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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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5期-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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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定了911房﹐他脱了衣服﹐去浴室冲凉。她叫住他﹐问﹐你不回去么﹖别湿了头发。他说﹐不回去了﹐跟她说去广州见客户。 
  她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她竟然就睡过去了﹐半夜她醒过来﹐看见自己和衣盖着毛毯。 
  他背对着她﹐坐在床尾。她觉得他瘦了﹐她似乎能看得见他的肩胛。电视里闪出蓝色的影子﹐再一闪﹐又是黄色。她坐起来﹐看过去。原来是温网的回放。她看到岗萨雷斯高高地昂起头﹐镜头切过去﹐费德勒轻描淡写地笑了一下。她看到﹐这个夏天回来了。 
   
  她再醒过来﹐天已经大亮。他衣冠整齐地坐在沙发上看早新闻。背景好象是某处的街市﹐一个消防队员﹐很仓惶地从高处窗口探出头。再接着﹐是个面色苍白的男子被用担架抬出来﹐这是个轻生的人﹐在厨房里烧炭。这在香港似乎是很流行的死法﹐然而他却不得法﹐引起了火灾。她从床上爬起来﹐心里想着﹐一早上起来看到这样的新闻﹐总不算个好意头。于是悻悻地说﹐这样狼狈的﹐要是我﹐这辈子都没脸再去死了。 
  他没接她的话﹐只是将一个信封放在茶几上﹐说我够钟要走。发布会要准备一下。你想去看﹐里面有张请柬﹐地点时间都印在上面。 
  她问他在哪里。他告诉她在力宝大厦。他将她引到窗户前面﹐指着个遥远的位置说﹐就是那座绿色的楼﹐在中环。海那边﹐是鳞次栉比﹐她并看不见有绿色的楼﹐却看到巍巍然的一座灰色建筑﹐鹤立其中。她问他那是什么。他说﹐那是大名鼎鼎的IFC。国际金融中心﹐现在是香港第一楼。 
  他突然坏笑﹐问她看这楼的形状﹐有没有起了什么样的联想。 
  她仔细看看﹐只是觉得造型突兀﹐却也无可后非。于是摇摇头。 
  他缓缓拉过她的手﹐却一下捂在自己的裆部。她挣脱开来﹐满面羞红﹐却是再明白不过。 
  他却正色﹐对她说﹐举凡高大的建筑﹐所谓摩天楼﹐都有着阳具崇拜的暗示。台北的101﹐上海的金茂大厦﹐纽约的倒下的世贸中心﹐多伦多的CN塔。定海神针似的杵在那里﹐只因这一个突起﹐城市的的性别就理直气壮起来。不过如IFC这样形似加神似的。倒真是豁出胆子来的。 
  她放眼过去﹐再看到那座楼﹐却蓦然觉得有些仇恨。 
   
  他走了﹐她将信封里的东西倒出来﹐除了请柬﹐里面还有一张借记卡﹐一张八达通﹐一份香港的观光游览地图。卡上贴着密码﹐是她的生日。 
  发布会是在下午﹐她还有若干的小时可以打发。 
   
  从尖沙咀地铁站迎海的出口走出来﹐远远地﹐她看到巨幅的招贴画。画里横亘的女体﹐血红色的颜料流淌下来﹐将女人的线条温柔地稀释开来﹐其实是蚕食了女人的身体。 
  她认识这幅画﹐也知道这个展览﹐曾经在亚洲巡回﹐出自意大利的前卫画家﹐米尼亚思。这一站是香港艺术馆。 
  米尼亚思的洛丽塔系列﹐主题为纪念纳博科夫五十周年应景。她有了一看的兴趣。然而﹐进去才发现﹐米尼亚思理解的洛丽塔﹐其实和那氏并不搭界。画里的意大利女人﹐总有些言不尽意。这让她迅速地难受起来。透明的背景﹐女孩子蓓蕾似的乳﹐男孩子柔软的四肢与胯。不分明的性别﹐新生的体毛与胡须。性蠢蠢欲动﹐动物的感情﹐与爱无关。洛丽塔。她想﹐洛丽塔﹐总还是有一点爱的。 
  她在展厅里﹐走马观花。终于﹐在一幅画前面久久地站住。这幅画﹐叫做《婚姻》。 
  她的心﹐霎那之间沉静下来。灰白的底色﹐依然是不见面目的的男女。两具线描的身体﹐穿着满是皱褶的长裙、衬衫、裤子﹐松松垮垮、懈怠、一无是处。然而﹐他们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一处。 
  标题在画的下方﹐又如脚镣般拴牢了他们﹐THE MARRIGE。 
  一瞬间﹐她对画家生出了疼爱的情绪。 
   
