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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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约-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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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弥骞点头,“确实过分,我会说说的。”
眼前一亮,连歆织笑的合不拢嘴,刚想说点好听的,表达一下衷心,却听他口气淡淡道:“你把用来讨好我的茄子吃了。”
呃?计较茄子什么的,不好吧……
“奴婢马上回去再做一盘。”
“那我岂非要坐等?让主子等婢女,有点不妥。”丁弥骞摇头,口气很认真。
主子一旦认真,受罪的还是下面人。
连歆织闭闭眼,一定是她的错觉,公子一定不会这么不可爱,不会刁难她的,“奴婢很快的,公子饿了么?若饿了吃块点心垫垫肚子。”
“你吃了我的饭,让我吃点心?”丁弥骞眉眼似乎带着笑意,伸手一招,摸摸她的头。
为啥老喜欢摸她头?
连歆织承认长得矮容易受人不重视,但被摸头啥的,真的不需要哇!
长辈对晚辈摸头是慈爱,公子比她不过大两岁,担不起长辈,摸头完全没有意义。但为了配合有特殊趣味的他,随着他一摸她便一点头。
见她这么老实,丁弥骞便没在继续,转而道:“回去吧,多做几道菜,来的时候叫上尤婆子。”
连歆织点头,退出房门。
霖彩儿睡不着觉,连歆织起身的时候她知道,不过并没跟着一同穿衣离开,反而赖在被窝好一会儿才动作慢吞吞穿衣,她去灶屋的时候只闻菜香味,没见到半个人,暗暗称奇,做饭这么早是自己吃还是给人送去?
外面冻着的肉被她拿进灶屋,放进盆里一边化着一边洗,没过多久,婢女们陆陆续续走进,各干各的活,待连歆织回来她立马上前去小声问,“你去公子那里了?他怎么说?”
“送早膳的时候,叫上尤婆子。”连歆织面无表情道,转过身去看灶。一旦叫上尤婆子,恐怕背后给穿小鞋的事儿就暴露了,当然,也要看公子如何去说,去管,日后的事要妥善安排下。
霖彩儿抿唇一笑,干活特别起劲。
被小公子主动点名去见,尤婆子内心甚喜,听闻是和连歆织一起去后又有点怀疑,是不是什么地方搞错了?一起去?她开始琢磨,一边琢磨一边用不善的眼神盯着连歆织,恨不能盯出个洞来。
连歆织暗道,得,攻击的力度全部转移到她身上了。从小到大她头一次知道,用眼神欺负一个人能产生多大影响,日后看不顺眼谁,她得让那个谁走得近些,她保证不用眼神去瞄!
惊亭轩。
丁弥骞打量着对他一脸谄媚的尤婆子,问道:“会砍树么?”
尤婆子一愣,下意识道:“没砍过。”
“无碍,今个你便去砍。”丁弥骞笑,迁怒的机会来了,“柴房附近的树,都砍了,你亲自动手,我放心。”
柴房附近的树好几十棵,枝繁叶茂,粗壮无比,全部都砍了,运动量甚大。
尤婆子傻眼,不明所以,好好地树为啥说砍就砍,打着商量,“这个,公子,老奴没砍过,老胳膊老腿,她干不动啊,要不,让专门砍柴的小厮董阔来砍,如何?”
“老胳膊老腿,想违抗命令?”丁弥骞似嘲非嘲,“不砍可以,卷铺盖走人。”
吓!
尤婆子老脸皱成一团,迫于威压把砍树的活接下,“老奴,老奴砍就是。”
“对了,让董阔那小子过来我这,日后都劈惊亭轩的柴。”听尤婆子提起董阔,他深思片刻决定。
惊亭轩这里哪有多少柴可劈,尤婆子叹气,深深觉得小公子这脑子转的方向和常人不一样,莫非是打算把董阔放在身边看着?防他和连歆织腻腻歪歪?
