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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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谋- 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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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寂风浅笑着冲灵犀点了点头,缓步上前,伸手,扶了她一把,让她免礼,“早有听闻,雨城里出了一位才貌双绝的女子,未能有幸得见,今日冒昧前来,还望灵犀姑娘不要怪罪。”

雨城不是昭阳城,虽然,如今也是富庶热闹的地方,但能花钱点得起灵犀的,还是些来此做生意的商贾,鲜少文人墨客或者富家子弟,三四十岁,是比较常见的年纪,像白寂风这样的,年纪不大,人又长得俊美,说话更是才气十足,让人听了舒服的,可以说是,灵犀这辈子都没见过。

或者说,不止是灵犀,便是这整个雨城里的闺秀,也没几个,是曾见过他这般“完美”的男子的!

“灵犀不过是个烟花之地出身的女子,哪就有公子说得这般好……”

有一种感觉,叫一见钟情,此时,灵犀对白寂风的感觉,就是如此,只见她脸上又是一红,连看向白寂风的眼神儿,都有些不一样了,“公子过奖了……”

“把我给灵犀姑娘带来的礼物拿来。”

白寂风自然不可能喜欢灵犀,但,在楚馆里度日久了,早就给他磨出了跟谁都能面不改色的说违心话的本事,此时,见灵犀瞧都不好意思瞧自己了,便是知道,他的谋划,成了!

听白寂风吩咐,景麒便领命的把手里捧着的精美箱子送到了他的面前,微微躬身,把盒子的盖子打开来,露出了里面的白狐狸皮做的斗篷。

皮子揉得很好,让人完全看不出来,是曾遭了潮湿侵蚀,雪白的颜色,在这华灯初上的夜里。一下子就引来了无数人的惊叹!

一件上好的白狐狸皮斗篷,光是从铺子里买皮子,就得三千两银子,再加上请工匠揉皮子。找裁缝做出来,没个五千两银子,想都不要想,白寂风这般出手阔绰,随手就拿了出来送给灵犀这么个烟花女子,怎不羡煞一众等不及在家听丫鬟传消息,自己偷跑了出来瞧他风姿的富商家的姑娘们!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白寂风连从人手里买皮子,带把皮子做成了这身儿斗篷。是只花了一百三十两银子了。

“这是今年昭阳城那边儿最时兴的样式,还没来得及上市的,我觉得你穿了会好看,便带了来送你,也不知。你会不会喜欢。”

白寂风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伸手从箱子里取了白狐狸皮的斗篷出来,温柔至极的亲手给灵犀披在了身上,“这眼瞧着已经入秋好几日了,白天里,还是勉强暖和,到了晚上。就有些凉了,咱们今晚出去游玩,你就穿着罢。”

“多谢公子送灵犀这般珍贵的礼物。”

灵犀也是见过市面的人,自然知道,这样一件斗篷的市值,得是个什么价儿。受宠若惊的由着白寂风给她把斗篷披上,看向他的目光,就更是含羞带怯了……心中暗想,如果,是这个人想要了她身子的话。她,是十成十愿意的!

“良驹配英雄,美衣衬佳人,在下想来,若这衣裳能说话,也是一定会说,愿意被灵犀姑娘穿在身上的!”

白寂风勾唇浅笑,霎时间迷倒了一片来偷瞧他的女子,很多家中殷实,已是在心里打定了主意,也要回去央自己爹爹答应,给自己也买一身儿这样的斗篷,就要今年昭阳城里,最新还没上市的样式的!

想她们这些富家小姐,难不成,还比不过一个红楼里的女子了不成!

告别了雨声楼的管事,白寂风带了灵犀步行着走去了街上,景麒等人跟在他们的身后,雨声楼遣来“保护”灵犀的两个壮汉,也一路随行。

俊男美女,向来都能引起路人的关注,尤其是,许多人本就是冲着白寂风来的!

一个能以一己之力,在雨城里建立起钱粮交易新秩序的人,任何一个商家,不管是做什么生意的,也都是会想要跟他攀上关系的,至于……把自家姑娘嫁给他,跟他结个姻亲之好什么的,就更是梦寐以求了!

白寂风的眼光很好,指点裁缝做出来的新款狐皮斗篷,本就极能引人注目,更何况,这一时,还是穿在灵犀这样风姿绰约的貌美女子身上?

一件连工带料加运费,不足一百五十两的斗篷,一个一千五百两雇来陪着遛弯儿的花魁女子,只半个时辰不到,就让白寂风想要卖出去的皮料衣裳,成了雨城里七成富人们期许惦记的东西!

若不是这时的雨城已经关了城门,出不去人,许多富人,怕是早就使了下人快马加鞭的去昭阳城里购买了!

当然,就算他们是去了昭阳城,也是买不到这种最新款的,还没上市的皮料衣裳的,那几个之前时候,被白寂风雇了揉皮子的匠人,做衣裳的裁缝,这会儿,都已被白寂风雇了,放在了他从尉迟家买来的成衣铺子里面,专司制造供给富人穿戴的金贵衣裳。

换句话说,想要这样新款的衣裳,就只能从白寂风手里买!

