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一个人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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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一个人的革命-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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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指责李鸿章等人有主观的过错,他们也在尽力为中国挽回权益,但在外界强大的压力与内部败坏的情状的夹缝中,他们与盛宣怀一样,只能选择妥协。除了形势不同之外,精明能干、洋务专业性强可能是盛宣怀与他们的最大不同之处。虽然一些铁路没有被放在总公司的棋盘里下,但中国最早的几条主要干线,主要还是由盛宣怀一手操办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盛宣怀主宰了中国铁路早期的命运。与他相比,被誉为“中国铁路之父”的詹天佑只能说是一个出色的工程师,而与中国铁路的命运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项桂冠如果戴在盛宣怀头上,或许更合适一些。

盛宣怀主持的几条主要的干路和支路的修建,犹如给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多加了几条充满活力的血管,让这个暮气沉沉的老大帝国从此变得不再铁板一块。距离不再是问题,人心不再容易被局限在一隅,而人的活动性大大得到了提高。无论是商业、军事还是人的思想,中国的一切都开始进入了一种加速模式。

经过几千年的闭塞氛围,突然,一切都变得可能,什么都阻止不了物质与精神的快速流动。从这个角度看,盛宣怀给中国带来的不止是几条铁路,他事实上通过这几条铁路把中国这个行动迟缓、思维缓慢的老头带来了从身体到精神上的脱胎换骨。借着这几条铁路,中国再次年轻起来。这个开始重焕青春的国度,将不能容忍依然衰老的步伐,他必须要挣脱最后的束缚。而这种束缚,却是盛宣怀一心想要维持的。

你说历史是不是很吊诡?

开放铁路民办

铁路总公司本来的初衷就是要官督商办,但是由于官商两方的资金都无法落实,所以最后变成了“洋办”。随着铁路越建越多,铁路带来的利益让华商们终于看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于是,当时间迈入了20世纪,铁路商办的呼声越来越高。

而这个时候的盛宣怀,观念也开始转变了。19世纪的盛宣怀,对于大借外债修铁路是很赞成的。在他看来,只要不出卖铁路权益,借钱不是问题。尤其是铁路干线,耗资巨,周期长,华商看不到短期的利益,怕资金套死,很难说服他们投资,因此,借外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现在国人开始明白了铁路投资的意义和价值了,那些短途的支路是否可以拿给他们去造呢?

盛宣怀在一封致外务部的电报中说:“查各国铁路皆有自主,中国穷于财力借助外人,自应先定干路若干条,由国家借款兴造,其余支路,仿照日本成法,准华商筹款接造,由短而长,由近及远。庶可有益无损。”在当时许多支路已经被列强揽办的情况下,盛宣怀提出了这一主张,并以总公司的名义交涉自造,他对于中国路权的重视可见一斑。

这种想法也得到了一些有眼光的官员的支持,1903年,四川总督锡良倡议不借外债,靠民间资本建造川汉铁路,一时应者如云。到了11月,朝廷终于想通了。与其让外国人把持铁路命脉,还不如让华商去整,整好整坏大家都是中国人,总归好说话。而且华商不会拿铁路来派军事用途威胁整个国家的安全。另外,按照清政府的算盘,中国人也得罪得起,万一不行,我政府说收回归国有,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赔点钱吧,你们这些商人总不至于为了一条铁路反抗朝廷吧?虽然最后事与愿违,清廷就倒在了华商办的铁路上,但这种逻辑还是合理而得人心的。于是,清廷中枢决定解禁民办铁路。商部颁布了《铁路简明章程》,准许各省官商自集股本建造铁路干线或支线,设立铁路公司。

这份《章程》一共二十四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请办铁路,应先统估该路全工用款若干,以定集股额则;请办何省干路或支路须绘图贴说……详细具禀;凡经……批准承办铁路者……限于六个月内勘路,勘毕再限六个月内开工造路;逾限不报即将批准之案撤销;华人请办铁路,如系独力资本至五十万两以上,查明路工实有成效者,由本部专折请旨给予优奖,以资鼓励;其召集华股至五十万两以上者,俟路工告竣即按照本部奏定之十二等奖励章程核办……”

基本上,这份章程还是鼓励华商造路的。但显然,清廷还不打算跟洋商们翻脸,所以在《章程》中,特意注明了:“无论华洋官商”,都“可禀请开办铁路”;“无论华公司附搭洋股者,洋公司附搭洋股者,地方官均应一体保护”。但对于洋商,朝廷还是暗地里给使了个绊,《章程》规定:“华商请办铁路,如系附搭洋股者,除具禀本部批示外,仍应禀由本部察夺”;“集股总以华股获占多数为主,不得已而附搭洋股,则以不逾华股之数为限”;“凡中国各省铁路,即使由洋商递呈禀准开办,而中国商民自应得有公共利益,方为公允”。

