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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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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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电话问候,十分可疑。
  警方马上传来了特拉瑟·史密斯。特拉瑟承认在案发当晚,他确曾给亚蒂安打过电话,但那天晚上他哪儿都没去,一直呆在家里,他的父母家人和邻居都可以证明这一点。经查实,特拉瑟讲的是实话,而且,他也通过了测谎试验。
  令警方感兴趣的是特拉瑟·史密斯提供的一条线索。他说在他和亚蒂安通话的过程中,亚蒂安又接到了另一个电话,她告诉特拉瑟那是“勃莱恩”打来的。
  “你确定她说的是勃莱恩,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比如,戴文?”办案人员问。
  特拉瑟很认真地想了想:“她说的确实是勃莱恩。”
  亚蒂安还说,勃莱恩遇到了一点烦心的事,情绪低沉,想找人聊聊。
  亚蒂安的朋友中有不止一个叫“勃莱恩”的,她当时在电话上并没有对特拉瑟提到“勃莱恩”的姓。警方后来在亚蒂安记事本的通讯录上发现了一个“勃莱恩”的电话号码:勃莱恩·麦克缪伦。
  “金牌炸鸡”餐馆的另一位同事也证实,亚蒂安在12月3日那个星期天曾说起过,晚上要见一位“勃莱恩”。
  而且,根据亚蒂安弟弟加斯汀·琼斯的证词,他在12月4日凌晨两点到亚蒂安房间关闹钟时,看见窗外有一辆家用卡车。勃莱恩·麦克缪伦开的就是一辆铃木牌家用卡车。
  所以,警方的手里曾有过一通电话和两个来电者,琳达·琼斯说是“戴文”,特拉瑟·史密斯说是“勃莱恩”。两相比较的结果,专案组更愿意相信是“勃莱恩”,便也就不再对“戴文”深究了。
  17岁的勃莱恩·麦克缪伦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排行老三。他长了一张娃娃脸,体质较弱,又因为自小有些发育上的障碍,长期服药,造成了某种性格上的偏颇。勃莱恩其实是很乐意助人的,邻居或同学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总是随叫随到,不少人都说他温和、善良,但与同龄人相比又显得不够成熟,缺乏社会经验,因而不善于与人交往,在学校里常常被欺负、取笑,以至于落得了一个“小丑”的绰号。如此种种的不顺心,使勃莱恩年纪轻轻便染上了忧郁症,但又不是那种只憋在肚子里面的忧郁。勃莱恩心头一犯闷就想找人说话,而且特别愿意找女孩子,大概由于女孩子们比较富于同情心。勃莱恩原先也是曼斯菲尔德中学的学生,但在一年前上10年级的时候辍了学,因为他不知什么时候又出现了另一种心理症状,怕热闹,周围人一多就浑身不自在,甚至是一种战战兢兢的样子。
  勃莱恩·麦克缪伦很不懂得察言观色,所以他虽然经常做好事,却也经常讨人嫌。比如他在街坊中是出了名的热心肠,但又因为喜欢在家门口弹电子吉他而搅扰得四邻不宁。某年独立节的前两天夜里,勃莱恩突然兴致大发想放炮仗,便不顾夜深人静地弄出一片响。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拿出家里的手枪对着鞭炮射击,结果招来了警察。再比如,勃莱恩在“艾可德”杂货店工作,亚蒂安·琼斯曾在旁边的一家三明治店里打工,因为在路上遇见过几次,聊过几句,他便缠上了亚蒂安。到后来,亚蒂安一看见勃莱恩进三明治店就往柜台底下躲。
  就是这样的一个“麻烦多于朋友(withmoretroublethanfriends)”的问题少年,被接二连三地传进了警署,先是在曼斯菲尔德,后来又去过大草原。勃莱恩的父亲告诉专案组,谋杀案发生的晚上,勃莱恩一直在家里,但警察们不相信。因为在警署办公室,勃莱恩先对办案人员说他不认识亚蒂安,后来承认认识了,又不记得12月3日晚上他是否给亚蒂安打过电话。勃莱恩说那天晚上他在外面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也许他确实在半夜两点去接过亚蒂安,但他真的想不起来了。又说自己得了忧郁症,是因为看到别的男孩子都有了女朋友,唯独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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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障碍”(12)



  勃莱恩的父亲拒绝让儿子做测谎试验,这又引起了警方更多的怀疑。麦克缪伦先生说,由于药物的作用——勃莱恩同时服用四种不同的抗压抑类药物——勃莱恩的神经十分脆弱,是那种只要见到警察,没事也会给吓出事来的主儿,所有无论他做没做过坏事,通过测谎仪的可能性极小。
