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天京:晚清军政传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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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天京:晚清军政传信录-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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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少泉屡次奏咨信函,似始终不欲来攻金陵,若深知敌军之千辛万苦,不欲分此垂成之功者。诚能如此存心,则过人远矣” ;
四、白云可杀不可留
1。夺枪
      陈国瑞,湖北应城人,少年时被太平军虏获,当了童子军,后投奔湘军将领黄开榜,作了他的干儿子。陈国瑞“秀美若处子”,出战,常着红装、充先锋,号称“红孩儿”,屡战屡胜,名动一时。同治元年,入僧格林沁部,极得信宠,情同父子。三年,以破苗沛霖有功,授浙江处州镇总兵。时年二十九岁。
      太平天国都城被攻破后,清廷战略重点转为剿捻。捻军驰骋于山东、河南、安徽等地,
    行迹无定,擅长裹胁,虽然只是“癣疥之疾”,但清军一直找不到对症之药。僧格林沁有勇无谋,只会“疲师尾追”,“与贼俱流”,以致人劳马乏,成效不彰。同治四年春,僧格林沁率领马队,连追一个多月,从河南追到山东,“日行百里,往返三千馀里”。陈国瑞认为蛮干不合兵法,应该调整战术,僧格林沁却说功成在即,应当一鼓作气,继续追剿。意见不合,僧格林沁传令继续追击,陈国瑞扯住僧格林沁坐骑,说:“要去你去,老子不去”;僧怒,说:“不去就不去,老子自己去”。于是,挥师出发。此老子见彼老子倔强,没办法,说了句:“国瑞卒不忍王独败”;还是带兵出队,担任前锋。果不其然,捻军数万馀人汇合之后,不再逃跑,而在汶上、郓城间设好埋伏,陈国瑞一至即被包围。僧格林沁调发亲兵前去助战,也被击溃。捻军随即包围了僧格林沁,并在曹州吴家店将僧军全部歼灭。陈国瑞浴血奋战,所部大多阵亡,自己身受重伤,侥幸逃脱。闻僧被杀,又舍生忘死,乔装潜入敌中,找到僧格林沁的尸体,昼伏夜行,七天后回到军营。朝廷认为僧格林沁之死,河南、山东的地方大员以及僧军部将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纷纷予以降职、记过等处分,唯有陈国瑞因为身负重伤仍苦战到底,免予处罚。
      僧格林沁死,曾国藩继任为督师大臣。此前,南京收复,湘军旋被裁撤,曾国藩北上剿捻,所带部下多是李鸿章派遣的淮军,刘铭传即在其中。程学启殁后,刘铭传勇略为诸将冠,号称淮军第一名将,其部称为“铭军”。四年五月,铭军驻扎在山东济宁北部的长沟,陈国瑞率领残部“游击”至此,看到淮军装备精良,多为西洋武器,“心独艳之”,于是“思夺其利器”。咸、同间,诸军因为争地盘、争军饷或者争闲气,往往发生“友军”火拼之事;抢夺“友军”武器,这倒要算头一遭。但是,空手固然能入白刃,长矛能否夺火枪呢?陈国瑞率领亲兵五百人突入铭军阵地,趁其不备,先杀了数十人。刘铭传立即布置迎战。不要说铭军这种百战之师,就是一般军队,只要人手一枝火枪,以之迎战配备各类长短冷兵器的敌军,孰胜孰负,可想而知。所以,小半天功夫,陈国瑞带来的五百人就被铭军全部歼灭(估计是不准投降),陈国瑞跳登民房逃命,也被“梯而执之”。刘铭传并不杀他(毕竟是朝廷命将),只是将他关起来,每天一碗瘦肉粥,不让吃饱,也保证饿不死。就这么过了几天,才“请”他过来相见。陈国瑞一见刘铭传,既不怒骂,也不求饶,只是哭诉:“此五百人,皆数年来所纠合四方之精锐。一旦为君所歼,吾军自此衰矣”;既然陈国瑞认了栽,刘铭传也就不为难他,闻言,“怜而释之”。
      但是,稀里糊涂死了五百人,总不能就此罢休,于是双方都往上打报告,要求仲裁。足球比赛出现争执,足协可以通过重播录像,以定曲直。友军火拼,未经录像,判断事实只能靠分析双方的状书。但是,不管是皇太后的军机处,还是曾统帅的营务处,却都不好判断谁是谁非。为什么呢?铭军若说对方专为抢火枪而来,事虽有之,却不合情理;陈国瑞若谎称小事造衅,而全营被歼,也不合逻辑。所以,双方投诉,必都不能秉笔直书,而要捏造兵勇械斗、局面失控的平实文字。手持长矛抢火枪,这是浪漫主义;写禀上诉,规定文体为现实主义风格。文体和事实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马尔克斯或者残雪的叙事才能,估计谁也写不清这件匪夷所思、耸人听闻的事件。所以,双方文告只能尽量符合日常经验,而细节方面也就不可避免的趋于含混模糊。军机处、营务处诸公据此判案,也就只能各打五十大板,难得糊涂了。加之当日剿捻形势甚为吃紧,任何严厉处罚都会损害士气;陈国瑞的后台是以僧格林沁家为代表的忠亲王一派,刘铭传的上级为曾国藩、李鸿章,一有偏倚,必生怨望,所以,朝廷干脆不加处罚:
