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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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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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婴宁    
    第一个独自在家的周末,喝了两大杯橙汁一大杯豆浆之后我想我该写点什么了。写之前又犯了先取题目后动笔的老毛病。从《我与书的前尘往事》到《关于书的我》等等,最后想到这么一个我觉得又好又精炼的题目。本来有很多精彩的话想在开头先抖出来,一转念,想到我还要用这些“包袱”把各位看官吸引住,因此我就此打住,进入正题。    
    话说我出生于改革开放正在迈着四方步前进的八十年代,出生那年遇上天下大旱,生下来整整两天我妈都不敢给我吃东西,似乎是怕种下什么祸根。到了第三天上正好是端午节,我妈特别想喂我吃个粽子,可我不争气,还没长牙,一下子灭了我妈认为我是前朝皇帝转世的念头(我妈认为人转世以后性别会变,故有此想)。等我长到十六岁,我突然梦见自己的上辈子死于一九四一年,那个梦做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不是梦而是我的某种幻想。一九四一年的那个我爱上了一个爱国青年样子的文人,被他始乱终弃,我傻乎乎地等他等到这年冬天,然后就“扑通”倒地而死,死的时候肚子里没准儿有个胎什么的,但在梦里我从来不能清楚地确定这一点。自从知道了自己的来由,我就比以前更加勤奋地读书了,而且还发誓要比那爱国青年更有作为!我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有人说我是天才,我也认为自己是天才。我还知道张爱玲也是这样,但和她不一样的是,人家说她是文学天才,而说我是天才的人往往都说不出我的才在哪方面。这就更能证明我是不一般的天才,也就是说——全才。    
    于是我又立下毒誓:阅遍天下男人,并且样样超过他们,为我的前世报仇血恨!读书当然是一个好法子,先学到前人总结的精髓,然后再亲身实践。我在十六岁那年有了第一个男朋友,是长跑健将。我每天跟他一起晨练,晚上我也偷偷地练,终于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全市青年长跑比赛中超过他获得了第一名。为了参加男子组的比赛我甚至不惜暂时舍弃我的花容月貌而扮成了一个青年民工,我跟大赛组委会说我这月工资还被拖欠着呢,买不起运动裤,他们就让我穿长裤跑了。等比赛结束,组委会特地奖励我一套李宁牌运动装以资激励。比赛结束没几天我就跟第一任男友分了,我非常决绝地跟他说,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他就走了。后来他打了很多电话追问我原因,为了安抚他我只好把李宁牌送给了他。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弹钢琴的,在北京音乐厅举办过专场演奏会,还出过国。我小时候也学过弹钢琴,但后来荒废了,认识了他之后就开始暗暗加油。首先,我的手由于长年不接触琴键,手指已经有些不太灵活了。我一狠心,省吃俭用三个月,进美容院做了二十次手指护理。我还投入大笔伙食费用于美甲美手。我没日没夜地弹啊弹,从拜厄的练习曲一首不落地直弹到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二钢协,期间我遍访名师,不过他们都夸我是天才,对我只是稍加指点而已,并未谆谆教诲。终于,两年以后我就在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拿到了第三名,而我的男朋友连肖邦比赛的门还没有摸到。    
    在遇到第三个男朋友之前,我已经是著名的钢琴家了,而现在我的另一个头衔是著名诗人。就是在第三个男朋友的刺激之下,我以从未有过的勤奋程度来读书。诗歌就不用提了,因为他写诗并且是小有名气的诗人。除诗歌外,我简直是读遍了所有能找得到的小说和大说以及文学理论书籍。与此同时,我平均每三天写两首诗,且首首脍炙人口。在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三天写两首外加修改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是什么样的速度:它相当于一个人在长跑中始终用的是跑最后一千米时的劲力。现在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已经被我刺激得不行了,他也十分希望自己能快快被我超过,我们好一同换人。可是我目前在发表数量上还比他少一些,而且我还没物色好我下一项将从事的活动是什么,因此我们还得在一起。本着早点解决矛盾的一致想法,他授权我做他的经纪人,编辑想约他的诗就必须先打通我的关节。    
