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书评100年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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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书评100年精选-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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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文·克拉克,1925年4月19日)  


 完美的女主人——《黛洛维夫人》,维吉尼亚·伍尔芙着
  这是克拉瑞莎·黛洛维生活中的一天,伦敦的6月的一个日子,被大笨钟的钟声精确地一段段划分好了,没有人情,没有感觉,以时髦高档的聚会而告终。这就是伍尔芙小姐新作的全部故事。不过,她努力将黛洛维夫人的个性及现代文明释义的全部变换都一网打尽地写到这24小时的叙述中去。黛洛维夫人在她自己家中是个“完美的女主人”,甚至对她的仆人、女儿、丈夫以及很久以前被她拒绝但却无法将她忘怀的求婚者也是如此。黛洛维夫人享受的几乎是十全十美的生活,但她身上仍有忿恨恼怒之处,她缺乏一些精神上的魅力,或者倒不如说是缺乏些正面的令人憎恶性。

  在伍尔芙小姐的同代人中,有许多人已将只会扩大语言资源及叙述用途的习语,运用到了小说的传统形式及写作的成形模式中。然而,维吉尼亚·伍尔芙在她细密复杂却又清晰明了的构思艺术方面却是独一无二的。克拉瑞莎的这一天,她所给出的及接收到的印象,那些源于遥远边缘但却被设计到几乎要感动不易受影响的克拉瑞莎程度的事件等等,都在一个明确的矩阵里捕捉住了某时期思想及情感的转变以及某个阶层的观念。此外,这些看来几乎都能显示出某一整体文明的力量与弱点。

  并不仅仅简单是克拉瑞莎在举办,其实她也的确举办了,那些个成功、有地位及显赫人士参加的社交聚会,他们前来这些聚会,向她身为议员的丈夫的政治威望致以沉默的敬意,也是对克拉瑞莎她自己个人魄力的公开致敬。所确切可靠描绘出的也不仅仅只是克拉瑞莎的势利与排外、她对丑的厌恶与过度表示或她对自己衣着棉布或羊毛织物的挑剔讲究。克拉瑞莎那一大周围环境的整体发展,从某个“大人物”坐在一辆关严了的轿车里离去到她忽视她晚会上的一个无名之辈,都使它们之间的相互影象栩栩如生。

  克拉瑞莎极有可能是汉弗莱·沃德夫人喜欢的那种上流社会中的人物。

  她就像那些早期肖像画一样无动于衷地爱慕虚荣。不过,克拉瑞莎却被塑造得如此光彩夺目,被标注得如此彻底,且被记载得如此详尽,因而她这种类型的人,用康斯坦丁·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话来说,可以称作是被“不容破坏且一次性”定好位了。

  (约翰·克劳福,1925年5月10日)  


 它让我想起了——《盖尔芒持之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着
  一位法国批评家,雅克·布朗热曾经把马赛尔·普鲁斯特描绘成一个自我封闭的人,说他就如同整日呆在一节火车车厢里,毫不厌倦地注视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而普鲁斯特思想的列车倒退着去追逐已失去的昨日风景观感,更加证明了《追忆逝水年华》不过是一系列的心理旅程的风光照片而已。

  还需说明的是,普鲁斯特本人一直主宰着行车路线,虽然他的列车不时地驶到联想的岔道上去,但是他是完全自愿地走这些岔路的。他知道他要去哪儿,在这长长的怀旧的旅程中,他都一直掌握着方向。

  直到1913年《在斯旺家那边》问世之前,普鲁斯特只是个不太出名的文人,他曾写过一些短篇作品,一些模仿大手笔的讽刺之作,并翻译了15年约翰·罗斯金的着作。而他的天分被极富智慧的阿纳托尔·佛兰克所发现,他为普鲁斯特的第一本书《欢乐与时日》作了序,并盛赞这位24岁的作者是“天才的彼得罗里亚斯”和“圣·皮埃尔下凡的伯纳丁”。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马赛尔·普鲁斯特还不过是一个脆弱而敏感的业余作者。他是如此地敏感,以至于躺在第五层楼的床上能感觉到一楼门打开时的气流。

  而当他开始他所宣称的“看不见的工作,而这些书卷是历史”时,普鲁斯特已是一个思想成熟的成人了,脑子里装满了以前岁月的回忆。普鲁斯特以一种几乎是空想家式的热情开始了伟大的朝圣,他要在文学中重溯生命长河。当1922年他51岁去世时,他以难以想象的痛苦完成了15卷的《追忆逝水年华》。这部基本上以个人经历和观察为基础的小说,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部;尽管这样,它还并未完成,因为后面的几卷还需修改。