      “刘铭传、陈国瑞勇丁互相械斗,杀伤多人,实属不成事体。该员等均系提、镇大员,不思乘贼势新挫之后奋斗追击,而于勇丁互相斗杀不能禁止,且各执一词,殊失大员体度。本当从重治罪,姑念该员等均曾立功,免其深究” ;
      尽管未受处罚,但是部下成建制被消灭,陈国瑞还是咽不下这口气;而刘铭传不得不防备他重来报复,所以接奉谕旨后,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剿捻的任务也暂时搁置,双方继续在长沟相持。山东巡抚阎敬铭既劝不开,又耗不起,只好再次上报。谕旨下来,又是各打五十板:
      “何以尚在长沟相持不下?岂谓朝廷不能执法从事耶!” 并命二军赶快分道扬镳,不要伺机启衅。
      此事告一段落,就得说说曾国藩是如何成为陈国瑞要“杀”的“白云”了。
2。病退
      僧格林沁死前,曾国藩就接到数次谕旨,命令他派兵援剿 。他一直拖延,固然有湘军刚刚解散,淮军需要肃清安徽,暂时腾不出兵力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不愿背上“抢功”的恶名。僧格林沁自咸丰十年九月奉命剿捻,迄今已历四年,能否成功不可知,但不愿他人分功却在情理之中。曾国荃听说李鸿章要来助攻南京,气急吐血,即是同样的心理。曾国藩何等样人,岂能不明白其中奥妙?所以,他拖了大半年,都没有实际行动;朝廷也明白这个道理,故只能任其拖延 。同治四年五月,僧格林沁战死,朝命立即改“助剿”为“督
    剿”,并授权节制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所有“旗、绿各营及地方文武员弁,均着归曾国藩节制调遣” 。陈国瑞原是僧格林沁部下,根据最新指示,现在也要听命于曾国藩。军队更换统帅,历来就存在人事、资源诸方面等“整合”难题,而陈国瑞刚刚划归曾国藩指挥,就被其嫡系部队“铭军”灭掉一个营,其不能谨遵命令,甚至负气为难,种种情形,不难揣测。曾国藩要统领各军与捻军作战,则必不能容忍属下有违抗军令、仇视同侪的将领。倘若出现这种将领,要不凿枘不合,弃之不用,如初起兵时的王錱;要不恩威兼施,引为己用,如自胡林翼处接管的鲍超。陈国瑞能战的名声,早已“简在圣心”,没有合适的理由,遽尔弃置,必会引起猜疑,认为曾、李妒贤嫉能,其道不广。而长远之患,则会坐实湘、淮两军都是私人部队、于国有害的传言。所以,如何妥善处置陈国瑞,乃是曾国藩接手剿捻事务的首要人事难题。
      刘、陈对杀之时,曾国藩正从扬州赶赴淮安,闻信稍迟,朝廷已经批示“免其深究”,他也就不能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暗蕴驾驭之术。失去“危机公关”的机会,就只有在例行公事中,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六月六日,在陈国瑞请示“饷项军火如何筹措”的禀文上,他洋洋洒洒批复了两千多字 。“饷项军火”的正题,着墨不多,而“玉成该镇”的跑题文字倒用了一千六百多字。
      善于做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批评下属时,从不直接表达自己的好恶,而惯于通过“群众意见”暗喻褒贬。曾国藩也不例外,说留心察访,搜集民意,发现“毁该镇者十之七,誉该镇者十之三”。群众对“该镇”不满,可以称为“劣迹”者,主要是以下数端:一、忘恩负义。黄开榜是陈国瑞义父,陈却“不以为德,反以为仇”(据黄开榜亲口所言)。二、性好私斗。在袁甲三部,与其他部将“屡开明仗”;在寿州与李世忠斗,杀死二提督;在正阳关与盐商斗,在汜水与米商斗。三、扰民虐官。辱骂殴打泗州知州,布政使“躲避床下,旋即告病”;在高邮抢掠官府,“合署眷属,跳墙逃避”。四、吸食鸦片。极High之时,喜怒无常,有“因一麻油饼杀厨子”之事。五、藐视各路将帅,不听调度,动不动就以“我将造反”进行威胁。从公德到私德,贬斥无疑;群众口中的陈国瑞,简直就是个禽兽。当然,批评也要适可而止,于是,曾国藩笔锋一转,开始说“该镇”的好处:一、骁勇绝伦,战略出众。二、至性过人,喜欢听人讲忠臣孝子的故事,喜欢读《孟子》 。三、不好色,不贪财。打仗出色,是公论,也是陈国瑞如此嚣张的根本原因,否则,他早就被废掉了,何必如此苦口。喜欢听忠孝故事,不好色贪财,则是本质不坏,尚可救药。这段材料,先骂后赞,又打又摸,乃是“政委”工作的标准文体;所以如此铺陈,就是为以下的“警告”乃至“处罚”制造气氛。
