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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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恩选集-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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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们觉悟;而一旦假面具戳穿,就无从弥补。愚昧有一种特征:一经消除,

就再也恢复不了。愚昧原非生来就有,不过是缺乏知识而已;人尽管可以处

于愚昧,但不能硬使他愚昧。人的头脑发现真理,就象通过眼睛发现物体;

一旦看到了任何物体,就不可能使头脑恢复到它看到物体之前的那种状态。

那些谈论法国发生反革命的人,表明他们对人是多么不了解。在语言范畴内,

没有适当的词汇足以表达实现反革命的手段。这种手段必得是消灭知识;而

至今还不曾找到一种方法使人不知其所知,或不想其所想。

柏克先生要阻止知识的进步是徒劳的;更叫他丢脸的是,城里有一种传

说,怀疑他冒名领取津贴。这也许可以说明他为什么在书中提出某些怪论,

尽管他把这种怪论指向“革命会”,实际上是反对全体国民的。

他说:“英国国王捧着他的王冠”(因为据柏克先生说,王冠不属于国
民所有),“对革命会的选择表示蔑视,革命会无论个人或集体都没有投票
选举国王的权利;而国王陛下的后嗣到时候一个个都会以同样蔑视他们的选
择的态度接过国王陛下现时正戴着的王冠”。

谁当英国或别处的国王,到底有无国王,人民选择一个契罗基①酋长还是
黑森②的轻骑兵当国王,这都不是我的事,他们爱怎么干就怎么干;可是,就
理论尤其是涉及人权和国民的权利的理论而言,这种论调比天底下受奴役最
深的国家发出的论调还要可恶。是不是因为听不惯专制主义的那一套,所以
这种论调在我听起来比别人更不堪入耳,这一点我难于判断;但是,对于它
那可恶的原则,我是不会丧失判断力的。

柏克先生指的不是“革命会”;而是指原来身分和代表身分的国民:他
还刻意让别人理解他的意思,说他们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没有投票权。“革
命会”是由各个宗派的公民和议会两院的成员组成的!如果他们中间没有任
何人有选举权,那么,无论国民或议会也都无选举权可言。英国怎样引进外
国的家族来充当国王,这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值得警惕。事情看上去有点奇 


①罗宾汉,英国中古传说中的绿林好汉。——译者 
①美国印第安人一个最大的部族。——译者 
②当时德国中西部的一个州名。——译者

怪,尽管英国人一向喜欢谈论国王,可国王往往是外国家族的,痛恨外国人,
却受外国人统治。目前是布伦斯瑞克家族,德国的小部落之一。

怪,尽管英国人一向喜欢谈论国王,可国王往往是外国家族的,痛恨外国人,
却受外国人统治。目前是布伦斯瑞克家族,德国的小部落之一。

记得我曾注意到谢尔本伯爵——我想他当时是大臣——在英国所谓贵族
院发表的一篇演说,在这方面很适用。演说全文记不得了;但就我的记忆所
及,内容大致是:政府的体制任何时候都完全决定于国民的意志,如果国
民决定要君主体制,它就有权这样做;如果后来又决定要共和国,它就
有权建立一个共和国,并且可以对国王说,“我们不需要你当国王了。”

当柏克先生说“国王陛下的后嗣到时候一个个都会以同样蔑视他们的选
择的态度接过国王陛下现时正戴着的玉冠”这样的话时,即使对这个国家的
最卑下的人来说,这话也说得太过分了,这些人把每天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交
出来,每年凑足一百万镑,由国家交给它称之为国王的人。政府不讲道理是
专制,但如果再加上蔑视,那就更糟了:被蔑视还得出钱,是奴役过度。这
种类型的政府来自德国;并使我想起在上次战争中被美国人俘虏的一名布伦
斯瑞克士兵向我讲过的话。他说,“啊!美国是一个美好自由的国家,人民
为它战斗是值得的;我熟悉自己的国家,因而懂得这种差别;在我的国家里,
如果王公说吃虾,我们就得吃虾。”我心想,但愿上帝保佑那个国家,不论
是英国还是别的国家,它们的自由是靠德国式的施政原则和布伦斯瑞克的王
公保护的!

