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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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村庄-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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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福的内科医生退席了。
  费立兹·亚当斯传唤的下一个证人是法警本人。会议主席极度认真地站了起来,绕过「审判席」,拿起《圣经》,执行宣誓。然后他又回会议主席的位置。
  「是你发现芬妮·亚当斯的尸体吗,哈克治安官?」
  「是的。」
  「告诉我们七月五日下午发生的事——你怎么会凑巧发现尸体以及后来发生什么事。」
  本尼·哈克叙述他的故事。星期六下午三点他离开家走到亚当斯寓所去见芬妮·亚当斯洽谈她珍贵绘画的保险计划,几分钟后他抵达,发现厨房的门是开着的且雨打进去,以及他是怎么发现芬妮婶婶的尸体躺在厨房隔壁的「绘画室」里。他指认证物,就是他在尸体旁边发现的火钳。
  他打电话给辛恩法官,哈克说,他才挂断电话就又响起来,那是彼露·普玛,她偷听了他和辛恩法官的对话(普玛小姐在陪审席中怒目而视),告诉他有一个流浪汉大约在一点四十一五分时曾到她家后门,彼露·普玛拒绝给他食物,然后她看到他无精打采地走在辛恩路,转进芬妮·亚当斯婶婶的住处并绕到厨房门。哈克随后打电话给在康福的卡西曼医生,这时候辛恩法官和辛恩先生跑进来……
  「当你一看到尸体,在辛恩法官和辛恩先生还没有到达之前,」费立兹·亚当斯问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死者的脖子上有一条金链子的项链表?」
  「有的。」
  「那个表的情况如何?」
  「正面的浮雕已经破碎了,表壳也弹开了。在我看来,有一记敲击落空后直落下来,打到她胸前的表上而使其破裂。」
  「是这只表吗?」亚当斯把它交给哈克。
  「是的。」
  「证物二,法官……你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表面上的时间是多少?」
  「就是现在显示的时间:两点十三分。」
  「这不仅是破了,它同时也停了吗?」
  「停了,是的,它停了。」
  治安官讲到费立兹·亚当斯的到来及他所说不久前在路上与一个流浪汉擦身而过的事,以及他,哈克,是如何指派亚当斯、辛恩法官和约翰尼·辛恩去追那流浪汉,以及几分钟后,他是如何带着群众尾随在后,在那流浪汉从毕柏湖后面的沼泽地跑出来时把他抓住。
  「那就是你们抓到的人吗?」亚当斯问道,指着约瑟夫·科瓦柴克。科瓦柴克的嘴张得大大的。
  「是的。」
  「他是否平静地投降,哈克治安官?」
  「他挑起打斗,我们被搞得手忙脚乱。」
  哈克然后说到把科瓦柴克带回村子里,整理教堂地下室的储煤室作为监狱,搜查囚犯时,在他的衣服下找到藏起来的钱……
  「治安官,我给你看一些不同面额的美元纸币,总计是一百二十四元。这就是你和胡伯特·赫默斯搜查被告时由他身上取出的钱吗?」
  本尼·哈克拿了纸钞,翻动拨弄,把它凑近鼻尖。
  「就是这些钱。」
  「你怎么知道?」
  「第一点,我把它们放进一个信封并注明——」
  「这个信封,上面写着:七月五日下午由犯人身上取出的钱,是你的笔迹吗?」
  「没错。总共有十三张纸钞——四张二十元、三张十元、两张五元以及四张一元。」
  「你是否有其他的理由确信这十三张纸钞就是你从被告身上取出的十三张纸钞?」
  「当然有,它们有很浓厚的肉桂气味,这上面你还可以闻得到。」
  「法官,我把这信封及里面的东西列为证物三,而且我认为我们都该闻一闻这些钞票。」那些纸钞就被传到辩护律师的桌上,再传到陪审席。每一个人都闻过了。肉桂的气味很微弱,但却毫无疑问。
  「那么哈克治安官,」费立兹·亚当斯说道,「你声明发现芬妮婶婶的尸体后,你就打电话给辛恩法官。在发现尸体和打电话之间你有没有做任何事?」
  「我从厨房门跑出去很快地看一看四周,想着我或许可以遇到别人。当时我不知道她死了多久。我还没有注意到停了的表。」
  「你说你『很快地看一看四周』,治安官,你是指站在厨房门口看,还是你真的到了别的地方?」
  「我穿越后院,看了谷仓里面,谷仓后面,小屋里——」
  「你进了小屋,治安官?」