      所谓“警告”,是三条原则。第一,不扰民。第二,不私斗。第三,不梗令。不扰民、不梗令之说,都是大道理,不过泛泛而谈;湘军、淮军将领也不能杜绝此二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当不得真。不私斗,则联系前不久刘、陈对杀之事,予以针砭。经刘铭传、李鸿章汇报,曾国藩已经知道起因在于抢洋枪,所以说“其初则该镇理曲,其后则铭营太甚”,不再一味批评,而尽量持平。但是,“该镇若再图私斗以泄此忿,则祸在一身而患在大局”。韩信忍受胯下之辱,事后“召辱己者而官之”,是豪杰风范;郭子仪祖坟被挖,不予追究,反而引咎自责,是名臣度量。“该镇”虽被刘铭传“软禁”,但所受侮辱远不及此,务必以韩、郭为榜样,“不特不报复铭营,并且约束部下,以后永远不与他营私斗”。初出兵时,曾国藩所部与绿营“私斗”,他忍耻包羞,南下衡阳,固然是修养高,但也跟当时形势有关 ;陈国瑞号称“名将”,一日之间,精锐部队丧失殆尽,纵使“理曲”在先,也不能不责怪刘铭传下手太狠。没有任何补偿,光让他息事宁人,实在不能心口俱服。在陈国瑞看来,刘铭传是曾国藩嫡系,自己是新到客军,即使罪责相当,揆之严于律己之义,也应稍稍重责刘而抚慰陈;但是,对于淮军将领,曾国藩并不像指挥湘军那样如臂使指,一切如意。刘铭传名义上归曾国藩节制,其实并不能令行禁止,真正控制权还掌握在李鸿章手里。刘、陈争斗后,恐怕曾国藩因此责怪刘铭传,李鸿章立即去信,申明不可责怪之意:
      “省三血性奋往,历练少浅,不免粗率之处。鸿章因其战守可靠,向不扰民梗令,往往曲予含容。此次入东偶迟,致受薄惩,又与陈镇争气,未分曲直,倘函丈再以此事劾责,则朝廷必疑其骄纵难制。渠必不自安,且无以策励将来。除鸿章谆函劝饬外,师亦必怜其劳苦逐战,勿加苛求” ;
      省三,刘铭传字。“入东偶迟,致受薄惩”,指此前刘铭传奉旨随曾国藩往山东剿捻,因不愿受僧格林沁节制,故意拖延时间,受到朝旨谴责 。此信用词委婉,意见却很坚定。刘铭传出自李鸿章帐下,李对他,也只能以情相感,“往往曲予含容”。曾国藩若依法办事,则是对他的“苛求”,他必然会闹情绪(“必不自安”),以后的合作也不会愉快(“无以策励将来”)。必须批评的话,也只能由李出面,而不能由曾发难(“除鸿章谆函劝饬外,师亦必……勿加苛求”)。形势、人事,都迥异于统带湘军,所以曾国藩回信,也只能说:
      “省三之事,亦尝再三思虑……阁下多方培植,苦心琢磨,而成此令器,鄙人断无不知爱惜之理。……国藩于季荃细商两次,始定为二批:一宣示,一密告。……旋又转念省三最爱体面,恐因此而名望大坏,遂将前拟宣示之批,一并秘之,全未咨行各处” ;
      季荃,李鹤章字,鸿章弟。他当时总理营务处,是曾国藩和淮军将领之间的润滑油。由此信可知,只因为刘铭传“最爱体面”,所以硬生生把拟定的处理意见(“宣示”和“密告”的批文)压下(“一并秘之”),以示“爱惜”“令器”。身为统帅,碰到“骄纵难制”的下属,竟不能直率批评,这样的军队怎么管理的好呢?自己的部将管不好,又怎么让陈国瑞这个客军将领服气呢?
      曾国藩自知理亏,陈国瑞绝不会服气,所以苦口婆心讲了一番“歪”道理,还是要采取高压政策,讲几条“硬”道理:“若该镇不能细心领会,亦有数事当勒令遵从者”;第一,将八千人裁撤为三千人。第二,一年之内,不许与淮军同扎一处。第三,去掉官衔中“钦差”字样,不许自河南粮台以外领取军饷。裁军,是削弱其力量;不许与淮军靠近,是限制活动范围;明确规定饷源,则从经济上加以制约。以上三条,陈国瑞“梗令”的话,则是对抗统帅,必将遭致严厉处罚(调任甚至降级);遵令的话,则实力减弱,掣肘更多,再想嚣张也没了资本。此份批示,看似谆谆善诱,“于该镇有厚望焉”,实则老辣强横,令其左右为难,进退失据。而外人(包括三地督抚、军机大臣及皇太后)看来,却觉得入情入理,仁至义尽,陈总兵倘若不思悔改,辜负曾统帅一片苦心,因此遭受处罚,必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陈国瑞有苦说不出,却不甘心受制,于是禀复各款,虽“词气极为谦谨”,但“故作游移”,并“无矢志遵行之语”。只看《三国演义》的陈国瑞,在文本解构上当然斗不过古文大师曾国藩,所以一待回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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