由于柏克先生忽而谈到英国,忽而谈到法国,忽而谈到全世界,忽而又
谈到一般的政府,因此,如果不是公然跟他在同一立场上接触,是难以对他
的书作出答复的。尽管政府的原则是普遍性的问题,但在许多情况下,要把
它们同地点和环境等概念分开来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要就各种环境进行
辩论,柏克先生的情形往往就是如此。

他在他的书的前一部分向法国人民说:“经验告诉我们(指英国人)除
了世袭王位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使我们的自由作为世袭权利永远
神圣不可侵犯地保持下去。”请问柏克先生,谁要剥夺这些自由呢?拉法叶
特侯爵在对法国的演说中说:“一个国家要自由,只要她要求自由就行。”
但是柏克先生断言英国照顾不了自己,它的自由必须由一个对它持“蔑视”
态度的国王来照顾。如果英国堕落到这个地步,那它就得准备吃虾,象在汉
诺威或在布伦斯瑞克那样。但是,除了这种说法愚不可及之外,许多事实恰
巧都是对柏克先生不利的。正是由于政府是世袭的,人民的自由才受到危害。
查理一世和詹姆斯二世就是明证:然而,他们俩谁也没有达到对国民持蔑视
态度的地步。

由于听取别国人民对本国有什么意见往往对该国人民是有益的,法国人
民可能会从柏克先生的书中学到一些东西,而英国人民也会从这本书所引起
的反驳中学到一些东西。当国与国之间自由的问题发生争执时,就开辟了广


泛的论战园地。这场争论从战争的权利开始,而未涉及战争的种种恶果:由
于争辩的目的在于增长知识,遭到失败的一方反而受益非浅。

泛的论战园地。这场争论从战争的权利开始,而未涉及战争的种种恶果:由
于争辩的目的在于增长知识,遭到失败的一方反而受益非浅。

但是,要把这件事表达得比一般说法所能表达的更加来得透彻,就必须
列出几个要点,在这些要点下,可以对所谓世袭王位,或更恰当他说,对世
袭继承一国政府加以研究;这些要点是:

第一,一个特定家族确立自己地位的权利。

第二,一个国家确立一个特定家族地位的权利。

对于第一点,即一个家族不征求国民同意,径自依靠自己的权势用世袭
的权力来确立自己的地位,对此,所有的人都会异口同声地称它专制,谁要
想为它辩护是不会获得谅解的。

但是第二点,即一个国家用世袭的权力去确立一个特定家族的地位,这
乍看起来不象是专制,但如果人们再用脑子想一想,并且越过自身为下一代
着想,他们就会明白世袭继承对别人最终也会成为被他们自己所责难的那种
专制。它不让后代人表示意见,而不让人表示意见就是专制。如果某个随时
可占有政府的人或那些等着继承他的人对国民说,我掌了权就“蔑视”你们,
这并不表明他说这话是假借什么权威。一个被奴役的人想到他被父母出卖,
非但不能减轻反而加重他的痛苦;由于加深一种行为的罪恶程度的说法并不
能用来证明这种行为的合法性,世袭继承是不能作为一种合法的东西站稳脚
跟的。

为了对这个问题作出更加完善的结论,不妨把着手用世袭的权力去确立
一个家族地位的那一代同后来的世世代代分开来研究;同时也研究一下第一
代人对后代所扮演的角色。

最初选定一个人并以国王或其他任何称号将他置于政府首脑地位的那一
代,是按他自己的选择行事的,不论这种选择是明智还是愚蠢,总之是代表
它自己,不受别人限制。这样树起来的人并不是世袭的,而是经过挑选和派
定的;把他树起来的那一代也并非在世袭的政府下生活,而是在自行选择和
建立的政府下生活。如果树他的那一代人以及被树的那个人永远活下去,就
决不会发生世袭继承的问题;因此,世袭继承只能在第一代人死了之后发生。

既然世袭继承对第一代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应该研究这一代对下一
代以及以后各代所扮演的角色。

这一代擅自扮演了一个它既无权利也无资格扮演的角色。它把一个立法
者变为一个立遗嘱者,并冒名订立一个给政府的遗嘱,这个遗嘱在制订者死
后生效:它不但想遗赠,还企图给下一代建立一个它自己在其下生活的新的
和不同的政府体制。上面已经说明,它本身不是在世袭政府之下生活,而是
在它自行选择和建立的政府下生活的;而它现在却企图用一纸遗嘱(它并无
订立这种遗嘱的权力)从下一代和以后所有各代手中夺取它自己行使过的各
种权利和自由意志。

但是,撇开任何一代都有集体立遗嘱的权利不谈,它在这种情况下所追
求的目的都不在任何法律或任何遗嘱或遗言的范围之内。

在社会中,人权是不可分割的或转让的,也是不可消灭的,而只能代代


相传,而且任何一代都无权打破和切断这个传统。如果现存的一代或任何一
代沦为奴隶,这并不能缩小下一代获得自由的权利。错误的东西不能具有合
法的传统。当柏克先生力图说明英国国民在 
1688年革命期间确实最庄严
地宣布永远否定和放弃他们自己和所有子孙后代的权利时,他的话不值
一驳,而只能令人对他滥用原则表示轻蔑或对他的愚昧无知感到可怜。

