上没了可爱的笑容。孩子的一脸“小老头”表情让为母者心寒,这坚定了她要离家出走的决心。她要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孩子的童真。
  几经周折,她与孩子来到佛罗里达中部一个名为莱克普拉塔的小镇。她生于纽约,长于纽约,而这个小镇在各方面都与纽约有着极大的区别。但有一点比较突出,这里的人都与初来乍到的女主人公一样,如浮萍一般,没有什么根基与社会关系,都是因“某种原因”来到这里。母子俩从此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开始了新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城镇、住房、邻居、学校、朋友以及他们两人的名字。弗兰妮的新名字是贝思?克伦肖。她将一头红发染成了金发。她的身份是刚离婚,从特拉华州来,原来的丈夫是会计。隐姓埋名与改头换面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摆脱以往生活中那些噩梦一一主要是丈夫的纠缠,如果无法摆脱,那么一切努力都是空的。在新的环境里,弗兰妮不仅遇到了适应新环境的许多挑战,而且还忍受着精神上的折磨:她内心深处始终忐忑不安,害怕博比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但有一天,博比果真出现在她的客厅……

  二、发人深省的主题:家庭暴力

  小说围绕着一个越来越受到美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特别是丈夫对妻子施暴的现象,揭露了家庭暴力的丑恶以及它所带来的不幸。最大的不幸者当然是受虐的一方,即小说中的弗兰妮。通过主人公弗兰妮,小说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让人震慑的现象:一些妇女的生活并不如她们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她们一直出没于真实生活与梦魇世界的更替之中。她们追求正常人的生活,可随时会被逼入梦魇世界,她们的内心时时受到噩梦般的家庭生活所困扰。
  有位美国朋友告诉笔者,近二十年来,家庭暴力越来越引起美国社会的注意。以前,人们以为这并非普遍现象,可是一经揭露,令人大吃一惊。原来,这种现象有着一定的普遍性,而且无人群或受教育程度的区别,反而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比常人更善于掩饰。在常人眼里,美国的法律较为完善,然而在家庭暴力面前,美国法律也时时无能为力。于是,帮助受虐妇女的组织也就在全美各州应运而生,如始于一九九。年被称为“希望之门”的终止家庭暴力全美网络基金会(NNEDV,即Nat ional Network to End Domestic Vio—lence fund)就是一个这样的组织。
  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纽约市警察的丈夫,一个是医院护士的妻子。家庭暴力出现在这样一个家庭,出现在人人(无论男女)都追求个性解放、独立人格的当今世界上,更显其时代意义与讽刺性。一幕幕令人咋舌的家庭暴力画面在作者的笔下出现,一个活脱脱的不幸女人形象出现在读者的视野里。男人可以不问青红皂白,想出手时就出手,想抬脚时就抬脚。即便解除了婚约,许多女人还是逃不出前夫或男友的“魔掌”而丧命。生活中的女人如同惊弓之鸟。
  美国人为之骄傲的法律保护不了成千上万的弗兰妮。中国人常强调家庭里的种种关系以“敬”与“爱”为前提,如果说“敬”具有很深的理性成分的话,那么“爱”应该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不能说博比不爱妻子和家庭,也不能说他们没有感情、不爱这个家庭。博比一再声称,自己非常爱妻子,但是这种爱多少是病态的,或者说,如许多现代人一样,他具有典型的分裂人格。你看他一边呼唤着妻子的名字,一边对她大施淫威,甚至将她打得皮开肉绽后还对她有性要求。
  博比的这种爱与恨可以称为男性中心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变体或畸形儿。近百年来,妇女在自身解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美国本身而言,通过全国妇女的不懈努力,她们先后取得选举权及越来越多的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据报道,一九九二年克林顿就任总统后,美国妇女参加公职竞选以及当选的人数为历史之最。然而,在女性越来越得到尊重的同时,男性似乎显得有些难以适应,让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失落感。他们一方面留恋男性独尊时代的荣耀与地位,一方面又不愿意放弃文明人的身份。而文明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承认并倡导“人与人生而平等”,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白人还是其他肤色的人。妇女地位的改善与男人的理解与承认分不开。然而,他们的理解与承认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解与承认,而是一种慷慨,一种核心依然是男人至上的慷慨。我们将视角转向家庭中的男女时,情况也是如此。女人的世界不再只是家庭这一方小天地,她们开始看到并汇入了外面的广阔生活。可是,男人似乎还没有准备好,他们依恋着“幸福的家庭主妇”①型的妻子,对所谓的“职业妇女”虽表同情,在生活上却很难接受。如果他们的妻子在事业或经济上与他们完全平等,那他们就更加无法接受。因此,正当世界妇女一如既往地为自身解放奋斗的时候,男人也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心理调整乃至其他多方面的调整。在此过程中,他们的心理是极其复杂的,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分裂的。
  …
  ① “幸福的家庭主妇”是美国社会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出现过的一种潮流。

  弗兰妮的丈夫博比从他对妻子随意施暴中暴露了他扭曲和分裂的人格。他疯狂地爱着弗兰妮,却又在多方面无法忍受她。弗兰妮是职业妇女一一一个护士,护士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不可能整天在家守着孩子,恭候丈夫归来。相反,她要时时护理那些对她丈夫来说是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另外,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她要与朋友来往,与妹妹一起外出。所有这些都成了博比不满的原因。
  博比追踪弗兰妮到佛罗里达时曾这样说过:“你他妈的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别人说:‘博比,你干吗还让她去工作?’可我随你的便,以为那样你会快活,就随你便。你有了房子。
  你上班时或回家晚了,我妈就来给你看孩子……你随心所欲,跟你妹妹走,去医院,还要跟你搞同性恋的女朋友们出去,总是出去,出去,就不想呆在你该呆的家里。”博比的心理是极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是他所在的那个男人至上的社会所决定的。他的大部分警察朋友的妻子都是家庭妇女,丈夫、孩子、服装以及飞短流长是她们的全部生活内容,就如美国五六十年代曾经提倡过妇女回家去当“幸福的家庭主妇”的妇女一样。博比表面上接受了妻子走出家庭、成为职业妇女这一现实,另一方面他又不能放弃男人在妻子面前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对“幸福的家庭主妇”的渴求。
  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美国社会现象,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对社会生活以及对家庭暴力这一现实的透彻理解。
  生活在受虐与惊恐中的女主人公是不幸的。然而,她为什么在这样的婚姻生活中忍受了那么久之后最终又放弃了这种持久的忍受呢?她甘愿忍受,难道这正如社会上不少人所认为的,是她自己招致了暴力、活该受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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