一路谈笑风生,白寂风带着春心萌动灵犀走过了雨城七八条闹市街道,让超过八成儿的雨城人,都见着了灵犀穿的这件儿白狐狸皮斗篷,羡煞了几乎所有家境殷实的富家女子,末了,才择了一处最显眼的酒楼,把整个二层都包了下来,在临窗的地方坐了,使酒楼掌柜摆上了果盘点心等一应女子爱吃的甜食当宵夜,招待起了灵犀。

如果是寻常时候,有人这般的领着灵犀在城里遛弯儿,早就该被她撂下了,可今日,这般跟她一起的人是白寂风,这让她只是瞧着,就心动不已的人,结果,可就大不一样了!

灵犀清楚自己的不堪身份,深知道,将来能得白寂风青眼,入他家门的可能微乎其微,便想着,能多跟他相处一些时候,多留一些美好回忆下来,放在日后,慢慢品味,也是好的……当然,如果能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哪怕是被他赎了身,养在雨城里当个外室,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素闻灵犀姑娘歌舞双绝,我之前在来雨城的路上,随手填个词,你唱给我听,可好?”

在酒楼里坐了一会儿,白寂风突然抬头,看向了坐在他对面,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点心的灵犀,突然跟她问了这么一句。

“公子厚爱,灵犀感激还来不及,又怎能拒绝!”

灵犀本就喜欢有才华的人,只是时运不济,沦落烟花之地,此时,听白寂风这个让他仰慕的人,竟是要写词给她,顿时就兴奋的瞪大了眼睛,别说只是让他唱一唱,便是让她唱得嗓子都坏掉了,她都乐意!

白寂风早就知道,灵犀不会拒绝,便扭了头,冲了零月挥了挥手,示意他把之前时候,自己在千叶居里时候,随手写来的那纸词拿来,交给灵犀,然后,转头跟景麒又“吩咐”了一句,“你去帮我找张琴来,我给灵犀姑娘贺一下儿。”

景麒很快就去给白寂风“借”来了琴,这个档儿,灵犀也看完了他之前写的那词,感动的眼里都泛出了泪光来。

这首词,明显不是写给她灵犀的,但,这其中,对一个不知是什么人的女子的思念,却是让灵犀一下子就对他心疼了起来!她原本以为,像白寂风这样美好的一个男子,该是什么样的女子,都没法儿拒绝的,现在看来,却好似,全然不是这样。

轻拢慢捻,调好了古琴的音色,白寂风缓缓的抬起了头来,看向了坐在他对面的,已经准备好了的灵犀,浅浅一笑,弹起了曲子来。

夜色似水柔,冰雪漫天新醅酒。

如昔君忆否,雨打芭蕉,依依河边柳。

斯日誓,盼相守,纷纷红尘几人偶。

前生遥,来世久,飞红泪染旧渡口。

曲闭,泪沾襟。

灵犀从衣袖里取了丝帕出来,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花,抬起头来,看向了坐在她对面,已经停止了抚琴的白寂风,赤唇微抿,许久,才张了嘴,低声跟他问了一句,“词里的这位佳人,该是公子的挚爱罢?公子不好好儿的伴着她,浪费工夫在灵犀身上作甚?”

“她已经是旁人的娘子了,我跟她,终究是有缘无份的。”

白寂风深深的吸了口气,把自己面前的古琴推去了一边儿,突然,有些莫名其妙的,跟灵犀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灵犀终究不同于寻常人家的矜持女子,听白寂风这令她一见钟情的人突然问出了这句话,哪还能不把握住机会?半点儿犹豫也无的回了他一句,便不再做声,安静的坐在了那里,等他回应。

“过些日子,我会帮你赎身,然后娶你。”

白寂风像是早就想好了要这么做,此时,听灵犀这么回答了自己,便张口告诉了她自己的决定,“我可以给你锦衣玉食,带你离开这里,跟你发誓,这辈子,都不再迎娶旁人,未及你的地位,但,却极有可能,让你等上一生,都不会喜欢上你……你,敢不敢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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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白寂风做的一切事情,都是早有谋划,甚至包括现在,他跟灵犀许诺,会迎娶她的这事儿,也是如此。

纳兰雪已经跟江越成亲,而江越……虽明面儿上还没有对他表现出什么敌意,但,对纳兰雪的紧张和仔细,他却是看得懂的……他不想给纳兰雪招惹麻烦,不想让她跟江越之间生出嫌隙,影响感情……他唯一能想出来的法子,便是……寻人成亲!让江越相信,他已经不喜欢纳兰雪了,而只是,把她当成是朋友!

