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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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天下-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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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小佣兵团核心中只有一个人可以飞上天,那就是池傲天了,所以训练狂鹫剑士的任务也落到了他的身上。艾米考虑设定狂鹫剑士营的本意是有一支成规模的空中突击力量,如果遇到敌人中有幻兽骑士也可以抗衡。但是在狂鹫剑士营第一任队长的影响下,在狂鹫剑士成为一个正式兵种后,在空中袭击方面是最为擅长的,尤其是针对敌军主帅的偷袭,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使战争变得多样化。

  按照艾米和池傲天的想法,小佣兵团还应该有一支骑士部队和一支魔法部队,此外,人数不用很多的牧师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就短期而言,目前的人员已经足够了,如果再扩大的化,那么必须有更好的更稳定的经济收入。

  从西林镇的收入来看,养活一支200人的剑士营是相当富裕的,但是如果把规模扩大到500人就肯定入不敷出了,如果不是在帝国曾经有一些灰色收入,那么小佣兵团早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为了尽快进入良性循环,小佣兵团在帝国几个主要大陆公路的树屋酒吧都设立了办事处,几个主要负责人轮流带普通佣兵去接任务,通过这种模式不但有了更多的收入,所有人的佣兵等级都在稳定上升。

  私下里聊天的时候,艾米向大青山抱怨过目前的状态:小佣兵团已经进入了一种恶性增长型循环中,人均收入越来越低,但是人数却在不断增长。大青山除了憨厚的笑一笑还能作什么呢?当初作下“赡养”这些孤儿寡母决定的可就是艾米本人呀,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现在只不过是通过大家最为擅长的职业和手段继续赡养下去而已。

  魔法历4年夏3月,一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幻兽来到了西林镇--沙若完成了在神圣教庭的必修功课,按照神圣教庭对少年牧师的培训,必修功课完成后,或者选择进入军队或者选择进入佣兵或者选择进入普通城市的教区,总之是要脱离教庭一段时间,他们把这段时间称为修行。正常的修行一般以10年为期限。牧师在学业中,一般就确定了自己选择的职业,在初等牧师职业中,大部分人都选择了贤者这个职业,其次是神官和祭祀。沙若选择的是贤者,在未来10年里,沙若必须通过刻苦的修行,确立自己的目标,如果她愿意回到教庭那么会成为更加接近神的圣者,如果她愿意继续在民间作为神的代言人,那么她会称为一个慈悲的智者。

  沙若把修行的目的地确认到大青山所在的西林镇,成为了小佣兵团的一个少年佣兵。

  同年,大青山、池傲天两人21岁;艾米20岁;霍恩斯202岁(折合人类年龄16岁);沙若18岁;还在史坎布雷接受最后一年魔法训练的林雨裳18岁。同年夏3月,年满21岁的池傲天按照池家的家规,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池长风(参看第2卷第4章的标题,“长风傲天”),不过小佣兵团的人都习惯叫他的幼名傲天了,这一点即使是池公爵也无法改变的。

  魔法历4年夏3月,位于狮子河大陆公路边上的树屋酒吧里,小佣兵团设立的办事处接到了一个任务:护送一个狮子河附近一个庄园的男爵前往神圣教庭境内的精灵森林边缘的一个叫三乡的小镇,由于雇主强调时间紧迫,所以不能走大陆公路,必须走圣雪山余脉,渡过桑干河,横穿界林大森林最后抵达精力森林。这样时间上可以从17天缩短为14天,当然是指安全的情况下。男爵为了自身的安全,指定需要由B级佣兵团以上A级佣兵承接这个任务,并愿意为此行支付500个金币。当时,恰巧艾米和霍恩斯在办事处里,简单商量了一下,艾米和霍恩斯决定接下这个任务,并且两个人亲自护送--500个金币对小佣兵团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了。

  男爵是一个相当容易相处的人,他对此行的路程非常熟悉,这一点是大大出乎意料的,在这一路上几乎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路途平安到最后霍恩斯都不好意思找男爵要钱,最后还不得不劳团长大驾亲自去取。

  与男爵分手后,艾米和霍恩斯准备到驿站去乘坐马车到最近的大陆公路然后再步行回帝国,驿站的办事员称最近一趟马车是下午6:30,看看天色还很早,艾米提议先去吃饭。小镇的饮食业看来相当发达,就在驿站的对面就有很多家饭店,艾米指着一家门面相对比较大也很干净的饭店说:“走,我请客,就是那家叫‘食为先’的酒店了。”

  或许是在精灵森林边缘的缘故,酒店的服务员大部分是森林精灵,开门的是一个在精灵中略微显胖的漂亮精灵女孩,圆圆的脸蛋上露出了热情的笑容,那种笑容是一般城市里长大的人类女孩所不能拥有的,“欢迎来到食为先。”她拉开门招呼艾米和霍恩斯进入酒店。

