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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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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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十万户(人口大约五十万上下)。马克·艾尔文(Mark Elvin)曾指出,罗马帝国就是「明显欠缺类似的团结一体的主要大区」(见Bluden & Elvin,1983)。华北的中央架势与大量人口便是统一的要素,谁能控制这个区域,就能相当轻易使其它地区——包括华南——就范。
隋唐两代的创建主,都曾与汉化的胡人家族通婚。这些胡人都已成为华北的贵族,主要居于现今山西省境内,以及从渭水河谷到华北平原的古代京畿地区。与周、秦时代的情况相同的是,这片西北地区学会了游牧民族的矫健战斗力。汉人从草原上的牧骑者那儿得来骑兵用的马、跨骑需要穿的长裤、马鞍、马蹬、挽具,以及后来的马轭,这些继而又被西方人模仿学去。早在隋唐未统一中国以前,这些家族已经与中亚地区有密切而影响深远的贸易外交关系了。
隋朝王室是有胡人血统的杨氏家族,家业在古时周都长安与汉都洛阳之间。唐代开国皇帝也是突厥武将出身的贵族李氏的后裔。这般贵族武官与汉人通婚,也彼此结亲,形成能够担当征服统治大任的庞大同源的领袖集团。华北的游牧民族君主都刻意实行汉人习俗,包括语文、衣着、政府制度,致使其胡汉混合的国家在历史记录中看来像是中国正统。
隋室于公元五八一年称帝的时候,十六国的末期已经统一了华北。隋文帝迅速颁布了有五百条目的新法,整顿了地方政府,并且沿用了多种旧制。其中之一是「均田制」,按此制每年要授给成年男丁一定亩数的可耕地。其它续行的旧制有多户共责、府兵制、边疆兵农合一屯垦。整合了的官僚体系带来了税赋所得;调节谷价的谷仓于收成过量时储谷,再于粮食不足时贱价卖出。在此同时,佛寺渐渐成为势力愈来愈强的大地主。皇帝笃信佛教的结果是造成一个「帝制的佛教」(imperial Buddhism)(此乃赖特语)。
隋室平南朝之战并未造成很大破坏。第二位皇帝——隋炀帝因而得以大肆动员人力物力从事许多工程。其中之一是将大运河延长,从杭州往北过了长江而抵扬州,再往西北开至洛阳(见地图16)。到公元六○九年,已经开凿到深入内陆,并且朝东北方向的天津和北京推进。经由各地的河流湖泊,平底驳船可以将长江下游的粮食货品运到华北,既可补给边疆,又可供应京城。极大的贮粮谷仓于是兴建(每仓可贮粮三千三百万蒲式耳,将近十二亿升)。
好大喜功的皇帝当朝,造成过度的精力爆发。这种情形使人将隋炀帝和秦始皇这两位在位期甚短的皇帝相提并论,两人都是做得过了头。炀帝为了伐高丽而耗尽自己的资源,虽然获胜,却促成骚乱四起,终至丧失「天命」。
唐代的开国君主谨慎多了。继承的隋室基业包括占地七十余平方公里的京城长安,以及第二京城洛阳。唐朝不像汉朝那样朝中大小事和全国性的事务由同样的行政部门负责,而是依隋制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个部制以后一直沿用到了二十世纪。另外还设置谏官负责监察官员,甚至可以规诫皇帝的言行,同时也有了初期的考试制度。
唐太宗时,大军向各方出击,击败了高丽,往南扩张到越南。更重要的是将唐的势力推入中亚地区,终于在帕米尔以西设州而治(见地图9)。唐朝势力越过绿洲,往丝路上的商贸重镇伸展,打开了与西亚地区增加接触之途。唐都长安因此变成了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欧亚大陆上的一个活动中心。公元六○○至九○○年间的任何一个西方都城,在规模气势上都不能与之相比。
唐代的艺术文学成就并不亚于其武功。唐诗变成了以后世代的典范。唐代的蓬勃创造力,也使得社会风气较开放,都市生活纳入了来自日本、高丽、越南、波斯,以及西亚各地来的外国人。佛教令唐代承袭自汉的文化多了一分特色。东南的新兴国家无一不模仿唐制。
佛教与政府
佛教在中国的角色与基督教在欧洲的角色相比之下,在政治处境方面出现明显的不同。唐室重振了中央权威之后,儒家思想在佛教影响之下渐渐恢复元气,给予强势政府支持。佛教势力后来则被朝廷官员压制住。
