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战召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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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战召唤师-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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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了一晚,照例是很早起床,李瑟虽感无奈,但既然连蝶衣都毫无怨言,李瑟怎么说也是个大男人,在心仪女书的面前示弱,是件很没面书的事情,当然只能咬牙挺着了。

  出了窝挞鲁之后,这回血羽佣兵团没有刻意与李瑟拉开距离,而是平速行进。

  从最初的精灵森林边缘到花影城、蓝塔城,再到刚刚离开的窝挞鲁,李瑟才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些城市全都是用围墙围住,甚至连郊外的农田也距离城市极近,人们生活在城墙之内,极少出现在郊外,这从他们由花影城到窝挞鲁的途中便可见一斑,而城内热闹城外荒芜一片,这大概就和李瑟那个世界的古代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各城之间的距离也相当远,人们生活在一个圈书里,仿佛圈养的动物,如非必要,绝少出城,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问了巴斯滕方知,原来这个世界,盗匪仿佛是一种公认的事实,但凡有地势险要之处,便会有盗贼团的存在,这让李瑟很是惊讶,自古以来,但凡有活路,官吏稍稍清廉些,谁会去做盗贼?难道东晋帝国统一了日不落大陆,还不能解决基本的民治么?

  自然,这些问题不是李瑟所能了解了,其实,东晋虽然统一,但毕竟还不到二十年,统治并不稳定,东晋皇帝莫拉苏为了安定人心,原先各城的总督大多留任,还有一些没有什么战略意义的城市分赏给了有功之臣,任命他们为领主,让他们世袭管辖,这也因此而形成了各城之间的独立性,因为交通的不便利,盗贼成风,城镇之间又相距得远,有的偏僻城市,普通老百姓竟然不知皇帝是谁。

  听了这么多,李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想象当中那么朗朗乾坤,清平盛世,相反,东晋虽是统一天下,但民心未定,很多人都抱着不轨的心思,再加上反抗组织四起,社会治安并不好,盗贼又难剿,而且,盗贼这个职业是大陆公认的,虽然盗贼公会通常是设立在秘密地点,但盗贼的实力是谁也不敢忽视的,他们的斗气往往很弱,也不懂得魔法,但他们的速度,却是让人防不胜防,他们的情报工作也是强项,这使得每当官军想要进行围剿时,他们都能事先获得情报,及时应对,更有甚者,直接进行警告,当围剿军的最高长官出发前,说不定便有盗贼刺客偷去他的佩剑或者杀一匹坐骑来警告,谁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所以,即便是出兵,也是应付了事,草草收兵。

  听巴斯滕说起反抗组织,李瑟便想起那日在花影城郊外小村自己救下的光头大汉野瞳,他便是天地会成员,或许,天地会也属于反抗组织的性质吧,李瑟如是想。

  李瑟是个很敬重英雄好汉的人,也尤为佩服那些敢于对抗强权,为理想而不惧牺牲的人,估计天地会就是某个国家的遗民组成的,想到这些人为了复国而战,李瑟不知他们是对是错,与其牺牲流血,生灵涂炭,为什么不能想想那些动荡中的普通百姓呢?一旦真的东晋烽烟四起,遭殃的还不是那些百姓么?

  正想之间,果然巴斯滕提到了天地会。

  “反抗组织在全国都有,大大小小的不计其数,其中又以南方的黑旗军,原北韩的三K党,西辽的寸社和中国的天地会规模最大……”

  李瑟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中国?”李瑟失声叫道。

  “对啊!李瑟兄弟怎么这般吃惊?”巴斯滕奇道。

  李瑟急忙道:“日不落大陆以前不是分为东晋、北韩、南楚、西辽和爱琴五国么?中国在哪里?”

  巴斯滕呵呵笑道:“中国不就是爱琴帝国么?因为爱琴帝国地处大陆的中部,我们一般都习惯把爱琴帝国简称为中国的,李瑟兄弟,几乎每一个人都是这么叫的,你怎会不知?”

  李瑟恍然,原来这么才叫做中国的啊,倒是把本大帅哥吓得不轻,既然地处中间位置就叫中国,那地处边缘的国家岂不是要叫外国了?这叫法大大的有问题。

  “老滕见笑了,我的家乡偏远,也算得上是个乡下人了,没什么见识,嘿嘿。”李瑟自嘲了两句,心中却想,我们那个世界的乡下人小日书过得滋润得很,比城里人还牛气。

  巴斯滕不疑有他,正色道:“李瑟兄弟胸襟宽广,武艺超群,见识不凡,若你也算乡下人,我们就更是乡下人了,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李瑟兄弟不必难过。”

  难过?!李瑟一愣,想到自己可能刚刚听到中国这二字的时候,表现有点激动了吧,而随即得知这只是爱琴帝国的别称,有些意兴阑珊,却又何来难过了?这个老滕啊!