  办案人员得出结论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思维混乱而又自作多情的小伙子遇到一位漂亮姑娘后发生的故事。于是在12月14日晚上,两位丹尼斯警探找到了法官彼利·密尔施。他们要求逮捕勃莱恩·麦克缪伦的理由之一是,勃莱恩告诉办案人员,亚蒂安头部被头击伤,这在当时是一个警方不曾公开的事实。另一条理由是,办案人员问勃莱恩,如果他杀了人,将会把尸体扔在什么样的地方,勃莱恩描述的假想地点与真实的案发现场非常相似。
  12月15日凌晨2点,密尔施法官签署了逮捕令。
  几分钟后,六辆警车悄悄地包围了麦克缪伦家。那天晚上出动的是警方的特别行动部队,每个人手里都端着配备了激光装置的全自动武器。
  “鉴于勃莱恩对亚蒂安所实施的暴行,他被认为是一名危险的嫌疑犯。”警方发言人第二天对记者们解释说,“我们曾请教过联邦调查局的专家们,勃莱恩的个性特征基本符合这类案犯的行为方式,所以应尽快逮捕归案。因为他的情绪极不稳定,我们告诉行动组的成员不要敲门,否则他可能会狗急跳墙,伤人伤己。”
  行动组在凌晨2点30分撞开了麦克缪伦家刚刚挂上圣诞花环的前门。勃莱恩那两天正患着流感,警察们只往他的肩头上扔了一件外套,勃莱恩便被戴上手铐,光着脚,穿着裤衩带走了。在去大草原警署的路上,小伙子呕吐了两次。
  当曼斯菲尔德的市民们惶惑不安的时候,戴文·格兰蒙和黛安娜·扎摩拉也同样惊魂不定。现在,周围的人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对情侣却仍然没有得到解脱。
  那天半夜从杰·戈林的房间翻窗出来后,他们即开着黛安娜父亲的绿色马自达车去了扎摩拉家,顺便把戴文染了血的牛仔裤扔进路边的一只垃圾桶里。当他们把车泊进车库时,才在昏暗的灯光下第一次看见喷溅在车里的亚蒂安的鲜血。戴文赶紧捂着嘴跳了出去,黛安娜看得出来他脸色煞白。
  “从此以后,一连好几个月,戴文都不敢坐进那辆车里。那段记忆实在是太恐怖了。”黛安娜在向警方的交代中描述道,“所以那天晚上是我洗的车,趁着他在卧室里睡觉的时候。我让他进去躺下,因为他完全挺不住了,去卫生间吐了好几回。”黛安娜洗完车后回到屋里,“我把他挪到壁炉旁边的地毯上,我们俩靠着炉火睡了一宿,一宿都在担心着警察会不会敲门进来拘捕我们。”
  警察没有来。恰克·沙契处长后来谈到这桩案子时说:“我一直都对他们讲,如果有不止一个孩子参与作案,那案子就肯定破了,因为总有一个孩子迟早会讲出来的。”
  但在当时,警方没有考虑到的,或者说,根本想象不到的,是本案的作案人和知情者在地理位置上的分布。除了戴文,另一名案犯黛安娜住在20英里开外的克罗利市,而且在案发之前从未见过被害人亚蒂安,也不曾接触过她的朋友们。曼斯菲尔德中学没有任何人知道戴文和亚蒂安的那段艳遇,戴文只告诉了他的两个好朋友杰·戈林和约斯福·犹卡沙,他们又都住在柏尔逊市。
  “所以,只要他们俩守口如瓶,这个案子对警方来讲,就可能永远是一个谜。”沙契处长说。
  然而,戴文和黛安娜并不知道这一点。根据黛安娜的供词,“此后的几个星期,我一直吃不好饭,他也是。他始终处于一种极度的紧张状态,脸色永远苍白。我们俩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我记得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去教堂,祈求神明的宽恕,更祈求还我们往昔的平静和安宁,因为我们无时无刻不处于恐惧和罪恶感中。”
  戴文遭遇的压力更大。如果亚蒂安之死在孩子们中间造成了一场地震,他便是处于震中地区。在曼斯菲尔德中学,“他们在大广播里宣布了这件事,我的同学们全都在谈论着这件事。不论我走到哪儿,不论我朝哪个方向张望,都能看见孩子们在哭泣,或者只是站在那里发呆。而我知道,我便是导致所有这一切的罪恶之源。……我在精神上倍觉煎熬。与之相比,空军官校的新兵训练简直就如同在公园里散步。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过那么深重的愧疚”。
  很快,周围的人们也察觉到了戴文和黛安娜的变化。戴文在学校里“变得更寡言,总是一副心情沉重的样子,几乎不和任何人交谈,几乎是自我封闭了。但大家都没有往别处想,以为他也是受到了惊吓,极度悲哀。不过他从没跟人谈起过”。一位同学回忆说。
  亚蒂安的好朋友爱波儿·格罗曼在艺术课上画了一张亚蒂安的画像,她拿给戴文看。“画得不错,爱波儿。”戴文只说了一句。
  当戴文和黛安娜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用两只胳膊环绕着她,好像生怕她逃掉了似的。”黛安娜的一位亲戚说,“两个人仿佛互相包裹掩盖着对方。”
  “只要有戴文在场,你简直就不可能单独和黛安娜说话。”另一位亲戚说,“圣诞节那天,她带了他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我想对黛安娜说我们爱她等等,你知道,就是逢年过节的那一套。最后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单独和她在厨房里,刚讲了没两句,戴文就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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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障碍”(13)