不论世袭继承以何种方式出现,只要出自前一代的遗嘱和遗言,就是荒
唐无稽。甲不能立遗嘱从乙手中剥夺乙的财产并将它给予丙;然而,所谓依
法世袭继承正是这样做的。某个前一代立下遗嘱,剥夺下一代以及以后所有
各代的权利,并将这些权利交给第三者,此人后来跑了出来,用柏克先生的
话对它们说它们没有权利,它们的权利已经被遗赠给他了,他将以蔑视它们
的态度来统治。愿上帝将世界从这样的原则和这样的愚昧中拯救出来吧!但
是,号称王冠的那个隐喻或君主政体究竟是什么呢?它是一件东西,一个称
号,还是一种欺骗呢?它是一项“人类智慧的发明”,还是用煞有介事的口
实向国民诈骗钱财的手段呢?反对国民来说是必要的吗?如果是这样,那
么,这种必要性何在,它作出了什么贡献,它的职责是什么,它的功劳又是
什么?美德寓于隐喻抑或寓于人?制造王冠的金匠也制造美德吗?它是否象
福图内特斯的如愿帽①或哈利奎因的木剑②一样灵?它能否把人变成魔木师?
总而言之,它究竟是什么?看来,它已经大大过时,落到了可笑的地步,并
在一些国家中作为多余而又浪费的东西遭到唾弃。在美国,人们把它看作是
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法国,它一直在走下坡路,只因其人的善良以及对他人
品的尊敬才使它勉强存在下去。

如果政府真象柏克先生所说是什么“人类智慧的发明”,我就要问他,

难道在英国,智慧已低落到这样的地步,非从荷兰和汉诺咸去把它引进不可

吗?但是我愿意为这个国家说句公道话,情况并非如此!并且即使如此,那

也是进错了货。每个国家的智慧只要充分发挥,是足够解决一切问题的;英

国并没有真正理由要请一个荷兰总督或一个德国选侯来,正如美国没有理由

于同样的事一样。如果一个国家不了解它自己的事务,一个既不懂它的法律,

它的风俗习惯,也不懂它的语言的外国人又怎么会了解呢?如果真有一个出

类拔萃的人,必须用他的聪明才智来领导一个国家,那么,君主政体也许还

有点道理;但是,当我们放眼看一个国家,看到它的每一个部门对自己的事

务是多么了解;当我们环顾世界,看出世界上所有的人当中,要数国王这类

人最庸碌无能,我们就必然要扪心自问——要保留这些人来干什么呢?

如果我们美国人民对君主政体有不了解的地方,我希望柏克先生不吝指
教。在美国,我看到一个政府管理着一个有英国十倍大的国家,而且进行得
有条不紊,费用仅为英国政府开支的四十分之一。如果我问一个美国人,他
是否需要一个国王,他会嗤之以鼻,问我是不是把他当作白痴?怎么会发生
这种差别的呢?是不是我们比别人多少要有头脑些呢?我在美国看到一般人
民过着一种君主制国家所不知道的富裕生活;我还看到美国政府的原则,即
人权平等原则,正在全世界迅速发展。 


①福图内特斯为欧洲古代民间故事的主人公,命运女神赐给他一个钱包和一项帽子,钱包里的钱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而戴上帽子可立刻到达任何他所要去的地方。——译者 
②哈利奎因是欧洲滑稽剧中的人物,带假面具,穿杂色花衣,手持木剑,本剑挥动,舞台场景立即变换。
——译者

如果君主政体没有用,为什么还要到处继续推行呢?如果必不可少,又
怎么废除得了呢?所有的文明国家都会同意文官政府必不可少:而文官政府
就是共和政府。从警察署开始,一直到地方行政部门、每年开四次的州法庭,
以及巡回审判(包括陪审制度)各部门在内的英国政府,是共和政府。除了
征服者威廉强令英国人称他为“国王陛下”这个称号之外,任何一个部门都
没有君主制的样子。

如果君主政体没有用,为什么还要到处继续推行呢?如果必不可少,又
怎么废除得了呢?所有的文明国家都会同意文官政府必不可少:而文官政府
就是共和政府。从警察署开始,一直到地方行政部门、每年开四次的州法庭,
以及巡回审判(包括陪审制度)各部门在内的英国政府,是共和政府。除了
征服者威廉强令英国人称他为“国王陛下”这个称号之外,任何一个部门都
没有君主制的样子。

尽管英国的税收每年几达一千七百万镑,说是为了供政府开支,但国民
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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