在这样的政策放开下,沿海,尤其是广东的绅商对铁路投资一开始就表现得非常积极,最早设立商办铁路公司的是四品京堂侨商张煜南,他在1903年首先倡议集股合营广东潮汕铁路公司,承办从潮州府到汕头的全长90里的短途铁路。接着,广东新宁县绅商又打算在本县境内修建90里长铁路,得到了商部的批准。

在广东的带领下,各省商办铁路公司接踵产生。1904年春夏间,湖南全省支路总公司设立;秋冬间,江西设立了全省铁路公司;1903年夏,云南官绅筹办滇蜀铁路总公司,拟兴修由昆明到四川泸州的铁路;安徽官绅设立铁路公司,推举李经方为总办,筹款修筑芜湖到南京的铁路;山西官绅办了同蒲铁路公司,打算修建自省城太原起北达大同、南抵蒲州的铁路;不久,浙江铁路公司、福建全省铁路公司也批准设立。1906年,陕西铁路有限公司、商办川汉铁路有限公司、商办广东铁路有限总公司、广西铁路公司先后开设。1907年,黑龙江集款兴筑齐昂(齐齐哈尔—昂昂溪)铁路;河南设立商办洛潼铁路公司,兴修洛阳到潼关一线与陕西的西潼铁路接轨。1903年到1907年,只不过4年,全国就有15个省份先后创设了铁路公司,大家伙儿集股、勘路、兴修,搞得热火朝天,不亦乐乎。

各省铁路公司根据本省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筹股方式。江、浙、粤各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主要采用公开招股、自由认股的方式,其他省份则普遍采用米捐、盐捐、谷捐、茶捐等办法。最典型的就是四川,考虑到商股难集,四川人就拿租股、灯捐、士厘以及官股作为补充。这种强制性质的摊派后来被证明是商办铁路公司最为人所诟病之处,也是它最后失败的重要原因。但不管怎么说,在一开始,在铁路修筑“大跃进”的气氛中,谁都没有想这么多,看这么远,能够组建一个有资格修铁路的公司就是胜利!

商办铁路公司陆续设立后,各省把持公司集股、经营等事项的绅商,先后不同程度地向所谓“民族资产阶级”转化。资产阶级加上“民族”两个字后,就变得特别排外,时刻警惕外国人,生怕自己碗里的肉被外人给扒了。及时筹筑铁路,以自保铁路利权,是各省铁路公司共同奉行的信条;杜绝外人觊觎,保中国自主的权利,是各省创设铁路公司的共同宗旨。在这样的宗旨指导下,各省反复申明:不招外股,不借外款,坚决杜绝列强势力渗入。

收回路权运动

华商们不仅拼命要保住自己碗里的肉,他们也时刻琢磨着想要回已经盛到外国人碗里的肉。

1898年,盛宣怀与美国合兴公司签订了《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合兴公司应该在5年内将全路修成,并不得把合同所规定的权益转让他国或他国人。可合兴公司一再磨洋工,到了1904年秋,才修筑了广州至佛山一段全长32英里的支线,干线工程展轨都还没有铺。不仅如此,从1902年起,美方还暗中把2/3的公司股票卖给了比利时人。

1904年,湖北士绅上书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美方违反合同在先,要求废除协约,收回路权。广东省务局还指控美国人枪毙人民、独占地基、殴伤工人等暴行,决议力争废约,收回铁路修筑权。湖南绅商也联名上书省当局和盛宣怀,要求盛宣怀废除原定合同,由湖南人自己办粤汉铁路。这样,粤、鄂、湘三省绅商相互呼应,从1904年起开展了收回粤汉铁路主权的运动。

这个时候的盛宣怀变成了被夹在中间的人。由于当初是他代表中方签的约,要他主动去废除,他也不太下得了手,毕竟他在其中耗了不少心血,而粤汉铁路对铁路建设全局的关键性意义也要求在修路期间变动越少越好;但是美国人也的确做得太过分了,他不得不给他们点警告。因此,他致电驻美公使向美方提出废约要求,但同时也派了铁路总公司参赞、美国人福开森去美国“曲为斡旋”。在中国人那里,他也为合兴公司作了些辩解。对他来说,如果美国人肯回头是岸,照约办事,那是最好的。

但当初在和美国人签约时站在盛宣怀一边的张之洞早就不满美国独占粤汉铁路,现在趁着湘、鄂、粤三省搞运动,便转而表示支持废约斗争,也不断地向美方施加压力。

美国人当然不想就这么轻易地屈服,他们还是想搞点花样。你们不是说我们把股票卖给比利时人违反了合同吗?好!我们收回来!1905年,摩根公司出面收买了落在比利时人手里的合兴股票,合兴公司粤汉路的修筑权转让给了摩根公司,这样就形成了所谓“以美接美”,这铁路还是美国人在修,废约派已经没有口实可以利用了。同时,美国政府也威胁清政府,声称如果中国单方面废除合同,这等于是抢劫,美国方面决不会善罢甘休。