  「笔直通过。」
  「你在小屋里有没有看见或发现任何东西?」
  「什么都没有。」
  「你没有看到柴薪或类似的东西?」
  「小屋是空的。」本尼·哈克回答。
  「在谷仓后面你有没有看到任何证据显示出最近曾劈过柴?」
  「一点木屑也没有。」
  「不管是在小屋或是房子的任何部分,也不管是你发现尸体之后第一次快速搜索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你有没有发现刚劈过柴薪的迹象?」
  「没有,先生。」
  「该你了,韦斯特法官。」
  安迪·韦斯特说(这一次,约翰尼注意到,他那干瘦的鼻尖上因下定决心而泛白):「哈克治安官,上星期六,七月五日下午,你有没有检查过被告的衣服?」
  「我和胡伯特·赫默斯。那是当希诺先生带了一些干的旧衣服下来时,我们把他的湿衣服脱掉。」
  「你有没有在被告的衣服上发现任何血迹?」
  「呃,没有,虽然那也是我要寻找的。可是它们已经湿透了而且沾满了沼泽地的泥土和泥浆,他的衣服或手上若有血迹也已被洗掉了。」
  「不要说那些完全没有证据的论点,治安官,」安迪·韦斯特打断他,「身为一个执法人员,你难道没有想到有一种化学检验布料的方式,即便是潮湿、泥泞不堪的布料,也可以检验出血迹的存在——或不存在?」
  「抗议!」
  「驳回。」辛恩法官温和地说。
  「根本没想到,」本尼·哈克悻悻然地说着,「而且我们也没有那种设备——」
  「欧达汉有一个现代化的科学检验室,供邻近的喀巴利警方使用做这种检验,有没有呀,哈克治安官?」
  「这不是适当的交互——」费立兹·亚当斯马上接口,然后他摇摇头又闭上了嘴。
  「治安官,你从被告身上脱下来的衣服呢?」
  「伊莉莎白·希诺把它们洗干净了——」
  「换句话说,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来证明血迹存在或不存在。哈克治安官,你是否尝试将凶器上的指纹取下来?」
  本尼·哈克的下鄂颤动:「指纹……啊,没有,韦斯特法官。我对指纹一无所知。再说,那柄火钳是一团糟——」
  「你没有把火钳送到正规的警察或其他实验室去做指纹检查?」
  「没有……」
  「星期六之后你有没有拿过火钳,治安官?」
  「唔,我有,是的。还有胡伯特·赫默斯、亚当斯先生、欧维利·潘曼……我猜想星期六之后每一个人都碰过火钳。」
  哈克的大耳朵已经变成鲜红色的了。
  费立兹·亚当斯的目光向辛恩法官求救,但法官只是像个法官一样坐着。
  「还有一件事,治安官。为了记录周全,星期六下午两点十三分你在哪里?」
  约翰尼松了一口气。他会要求安迪·韦斯特问出每一个证人在谋杀当时人在何处,他还以为这老人忘记了。
  哈克吓了一跳:「我?星期六早上我开车到喀巴利去找黎曼·辛其莱,谈论关于芬妮·亚当斯婶婶做的保险计划。我拿到黎曼的估算之后就离开喀巴利回来——」
  「你什么时候离开辛其莱的保险公司?」
  「大约两点。雨刚要开始下。回到家时是差二十分三点。把车停好……我记得我还很气我家吉米,他把他的三轮车放在车库的正中央使我还得弄出来,那只是一辆车的车库,因此弄得我一身湿淋淋——」
  「别管那个,治安官。那么你花了四十分钟由喀巴利开到辛恩隅,从喀巴利是大约两点钟出发的。这么说,两点十三分的时候你是在喀巴利到这个村子之间的路上?」
  「呃,当然,我想……二十八英里路用了四十分钟,一整天时速在四十英里多一点……我想两点十三分时我是在离喀巴利九英里处。也就是距辛恩隅十九英里。」
  「我问到这里为止。」
  下一个由亚当斯传唤的证人是山缪尔·希诺。
  这矮小的牧师慢慢地从第一列陪审员的最后一个坐位站起来——约翰尼就在他的正后方,可以看到他单薄的肩膀收缩着与他清瘦的脖子缩在一起。他走向温莎椅,本尼·哈克带着《圣经》等在那里。触摸到它的柔软封面似乎让他感到安心。他以清晰的声音宣誓。
  在桌边的年老的安迪·韦斯特把手遮在眼睛上,仿佛要挡住陪审员准备在谋杀案中宣誓的这个可怕画面。乌塞·佩格不可置信地看着。
  「希诺先生,」等牧师说出他的名字和职业之后,亚当斯问道,「你曾经在七月四日早上——谋杀案的前一天——到过芬妮·亚当斯的家中,那时候你曾和她谈过话吗?」
  「是的。」
  「可否请你告诉陪审团那时候芬妮·亚当斯婶婶说了什么,以及你对她说了什么。」
  希诺先生看起来很苦恼。他的手握紧了又松开。他对着他脚底下的地毯说话,说亚当斯太太把他带到她厨房里谈话,说她给了他二十五元好为他太太买一套新的夏装——
  「等一下,希诺先生。芬妮婶婶是从什么地方拿钱给你的?」
  「从厨房柜子上的一个香料罐里。」希诺先生支支吾吾地说。
  「什么样的罐子?上面有没有任何记号?」