毫无疑问,能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是已经死了心的方式,便是让零月,以“告小状儿”的方式,把他瞧上了一个风尘女子事儿,去禀报给江越知道,虽然,这极有可能让纳兰雪也误会了他,是个见异思迁的人……为了她能幸福,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

“常言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幸福一下子来得太快,让灵犀有些稍稍不适应,滞愣了一会儿之后,才毫不犹豫的,冲着白寂风,点头答应了下来,“但,灵犀却是觉得,能伺候在公子的身边儿,日日见着公子,就足足够了!公子喜不喜欢灵犀,对不对灵犀好,都不要紧,灵犀……”

“回去告诉雨声楼的掌事,待我从风国回返,就来给你赎身,娶你过门。”

白寂风没有给灵犀机会把话说完,反正,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用来当作挡箭牌的“妻子”,她怎么想的,并没什么要紧,“我需要些时间,让自己能坦然面对一些事情,我希望,你能想开一些,待将来。我带了你去见她的时候,能跟她成为朋友。”

“灵犀会的。”

原本,灵犀只是盼着,自己有希望成为白寂风养在雨城里的外室。这会儿,却是突然就听他说,要让自己当正房,还许诺了自己,不会再娶侧室,而代价,也不算高,只是让自己能宽容一些,将来跟他喜欢的那个女子见了,能交好起来……这不难!或者说。简直是太容易了!

“那就这么定了。”

白寂风轻轻的点了点头,便站起了身来,又瞧了灵犀一眼,扭头,跟景麒“吩咐”了一句。“我有些倦了,你送她回去罢。”

白寂风跟灵犀说的话,外边儿的人,自然是听不到的,但,白寂风写得那首让灵犀唱的词,却是顷刻间。就在整个雨城里流传了起来!

不知是什么人,传出了这么一个谣言,说是灵犀穿了那件白狐狸皮斗篷,为白寂风献舞的风姿,顷刻间,眯了他的眼。许给了她,数月之后,自风国回返之日,就迎娶她,做正房嫡妻!

一个风尘女子。能有幸从良,给人当个妾,就已是极好的归宿了,有几个敢想,能嫁给了白寂风这么一个样样儿出众的男子为妻的?!

仿佛只是一夜之间,整个雨城里,就兴起了让自家姑娘学习歌舞的风头,许多寻常里,压根儿就无人问津的歌舞教习,就都成了忙人!

还有,灵犀从白寂风那里得来的白狐狸皮斗篷,更是成了雨城所有女子最最想要的宝贝,许多家境殷实的商贾,更是在第二天就遣了下人,快马加鞭的赶往昭阳城,为自家宝贝女儿,找寻同款的新衣!

在所有人想来,一个像灵犀那样儿的风尘女子,都是能得白寂风青眼的,自家干干净净的姑娘,打点一番,还能连灵犀都比不上?

就算,不能抢个正妻的位置,讨个侧室,也是好的嘛!

大不了以后,费点儿工夫,把那个没什么身份背景的灵犀给结果了,再让自家姑娘被扶正,也就是了!

能跟白寂风这样的大商家有姻亲关系,可比跟他做对手,要好的多了!

……

在千叶居里睡了一觉,白寂风起身的时候,已是晌午。

他伸了个懒腰,下了榻,缓步走到了窗前,打开一丝小缝儿,往外边儿看去。

果然,一如他所料的,千叶居的外边儿,各种角落里,挤满了各家商贾前来望风儿的小厮和丫鬟。

他的谋划,成了!

“景麒,你去门口贴个告示,就说,咱们手里有一批从昭阳城运来的草药,想要以市价出手,有兴趣的人,可以联系零月,安排同我面谈。”

关了窗户的小缝儿,白寂风拧身走到了门口,跟尽职的站在门口的景麒,说了一声儿之后,就下了楼去,往存放那些皮料衣裳的屋子里走去,“让零月过来一趟,我有事儿跟他交代。”

景麒领命而去,在千叶居的门口张贴了告示之后,就去了零月的房间,把还在做梦的他拎了起来,径直带到了白寂风所在的那间装皮料衣裳的屋子里面。

“祖宗,你又是要闹哪样啊?!这回,你是打算把衣裳送谁?”

将白寂风又站在镜子前面,往自己身上比衣裳了,零月顿时就忍不住了,这家伙,真的是那个用几个月工夫,就在昭阳城里创造了商业神话的人么?该不会是被人调了包的骗子罢?!

昨儿一进城,歇都不歇一下儿,就开始大把的花银子,给风尘女子送东西,这……这要是给江越把名声儿都败光了,等回去之后,自己会不会被江越剥皮生煎了啊!

“之前,在路上的时候,你好像是有告诉过我,在雨城里,咱们有一间没有用过的铺子,一直闲置着,没人知晓的。”

见零月一脸的遭心,白寂风笑得勾起了唇角,把拿在自己手里的另一件白狐狸皮斗篷放在了一旁的小榻上,抬头,跟他问道,“这间铺子,借我用用,怎么样?”

“王妃说了,一切皆听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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