  在展厅尽头﹐悬挂着米尼亚思的黑白照片。这是个面带迷惘神情的男人。但是身形简洁﹐干净利落。不似他画里的优柔。 
  照片下面是男人的自白﹕ 
  对于画家﹐最近我爱上不安﹐讽刺﹑迷画风的马克.拉顿Mark Ryden。音乐方面﹐我喜欢浪荡的摇滚乐﹔我最崇拜尼华纳Nirvana(卡慈宾高是诗人Kurt Cobain); 黎明的系统(剧烈的摇滚乐) ﹐酗酒者the Distillers(摇滚性感) 和洞Hole(殷懃的爱Courtney Love事实上已是摇滚音乐的句号。) 当代的作家中﹐我爱J.D.莎灵哲Salinger; 的黑麦中的捕捉者(影响性的反叛的) ﹔谢菲利.尤津尼德Jeffrey Eugenides 的处女自杀(肉欲的和哀伤的) ﹐沾加路Jim Carroll的篮球日记(性爱﹑药物与篮球) 及白兰纳.由思慕大Banana Yoshimoto的叱侘Chitchen(年轻﹑忧郁﹑及浪漫) 。 
  里面搀杂着港式的译名﹐七荤八素。她象个小学生一样﹐将这段言不简意不赅的文字﹐抄写在了笔记本上。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底色·冬至 
   
  力宝中心还算是座熤熤生辉的建筑。 
  她被人引入大厅﹐坐定。一切当然是煞有介事。大小媒体﹑业内三教九流﹐面面俱到。 
  坐在她旁边的印度女人﹐披着明黄色的纱丽。很温良的模样﹐对她颌首微笑。 
  女人身后﹐是个一扇门样的黝黑男子。女人转过头去﹐只一瞥。眼神突然之间变得锋利起来。 
  这时候有了掌声﹐他出现在主席台上。 
  黑色的双排扣西装﹐领结。隆重地将他的散漫包裹起来。 
  面对镁光灯﹐他时而应景地笑一下﹐恰到好处。 
  他配合司仪说了些客套话﹐开始介绍公司的简况和上市过程。 
  她这时候极想打一个呵欠﹐他的英文其实很拖沓。最铿锵的音节却被他懒懒带过﹐这与他严肃持重的神情有些不称。两相配搭﹐竟似带了傲慢之气。她想﹐他昨天应该是没睡好。 
  发布会选择了英文作为语媒。然而有些记者﹐非常倔强地用广东话发问。 
  突然有人问﹕为什么终止了和业内一间事务所长达九年的合作。他犹豫了一下﹐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口气十分强硬。然而其中的不耐烦则是一贯的。 
  对于那个印度女人的离席﹐她记忆犹新。那一扇门似的男人﹐轻手轻脚地紧跟其后。但是﹐庞大的身形却暗藏着汹汹的气势。在众目睽睽之下招摇而去。 
   