  通过一些特定的主题,人物,地点,名字和感觉的有意重复,普鲁斯特这些连续的作品被微妙地联系在了一起。例如《盖尔芒特之家》这一题目就和他的第一本书有联系,和普鲁斯特在康布雷的童年有关,那时他随着父母在灿烂的午后漫步在山植树夹道的蒙赛列大道上,或是沿着维蒙河边的盖芒特大道前行。这些时光在他记忆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意象和幻想,并对他以后的生活的趣味和反应都有很大影响。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种重复不断地对其自身过去的印象和童年的追忆自然是为了达到一种文学效果,但它们出现的动机却是人性的真诚。和其它许多描写不同,它们所强调的是作者主观的观感,和普鲁斯特对于文学手段的认识。而在描写自身的感受时,普鲁斯特总是以科学而客观的态度,并显出自身的谦逊。

  从最开始,普鲁斯特就放弃了静止的描写和人物刻画而代之以一种尝试。他把心理旅行的实际应用看作是一种所有个人体验透过自身这一透镜而向读者的折射,他尝试着只以他本身不断变化的视角来叙述故事。人物和场景就如同在生活里的一样慢慢展开,却不断被以前未曾发觉的事实和印迹而改变。有时理解一个重要人物的关键会被保留,而他只在一种神秘的悬念中徘徊上几百页,最后才在一种违反常规的色调中真相大白,例如在未有译本的《撒丁和格蒙拉一世》中的M·笛·卡洛斯。而常常一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发现却使小说和前面的已快被忘记了的情景联系起来,例如,读者突然发现,奥黛·得·克瑞西就是小男孩马赛尔在他叔叔家中见到的身着粉色衣裳的神秘女子,而这一场景出现在五卷之前。

  尽管普鲁斯特在技巧运用上是独具匠心,但他仍然使用了较保守的一些手段来保持作品的悬念和统一。而《追忆逝水年华》作为一本小说而不是随想集更是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即使在技巧运用方面,他也试图追寻生活的踪迹。整部小说是被一种同将真实的生活体验和事件的重复连接起来一样的手段组织起来的。对普鲁斯特来说,那些我们称为偶然的外部世界,表面上事件之间随机的联系是一种极有价值的手段。而他更是不遗余力的去探索思想的一种持久的特性,那就是将现实的记忆和过去回忆的碎片联系在一起。

  一个名字,轮廊,抑或一种颜色,都能引起一系列的心理图画。而在一所陌生房屋里听到的一个音乐主题,能使斯旺想起那些演奏这首曲子的场景和他与奥黛渡过的欢乐且充满爱意的时光。沉在茶中的一小块蛋糕,会使普鲁斯特想起他的罗妮阿姨和一连串关于他在康布雷的童年回忆。这种被心理学家称为记忆组合的思维方法,当被改造成一种文学手段后,给了文学创作更大的发挥空间。它消灭了时空的界限,并且允许情景不断的切换,从巴黎到康布雷,或到布里坦尼的巴比克。它允许普鲁斯特能够将最细微的事物发挥得淋漓尽致,只要他能使作品读起来仍然象一种即时的回忆。它把高尚加入到许多微不足道的细节中。它是一种无时无刻不在使用的手段,普鲁斯特用它来加强自己对人类经验的本质主观性的信念。

  当《盖尔芒特之家》在法国问世时,艾兹拉·庞德说道,对这部书最完美的批评文章应当只写一段,而且必须有7页长并只用分号。这当然是夸张,因为普鲁斯特的句子极少有超过一页半的,但是这些句于部非常的精确。如果我们想找个比喻来形容普鲁斯特这些相互缠绕,细枝未节而又使人受罪的句于,那么一扇转门是再恰当不过了,这扇转门甚至时常将普鲁斯特也绕进去了。尽管他并不缺乏警句式的简洁,但大部分情况下他还是甘愿把自己扔进一个充满比喻和修饰性从句的长句中,以至有时我们都会担心他是否还能从中脱身。当然,这种长句并不是为了达到某种效果,它出自作者的真心。

  他这种精致的风格——这是一种宽广的视野和细致的描写的平衡——反映出他是一个感情细致而又思想深奥的人,他既怕对于一种情调过份渲染,又不放过任何一个思想的影子。要想读懂他必须要有同欧几里德一样清晰的思维,并且还要更富于人性。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尽管他的材料很引人入胜,但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拥有许多读者的作家了。

  (罗斯·李,1925年7月5日)  


 太大,无法写小——《美国的悲剧》,西奥多·德莱塞着
  要是任何一个不如德莱塞先生那么大名气的人将这两册书的手稿拿到出版社去的话,我们可以很容易猜到他会遇到什么事。他会被告知这故事确实很有希望,但需要先拿回去把内容压缩到一半。这小说太长了,好几十个报社或杂志社的编辑们都有能力裁减它的内容并将它改得更好些。德莱塞先生不仅详尽报道了他主人公的恋爱的故事,哪怕是在那些恋爱故事都差不多的细节上也极尽详细,而且他还认真记录了每一件其它事件,认真得就像一个传记作家努力想为某位著名人物创建一个全新概念那样。他对这个谋杀案审讯描述得就仿佛他是个被编辑告知想用多大版面就用多大版面的大腕记者。