    我喜欢读书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另一个重大原因是我对我的生活不满意。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小的时候身体不好,天天在家躺着,边躺边看我爸我妈订的各种杂志,大多是影视类的画报和文学期刊。我才不过四五岁,整日接触的不是港台明星情事就是大陆作家黄昏恋,自此在心中早早埋下了情字,想到那大千变幻的花花世界中好好游历一番。我还给自己规划了一条最佳路线:七岁初恋,十岁登台表演并一举成名,十二岁周游世界,十五岁嫁入豪门相夫教子,三十岁重出江湖,四十岁奔赴第三世界国家救助难民难童,四十五岁获诺贝尔和平奖以及特为我增设的“天才奖”,五十岁再次隐退回家写回忆录,回忆录的名字就叫《作为天才的一生》。那时我脑力还有限,没能想到五十岁以后的事情。我的蓝图随着我长大而一点点地被我修正着,后来我加入了“梅开八度”的设想,誓死要超过好菜坞的那个伊丽莎白老太太。到那时候说不定我也能被邀请到好菜坞去吃点好东西。但我的蓝图基本上没有实现,这就导致了我的不满意。我越来越勤奋地读书,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处境。    
    


第一辑第2节:读书记(2)

    我上小学之前先念了一年学前班,这未免对我是个很大的打击。我和那一干子傻小子傻闺女一块儿在教室里坐着,听女老师们胡说八道着所谓做人的道理。我们每天中午都不让回家,吃完了饭要在桌子上趴着午睡,有一次我着了风,把嘴给睡歪了,老师很着急,使劲儿给我往回掰嘴,掰了一下午才好。我中午总是睡得很香,口水流得满桌都是,一年学前班上下来,桌子上已经呈现了一幅优美的中国地图,雄鸡的脯子上还挂着个鸡心坠子,那是我上台唱“春天在哪里”时涂了口红后给睡上去的。我们班那时候有同学在学校也订了早饭,要是订早饭的人生了病没来上学,老师就把他的饭放在讲台上,任凭苍蝇绕着那油条和咸菜嗡嗡飞,等那同学哪天来了再把它们领走。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么粗的油条,油汪汪的可香着呢,这对我听课也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我在小学二年级正式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此前读的那些童话之流的不能作数。我的启蒙恩师是港台言情女作家们,琼瑶、亦舒和岑凯伦都看遍了之后,我连雪米莉都没少看。我爸我妈至今都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虽然他们禁止我看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但他们从没抓住过我,对我很放心。我自然是有一套战术的,但这个要你交了钱我才能告诉你,有需要的小朋友请汇学费500元至工商银行19810604帐号,并写清所需要的战术是阴性、阳性或半阴半阳性。我看言情看得伤心了就哇哇大哭,在心里积下病来,最终进了医院,一住就是大半年。在医院里我开始读三毛的书,相信自己也是半个仙子转世,于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在帐子里作法,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来吧,来吧,受苦的人哪。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好几个上辈子的忠仆,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听仔细了,赶快到我家,叫我妈买两斤上好小黄牛肉干送来。他们唯唯诺诺地走了,但过了好几天,我妈没来,我爸却来了,也没带牛肉干,带了本《大众电影》,我一看大标题《滚滚红尘中一死惊天下》才知道三毛新近自杀了,以后便不再作法。    
    在医院里我也建立了几项丰功伟绩,估计没有哪个住院的小孩能像我这样的天才一样留下后人难以超越的丰碑。其一是医院里有三个中年男性被我迷住了。我们儿童每天在院子里玩的时候都有好多大人从成人病区遛弯儿过来看我们,非常关心祖国的花朵和绿叶的成长。一共有三个中年男人先后对可爱的我发生了兴趣,向护士提出要求,要带我到儿童区之外走走。护士们一开始也为能拥有我这样优秀的儿童病号感到自豪,很高兴地放我跟他们去散步。后来随着我有了一定的名气,来约我的大人越来越多,引起了护士们的嫉妒,她们就不让我去了,还让我在病房里罚站。有好几次我正罚站的时候我爸我妈来给我送鸡腿,我一委屈,就边啃鸡腿边哭,我爸我妈劝我也没用。那三个中年人都比我先出院,他们走之前还偷偷地来跟我告别。不过我由于特别怕罚站,表现得都比较冷淡。他们在告别时才告诉我他们的身份,其中一个最老的是首钢的副总,还有一个是海军某部的政委,最后一个告诉我是大学老师,我出院后在电视上又见到了他,他就是讲《电视英语》的老师!可惜我那时年纪小,不懂得欣赏成熟男性,有限的几次跟他们散步时也没怎么搭理他们。