  他们按照约定在陆羽茶室见面。威灵顿﹐狭窄的一条街道。她看到了金绿色的招牌。走进去﹐里面的旧和朴雅都是上世纪的背景。 
  其实是三十年代的风气。红木桌椅。壁上的名家小品。顶上悬着黑吊扇﹐因为有空调。电扇是不会转了﹐仍然挂着﹐诚心诚意要留住时间﹐然而时间终归是留不住﹐悉悉苏苏地流淌了过去。 
  她举目四望﹐想起旧年这里也发生过一桩著名的枪案﹐震惊中港的﹐也没痕迹了﹐一并被时间吞噬尽了。 
  阿伯样的侍者来引她落座。只字词组﹐态度清淡。在临窗的座位﹐她看见了他。他在翻看一份报纸﹐施施然的。衣服换下来了﹐穿上了她在云南买的麻布对襟袄。这让她有些高兴。蜜黄色的灯光里头﹐他的轮廓也是暖融融的。她笑了﹐想他左手放上一笼鸟﹐右手捧上一柄紫砂壶﹐就是一幅夕照图。 
  她坐下﹐向窗外看过去。回转身﹐却看见他正看她﹐目光是疲倦又温暖的。他点下一个“大红袍”。将菜单跟她让一让﹐又抽过来﹐说﹐还是我来。他要了茶室的招牌点心﹐柱侯蒸排骨﹑酿猪膶烧卖﹑叉烧甘露批。都是甜腻浓重的﹐他继续点下去。她有些抗议。他眼睛促狭地一闪﹐指指她的肚子﹐说﹐原本不是点给你一个人吃的。他的声音有些夸张。她脸一红﹐环顾了四周。茶客都是安静凛然的神情﹐并没有谁注意他们。 
  他呷了一口茶﹐说﹐我是第一次和女人来这里。 
  她看出他是累了。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问他﹐开过发布会﹐可以歇一歇了吧。他脸上有了漠然的神色。顿一下﹐终于说﹐我是上了贼船了。 
  她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沉默下去。 
  他闭上眼睛﹐过一会儿﹐再睁开。却松弛地笑了。他看着她﹐敲了下桌面﹐嘴里一个过门儿﹐兀自哼起一个旋律。她听了听﹐也笑了。他哼的是﹐沧海一声笑。 
   
  其实对兰桂坊这样的地方﹐她全无兴趣。她跟他来﹐是拗不过他的性情。他一定要她见一见他所欣赏的一只菲律宾乐队。这支乐队有个奇怪的名字﹐风柜。他们坐在MILK BAR里﹐时间还早。没什么人﹐乐队也没有来。远处烛光里﹐有个外国人﹐闷着头喝闷酒。他们这桌也亮起来。他给她点了一杯血玛丽﹐她趴在桌子上﹐迎着光﹐穿过杯子望出去。BAR里的陈设都变了形﹐一波三折﹐浸泡在猩红的液体里。她对他说﹐你看﹐好象个屠宰场。 
  乐队里都是貌不惊人的角色。三男一女﹐一样的脸色暗黄。而那个女人﹐穿了低胸的小礼服﹐也是不合时宜的。女人的体态很饱满﹐高耸的颧骨却让面容显得枯瘦。而眼圈周围一抹浓重的青﹐似乎是过度纵欲的结果。他们的出现﹐倒的确引起看客们小小的骚动。音乐响起来﹐他们的眼神忽然间抖擞起来。这是暖身的旋律﹐曲风热辣。她听过﹐好象是某年格莱美的得奖曲﹐南美的﹐忘记是什么名字了。乐手们且歌且舞﹐突然起了奇妙的和声﹐好象蜂群席卷过丛林。他捏了一下她的手﹐面有得色﹐仿佛这支乐队是他训练出来的。唱了三四支﹐都是欧美的老歌。女人调了一下麦﹐手轻轻一扬﹐身后响起了轻灵舒缓的前奏。女人开了口﹐她却惊了﹐是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唱得字正腔圆﹐却还有余暇对着下面的看客飘过眼风﹐飘到了她身上﹐却莫名地停住。看着她﹐这样唱下去﹐不依不饶的﹐好象句句道中了她的心事。 
  唱完了﹐女人一笑﹐用口音粗重的英文说﹐今天是一位先生和一位小姐的相识两周年纪念日。先生要献歌给小姐﹐大家来看看﹐谁是这位LUCKY GIRL。她下意识﹐和大家一起左顾右盼。却不见了他。 
  再抬起头﹐却看见他已经站在台上﹐取下麦向她走过来。没有音乐﹐他兀自唱开了﹐Love me tender; love me true ……底下有人鼓掌了﹐却全都朝她看过去。她的脸上这会儿是红腾腾的。他这会儿也是做足功课﹐要扮好翻版的尼古拉斯?凯奇﹐只差一件蛇皮衣。这当然不是猫王的版本。他一改松松垮垮的样子﹐眼神凌厉﹐些微地愤世嫉俗。凯奇的温柔里面﹐其实是很霸道的。走过来﹐他牵起她的手﹐一把揽过她。这是高潮了﹐掌声也是如潮。她有些晕旋﹐看烛光里头﹐他的脸有些辨识不清了。 
   