眼见美国人“另辟蹊径”,湘、鄂、粤三省绅商也因时制宜,立刻抛弃了原先针对美国人出售股票给比利时人的主攻目标,调转枪头,举起了“民族”大旗,表示“废约是惩其出售,非劝其收回”,决不许“纵庇一商,损我权利”,坚持废约自办,“不认第二种办法”。这三省绅商可是憋足了劲儿了要把美国人赶走,他们互相联络通气,表示:“万众一心,有进无退。”上海《东方杂志》等报刊,也陆续发表消息和评论,对这三个省的废约争路斗争作了舆论上的声援。

除了有利益在其中的商人之外,有着激进爱国情操的学生们也是废约的主力之一。这些学生的活动是日后激进革命派反帝运动的先兆和预演,他们可能真的与铁路的利益没有半点关系,而只是单纯地把华洋二界的分野看得特别重要,觉得洋人在中国做的事,必定对中国有害,因而会在不太了解事实的真实状况的时候就要求把外国人夺取的利益都收回来,也不管是不是合理合法,是不是真正地符合中国的利益,是不是会为商人或者别有用心的政客们利用。这在现在,就被称为头脑简单的“愤青”,或者说是没什么见识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但在那个时候,他们是站在时代最前列的人,他们是最有文化的人。在这场废约运动中,湘、鄂、粤三省的留日学生组成了“鄂湘粤铁路联合会”,主张“废约自办”,并不断联络海外的留学生声援他们的斗争,由留学生造成的舆论越来越强烈。

张之洞虽然支持废约,但也怕斗争搞过了头,所以他极力想把斗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他也不敢太过得罪美国人的利益。因此,当废约运动愈演愈烈的时候,他修改了自己的主张,把“废约”改成了“赎约”,提出通过“赎买”的方式收回粤汉路权。这样,与美国人谈判起来,他于情于理都不落下风,既可以在政治上照顾美国的“体面”,又可以让合兴公司有机会索取一笔巨款。于是,1905年7月,张之洞在武昌召集了三省绅商会议,决定向美国合兴公司收回粤汉铁路的修筑权,要粤、湘、鄂三省“各筹各款,各修各路”。

美国人当初自己不好,违背了合约,面对中国人的追究也是理屈词穷,见场面难以收拾,最后不得不同意废除原合同,但却提出中方要给美方经济上的赔偿。本来他们还在忐忑其中可能遇到的阻碍,但只见张香帅大手一挥,指示道:“但期公司归我,浮价不必计较。”在这样的气派面前,美国人只能把粤汉铁路给吐了出来,最终以675万美元的价格还给了中国人。

粤汉路的赎回,极大地刺激了华商们的信心和胃口。连这么大条干路都能从洋人那儿抢回来,还有什么铁路不能收归华商自建的?于是,以赎回粤汉路为开端,全国性的收回路权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起来。

苏浙拒款

在粤汉路运动之后,四川保路运动之前,把中国收回路权运动推向高峰的是浙江、江苏两省从英国人手里争夺沪杭甬铁路的权益,先“废约”,后“拒款”的斗争。

英国人在1898年从清政府那里得到了苏杭甬铁路的承办权,由盛宣怀代表铁路总公司和英人订立了《苏杭甬铁路草约》,该草约规定,英方应该马上派员来做勘测工作;“如有地方窒碍之处”,草约应行“更正”。1905年,浙江绅商以汤寿潜为代表成立了全省铁路公司,呼吁全省“人人营路若家事”,确定了“浙款办浙路”的原则,准备筹集一定数量的股款后,从第二年起分段开筑浙路。这家铁路公司本来是针对浙赣路的。由留日学生掀起的反对浙赣路借款的风潮,很快被绅商们利用,用来争夺路权。而英国人掌握的苏杭甬铁路承办权也很快被波及了,该铁路公司以草约拖延了7年还“未定正约”,与草约中的“从速”的规定违背为由,向清廷要求通知英商,撤废草约。清廷也觉得英国人的磨蹭令人感到实在不踏实,于是责成盛宣怀赶紧磋商,想办法一定要把铁路收回来自办。

浙江人还是不放心,他们又敦促外务部,说:“铁路为浙人生命攸关,即国家权利所系”,“惟有遵旨自办,协力同心,誓必为国家力保权利,为浙人自全生命”。顶着这些冠冕堂皇的口号和理由,他们特别要求盛宣怀马上把铁路从英国人手里收回来,不许再找借口拖延。

江苏人见邻居家浙江人都这么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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