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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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拼图-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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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声地对自己笑了。    
    因为没有目击者,人们只能推测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清楚地想象出当时景象的恐怖。那个恶棍将不停挣扎的女人拖进一条小巷,残忍地用刀子刺她。他的目的不是想杀人,而是要征服她,这是他一贯的玩法。但一心挂念着家中那群刚刚学步的幼雏的高德史密特太太,却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让那个畜生大吃一惊的是,她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攻击:她不断打击他的脸,还撕扯下他的头发。    
    她很快挣脱开了,嘴里发出骇人的尖叫。惊慌失措的施奈德又扎了她几刀,就匆忙逃掉了。    
    这个勇敢的女人摇摇晃晃地走到街边,倒了下去。她死在一名巡警的臂弯中,那是接到附近居民的报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这是记载在书上的事,而这本书现在集骨者就带在身上。《老纽约的犯罪》。这本薄薄的小书对他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也无法解释是为什么。如果一定要他描述他与这本书的关系,他会说自己对它入了迷。这本书已有七十五年的历史,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装订水平堪称精品。它是他的幸运符,也是他的护身法宝。他是在一家小型公共图书馆的分部里发现这本书的,并犯下了他一生中仅有的几次偷窃罪之一。有一天,他把这本书塞进风衣口袋中,溜出了图书馆大楼。    
    他把有关施奈德的那一章读过不下一百遍,甚至倒背如流。    
    开慢点,他们快要到了。    
    当汉娜可怜的丈夫哭着扑到她毫无生气的身体上时,他仔细端详她的面容,在她被送往殡仪馆前做最后的道别(按犹太教习俗,死者必须尽快埋葬)。他发现在死者白瓷般的脸上有一块淤青,形状像一个奇特的符号。这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上面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类似新月的形状,四周还有一圈凹点,好像环绕在新月旁边的小星星。    
    警方认为这是戒指的印痕,可能是凶手在攻击被害人时留下的。警方找来一个艺术家,帮助画出这个印痕。他们查访城中所有的珠宝店,得到几个人名和住址,这几个人在最近都买过同样的戒指。其中有两名绅士被排除了嫌疑,因为他们一位是教堂执事,另一位是声誉良好的大学教授。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第三个人身上,怀疑他就是制造这起令人发指的暴行的嫌疑犯。此人正是:詹姆斯·施奈德。    
    曾有一段时间,此人在曼哈顿城几个慈善团体中颇有影响力,例如援助肺痨患者联合会、老年人福利协会,都是很著名的组织。他一度引起警方的注意,因为有几位老人举报说,这些团体在他加入后不久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从没有受过任何指控,但在警方结束调查后,他就从此销声匿迹。    
    在汉娜·高德史密特遇害后的一段时间里,警方悄悄查遍了城里所有可疑地点,却无法找到施奈德的藏身地。他们在下城和滨河区贴满了悬赏捉拿的告示,详细描述他的相貌特征,但他一直没有落入法网。这实在是一场悲剧,因为不久,这座城市很快就笼罩在他邪恶魔掌一手掀起的血雨腥风之中。    
    街道上很干净。集骨者把车开进一条小巷,他打开仓库门,把车子开下一条木制坡道,驶进长长的坑道中。    
    在确定这个地方空无一人后,他走到车子后面,打开后备厢,把汉娜拉了出来。她很胖,浑身是肉,像一袋保护树根用的软塌塌的大草包。他的火气又上来了,把她粗鲁地扛进另一条较宽的坑道。西区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在他们的头顶飞驶而过。他听着她粗重的喘息声,准备在她双肩抖动即将窒息的那一刻,及时伸手抽出塞在她嘴里的东西。他喘着粗气扛着她,把她丢到坑道的地上,撕掉她嘴上的胶带。她的呼吸相当微弱。她昏过去了吗?他听听她的心脏,似乎跳动得还很正常。    
    他割断捆住她脚踝的晾衣绳,凑向她低声说:“汉娜,kommenSiemitmirmit;(德语:你跟我走。)汉娜·高德史密特……”    
