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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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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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帝劝民力农,减轻租税和赋役,对汉初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汉初社会的稳定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文帝很慎于用法。他在即位之初,曾对群臣说:“法者,治之正也,所① 本篇材料见于《史记·孝文本纪》及《汉书·文帝纪》者,不另作注。① 《汉书·贾捐之传》。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就是说,用法当正,以禁暴导善。他不同意那种一人犯法、株连全家的做法,强调法用的正才能使民诚实,罪定的当才能使民服从。官统治民,本应导之为善,既不能导,又用法不正,定罪不当,这是反而害民为暴,怎能禁民为非?于是下诏除收帑相坐律令,就是废除一人有罪株连全家的法令。但后来(文帝后六年)新垣平谋反,文帝“复行三族之诛”②,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根除苛滥之法的。
  文帝二年(公元前178 年)五月,下诏废除诽谤妖言之罪。诏中有“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之语,又说百姓说错了话就以为“诽谤”,都不可取,今后不必处治。对于秦定的诽谤妖言之罪,不许臣民议政,偶语者弃市的做法,文帝一概除之。
  文帝三年济北王刘兴居叛乱时,下诏明确地规定,首恶者定重罪;主动归顺者鼓励,官可复原职;随从谋反而不坚决者不问。这是一条区别对待的法令。平乱后,文帝“赦济北诸吏民与王反者”,说明政策是兑现的。
  文帝十三年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逮系至长安。淳于公无子,少女缇萦随至长安,上书提出要求:“愿没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受了感动,随即下令废除肉刑。他说,现在有三种肉刑(黥、劓、刖),而奸不止,这是上未尽训导之过;而用了肉刑,造成终身残废,这不是为民父母之意。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又拟定处治罪人之法。事实上仍有受刑致残致死者。故史称文帝“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①。但不管如何,文帝对原来的肉刑有所减轻是无疑的。
  曾有这样三个有关文帝与法故事:文帝有次经过中渭桥,有个人从桥下走出来,惊了皇帝的坐骑,因而被捕。廷尉张释之审查,知其并非故意惊驾,只处以罚金。文帝生气,以为罚得太轻。张释之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不能因人而异,如果随便更改,“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文帝称是。有人偷了高祖庙坐前的玉环,廷尉张释之定了弃市罪。文帝以为轻了,说要族诛。张释之说,偷玉环就株连全家族,如果偷更多更大的怎么处治?文帝只好同意。云中郡守魏尚治军有方,守土有功,只因小过就被罢官削爵。冯唐对文帝说,“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用人有问题。文帝听了,立即赦了魏尚,复其官职②。
  文帝还十分重视有识之士,听取和采纳他们有利朝廷的建议。思想家贾谊提出农业生产是立国的根本,只有把粮食积贮得多了,才能攻能守。政治家晁错提出重农轻商的主张,提出使农民附着于土地的观点,文帝都采取了措施加以实行。
  西汉建立后,王国势力的强大,成为统治集团内部的重大问题。文帝本以代王入朝为帝,自然不会忽视这个问题。他听取了贾谊的建议,在原来的封地上增加封君的数目,以分散其实力,使朝廷跟他们的关系可以象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文帝于六年以谋反罪废了淮南王刘长,又于十六年立刘长三子都为诸侯王,以原淮南王之地“三分之”①。表面上以示对宗室的怜悯,实际上以大化小,一分为三,便于控制。悼惠王死后,文帝也采取了同样的做② 《汉书·刑法志》。
  ① 《汉书·刑法志》。
  ② 此段情节与引文,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① 《汉书·淮南王传》。