很多天之后,柴房附近出现一“奇景”,一个年纪很大了的婆子挥动斧头,一下一下砍树,大冬天的满头大汗,累成个渣样,一众婢女们背后偷笑,很久没听老婆子骂骂咧咧……

第四十章

李碗失踪之后,柴房附近的第五间房空出一个榻的位置,可以再住进一人。
王数最近几日住进去,她从原本住着房里搬出放置榻下的各类生活用物,一趟一趟往第五间房搬。
在丁府住了快半年,每个人东西一大堆,有用的没用的,而王数有收藏的习惯,一些看着稀奇古怪之物特别多,较其他人的东西多了几乎两倍,这一搬家有点不好收拾了,好在同一房里住着,两个房里的人都来帮她忙活。
人多手快,不到小半个时辰床榻已然收拾好,王数坐上去喘口气,乔漫拉过她的手说,李碗莫名其妙就没了,这榻挺晦气,住着别是有点不好。
王数本来没觉得有啥,听她一说倒心生迟疑,李碗的事前一段时间传来传去,到底人去哪里谁也不清楚,被卖也就罢了,若真被弄死了,这榻住着确实有点后颈凉飕飕。
连歆织坐被子上绣花,闻言抬抬眼皮道:“府里每年都死几个,也没见住前人榻上的发生啥怪事儿。”
王数一琢磨也对,谢过两人也去绣花。
今个能集体绣花不是她们偷懒,快到年关了,大大小小节日不断,丁大太太放她们半日假,而她本人则是走亲窜门。
这样类似的假期婢女们必须在府中过,一时无事做只能在房里绣花以打发时间。
比起其他人绣花,霖彩儿才懒得动手,直接从包裹中翻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连歆织抬眼,翻开记忆,恍惚记起小公子和她玩游戏的那日,她因为不会写字没能玩那个纸条,最后玩躲猫猫还把腰撞上桌子,她想的太过入神,手中针线没拿好,不慎扎了食指,血珠从指间上冒出,看着鲜红的血似乎又记起王典惨死,李碗失踪,她脸有点白了,晃晃头,用帕子擦掉血迹。
霖彩儿看的是一本游记,写了很多关于外面的事,一般来讲女孩子识字的少,便是男孩子也未必有识字的。很简单,家穷,上不起学堂,往往连私塾都没进去过,不过她例外,她娘曾是大家闺秀,家族落魄后嫁给她爹,这字便是和她娘学的。
霖彩儿过来丁府为婢是因为乔漫,两人从小关系好形影不离,乔漫一去丁府她便跟着去了,不然按照她的情况,她娘不会同意的,为去丁府为婢,当初没少和家里人争吵。
连歆织知道打扰别人看书不好,但她稍一犹豫还是开口,“那个,霖彩儿,你认识上面字,认识的多么?”
霖彩儿挑眉,很多人都问过她类似的话,她点头,已然有一套回话经验,“我娘教的,都认识,还会写。”
连歆织眼前一亮,不过很快的,仿佛记起什么,神色又有些黯然,勉强一问,“你能教教我么,我也想学认字,你放心,我会给你铜钱的,当作,当作束脩。”
霖彩儿挺意外的,本来不愿答应,两人不是特别要好,费时费力的没趣,但一听给铜钱当作束脩不禁让人有点动心,稍一犹豫道:“好吧,我也不多收,半吊钱,我会把自己认识的字都教你认识,可以么?”
半吊钱在普通人家其实很多了,三等婢女一个月的月例,不过比起不去私塾就能认字已经很好,连歆织也是稍一犹豫点头,问,“我可以现在就给你铜钱,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看一眼手中游记,霖彩儿琢磨片刻,“要不这样吧,我先教你这本书上的字,你能记多少记多少,识字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日积月累。”
很多人十年寒窗苦读也未必能考上状元,连歆织当然明白读书识字不易,当下点头,并没觉得不好。
霖彩儿把书翻至第一页,指着上面的第一个字开始教。
连歆织认真学,一教一学,看在旁人眼里倒也有趣,乔漫放下手中针线笑道:“彩儿,你这夫子装的真像。”
“我现在本来就是夫子。”霖彩儿得意一笑,拍拍连歆织肩膀,道:“对吧,学生?”
“嗯,夫子说的对。”连歆织眉眼弯弯,能认字真好。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丁大太太在这个时辰已然从亲朋好友家回来,灶屋婢女们需要做晚膳。
连歆织一边炒菜一边回忆适才学的字,一遍一遍在脑子里回忆,加深记忆。
去惊亭轩的路上她也不忘念念有词,而这一路上的粗壮高树被尤婆子砍光,唯剩下光秃秃的树桩,十分难看,她别过眼去推开惊亭轩院门,朝房门方向走去。
院子里,董阔有一下没一下劈柴,惊亭轩只住一主一仆,需要用到的柴甚少,根本不必特意找个小厮来劈柴,他在这里的活十分轻松,经常偷懒,丁弥骞也不去管他。
从整日忙个不停突然变成随便偷懒,董阔多少有些不适应,无聊地时候会和院子除了他以外唯一的婢女聊一聊,聊得多了,两人渐渐熟悉,话题也开始多。
迎秋不明白小公子把董阔弄来的用意,也没去多想,毕竟不是个姑娘,不用她日日防,平日里有个人说话挺好,以前是和连歆织说,往后是不可能了,朋友都做不成。
连歆织过去惊亭轩,迎秋正和董阔聊得开心,两人一见她都把脸一拉,再不吭声。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歆织忽然就有这种诡异想法。
摇头,敲一敲房门,待里面传出回话,开门进去。
丁弥骞坐桌边执笔写字,见她放下托盘将饭菜一一摆好才放下笔,一撩下摆起身过去,随意拿起筷子夹一口菜,一道鱼,吃进嘴里,没味,淡,他挑眉,“我没生病,不必特意清淡。”
连歆织一愣,知道对方这是提醒她,又忘给鱼放盐。她赶紧低头道“奴婢下回会注意的。”
丁弥骞耸肩,“事不过三。”
擦汗!她退一边去,省得给他碍眼。
丁弥骞近来心情不错,对她管得不甚严厉,坐桌边慢悠悠用膳,顺便问一嘴,“你看我那字如何?”
