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咏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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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咏叹调-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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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背后的小心思之后,她基本上以后就在伍莫远面前硬气不起来了——伍莫远刚才那举动,明显就是暗示汪芷别把他当小孩儿,也别把他当年轻人,他伍莫远可是很厉害的。

没办法,形势比人强。汪芷除了低头服软,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不过这个时候她想起来了什么事情,她赶忙抬头对伍莫远说道:“莫远,刚才来之前的时候,我给董事长打电话,想告诉他你在这边的事情来着。不过当时董事长好像在开会,所以我就留言给王秘书了,说不准什么时候董事长就打电话给你了……”

伍莫远听到了汪芷这番话,顿时涌着颇为欣赏的眼神打量了一下这姐姐。他心想着这姐姐果然不愧是年纪轻轻就做了北美办事处经理的职位,看看人家多会办事?知道自己要认输了,于是干脆放下所有的架子,一副一心一意为伍莫远着想的样子,甚至还不打招呼提前就想跟伍莫远老爹说他的事情。这样一会儿老爹打电话过来夸奖自己的话,自己肯定也会记她的好。

“恩,谢了。”伍莫远这会儿干脆连“汪姐”两个字都不说了,用一副上司欣赏下属的语气感谢汪芷道。他还真有点事情要跟老爹探讨下——或者说是,他得想办法套套老爹的话,看看能不能套出来自家有什么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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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秦妍和小伍子

更新时间2011822 11:02:27  字数:3201

招呼走了汪芷之后,伍莫远回到了寝室,他守在自己的手机旁边,想着一会儿要怎么套自己老爹的话。而在这个时候,在地球的另一面,却是有个女生在看着她和伍莫远的合影。

秦妍这个时候正躺在自己寝室的床上,现在在国内已经是晚上了,她缩在自己的床上,拉上了蚊帐,左手拿着自己跟伍莫远的合影,右手边却是一本厚厚的、已经写了一大半的日记。

在她手上的那张照片里面,伍莫远保持着一副青涩但阳光的模样,但是嘴角若隐若现的坏笑,却是把这家伙天生冒坏水儿的本性表露无疑。而照片中那个站在伍莫远旁边的女孩儿,却跟现在躺在床上的秦妍有着很大的不同。

照片中的那个女孩儿,基本就是一个球。身高160,体重160,这就是初中时秦妍的标准状态的描述。而现在躺在床上的秦妍,却是瘦了不少。以前圆的像是西瓜一样的脸盘,现在已经慢慢的可以让人看出来点瓜子脸的骨架了。如果说照片中的秦妍是个大胖子,那她现在就是个肉肉的小胖子姑娘而已。

现在的秦妍,虽然是肉肉的小胖子,但是已经能慢慢的看出来点美人胚子的底子了。特别是她的那双眸子,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双眸颇有些潋潋初弄月的那种新月之感,配上黑长自弯的睫毛,便会变成一种会引人不知不觉心甘情愿沉浸其中的温柔乡。

“小伍子,再等我半年,等半年后,姐姐我变身成为超级大美女了,就去诱惑你……”秦妍心里如此想着,一片绯红爬上了她的脸庞。放下了照片后,她拿起厚厚的日记本放在腿上。把日记本放到了腿上之后,她开始动笔记录今天的想法——

“今天跑了10公里,耗时1个小时零3分钟,回来一称,体重降低了一斤,成功在即,一定要让伍莫远那个大坏蛋吃惊,然后……嘿嘿。不过,好像伍莫远。也不知道那个家伙在美国怎么样了,就那么被他老爸弄到了UCLA,估计按照他的性格,他肯定得惹事儿出来。不过那个家伙从来只有占别人便宜,从来没吃亏的时候。真想一觉起来,就到了半年后,真想一觉起来就坐在飞往美国的飞机里,真想一觉起来就看到小伍子在身边……”

一点点的,写完了今天心里所想之后,秦妍却没有跟往常一样合起日记本。她仿佛是突然被自己的日记吸引了一样,仿佛是鬼使神差的中了魔一样,就是想看看自己以前的日记。她一页页的向前翻,不一会儿,就翻到了第一页。

这日记本的第一页不知道是怎么了,仿佛是被液体打湿过,显得斑斑点点的。而在斑斑点点的中心,又圆珠笔所书写的娟秀字体也有些模糊了。这篇日记中,最先印入秦妍眼帘的,是一个歌词般得诗。

“与你的初次相遇,是在五年二班的教室门口,你那隔着单眼皮的双眸中,闪耀着动人的光芒。早已经习惯被人嘲笑的我,甚至学会了跟着别人一起嘲笑自己,但是作为转学生的你却在为了我不在乎的东西而争辩着。在那以后的541天里,从早到晚我们都坐在一起,对于好像生来就要被人嘲笑的我,你却是如此的温柔相待,仿佛我就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一样。