  法,将齐地分给悼惠王的六个儿子。这一建议的采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诸侯王的分封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文帝不仅在政治上宽厚,在生活上也素有恭俭的作风。他从代地即位以来,二十三年中“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他曾经想作一露台,召工匠计之,置百金,便放弃了这个念头,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他常衣绨衣,还令他的夫人穿衣不得拖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淳朴。他又主张薄葬,“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勿烦民”。他的这种俭朴的作风,一直为史家所称颂。
  与匈奴的和与战匈奴在西汉初年力量很强。自刘邦平城被围、采用娄敬的和亲政策以来,主要是用联姻并赠送大量礼物的办法来维系汉同匈奴的关系。但匈奴总不能信守盟约。文帝即位之初,与匈奴复修和亲之好,以加强汉皇朝政权的稳固。文帝三年(公元前177 年)五月,匈奴右贤王破坏和亲之约,驱骑入塞,占据“河南”地。文帝下诏指出匈奴的侵扰行为违背和亲之约①,派遣丞相灌婴带八万人马反击,赶跑了匈奴骑兵。接着,文帝又加强长安的驻军,以保卫京师。第二年,匈奴冒顿单于来书要求复和亲之好。汉朝考虑到匈奴势力正盛,乃许和亲。文帝六年(公元前174 年),给冒顿单于一书,赞许其愿意和亲的态度,但要求他守信而不可负约。
  不久,冒顿去世,其子稽粥立,号称老上单于。文帝以宗室女为公主,送与匈奴为单于阏氏,派宦者中行说为使送去。再次和亲。中行说投降了匈奴,得到单于亲信,为其出谋划策。
  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 年)冬,匈奴单于领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杀了北地都尉孙卬,虏掠民众畜产。文帝乃派三位将军带兵分驻于陇西、北地、上郡,又派中尉周舍为卫将军、郎中令张武为车骑将军,带骑兵十万人,驻于长安近旁以防匈奴。文帝亲自慰劳军队,视察演习,申明军令,赏赐将士。他本想亲自带兵出征,因被劝阻而止。于是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统兵征伐,击退了匈奴。
  于是,汉匈复言和亲之事。文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62 年)六月,文帝下诏,表示欢迎。他在诏书中说:“间者累年,匈奴并暴边境,多杀吏民。。。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今单于反古之道,计社稷之安,便万民之利,新与朕俱弃细过,偕之大道,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亲以定,始于今年。”此诏表达了文帝厌恶战争、希望汉匈两族和好的热情与努力。这次和亲是要“结兄弟之义”,是一次两族友好的和约。
  但此后五年,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158 年)冬,匈奴数万骑入上郡与云中郡侵扰。文帝立即以令免为车骑将军带兵驻于飞狐,苏意为将军带兵驻于句注,将军张武带兵驻于北地,缘边亦各坚守以备匈奴。又以周亚夫为将军带兵驻于细柳,刘礼为将军带兵驻于霸上,徐厉为将军带兵驻于棘门,防备匈奴。过了几个月,匈奴退去,文帝才撤退以上驻军。
  由于文帝对匈奴采取了亦战亦和的态度,争得了边境上相对的安宁。文① 参考《汉书·匈奴传》上。
  帝进而采纳了晁错的建议,移民于北方边塞,使其屯田务农,加强了边备的防守力量。
  后元七年(公元前157 年)六月,文帝死于未央宫,遗诏薄葬。
  第二节汉景帝宽厚政策的继续汉景帝刘启(前188—前141),汉文帝之中子,公元前157 年即皇帝位。景帝即位时,已不是文帝登位时的形势。经过文帝时期的休养生息,汉初经济有所发展,社会日趋安定。因此,景帝即位后,继续奉行了“与民休息”政策。
  景帝元年(公元前156 年)春正月,下诏说:“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广大地者听之。”准许百姓从贫瘠地区迁往土地肥沃地区,以利发展农业。景帝二年(公元前155 年),又下诏:“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①将以往十五税一的田租,又减轻了一半。他还多次下诏申明以农为立国之本,强调重本抑末。他在诏文中说:“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同时要求郡县官吏认真执行,对失职者加以严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由于景帝重本抑末,减轻赋税,“民遂乐业”②,农业生产有所增进。
  此外,在对待匈奴的关系上,景帝也采取了争取和亲、积极防御的措施,故当时匈奴只是“时时小入盗边,无大寇”③。景帝还把来降的匈奴封为列侯,汉匈两族“通关市”,足见这一时期的边境关系是比较友好和安定的。