我的第二项伟大成就是成功地将一个犯有偷窃罪的护士赶出了医院。在一段时间内,我发现我的零食迅速减少,牛肉干、鱼片、话梅什么的我没怎么吃就消失了,我老管我爸我妈要新的零食,我爸我妈还以为我得了贪食症。经过周密的跟踪调查,我开始怀疑是那几个从农村来的护士干的。又经过仔细的分析推理,我逐步圈定了一个叫阿黄的安徽妹。在这之后,我仍然很沉着,没有惊动任何人,一步步地搜集了几个证据,包括阿黄藏在墙上《护士守则》的大牌子之后的虾条袋子,她留在我零食筐上的指纹,以及她在厕所里偷吃牛肉干时洒出来的肉末。证据到手之后,我又联合了其他几个受害的儿童,并教给他们如何控诉。在某天儿童病区员工开大会的时候,我们一起闯进会议室指证了阿黄!阿黄第二天就离开了医院,我也被表彰成了“反扒英雄”。上高中以后我才读到阿嘉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发现其实我在八岁的时候已经赶上了大侦探波洛的智勇,真是不可谓不天才。    
    


第一辑第3节:读书记(3)

    出院以后我爸我妈越发娇惯我,我便趁势经常叫唤着头疼屁股疼的,我妈就赶快给我吃一粒药,然后给我向学校请假不去上学。因此我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原本是比现在还要天才的,只是药吃得多了,略微不那么灵光而已,但比起常人,还是远远在上面的。这样我得以在家中作威作福,任何家务都不用干,每天吃完饭就一抹嘴到沙发上继续去坐着,边吃我爸给我买的各式面包或糕点边看他从单位拿回来的报纸。报纸的种类很多,什么晚报青年报参考消息解放军报健康咨询报的,总有十来种,看完报纸再来本书,喜欢看《风流才女石评梅》和《西游记》(足本)。这些报纸我爸就不再拿回单位去了,攒着卖钱,钱当然归我。因此我9岁上就自己到工商银行去开户了,从那时起攒的钱到现在还没动过呢,以至于我爸现在想投资股票都需要问我借钱。我坐得多了就有点横向发展,长得白白胖胖的(请记住,我的小名儿就叫“白胖”),自己都觉得怪招人喜欢的。但是我那时最大的苦恼也来自这些报纸,我的苦恼在于我的记性太好心又太细,报纸上的任何一行字我都不放过,看了就记住了,因此脑子里常常盘旋着一串又一串的数字,比如哪里的水灾死了多少人啦、今年的小麦亩产量啦、谁家的官司索赔了多少钱啦,不一而足。我看见动画片里有人跌了跤眼睛里就冒出数字或是字母“Z”来,一直纳闷儿为什么我不摔跤却也老冒数字呢?    
    上小学的时候,在生病以前,我一般早上五点半左右起床,洗漱完毕后先看一会儿书才出门,出门的时候我爸我妈都还没睡醒。我有时在大院的食堂里买个馒头当早饭,有一次我遇到一条狗向我叫唤,我吓得把馒头扔给了它,自己饿了一上午。这件事大大挫伤了我的自尊心,使我初次感受到了我原先的宏伟计划在狗的面前变得渺茫了,我于是开始检讨自己所读的《格林童话集》和《伊索寓言》等书,认为它们不足以使我比一条狗更配吃那个馒头。我这才读上了港台言情女作家,学习谈恋爱和哭的本领,用以提高自己的档次,好实现我的远大理想。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一个二年级的男生,但那时我还没受到好的爱情教育,只懂得把这份纯情扼杀在摇篮里。一天中午,我在一个同学家吃了生日蛋糕,吃完以后她说我把奶油弄到嘴唇上了,而且是绿色的奶油。我心想绿嘴唇一定很漂亮,就保持到了学校里,想让那个男生看到。可是我没能跟那个男生偶然相逢,等我回家一照镜子,发现奶油是沾在嘴唇的外沿而不是正好在中央。我看了言情小说,知道以前自己喜欢的男生档次太低,要使人生精彩,就得先闭关修炼。后来很多在小学里向我表示好感的男生就都被我给拒绝了。    
    长大了一些,我开始加紧修炼女明星的成名历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我爸建议我们举家移居到香港,这样我就可以到大街上扭啊扭的,然后星探就会给我递名片,我还要摆一摆架子,作出不屑一顾的表情。等我成了大明星,别人来写我的光辉历史时就可以说我的这种表现分明是明星素质在我年轻而美丽的身躯上的一次小小的蠢蠢欲动。但我爸对我的话置若罔闻,我一说他就给我吃药,吃得我飘飘然起来,就跑去抱着字典查又好听又生僻的字,想用作艺名。当时我起的名字有婳嫱、蕤翽等等。我查出字来紧接着就练习签名,用粉笔把字写在家里的水泥地面上,写一次我爸就给我打一次柴胡。通过钻研港台女星,我还总结出一条规律:她们当中出路最好的都是嫁给富人的。我又从言情小说中总结出三条放之四海皆准的恋爱法则:1。 会背唐诗;2。 会频繁地恰当地使用一些叹词,比如:哦、耶、啊、呀、嘛、呜、吽;3。 不能放屁,绝对不能放屁,绝对不能在任何场合下放屁。这三条规律和法则被我视为座右铭,抄在小纸条上贴在了铅笔盒的盒盖内侧。其中第一条算是一个中心,中间一条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一个基本点,最后一条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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