  他们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座位坐下来,或许还不到正式营业的时间,酒店里的人不是很多,只有3、4桌客人,同样靠窗的座位上还有一桌客人,是两个俊美男孩和一个金黄色长发的女孩,显然他们也是佣兵,男孩的座位边上依着长剑,女孩背冲着艾米他们,她的身边很突兀的放着一把蓝色魔法杖。

  金发女孩听到有新客人坐在了自己的身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那个女孩美丽的程度已经让艾米和霍恩斯无法忽略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出于佣兵的礼仪,他们冲两个男孩和那个金发美丽女孩点头致意,三个少年也微笑着冲他们点点头。在这一瞬间,艾米和霍恩斯都微微一愣:这三个人在肩膀上都绣着一只金色的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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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英雄舞台 第二十三章 爱之霹雳

  (起5F点5F中5F文5F网更新时间:2003…4…7 14:17:00  本章字数:4855)

  

  历史的长河在魔法历4年春3月被投下了一颗小小的石子,就整个长河波涛汹涌的势态而言,这颗石子是如何的微不足道。但是她恰恰砸到了已经在长河下面孕育成一股不可忽视潜流的少年佣兵王艾米的头上,于是,这个小小的石头在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历史。

  --《佣兵王传奇》

  第23章爱之霹雳

  龙的标志?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职业中,只有两种人可以在衣服上刺绣龙。

  龙骑士可以在肩膀上刺绣龙的标志,龙的颜色表明龙的种类,龙骑士有权利不刺绣龙,但是非龙骑士则不论如何都不能刺绣龙,否则会被认为对龙和龙骑士的一种侮辱,每一个龙骑士都是具有极高权威的人,如果敢于蔑视这个群体,在任何地方都是很难生存的。

  还有就是屠龙勇士可以刺绣龙,但是他们刺的不是飞龙,而是自己杀死龙的头颅标志。

  大青山性格内敛,池傲天更是弃世傲俗,虽然两个人没有商量过,但是在刺绣龙标志这件事情上却惊人的统一--不。

  难道这三个少年都是龙骑士?除非是某个王族的子弟,否则是不会拥有这样的好运的。

  当然,更让艾米吃惊的是,那个金发女孩身上穿着红色的神圣魔法袍上凸现的竟然是神圣系大魔法师的标志。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大法师称号的魔法师最多不超过100个,各个国家中一般也只有3~5个大魔法师效力王室,所有的大法师的年纪都在50以外--只有学习魔法的人才会知道魔法道路上的艰辛,那是对心的挑战。艾米自问对魔法理解已经很不错了,雷葛对自己的宝贝徒弟在短短的几年里就已经达到二级魔法师并正在向一级魔法师冲刺也非常感到满意。难道这个女孩真的是大魔法师?看她的年纪最多也不过20,不会是老巫婆驻颜有术吧?听师父讲过,确实有一些法师可以通过某种药物保持自己青春的容貌,艾米眉头微微耸动了一下。

  在艾米和霍恩斯观察对方的同时,三个年轻人也在观察他们,而且是从他们准备走近食为先酒家的一刻已经开始留意。

  艾米长相其实很平凡,是那种把他放到20个人里,一眼扫过去绝对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的人。但是,一旦留意到他以后,不论他身边站立如何优秀的人,他都象一颗明珠一样吸引着人的目光。那是一种极为难得的气质,冰封大陆雪与火的洗练,让少年佣兵王拥有一种极为难得少年成熟气质,尤其是他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眉宇间露着坚韧。当他和霍恩斯坐下后,三个年轻人已经在惊叹这个白衣如雪少年那种淡泊宁静的表情。当然,霍恩斯本身也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少年矮人散发出一股蓬勃的朝气,背后夸张的大斧头明确表示出这个矮人的强大攻击力。

  酒家的胖乎乎精灵女孩拿着一本菜单以人类绝对无法模仿的精灵轻盈步伐走了过来。

  “先生您二位吃点什么?”她的脸上洋溢着一种无法形容的青春美。

  “唔,我们对这里不熟悉,你推荐一下,好么?”艾米不论是帝都还是在雪原城抑或是西林,都常常去酒店,他一直认为在花费不大的情况下,到酒店吃饭有一种别样的心情。见多了人类女孩的女侍者,也见多了她们忙于应付客人后隐藏着疲惫、无奈的笑容,象这个精灵女孩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再仔细看看其他几个精灵女侍者,似乎这个酒家里所有的女孩都有着一种开心的笑容。