对不起呐,好像再拼命也没办法变成配得上你的女孩,因为我拼命的跑步也瘦不下来。仿佛就像是活在另一个无法与你想见的世界中一样,甚至不敢在梦中幻想我们在一起,只能奢求和你永远做同桌。无论这份感情如何高涨,也没办法变成能依偎在你身边的女人。对不起呐,没办法对你吐露心声,因为我一辈子都会是个胖女孩。除了好像是朋友才会说的话以外,再也没办法对你说出一丝心意。

但是不知道为何,好像告诉你我这份心情。愿意给我此生相遇的机会,哪怕只是做一辈子朋友,也真的非常谢谢你……”

看着这页上斑斓的文字,摸着页面上那些因为泪珠而凹陷的圆圈,秦妍的脸颊上慢慢滑下晶莹的液体。这是她在初一时候写的日记,虽然当时的她只算是情窦初开,根本就不懂到底什么叫感情。但是当初那个傻傻的,甚至都快忘记自尊叫什么的小胖妞,就是想一辈子跟伍莫远那个可以守护她的坏蛋在一起。哪怕,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哪怕只是以曾经的同桌的身份……

她真的努力过,当时的她在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里面,在伍莫远远远的注视中,第一天就跑了7公里,跑到吐胆汁,甚至如此跑了快一年,但是体重却一斤都没有降过……

也不知道上天是对她青眼有加还是故意诅咒她,她从小学、初中、高中都一直跟伍莫远是一个班。如此一来,胖姑娘秦妍苦苦在心里憋了5年对伍莫远的“喜欢”,强颜欢笑的陪着他去追别的女生,一边在心里流泪一边笑的很阳光的帮伍莫远出主意怎么去追他喜欢的女生……

这么一页页的往后翻,每一页上记录的主题和中心都是伍莫远,每一页都是。伍莫远那个家伙,甚至只是用了当初在五年二班门口帮她出头的一句话,加上之后从来不嘲笑她的温柔,就让她足足用了5年时间的每一天来记录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翻着翻着,突然日记本里面出现了整页整页得空白,空白的页数太多,数都数不清。那些日子秦妍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了,因为空白的第一页,就是他在高二时突然被他老爹送到美国上语言学校的日子。从那天开始,秦妍每天就像是丢了魂一样,她甚至觉得自己只剩了一个躯壳下来,她甚至感觉,那些日子就像是失去了色彩的黑白影片一样惨淡。

从那时开始,她就开始不写日记了,因为她哭的太多,甚至脑子稍微那么一空闲下来就忍不住想起伍莫远,然后再不知不觉之间眼睛就已经哭肿。然后有一天,她头痛的起不了床,被送到医院以后,发现因为哭的太多,成了脑膜炎……

直到那一天,秦妍这辈子到死都不会忘记那一天——在脑膜炎好了很久之后,那个为了高考而体检的日子,在那个放射科里做胸腹X光透视的日子。

在那个日子里,秦妍才算是找回了自己的魂魄——她听医生说自己的肚子里长了一种叫做“畸胎瘤”的东西,就是她还是胚胎的时候,本来有一个双胞胎的姐姐或者妹妹。结果她秦妍发育的太快,于是渐渐的把姐妹包在了自己的身体里面,最后形成了一个肿瘤。这个肿瘤扰乱了体内的激素,导致她不断的变胖、变胖,怎么也减不下来。

从那天开始,秦妍才开始恢复写日记,因为她从医生那里听说,只要手术去除肿瘤之后,她的身体就会变成跟正常人一样,可以瘦下来了……这让她欣喜若狂,哪怕是作为女生好像应该为自己在胚胎时期“吃”掉了自己的姐妹而伤感,但是秦妍已经管不了这么许多了,只要能瘦下来,只要能那么一丝丝可以依偎在伍莫远身边的可能,就足以让她幸福的快要死掉一般。

现在经过了手术恢复后半个暑假的锻炼,她已经成功的减掉了30斤。按照她自己定下来的计划,应该在大一结束的时候,就能变成漂亮到伍莫远都不敢来认她的地步。到时候,伍莫远说不定会喜欢上自己吧?要是他不喜欢的话,那就倒追他,这辈子就缠着他……想着想着,秦妍下意识的摸着自己睡裙下小腹上的一道伤疤。现在身上多了这样一道伤疤,不知道小伍子会不会介意……不过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再来一次,她秦妍还是会选择在小腹上添上这样的一道伤疤。因为,对以前只敢梦想一辈子做伍莫远好朋友的她来说,能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机会变成伍莫远的女朋友,已经可以让她冒着上绞首架的风险了……