  不过,究竟德莱塞先生的长达840页的小说是否应该减至420页,这个问题只是个虚假的表面问题,没有任何一点说给德莱塞听的或关于他的话能从哪怕最细微意义上改变他的艺术方式。他之所以以这种形式这么多页写《美国的悲剧》,是因为他无法以其他形式以更短的长度来创作它。而这种固执,如果真是固执的话,是他力量上的缺陷。他的名字现今众所周知,并且,对那些真正对美国文学认真感兴趣的人来说,还将继续赫赫有名下去,绝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不肯听从理性。在19世纪叨年代,理性很可能要求他与当时的浪漫主义要求保持一致。而现在,理性则会要求他去考虑系列剧以及电影版权等利润问题,但是,它具有一位受某种天分影响的作家所独有的无理性的特性。

  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普遍得就像足够敏锐的读者几乎是在每天晨报上都能读到的故事。克莱德·格利弗斯是堪萨斯城一位街头牧师的儿子,是个受挫沮丧的、难以归类且拖沓迟滞的人。他母亲的素质要高些,但她生活的圈子却受到非国教教堂独立任务的限制。年轻人是不会愿意被囿制在这么狭窄的天地里的。他年轻的姐姐遇到了位英俊的男演员,便离开了家。而他自己,在16岁的时候,也离家而成为“堪萨斯城最豪华旅店”的一名门僮。在他,有些酒喝,吃顿嫩腰肉,再有个品味不高的风流韵事,精于世故的过程就算是完成了。他偷开着借来的车出去兜风,结果出了车祸,这迫使他,他是这么认为的,离开了这座城市。碰巧他遇到了他的伯伯,塞缪尔·格利弗斯,一位富裕的纽约州莱克格斯市的衣领制造商,这似乎预示着他的命运将由此转过来。他伯伯给他在衣领厂安排了个小职位。尽管堂兄吉尔伯特反对这样做,克莱德仍然觉得他看到通往富裕与高位的路在他面前敞开了。他甚至设法结识了桑德拉·芬契雷并取得了些进展。她是莱克格斯市上流社会家族的女儿。那便想想他那总有些乱糟糟的大脑里会充满些怎样的图画吧·

  不巧的是,他极不慎重地又与罗伯塔·奥登了有段风流韵事,后者是该衣领厂的一个技工。而等到他对她感到厌倦时,事情却已经很明显,她快做妈妈了。克莱德毫无责任感,但是,要是他抛弃罗伯塔的话,她就会揭发他,那他也就失去了桑德拉。他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困境。他的心思牢牢地拴在桑德拉以及她所代表的那一切身上,带着那种要命而痴迷的顽固。他有些无可救药地自私,也缺乏想象力,这些有时倒能给他带来些成功。可是他缺少使自己摆脱困境的力量。他越陷越深。一次偶而看到的一份剪报使得一个骇人的邪恶念头在他头脑中产生了假想,一男一女坐着艘独木船划出去了,假想独木船翻了,只有一个人返回来会怎样呢 ?他发觉自己几乎都没有主动去想,就已经被牵着拽着而在策划谋杀了。

  从这时开始,德莱塞先生用120页的篇幅给我们做了份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研究,这份研究精细且令人难忘得就象他或其他任何一个小说家在美国这块土地上所写过的一样——是篇极有穿透力、极诗意又极具奇怪戏剧力量的文章,这使得剩下的247页倒显得带点反高潮的色彩。我们看到一个无生气的但却真正邪恶的小灵魂正在形成,迈着轻松的步伐,沾满了血腥的罪恶。

  这简直就跟看活体解剖一样恐怖:“随后她又一次浮上了水面——离岸大约有500英尺远,而此时他正用这会儿手里抓着的那架又硬又沉的小相机在胡乱挥舞着摸索着,船向湖中心漂得越来越近。这时,他满心惊惧地朝四处看了看。现在——现在——除了他自己,在这个过得极长却又扣人心弦的时刻,湖岸上没有一丝声音,一个人影,也没有一点动静。没有路,没有屋子也没有炊烟!而这个他或是别的什么东西为他打算好了的、决定他命运的时刻已唾手可得!这个采取行动——危机——的时刻到了!他现在所需要做的一切就是马上迅速且全力调转船头返回到这岸或那岸去——跳起来——跳到左边或右边的舷缘上,让船晃起来;或是,如果未能做到这一步的话,就迅速颠荡起船来。要是罗伯特抱怨过头就用手里的这架相机打她,或者用他右手空出来的桨也行。这是可行的能做到——这能做到——又快又简单,这是考验他有还是缺乏才智与毅力的时刻——他在完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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