  “你们是两位?先生怎么称呼?”女孩没有着急推荐菜谱。

  “唔,你叫我艾米就行,他叫霍恩斯。你呢?小姑娘。”一直操心小佣兵团训练以及经费等适宜,艾米难得象现在这么轻松,所以多问了一句。

  “叫我阿燕吧,一看两位先生就是远途而来,都是佣兵吧?我们最佩服佣兵了,尤其是象你们这样少年有为的佣兵。”女孩似乎忘了她的工作。

  艾米的笑意更浓了,下意识的挠挠耳后的长发:“小女孩,夸张了,快帮我们点菜吧,一会我们还要赶车的。”不知道为什么,艾米非常喜欢这种宽松的环境,根本不认为这是女侍者为了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

  “您是从外地来,我推荐两个菜,一个是我们这里才有的沙虾,给您白煮上,不好吃不要钱;另外呢是一个咸鱼番茄煲,这也是本地的特色菜。不用点其他的了,否则就是浪费。我们再送您两位两份靓汤,好不好?”阿燕手捧着记菜的单子歪着头问艾米和霍恩斯。

  “行。谢谢你,阿燕。”艾米笑着说。

  此时,对面坐着的一个同样是金发的男孩突然抬手冲艾米打招呼:“佣兵兄弟,可以过来认识一下么?”

  艾米和霍恩斯都站立起来,几步走了过去,那三个少年也都站了起来,两个男孩比艾米要略高一些,一个是金发一个麻色长发,金发男孩显然和那个金发女孩是同胞,脸蛋微圆,清秀的眉毛下是一对笑眼,笔直的鼻梁,一身天蓝色佣兵劲装;麻色长发的男孩,头发飘在脑后,国字型脸,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一身紫色的佣兵劲装。

  女孩比艾米略微矮一些,皮肤极为白皙光洁,看着绝对不是一个佣兵女孩能够拥有的,清淡的眉毛下,也是一对笑眼,小鼻子微微翘起,鹅蛋型的脸上露出只有贵族世家女孩子才会拥有的矜持的笑容,嘴角却藏着一丝恶作剧的笑容,一身鹅黄色的衣服。林雨裳和沙若都是极为青春美丽的女孩,和这个女孩相比,喜欢穿蓝色衣服的林雨裳应该带着清晨薄露的是兰色郁金香,而喜欢穿红衣的沙若应该是在春寒料峭中怒放的迎春花,这个女孩,那种在气质中带出的呼之欲出娇嫩的感觉,加上雍容华贵的鹅黄衣装,只能用花中之王牡丹来形容了。

  金发男孩迟疑了一下问:“我知道有一个和您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也叫艾米,他是一个A级佣兵团的团长,不知道您是否认识?”

  艾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已经感染了池寒枫摸鼻子的习惯,用手蹭了蹭鼻子,缓缓的说:“如果其他A级佣兵团团长都不叫艾米的话,那么您说的大概就是我了,这是我的伙伴也是我们佣兵团核心成员霍恩斯。”

  “哦,”金发男孩立刻动容,“您就是鼎鼎大名的黄金脑艾米阁下,而这位莫非就是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嫡子霍恩斯?”

  这一次霍恩斯也摸了摸鼻子:“你们的消息也太准确了,是谁透露的?不过,什么黄金脑?脑白金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称号?”

  三个年轻人都笑了,麻色长发的男孩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现在大陆上不知道你们的佣兵似乎不多了,试想敢于和国王作生意,把两个国家的重臣搞得无米渡日,还拥有第一神圣龙骑士和第一骷髅龙骑士,这样的佣兵团千百年都没有几个。”

  艾米脸上露出了一脸的无辜:“三位如何称呼?我想你们一定是误会与一些流言蜚语。不过,我总感觉我应该知道你们,尤其是你们的……”艾米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也就是三个少年刺绣龙的部位。

  金发男孩也露出了古怪的笑:“我们都是同行,我叫雷诺尔,他是我堂弟,修达;这是我的妹妹,碧。我们的佣兵团叫黄金龙骑兵。”

  艾米和霍恩斯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传说中的故事,即使镇定如艾米嘴巴也在一瞬间张开了,“你们就是那个S级佣兵团?久仰、佩服。”

  “呵,”金发女孩脆生生的接了过来:“现在风头最火的可是你们呀,黄金龙骑兵成立500多年了,靠无数个任务才达到今天这个局面,而你们小佣兵团才完成一个任务就立刻是A级了,多让人羡慕。”

  “哪里,你过奖了,小佣兵团完全是运气,不值得一说的。起码我们就没有您这样的大魔法师坐镇。”艾米隐约感觉到女孩的话里有一种不服输的冲劲,婉转的捧了她一下。

  “艾米兄,我妹妹的话都比较直,你不要放到心里。”雷诺尔冲艾米点了点头:“你到这个小镇作什么呢?”

  “完成一个护送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正准备返程。你们呢?雷兄。”艾米还是非常喜欢这个男孩。

  “嗯,一样,我们也是在完成一个任务,是寻找一个器物,据说在这里曾经出现,但是又白跑一趟。”雷诺尔摇了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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