连歆织闻言,朝他的另一张桌子步去,桌面的宣纸上一排排她不认识的字正瞪大眼等着她去看,她只觉那字刚劲有力,又透着一股潇洒,比霖彩儿那本游记上的字漂亮多了,可再漂亮她也不认识,下意识握紧拳头道:“挺好。”
丁弥骞笑,“我练了许久的,不然拿不出手。”
不知道该如何回话,她只能点点头,识字会写的尚且觉得拿不出手,她认识的那几个字还是别随便往外扯的好。
不清楚她心底绕来绕去的念头,丁弥骞一膳完毕站起身,让她和自己去外面走走。
连歆织不晓得去外面有什么好走的,外面的董阔和迎秋正聊着,去了岂非打扰?
像是明白她在想什么,丁弥骞笑容带着一抹狡黠,道:“我们可以偷偷地出去。”
“呃?公子这里有后门啊?”
“自然。”点头,他打头先走,饶过一处屏风,连续经过几个房间,在连歆织快被绕蒙的时候走出一扇小木门,出了这木门,入眼的是惊亭轩后院。
连歆织从没来过这里,觉得稀奇,尚没走出几步又发觉此地有点熟悉,似乎是一个花园假山?
这里,她貌似有印象,刚来丁府,看见一个被人打死的婢女浑身是血,她被弄得想吐,一直憋着,憋到去灶屋的时候没憋住,跑去一座假山后面大吐特吐,打扰了别人吃饭,然后额头又被一枚铜钱击中,当时她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人去假山后面吃饭,原来这是小公子的地盘,惊亭轩的后门。
她跑去人家地盘吐,污了环境,难怪被铜钱打。
丁弥骞一个纵身跳至一座假山,似笑非笑,“你当初便是在这座假山下吐的。”
连歆织擦汗,这么丢脸的事别提了,回去的晚了还被尤婆子扣月例,打耳光呢,那一日可真是倒霉,先后被沉月含和尤婆子打,又糟铜钱击额头,她还以为自己挺不过去了呢,丁府大门外浑身是血的婢女让她印象深刻。
“小爷当时掐死你的心都有。”丁弥骞笑,似乎在回忆什么。
“谢公子不杀之恩。”行一礼,连歆织主动配合他。
扫她几眼,丁弥骞认真道:“知道我为何用铜钱打你么?其实我不喜欢你这张脸,太过艳丽,妖里妖气,一看就不安分,特别是跑到我这后院来,一开始,我以为你是来求勾搭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我喜欢那种清爽类型的,一看让人眼前一亮,干干净净,你和我的审美观完全相反,长得偏一边去,和巷子阁的那类女子特像,不同的是你没化妆,身上没有胭脂味道。”
连歆织从没如此认真听人说她长相如何,小时候也有人对着她说,这姑娘不安分,那会儿她不明白何意,十岁之后却是再也没人当面对她说啥,妖里妖气么,长偏了不是她的错。
不清楚他为何提起她面容上的问题,但她还是配合着道:“所以,莫钟入了公子的眼,对么?”
丁弥骞点头,“不只是她相貌讨喜,她是第一个骂我的人。”
“哦。”原来被人骂,也会印象深刻,她从不会中意一个骂自己的人。
丁弥骞轻笑,“后来,仔细想想,不是第一个骂自己的外人最好,是第一个对自己好的外人最好。”
“公子不怕第一个对你好的外人贪你银子么?”
“怕。”他从假山上一跳而下,轻轻落在地上,“所以,脑子拐了个弯,会觉得骂我的人一定不会是有意靠近,尽管是被当成小厮才会没被有意靠近。”
“被当成小厮的感觉不好吧?不过奴婢看你乐在其中。”他从假山上跳下来,离得她过近了,她微微后退几步。
“当小厮固然不好,谁愿意给人当奴才,不过充当小厮体验一下底层人生活,也不错。”他不介意她刻意的后退,她退了,他再往前走几步便是。
有钱人家的公子,想法果然和大众不一样。
连歆织除了“哦”一声,别的说不出来,见他朝自己过来,忍住将脚往后挪的念头,手背身后。
“我以前想当莫钟的小厮。”他眼睛亮闪闪地盯着她瞧。
“哦。”
有些人喜欢犯贱,和犯贱的人没话说。
“后来,我又不想了。”他又靠近,两人只有一步之遥。
“是么。”
她用别的男人拒绝了你,你若还放不下想上赶着伺候去,那就不是犯贱,是脑子有问题了,不过不对,存在即合理,有很多人喜欢惦记别人碗里的东西,别人的东西才香,特别是能抢到自己手里的别人的东西。
这是一种怎样的心里啊,羡慕或是嫉妒到一定程度,想占为己有。
“我发现一个比莫钟更有趣的东西。”他伸出手,摸摸她的头。
“别说这个东西是指奴婢的头。”忍住了不去打掉他摸头的手,连歆织口气有点诡异。
丁弥骞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认真思考片刻,失笑,“如果你非要这么想,也不是不行。”
他又朝前靠了一步,摸头的手变成摸肩。
连歆织黑线,事情发展的方向不对,别往肩膀上发展,赶紧往后退一步,脸色有点白,道:“时间不早了,奴婢可以回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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