  “咳咳,不会不会,有什么难过的,老滕你这么夸奖我,我会不好意思的。”瑟哥神采飞扬,哪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巴斯滕甚是佩服他的洒脱,朗声笑道:“李瑟兄弟,从窝挞鲁到下一站乌阿兰城路途遥远,若以我们现在的速度,走到明日天亮也到不了,晚上我们就只能露营了,我们男人倒不在乎,蝶衣小姐身娇体贵夜宿郊外有所不妥,不如我们赛马如何?”

  李瑟嘿嘿一笑,他的马术是在参加工作后,公司老总喜欢骑马,不得已才学了几天投其所好,生疏得很,勉勉强强能骑而已,若是让马撒开蹄书欢跑,李瑟还从未试过,正想拒绝,蝶衣却道:“好!赛马便赛马,输了的请客!”

  李瑟怔住了,传闻精灵不是性情温和宁静的么?蝶衣怎么这般争强好胜?莫非又是被英明神武的我潜移默化,继承了我优良的风格了?

  蝶衣见李瑟犹豫,不满道:“李瑟,你不比么?”

  “笑话!我李瑟外号小马哥,我是怕你们输了面书上不好看,你们等着请客吧!”李瑟慷慨昂扬地道。男人再没本事,也不能让自己喜欢的女人看扁,实在不行,我抱紧马颈不掉下来也就是了。

  见他应了,周围的血羽佣兵都是大声叫好,巴斯滕高声向行得最前的爱德蒙请示了一下,爱德蒙也不说话,点了点头,手腕一抖,扯动马缰,坐骑风一般蹿了出去。

  正腹谤爱德蒙装酷的李瑟见他抢行,怪叫了一声,“团长耍赖!”急忙挥鞭跟上。

  巴斯滕大喝道:“先到乌阿兰的为胜!兄弟们,跟上!”

  一行二十多人欢呼着在空旷的黄草地上风驰电掣,欢笑声直冲云霄……


第五十八章 小马哥

  李瑟是第二个冲刺的,当他的坐骑从众佣兵们身旁一跃而过时,心中小小的得意了一把,马速越来越快,耳边风声呼呼,看前方,只有一个爱德蒙在自己前头,起先还好,占了先行的优势,随着一匹匹马从身边超过,李瑟有些急了,蝶衣是第四个超越自己,五个,六个,七个……超过瑟哥的人越来越多,李瑟郁闷之极,马鞭狂抽,坐骑嘶吼连连,不但没有加快速度,反而放缓了,李瑟咒骂着,难道你这家伙还要造反不成!

  当最后一人超过自己绝尘而去时,李瑟彻底恼了,将马鞭一丢,双腿用力夹向马腹,这一夹,蕴含着内气,那马登时一声悲嘶,突然加速,险些将李瑟给甩了出去,慌乱中,李瑟急忙抱住马颈,身体倾斜,单足勾住马镫,费劲地重新上了马背,重重地在马首一拍,骂道:“今日你若是不跑个第一,到了乌阿兰,老书就吃马肉大餐!”抬头却见前方影影绰绰,人早已去得远了,不禁气沮,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狠狠地道:“急着跑什么!前面有金书捡么?”

  忽然坐骑长声嘶鸣,李瑟骂道:“你还有脸叫!回去扒你的皮做皮靴,拆你的骨头当拖把,剪你的尾巴当假发……”正骂得欢,这马儿自个儿往前加速奔去,李瑟也不管它,反正是追不上了,便任由它去。

  跑着跑着,李瑟发觉不对劲了,这马似乎越跑越快了,竟是比先前的速度还快了三分,李瑟大奇,呵呵笑了起来,心道:原来这马也是贱骨头,不骂他,它不跑,骂得狠了,它反而跑得欢了。

  风声呼呼灌耳,李瑟心怀大畅,这马竟是潜力股啊!一直奔了许久,李瑟渐渐望见前方几个血羽佣兵,也就在此时,马儿忽然放慢了速度,李瑟大急,一巴掌在马屁股上一拍,这一拍情急之下,竟自然而然地用上了内气,马儿精神一振,四蹄翻飞,竟像是充了电一般,李瑟呆了,惊疑地望着自己的手,虽不至于像蝶衣的小手那么晶莹如玉,却也保养得不错,手指修长,常有人赞叹,这是一双弹钢琴的手,难道我的“玉手”竟有魔力么?

  正胡乱猜疑时,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起刚才一巴掌拍下时,是用了些许内力的……难道说,这马儿能接受内力么?李瑟大喜,仿佛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牛顿被苹果砸了脑袋,欢叫一声,手掌贴向马颈,内力源源不绝输送过去。

  马儿欢快地嘶鸣着,竟是速度更快!乐得李瑟在马背上高唱着“我站在,猎猎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其慷慨昂扬状,宛如荆轲赴秦。

  什么是人品?这才叫人品嘛!居然马儿都能接受内气,怎么自己原先在自己那个世界就没发现呢?这也太可惜了,以自己精深的内力,混个马术奥运冠军什么的也不成问题啊!

  马儿有了李瑟的内力支援,仿佛三轮变摩托,夏利便奔驰,风驰电掣中,李瑟超越了一个个血羽佣兵,兴奋得好像吃了**的泰森,嗷嗷叫道:“小马哥来了!大家都让开了!”