    “不……”她喃喃地说,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他更靠近一些,轻轻拍打她的脸颊。“汉娜,你必须跟我走。”    
    她尖叫一声:“我的名字不叫汉娜!”突然飞起一脚,正好踢中他的下巴。    
    他的眼前爆出一道金光,向后倒退了两三步,才勉强维持住身体的平衡。汉娜跳起来,盲目地朝一条黑暗的走廊深处跑去。但他很快就赶上她,她没跑出十来米,就被他扑倒在地。她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也一样,痛得差点背过气去。    
    他侧身着地躺了一会儿,等疼痛劲过去,缓了一口气,才抓其她的T恤殴打她。那女孩躺在地上,双手仍被绑着,只能使用她惟一的武器——脚。她把一只脚抬向空中,狠狠地踹向他的手。他感到手部一阵剧痛,手套也被踢飞了。她抬起粗壮的大腿又是一脚,可惜没有踢中,脚跟重重地擦过地面,让他逃过了一劫。这一脚如果命中,非踢折骨头不可。    
    “可恶!”他发疯似地咆哮起来,用没戴手套的手一把攥住她的咽喉,死死地掐住,直到她停止挣扎和哭泣。她抖动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他听了听她的心脏,跳动已经非常微弱。这回不会再有什么花样了。他抓起他的手套戴上,然后拖着她穿过坑道,来到一根柱子旁边,重新把她的双脚绑好,再用一片新胶带贴住她的嘴巴。当她苏醒时,他的手正在抚摸她的身体。她先是大吃一惊,然后便整个人缩成一团。他抚摸着她耳后的肌肉,又摸向她的手肘、她的下巴,她身上实在没有多少地方是他想碰触的,她是那么肥胖……胖得令他恶心。    
    但是在皮肤下面……他用力抓住她的大腿,她睁大眼睛,望着他摸索口袋,亮出一把刀子。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挥刀切开她的皮肤,直达黄白色的骨头。她透过胶带发出凄厉的尖叫,用力踢蹬着双腿,但他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过瘾吗,汉娜?她不停地哭泣,大声哀号,所以他不得不把耳朵凑近她的大腿,才能听到刀尖在骨头上来回刮动的美妙声音。沙沙沙……    
    接着,他抓起她的手臂。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无声地苦苦哀求。他的目光落至她肥胖的前臂上,再次举刀,深深地割了下去。她的整个身体因为剧痛而变得僵直,接着发出又一声凄惨、喑哑的哀嚎。他再次低下头,像个音乐家似的谛听着刀尖刮过尺骨的声音。来来回回,沙沙沙……沙沙沙……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注意到她已经昏过去了。    
    他终于站起身来,回到汽车旁。他布置好下一个线索,然后从后备厢里取出扫帚,仔细扫除掉他们留下的脚印。他把车开上斜坡,停下,让发动机保持转动,然后再次下车,细心扫去轮胎的痕迹。    
    他暂停了一会儿,回头看向坑道,望着她,只是默默地望着。突然,一丝罕见的微笑浮现在集骨者的嘴角。出乎他的意外,客人们已经出现了。十几对红色的小眼睛,二十几对,然后是三十……它们似乎正充满好奇地注视着汉娜滴血的肌肉……也许它们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尽管这可能只是他的想象,但天知道,单是想象就已经够鲜明了。    
    


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7)

    13    
    “梅尔,检查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衣服。艾米莉亚,你能帮帮他吗?”    
    她又一次对他客气地点点头,就像社交场合的礼貌应答。莱姆觉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气疯了。    
    在技师库柏的指点下,莎克丝戴上乳胶手套,在几大张干净的白报纸上慢慢地打开衣服,用马鬃刷刷过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来,库柏用胶带把它们一一粘起,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    
    “没什么东西,”他报告说:“蒸气把大部分痕迹都去掉了。我看到一点儿泥土,但数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测试。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点儿纤维。看看这个……”    
    看什么看,我又看不到,莱姆生气地想。    
    “颜色是海军蓝,是丙烯酸纤维和羊毛的混纺,我猜。这种材料做地毯不够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种布料。”    
    “这么热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袜子或毛衣。是滑雪头套吗?”    