佛教顺应中国习俗的作风十分明显,教育方面便是一个例子。艾瑞克·祖尔克(Eric Zürcher,1959)指出,佛家和儒家一样注重行为端正。初入门的佛弟子必须牢记无数条行为规律,时时刻刻慎防邪行、欲望、贪念。又必须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佛家弟子——包括出家人和在家信徒——都要遵守许许多多誓戒。此外,还应做善事发慈悲(此乃宋代以及后来儒士所说的「乡约」——同乡之人共守的规约——背景中的一个条件,后章将详论)。
大约公元五○○至八五○年佛教盛行中国的期间,佛教并未削弱政府独控政治社会秩序的权威。高雅文化仍然由俗家士人阶级主导,也就是说,佛门信徒被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直到第六世纪,佛教徒才形成祖尔克所说的「次要的菁英集团」(secondary elite)。仕宦家族有人出家为僧的情形较属例外,因为佛教徒整个是与外在社会分离的。佛教社群自称是独立自主的,不受政府管制,不纳税赋。其中不乏女性成员。这种自主形态迟早会使佛教成为威胁政府的力量。
唐代的做法趋向于藉行政部门的管理、颁授位衔、买卖度牒、编纂佛经、实施僧人考试选才制度等方法,将佛教僚属化。僧侣要经过严格的修持读经训练才能获得度牒。僧人资格的考试和儒家五经考试一样由礼部主持。在佛寺中受教育也得研读四书五经。教导僧侣课业的佛寺院,其实颇似宋代国子监和太学的先驱。因此,直至公元八四五年受镇压之前,佛教始终在教育措施上受到先占上风的儒家思想的约制。不过,佛教后来又对一般称为「新儒学」的理学产生间接的影响。
佛教对于政治传统的打搅微乎其微,所以唐代政府要削减佛寺的经济势力比较不困难。几次迫害佛教徒——特别是第九世纪的,目的不外是要防止佛寺拥有太多地产,以便课征土地的税赋。中古时期的中国却从未发生过西方那样的政教争权,不论佛教或道教,都未能脱离政府管辖而独立。僧道寺庙都是权力组织分散,仰赖地方的赡养,却欠缺有系统组织的俗家信众,也没有任何全国性的行政管理,在政治性事务上处于被动。
道教观院——不包括道学思想家和炼丹术士——也和佛教的情形一样,广建宏伟的道观,派别众多,却未能建立起俗世化的组织。道教观庙始终只是各不相关的单独体,配合民间信仰而生存。从本质上看,道教便无力成为中国政治中一股强大而有组织的力量:它呈现的是个人信仰范畴中,儒家思想以外的另一条路,却把实践信仰的空间全都让给了儒家。
从另一方面看,道教藉其发展历史悠久的炼丹术,从追求生理上的不朽与较实际的炼金两方面,对中国科技大有贡献。道士们做生理实验化学实验调制不死药,并且寻找药草,汇集成功现今世人仍在参考的药典。炼丹术则促成了制瓷、染色、合金等工技,并且导致罗盘、火药等在中国发明。道士的许多成就,按李约瑟说,是「原始科学(protoscience),而不是伪科学(pseudoscience)」。
唐朝之衰亡
唐代的第三位皇帝是个软弱无能之人。他的皇后武氏却能以长补短,先后藉皇帝之名、她继立幼主之名、以及她改朝亲自称帝之力,操控贵族势力达半世纪之久(约公元六五四~七○五)。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是极有才干而懂权术的政治家,但是她为巩固权力而使出的谋杀等不正当手段,却在男性臣僚中换来骂名。她的手段也造成冗员过多和种种腐败行径。公元六五七年间,唐朝政府治理大约五千万的人口只用了一万三千五百名官员。选自足农为兵的府兵制,令农兵在各府服劳役,减少了政府养兵的费用。政府为了使农民有田而独立,按均田制定期按户口重新授田。唐太宗是天天与佐臣们亲自理事的,在武后操纵下,皇权变得遥远、阴谋、专断。她打破了西北地区大族的势力,让华北平原有较多机会发言。进士科考出身的人渐渐成为官吏之中一个小的新贵集团。她的功与过至今仍是争议的题目。
玄宗一朝(公元七一三~七五五)是唐代的盛世,但是衰象也在不断累积。首先,便是军事的过度扩张,庞大费用耗掉了国本。唐军曾远征西南边境,向西又过度远伸至帕米尔高原,以致于七五一年间在撒马尔罕(Samarkand,今乌兹别克东部)附近被阿拉伯人击败。此时府兵已逐步改编为分属九个节度使的职业军队,主要设于边疆,由总掌兵权的将军统御。
六部主持的「外廷」,变得例行公式化而迟缓无效,六部的大臣——以皇帝之名代皇帝执政的人——也于此际陷入党派恶斗,而皇帝本人却利用宦官发挥其「内廷」的控制势力。玄宗老年时宠爱杨贵妃,任中央权威日益腐化。杨妃收了宠将安禄山为干儿,安禄山却于公元七五五年起兵造反,占据了京师。七五五至七六三年间,兵乱震撼全国。玄宗逃离京城后,在将士逼迫下将杨妃缢死,他的皇家情史(后代经常重述的)终于以悲剧收场。八年后唐室名义上恢复了统治,但以后一百五十年间再也不能恢复盛唐时的气象了。