想着想着,秦妍咬着嘴唇又在日记本上写下来两首词——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名,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这两首词,是陆游陆放翁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唐婉唐蕙仙在被迫离婚之后而互相留的词。本来两人在20岁左右结婚了之后,相亲相爱,每日吟诗作对。但是陆放翁的老母觉得是唐婉唐蕙仙妨碍了自己儿子看书上进,于是硬拆散了两人。后来,在陆游有次去游玩的时候,碰到了唐婉和她的新老公。经过了新老公允许之后,唐婉泪流满面的向陆游敬了一杯酒。之后,陆游就在那沈园的墙壁上,留下了第一首词……

看着这两首词,秦妍算是在给自己打气,她什么都不想管了,哪怕是放弃了矜持被外人鄙视,她不想和她的小伍子变成陆游和唐婉的那种有缘无份的命。她喜欢的是小伍子,她的小伍子!

第四十六章 休学?

更新时间2011822 13:55:14  字数:3107

“喂,莫远啊?哎呀,我听王秘书说,你现在在洛杉矶闯出点名气来了?开始有学徒了?准备开武馆了?果然是我儿子啊,哈哈哈,对了,想要什么,老豆给你买!对了,今年刚出了宝马Z4的新款好像,要不要给你买一辆?”伍志明在结束了会议之后,马上打电话给自己儿子道。而且面对着争气了的儿子,身为资产上亿的老总伍志明还是跟普通人家的老爹一样,就想买东西来作为给儿子的奖励。

“恩,对了,爸,这个事儿正想跟你说呢,你回头帮我联系下志亮叔吧,我想从他的厂子里面进一批服装……”伍莫远听到了老爸那熟悉的声音之后,听到了老爸那不太会表达感情的话之后,心里感慨万千。一时间,他的声音里面倒是少了那种年轻人做出来一些成绩后就翘尾巴的特性。

“志亮?服装?你要干嘛?你不是开武馆么?怎么武馆好好的就不干了,要卖服装了?”本来伍志明听到儿子声音里面没太多的喜悦就挺奇怪的,再一听伍莫远要什么服装,一下就联想到了儿子是三分钟热度——明明武馆就要弄出点名堂了,他就不愿意干了。

“不是,你听我解释……”听到老爸的话,伍莫远轻笑了一下,然后把自己的全盘计划解释给老爹听。他知道,作为儿子,永远在爸妈心里都是长不大、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儿。明明他伍莫远通过一系列的举动和安排已经表现出来了他的不同之处,但是他老爹还是下意识的就觉得伍莫远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可是他没意识到的是,自己全盘托出之后,却是等于丢出了个绝对能把人眼睛致盲的闪光弹。伍志明听到了儿子全盘托出的那一整套几乎是环环相扣的计划时,他完全傻掉了——你能想象你家对门的那个5岁小毛孩居然自己创业成功,还马上就要大赚一笔这种情况么?伍志明现在的感想基本就跟这个差不多,他完全被震的傻了

他愣了半晌,只能呆呆的问出来一句——“莫远,你没骗我吧?”“骗你对我有好处啊?”伍莫远没大没小的回答道。但是听到了儿子这么没大没小的反问,伍志明却是根本没生气——他现在乐的简直比当年靠电子宠物赚了几千万人民币还开心的多!他伍志明赚钱是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他伍莫远?要不是为了给伍莫远提供一张长期饭票,外加更好的教育,他伍志明当年当普通人好好的,干吗要去当蛇头帮忙别人偷渡到香港啊?

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儿子,现在一下变得这么懂事,这么有商业头脑,不管是怎么突然就变了,但是总归伍莫远是他儿子不是?伍莫远血管里流的都是他们老伍家的学不是?他伍莫远总是他伍志明的种不是?别的不说什么,能生出这么牛X的儿子,老子的功劳就是第一位的!

反正现在伍志明乐的,那真叫都快忘了自己姓啥叫啥了,他光知道嘿嘿傻乐,甚至都忘了跟儿子在通电话呢!他现在就想把自己儿子在异国扬威的事情通报天下,最好让全世界60亿人都知道他儿子伍莫远牛X了!还得让全世界人都知道,伍莫远是他伍志明的儿子!

“对了,爸,过段时间我休学回来吧?”伍莫远趁着这个时候老爹心情好,赶忙说出了自己的小算盘。他要复仇肯定得回到国内来,但是别忘了他可是被个强硬的老爹给硬弄到美国来的——先是几乎用绑架的方式,把他丢在一个鸟不拉屎的美国山沟沟里上语言学校,防他防的简直比《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白人奴隶主防汤姆叔叔这个黑奴逃跑还厉害!后来在伍莫远故意考SAT考砸了之后,他还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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