    “我也这么想。”库柏说。    
    莱姆进一步推断:“这么说,他是真的想给我们机会去救那些人质。如果他存心杀她,就不必在意人质会不会看到他的脸了。”    
    塞利托点点头。“这也说明那混蛋认为他能逃掉,脑子里完全没有自杀的念头。说不定等我们盯上他时,他会抓一些人质和我们讨价还价。”    
    “我喜欢你这种乐观主义,莱昂。”莱姆说。    
    门铃响了,汤玛士过去开门。不一会儿,吉姆·鲍林爬上楼梯,头发乱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在记者招待会、局长办公室和市府大楼之间来回奔波的人大概都这副德行。    
    “看来你的鳟鱼之旅要泡汤了。”塞利托和他打着招呼,然后向莱姆解释:“吉姆是真正的钓鱼行家,有自己专用的鱼饵和全套装备。不像我,只要到船头喝上两罐啤酒,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先搞定这个混蛋,回头再谈钓鱼的事。”鲍林说着,走到刚才汤玛士放在窗边的咖啡壶那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两只正盯着他看的大鸟吓了一跳。他转身走向莱姆,解释说因为这起绑架案,他被迫推迟了去佛蒙特州的钓鱼旅行。莱姆从没有钓过鱼,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从事任何业余爱好,然而,他发现自己竟然对鲍林有些嫉妒。垂钓时的那种宁静感深深地吸引了他,这是一项让人习惯孤独的运动。残疾人的运动似乎都倾向于那种面对面的竞技项目,像轮椅篮球、网球、马拉松……充满竞争性,好像要借此证明什么给世人——也给自己看。莱姆决定,如果非要他选择一项运动,他宁愿去钓鱼,虽然现代科技似乎还达不到能让人仅凭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鱼线抛出去的水平。    
    鲍林说:“现在报纸上都把他称做系列绑架嫌疑犯。”    
    如果这个称呼合适,有何不可?莱姆心想。    
    “市长都快发狂了,想请联邦调查局接手这个案子。我告诉局长一定要顶住。但是我们不能再有人受害了。”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莱姆尖刻地说。    
    鲍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边。“你还好吗,林肯?”    
    莱姆说:“我很好。”    
    鲍林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对塞利托点点头,说:“向我简单通报一下进展情况。半个小时后还有一场记者招待会。上一场你们看了吗?听到那些记者问什么问题吗?关于被害人被烫死,我们认为她的家人会有什么感觉?”    
    班克斯摇摇头。“什么东西。”    
    “我真想掐死那个杂种。”鲍林说。    
    莱姆回想起来,三年半前,在那起杀警案调查期间,鲍林曾打碎过一位新闻记者的摄象机,当时那个记者质疑说,鲍林之所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过激手段,是因为嫌疑犯丹尼·谢菲尔德曾经是警察队伍中的一员。    
    鲍林和塞利托退到莱姆房间的一个角落,塞利托向他汇报了目前的情况。莱姆发现,当鲍林这次走下楼梯时,脚步比以前沉重了许多。    
    ‘有了,’库柏宣布说:“找到一根头发,在她的衣兜里面。”    
    “整根头发吗?”莱姆问。他并没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听到库柏叹口气道:“很遗憾,没有毛囊。”    
    不连着毛囊,头发只能算作普通证物,不能成为个性化证物,因为无法通过DNA测试将它和某个特定的怀疑对象连结起来。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很高的鉴证价值。几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骑警队经研究后得出一项结论,如果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与嫌疑人的头发相吻合,则嫌疑人可能在现场出现的几率为4500:1。但问题在于,单凭一根头发你很难推断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断性别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种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婴儿头发,否则无法估算出年龄;至于头发的颜色更是靠不住,因为现代人染发美容的现象太普遍了;甚至因为每个人每天都要掉好几十根头发,你连嫌疑犯是不是秃顶都说不出来。    
    “把它和受害人的头发比对,比较鳞片数量和骨髓色素。”莱姆指示说。    
    过了一会儿,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说:“这不是她的,不是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头发。”    
    “描述一下它的外观。”莱姆说。    
    “浅棕色。没有卷曲,所以我敢说他不是黑人;从色素颜色判断,应该也不是黄种人。”    
    “这么说就是白种人了。”莱姆朝墙上的证物表点点头,“这就印证了目击者所说。是头发还是体毛?”    
    “直径变化不大,色素分布均匀,这是头发。”    
    “长度呢?”    
    “三公分。”    
    汤玛士问是不是要他在证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头发这一条。    
    莱姆说不用。“我们等到有更多确证的资料再说。先写上他戴滑雪头套,海军蓝的。指甲缝里残屑的情况呢,梅尔?”    
    库柏检查了一遍,没什么有用的发现。    
    “艾米莉亚,让我们来看看你发现的掌印,在墙上的那个。你能拿过来给我看一下吗?”    
    莎克丝犹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递过去。    
    “真够大的。”莱姆说。这个掌印又大又畸形,简直可以称得上怪异,既没有美妙的涡纹,也看不到手掌边缘的分歧线,只有一些由细小的线条组成的斑斑点点的图案。    
    “一张很棒的照片,艾米莉亚,你简直就是个摄影大师。但可惜这不是手掌印,上面没有掌纹。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旧了。对吧,梅尔?”    
    那个技师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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