  「有的。有肉桂字样,是用古老的英文烫金字体书写的。」
  「是这个罐子吗,希诺先生?」亚当斯把它举起。
  「是的。」约翰尼得集中意志才听得到回答。
  「证物四,法官,列入证据。」
  约瑟夫·科瓦柴克的双手平放在桌上,盯着罐子,他灰色的皮肤有一种泥泞坟墓的色泽。陪审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希诺先生,你知道在芬妮婶婶给了你二十五元之后这罐子里还剩下多少钱吗?」
  「知道……」
  「多少?」亚当斯必须重复问题,「多少,希诺先生?」
  「一百二十四元。」
  一股声音,极轻微的,在房间中荡漾开来,让约翰尼脖子上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你怎么知道她给了你二十五元之后这罐子里还剩下一百二十四元?」
  「因为她告诉我罐子里有一百四十九元纸钞,还有一些硬币。」
  「所以一百四十九减二十五,简单的减法,就剩下一百二十四,对吗,希诺先生?你是这么知道的?」
  「是的……」
  「她给了你钱之后把肉桂罐子怎么办了?」
  「她把它放回柜子的架上。」
  「在厨房里?」
  「是的。」
  「这是发生在星期五的事,谋杀的前一天。」
  「是的。」
  「谢谢你,希诺先生。该你讯问了。」
  安迪·韦斯特挥挥手。
  「接下来我要传唤我的下一个证人,」费立兹·亚当斯红着脸说道:「呃……路易斯·辛恩法官。」
  但当法官离开审判席为他正在主持的审判做证人宣誓时,约翰尼滑下他的椅子溜出去了。
  他进了芬妮婶婶的厨房,在柜子上的电话簿里找了一个电话号码,就请接线生转接。那是喀巴利的号码。
  一个女孩的声音应答:「黎曼·辛其莱办公室。」
  「请找辛其莱先生。告诉他我是约翰尼·辛恩,辛恩法官的表亲。大约十天前我曾在喀巴利一个扶轮社的午餐聚会上见过他。」
  喀巴利首席保险经纪人的刺耳声音几乎是立即传进约翰尼的耳朵里:「哈罗,辛恩!和法官在一起还愉快吗?」
  那么辛其莱还没有听说。
  「真正的度假,辛其莱先生,」约翰尼真诚地说道,「钓鱼,四处闲荡……,我告诉你我为什么会打电话。听起来会很愚蠢,可是我在这里和本尼·哈克有一些争执——你认得本尼,不是吗?」
  「当然认识,」保险经纪人笑着说,「道地乡下警察。不会伤人的。幻想他自己是保险人。」
  「是的。呃,本尼告诉我他星期六去找你谈一些保险事宜,说他从你的办公室回辛恩隅,二十八英里路开了四十分钟。我说他那辆老爷车办不到,但他发誓他星期六两点离开你的办公室。是真的吗,不是他在骗我?」
  「我认为他赢了你,辛恩。至少他确实是两点左右离开这里的。我记得雨下了两分钟他才离开我的办公室。那是两点不会错的。」
  「好吧,我只好向他道歉了!多谢了,辛其莱先生……」
  回到他的折叠椅正好赶上辛恩法官说完他们在星期六的活动,他自己也被叫到证人台上去。约翰尼的故事补充了辛恩法官的细节部分,包括在雨中遇到约瑟夫·科瓦柴克,距村子约一英里。
  「你是说,辛恩先生,」费立兹·亚当斯问道,「你两点三十五分在路上遇到被告。你对这个时间有多肯定?」
  「相当肯定。辛恩法官在两点半时看过表,我估计大约经过五分钟,我们就碰到科瓦柴克过马路朝喀巴利的方向去。」
  「你和辛恩法官什么时候回到法官的家?」
  「刚好三点左右。」
  「换句话说,你和辛恩法官花了二十五分钟从你碰到科瓦柴克的地方回到法官的家?」
  「是的。」
  「你们是不是继续走?」
  「你的意思是没有停留?」
  「是的。」
  「我们停了三次,」约翰尼说道,「第一次,我们停下来目送越过我们的科瓦柴克。第二次,本尼·哈克的车超过我们,他没有看到我们还溅了我们一身水。第三次,我们在圣山山顶接近赫希·李蒙的小屋旁停了一会儿。」
  「这三次暂停,辛恩先生,你认为总共花了多少时间?」
  「大概一分钟。」
  「你告诉我们从你们第一次看到科瓦柴克到回到法官的家总共是二十五分,这会比从第一次看到科瓦柴克之后在回家路上顺路经过亚当斯家时还要久?」
  「如果你问的是我们最后一段路从亚当斯家到辛恩家走了多久,我想不会超过两分钟。」
  「那么在路上有一分钟的延误,加上通过亚当斯家后要两分钟,你是说,辛恩先生,从遇到科瓦柴克到亚当斯家的实际步行时间是二十五减三,也就是二十二分钟?」
  「差不多,」约翰尼赞同,「要有马表才能精确。」
  「你和辛恩法官走得快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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