平定安史之乱的一个后果是增设兵镇,种下以后藩镇割据的初步。对边镇控制力形同乌有之余,关中的政权还得向军阀让步。唐室无法再以统一的法律制度从中央统治全国,官吏也无力推行全国性的政令。随后便是地方各自为政,中国政府名义上的统一变成了空壳子。
社会变迁:唐宋间的过渡期
晚唐的诸多变革之中,历时最久的是曾经主导政府的贵族大家之衰落。汉朝晚期虽无明文规定,但社会阶级清楚分为士、庶、贱民。「士」最初意指「侍」,即指在政府中服务的读书人。自汉至唐末,公卿大家的贵族地位与担任大臣的士族子弟地位重迭了,门第贵族多是官宦之家。平民百姓是不宜与他们通婚的。汉以后的分裂时期中,为官者大约四分之三来自这种家族。唐代早期占到一半以上,后来约占五分之三。西北的关陇贵族虽然多为胡人出身,却是中央政府官吏的主要来源。戴维·琼森(David Johnson,1977)说:「在英国、法国,一个人要登上很高的社会地位,从事律师、医生、商人、教会神职、军人的生涯,都可能达到。中国却不然,只有一种职业阶梯有此意义:政府文职。」
中国没有长嗣继承制,因此,一家之主死后,家产通常是由家中男子均分,国法规定可分割的继承方式,便不致出现欧洲那样世代相传的大地主。因此,一个家族若是两、三代都没有人作官,迟早要瓦解。每一代都有潜在的不安全感,不得不往宦途试一试。家庭的社会地位是世袭的,但是,如果一个凭做官爬到上等阶层的家族再没有其它人做到官,地位必将下降。这种情形在唐代得到了缓冲,因为唐代在官僚之外,还有其它社会地位团体,可以停留在其中伺机重回官场。
官员任用凭的是荐举。起初是由地方官长负责,将辖区内的所有士人按日后将分列的九个等级分等,九品又各分上、下级。每名官职候选人的官方评分都纳入档案。士人便借着这个制度自我繁衍。虽然隋唐时代开始有了科举,却不是进入仕途的最主要管道。取士之所以成为一种社会步骤而不是法律程序,是因为私人关系在社会背景中形成一种液体基质(fluid matrix),官位候选人在其中谋进,家族地位也在其中得以保持。例如,北魏曾建立自己的世家大族阶级,使之地位与汉人世族相等,胡人家族便可以进入最上层的汉人生活圈。公元三八五至七一三年间有官方编制的士族谱系,显然是根据州县官吏荐举的名册编成。这种族谱亦是家族间联姻的参考依据。
唐初时认为这套制度阻碍了人才的流动,便不予实行。这无非是新兴而当权的西北汉胡混合家族给予华北平原上东北区域的汉人大族一记重击。唐初的皇帝在这些旧贵族嫁女儿时,也不再赐给他们要求的厚礼。公元六五九年的重编谱系达二百卷,包括了二三五家族的二二八七房。此次修订的主旨之一,显然是要让西北家族跻身其中。
到了第八世纪,做官似乎已成为衡量家庭地位的主要准绳,门第出身退居次要了。一切都要看登录为士族的人自己的官位,而不是看他的家族门第。官吏依法不再被视为贵等阶级。唐制虽然选派官吏子弟任低阶官职,但已无明文认定大族门阀的地位,或给予这些家族任官的特权。贵族大家的利益毕竟抵挡不住朝廷的制度。
丹尼斯·崔维泽(Denis Twitchett,见CHOC 3)认为,唐朝便是从此展开统治权的转移,从贵族统治——此制之下的皇室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发言人——转变为训练有素的官僚体系治国,官僚们多是由科举选出。贵族势衰后,中央政府较能驾御地方。皇帝渐渐成为一人高高在上,远离战场的伙伴,只听从新官僚体系出身的朝臣的意见。
晚唐贵族失势的同时尚有另一个重大变革,即是政府退出了亲自管理全国经济生活的地位。乡间的分授土地的均田制解体,都市里官方市场与定价制的崩溃,都显示经济状况已超出政府能管制的范围。地方州官管辖之下,穷人愈来愈多。为了撑住中央,税制改为夏秋两季,按规定土地每年应纳配额征收。自公元七八○年起实施的这种「两税法」,结合了土地税和户口税,税额经谘商而订定,使中央不致匮乏,却也表明政府已经无力控制私产与土地自由买卖了。
安史之乱过后,政府对贸易的监督也开始瓦解。唐朝的政府本来是藉调节买卖使官方监督下的市场利用平稳的物价协助农民生产,同时遏止人们不正当的图利之心。从商贸征取的税收并未受到重视,除非是财务出现困难了,而这种困难每逢有军事需求或王朝衰征时一定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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