  景帝在刑法上也很慎重。在他在位期间,下诏减免了一些刑法,制定了惩处官吏犯罪的办法,并有“欲令治狱者务先宽”之说。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对社会秩序的安定起了促进作用。
  “削藩策”的推行景帝时,诸侯王的封地和权力仍然是威胁皇朝的力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他们的经济力量也在不断增长。文帝时虽然采纳了贾谊众建诸侯的主张,但并未真正推行。景帝即位后,采纳了晁错提出的“削藩”建议,逐步削夺诸侯王国的一部分土地,收归朝廷直接统辖。他削夺了赵王国、楚王国、胶西王国的封地,还准备削夺吴王国的封地。诸侯王不甘心其权势被削弱,于是在景帝三年春,爆发了吴、楚、赵、胶东、胶西、济南、淄川等七国联合反对朝廷的叛乱。
  吴王刘濞早已蓄谋夺取朝廷大权。他盘据吴王国,利用当时优越的经济条件,冶铜铸钱,煮海水为盐,又减免赋税收买人心,并引诱各处来的逃犯及流民为其服役,因而经济和军事上有一定实力。当景帝采取削夺王国土地时,刘濞立即诱逼和勾结其他诸侯王举兵作乱,吴楚联军直指中原。晁错劝导景帝对叛乱者坚决镇压。景帝起初听信袁盎之言,杀了晁错,以求平息事端,实际上是上了刘濞等人“清君侧”阴谋的当。当他发觉吴楚七国并未因① 本节材料主要依据《史记·孝景本纪》及《汉书·景帝纪》,凡引此两纪文字者,不另作注。① 《汉书·食货志》上。
  ② 《汉书·食货志》上。
  ③ 《汉书·匈奴传》上。
  诛晁错而罢军,立即采取积极的对策,派遣代理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率大军去迎击。由于人心向背、军事实力及战略战术诸方面的因素都是汉军见长,故在三个月内汉军便平定了吴楚七国之乱。
  经过这个事件,景帝不仅继续推行“众建诸侯”政策,而且还把诸侯王国的行政权和官吏任免权收归朝廷,并裁减其官吏,降黜其官吏的秩位,他于中元三年(公元前147 年)下诏“罢诸侯御史大夫官”,又于中元五年(公元前145 年)“更名诸侯丞相为相”,都是为了抑损诸侯王之权,使其低于朝廷。这样,就在实际上取消了诸侯王国的独立性,使其几乎等同于朝廷直接统辖的郡县。
  景帝通过一些削弱诸侯王势力的办法,打击了分封势力,加强了君主专制。
  后元三年(公元前141 年)景帝死。终年四十八岁。
  第十一章贾谊晁错刘安西汉早期,先秦诸子学风仍有流传。贾谊亦儒亦法,晁错是法家,刘安杂收诸家。
  第一节贾谊青年政论家及其早死贾谊(前200—前168),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时称贾生。西汉著名的政论家。
  贾谊十八岁时,以能诵读《诗》、《书》,善写文章,在郡中颇受称誉。河南守吴公因治郡和平数为“天下第一”,又是同邑李斯的学生,为文帝所了解,被征召入朝任为廷尉。吴公向文帝推荐贾谊“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于是贾谊被文帝召以为博士。
  这时朝廷官员多为年长者,因自汉朝建立二十多年来一些功臣宿将多据要职,一般老官吏也未退休。贾谊入朝时年仅二十出头,在朝廷官员中最为年少。他年轻敢为,思想敏锐。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未能言,他都为之对答,还尽如人意。诸生于是公认他才能出众。文帝为之高兴,破格提拔他,一年中升至太中大夫。
  贾谊以为汉朝代秦已二十多年,天下安定,应当适时改进一些陈规旧法。他说:“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适然耳。。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①同时草拟了色尚黄,数用五,改官名,更法令及列侯就国等一些具体方案,呈奏于文帝。文帝因初即位,权位不稳固,自以为不宜过早改制,但对贾谊颇为赏识,考虑将他提到公卿的位置上。绛侯周勃、颍阴侯灌婴、东阳侯张相如、御史大夫冯敬等将相大臣都对贾谊之议非常反感,乃诋毁贾谊说:“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这些人多是汉初功臣,盘据要职,安于现状,害怕改制损害了他们的权益,故公开反对贾谊改制之议,自然也反对重用他为公卿。文帝迁就功臣宿将,只好稍稍疏远贾谊,将他外放为长沙王太傅。
  长沙国在遥远的南方,距离京师数千里。贾谊辞别京师前往长沙,因是被排挤出京,又闻长沙炎热潮湿,担心身体不能适应,心情非常不好。在渡湘水时,写了《吊屈原赋》以悼念伟大的屈原,并“因以自喻”。其辞有云:乌呼哀哉兮,逢时不祥!鸾凤伏窜兮,鸱鹄翱翔。辍鬃鹣再猓髭牡弥荆幌褪ツ嬉焚猓秸怪病!!7锘讼栌谇ж鹳猓赖聼惗轮患傅轮蔗缳猓T龌鞫ブ"偌忠臧炎约旱脑庥鲇肭肆灯鹄矗衔庥谷说呐偶酚肫群Γ缓迷蹲吒叻桑徊⒁⒀锴瘢峋鲇胗谷硕粤⒂攵氛
  贾谊做长沙王太傅的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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