  离开香港的东铁上﹐乘客寥寥。她回忆起昨晚的情形﹐心里响起了那支旋律。身体竟也有些摇晃起来。她想﹐真是太难得有时候﹐挥霍这份虚荣心了。 
   
  这时候﹐旁边的男人下车了﹐落下一份报纸在座位上。她终于有些百无聊赖。拣起来看。一页页翻过﹐翻到财经版。赫然看见浓墨重彩的一行字﹐“百年老店成绝响﹐城头变幻大王旗——潮丰昨在港宣布成功收购丽地集团”。旁边一张照片﹐恰是他笑盈盈的模样。她心下一惊﹐想自己真是落了伍﹐老东家搞了这么大的动作竟是浑然不知。丽地的老总萨尔曼和她有一面之缘﹐是个慈眉善目的印度老头﹐一年前称赞她为天生的Office Lady的﹐正是他。丽地也是家族企业﹐和潮丰是称得上世交的。在生意上琴瑟龢同了许多年。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他的声音低沉。她问他。他说﹐现在轮不到你质问我﹐我已经一脑门子官司了。等着看今天的报纸吧。萨尔曼老头自杀了。 
   
  他两个星期没有回苇岸。 
  她接到过他两次电话﹐他对她说﹐你要好好的。 
  她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他回来的时候﹐是一个星期二的凌晨四点。 
  他喝得烂醉﹐在她面前猝然倒下。 
  她给他脱了衣服﹐帮他冲澡。她出去为他拿拖鞋﹐听到浴室里有啜泣的声音﹐她看他坐在浴缸沿子上﹐脸冲着墙﹐失着神。随他望过去﹐是块浅咖色的瓷砖﹐上面一道裂纹﹐曲曲折折地走下来了。她将门掩上﹐没有进去。 
   
  白天﹐他醒过来。她正坐在地板上﹐编制一件小小的毛线斗篷。花样是陆妮拿来的﹐她研习了许多天了。 
  他下了床﹐赤裸裸地爬过来。在她身边躺下﹐将头靠在她的膝盖上。她将斗篷举起来﹐对着阳光看看﹐看看编得够不够密实。她问他﹐好看么﹖他很认真地看了﹐说﹐好看。她低下头﹐看了自己的腹部。说﹐我以后一个月给织一件﹐总是够穿一年了。他没有接她的话﹐只是用手将斗篷够下来﹐轻轻地﹑细细地吻。 
   
  晚上的时候﹐他又走了。 
   
  她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您先生为您订了明天下午三点的手术﹐我们医院信誉很可靠。她一时忘了如何反应﹐电话那头只是一径说下去﹐三个月了﹐再不做孩子成了形﹐就很难打了。 
   
  她问他﹐你什么意思。 
  他不说话。 
  她说﹐这是你要的结果么。 
  他说﹐我改变主意了。 
  他们在沉默里静静地听对方的呼吸。她夸张地笑了。 
   
  陆妮来的时候﹐她还在笑。 
  陆妮说﹐听他的﹐速战速决。 
  她很凶恶地说﹐我要是不听呢。 
  陆妮耸了耸肩膀﹐那就看看我。我养那个小男人到十四岁﹐合法的儿子。跟老爸去了加拿大﹐八年没见过了。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旁边是个小心翼翼的男人﹐其实还是个男孩子。 
  她说﹐陆妮﹐这么小的孩子也会怀孕么。 
  那女孩突然推开男友﹐爆出了一句粗口﹐丢﹐那你操的时候在想什么﹖ 
  她趴在陆妮肩上﹐失声痛哭。 
  她说﹐陆妮﹐我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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