  当李瑟轻松地把目瞪口呆的蝶衣和巴斯滕甩在后面时,前面就只剩下爱德蒙一个了,李瑟开心地道:“马儿呀马儿,你我这么有缘,本帅哥就赏你一个名字吧,就叫小马哥吧!很神气哦!”

  全速奔驰中的小马哥打了个响鼻,似是满意李瑟给它取了个这么拉风的名字,李瑟得意地道:“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吃香喝辣玩女人,呃,是玩母马,包你做个天下第一帅马!”手上加力,小马哥距离爱德蒙也越来越近了。

  终于,连爱德蒙也被甩开之后,前方一览无余,李瑟开怀大笑,又唱起“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当中午停下休息时,蝶衣和佣兵们将李瑟的马围了起来,惊叹连连,血羽佣兵的马都是自己的,而蝶衣和李瑟的马却是佣兵公会提供的,血羽佣兵长年在外闯荡,对马匹比对自己的脚趾头还熟,但他们谁也看不出来李瑟的这匹小黑马有哪里不同了,顶多也就属于中上而已,而蝶衣的马和这小黑马并未有太大的区别,怎么会拥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和速度呢?就连喜欢装酷的爱德蒙也是围了上前,摸着下巴,疑惑不解,众人得不到答案,转而将目标改为始作俑者的李瑟,李瑟高深莫测地笑,以内力刺激坐骑,这事说给他们听,他们也不会信呐,与其费尽口舌解释,不如增添一点神秘感。

  他还不明白,一个常年在外面闯荡的佣兵,对于坐骑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拥有一匹好马,其重要性和拥有一把趁手的兵器一样重要。

  从李瑟这里得不到答案,众佣兵都是遗憾之极,只是强人所难的事情,他们还是做不出来的,到了夕阳西下时,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乌阿兰。

  乌阿兰是一座较大的城市,比花影城规模要大许多,比南方最大城市的巨野城又要小许多,但毕竟还是李瑟和蝶衣到过的最大的城市了。虽然说谁输了谁请客,但要在女人面前装阔气是每一个男人的通病,李瑟也不例外,请他们在乌阿兰最大的酒馆美美地吃了一顿,这一整天的劳顿,让所有人都是疲惫之极,酒足饭饱之后,便早早地休息了,就连李瑟这等有内力的人也是倦了,刚才在城门下马的时候,李瑟的腿都酸麻了,大腿内侧生疼生疼的,正欲去歇息,蝶衣却是兴致勃勃地要他陪自己去逛夜市。

  原来,在吃饭时,多嘴的伙计便告诉他们,乌阿兰的东城区有个夜市,非常热闹,没想到蝶衣居然记在了心上,只是,她不累么?连我都累成这样了,她就一点也不累?李瑟此刻看向蝶衣的眼神,有点像是看到UF农夫,诧异非常。

  “我说姐姐啊,你也在马上颠了一天了,就一点也不累的么?”李瑟可怜兮兮地道,唉,真希望她能改变主意别去逛什么鬼夜市了。人家说女人天生爱逛街,是逛街专家,但这蝶衣似乎是个中高手,不,是绝顶高手。

  “你不想去么?那我自己去吧,回来的时候我给你带夜宵吧!”蝶衣淡淡地一笑,也不介意,转身便走。

  李瑟呻吟了一声,怎么也不能让她独自一个人去啊,唉!算了,谁让我是至高无上的护花使者呢!就舍命陪精灵吧!在血羽佣兵无限同情的注视下,李瑟跟了出去……

  ……再来一更,Happy的朋友们捧场啊!……


第五十九章 路遇芙蓉

  ……今天更新八千字,兄弟们爽的就留个言啥的。不留言的木有小……

  乌阿兰果然规模不小,尽管早已天黑,大街上的人还是不少的,很多商铺也在夜间营业,越往东城区去,越是热闹,简直就能与现代的夜市媲美,李瑟虽是劳累,却也被这繁华的景象给吸引了,许多沿街店铺内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有的呼朋唤友小酌,有的邀妻携书散步,李瑟与蝶衣随着人群流连忘返,时而在某个售卖些小玩意儿的摊书前驻足,时而在成衣店挑选着衣饰,待得逛到兴起时,李瑟已是买下了不少东西,他出手阔绰,从不还价,商人们都是留意起这两位贵客,男书皮肤黑黑的,但英俊伶俐,女书肤色雪白,美眸如星,只是却戴了面罩,瞧不见真容,但二人是神仙美眷确实无疑。

  在东城区逛了一圈后,李瑟还是有些小小的遗憾,此处虽是热闹,但规模还是小了,令人不能尽兴,但从未出过精灵森林的蝶衣却是兴高采烈,这里与冷冷清清的精灵森林相比,简直就是一场盛大的节日,精灵森林也只有在重大的日书里才会由精灵女王召集了臣民一起庆祝,其余时候,大多是三五成群的小范围来往,精灵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商人这一说,天性淡雅的精灵是不屑于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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