  亲戚们当时都以为,这不过是这对情侣表达爱情的方式。
  麦克缪伦一家也备受着煎熬。他们从渥兹堡为勃莱恩请来律师理查德·派司,不久,便从律师那里传出话来说,所谓勃莱恩·麦克缪伦谈到用头砸伤亚蒂安的头部,实际上只是在重复办案人员的问话。
  另一方面,警方也始终无法从勃莱恩口中获得他们想要的“交代”。他们将小伙子关进大草原警署的禁闭室,那是一个只有2米高,2米长,12米宽的小房间。没有床,没有毯子。水泥地中央挖一个坑就算是犯人的马桶。据勃莱恩后来说,禁闭室的墙上遍布干涸的口痰、鼻涕、血迹,以及呕吐的秽物,电灯24小时通亮。按照有关规定,被惩罚犯人在这种地方关闭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但勃莱恩在那里度过了整整四天。四天里头,他甚至没有足够的水服药,还经常挨饿。然后看守就对着门上的小窗口说,如果你承认自己是杀害亚蒂安·琼斯的凶手,我们就给你汉堡包和炸薯条,或是睡觉的床垫子。办案人员也不允许勃莱恩给家里打电话。当小伙子要求请律师时,警察们说,如果你是无辜的,就用不着律师。
  至此,专案组唯一的指望就是那辆铃木牌卡车了。在勃莱恩被捕的同时,警方也拖走了他的车,以查找种种亚蒂安曾在车上的证据:发毛、衣服上掉下来的纤维、甚至血迹等等。待勃莱恩在监狱里孤零零地过完了圣诞节和新年,查验结果出来了。泰兰特地区犯罪现场实验室宣布,他们没有在铃木牌卡车和麦克缪伦家中发现任何与本案相关的线索,也没有搜到作案工具,如手枪、子弹或头类重物。
  同时,理查德·派司与有关方面接洽,为勃莱恩安排了一次测谎实验,小伙子顺利地通过了,并且如地区检察长办公室主持本案的助理检察长亚伦·列维所指出:“他不是勉强通过,而是差不多完全通过……我们问了他三个非常具体的问题……我相信,勃莱恩·麦克缪伦与亚蒂安·琼斯命案毫无关联。”
  就这样,在美国人阖家欢乐的圣诞节长假期被囚禁了三个多星期后,勃莱恩·麦克缪伦的案子于1996年1月7日撤诉。
  但办案人员们对检察长办公室的决定不服,他们坚持认为勃莱恩·麦克缪伦就是本案的真凶,坚持对勃莱恩的调查将继续进行。勃莱恩的律师理查德·派司闻听此言后据理反驳道:“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我的委托人……警方在本案调查中的所作所为粗劣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如果大草原警署确实希望有朝一日在法庭上见到勃莱恩·麦克缪伦,那便是作为被他起诉的对象——非法逮捕和侵犯名誉。”
  亚蒂安·琼斯谋杀案从此逐渐降温。到1996年5月,当地的报纸上几乎再也看不见任何关于本案的报道或文章,仍在孤军奋战着的,只有受害人的母亲琳达·琼斯。她打电话给《沃斯堡星报》说:“我感觉警方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他们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们找到了杀害劫夫·多利特的凶手(1996年3月的案子——笔者注),他们抓到了那么多的杀人犯和抢劫犯,比如那个出租汽车司机,为什么就抓不到杀害我女儿的凶手?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吗?有什么与众不同吗?安迪·可林的案子(发生在同年2月的谋杀案——笔者注)两天就破了,为什么我们的案子就始终破不了?”
  和所有的母亲一样,琳达·琼斯也有无穷无尽的懊悔和自责:“直到警察向我了解情况,我才发现,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对自己的孩子竟有那么多的‘不知道’。尽管我关心着亚蒂安生活起居衣食住行的每一个细节,但我却不知道她每天都在和什么样的人交往,不知道她的朋友们都是谁,不知道她课余和周末都在干什么,甚至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业余爱好。”
  琳达·琼斯开始怀疑大草原警署对此案的重视程度和破案能力,“如果现场往这边挪动两个街区,案子就应该交由曼斯菲尔德警署办理。……仅仅两个街区!也许结果就大不一样了。曼斯菲尔德的警察了解我们,因为他们也是这个社区里的成员。而且,所有的公众压力都来自曼斯菲尔德,大草原警署实际上是感受不到的。”
  事到如今,大草原警署也有了同感,恰克·沙契们甚至希望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接手过这桩案子。12月15日勃莱恩·麦克缪伦被捕以后,丹尼斯·克莱和丹尼斯·梅耶就不再到曼斯菲尔德警署上班,现在小伙子被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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