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讲 金陵十二钗副册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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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讲 金陵十二钗副册之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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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里关于平儿的描写极多,从各个角度展现了她的人格光彩。我觉得大家应该特别注意到,第六十一回“判冤决狱平儿行权”,曹雪芹通过平儿的作为,以及延伸到第六十二回开头的话语,表达了一种即使拿到今天,仍具有借鉴性的政治智慧,那就是:“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方是兴旺之家,若得不了一点子小事,便扬铃打鼓地乱折腾起来,不成道理。”平儿这个名字的深刻含义,也尽在其中了。世界难得一平啊!
  排在副册第三位的,我认为应该是薛宝琴。在讲妙玉的时候我已经说到,有人认为薛宝琴一切方面都圆满,所以,她不会被收入薄命司的册子里,那种看法,我是不认同的。第五十回贾母细问薛宝琴的情况,薛姨妈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可惜这孩子没福”,说她父亲前年就没了,母亲又得了痰症,就是说她已经无法依靠父母了,告别了父母之爱,处境跟史湘云接近了。光这一条,不说以后,在那个社会,也算得上红颜薄命了。她被许配给了梅翰林家,之所以到京城来,就是她哥哥薛蝌带着她,准备落实嫁过去的种种事宜。那么,她顺利地嫁到梅翰林家,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吗?
  虽然八十回后,关于薛宝琴的文字我们一无所知,但是,前八十回里,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暗示的。第七十回大家写柳絮词,薛宝琴写的是一阕《西江月》,里面有一句是“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三春”究竟是什么概念?是指三个人还是三个春天?前面我已经讲得很多,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就是“三春”是个时间概念,意思是三个美好的年头,这一句尤其明显。如果非把“三春”认定为元、迎、探、惜里的三位,那么,挑出哪三位来,也难跟“事业”构成一个词组,贾府的这四位女子哪有什么共同的“事业”?“三春事业”显然是指贾府在三个年头里,被卷入得越来越深的那个“事业”,也就是“月派”所苦心经营的那个“事业”,结果怎么样呢?“付东风”,也就是随风而散,失败了,破产了。那么,在这种大的格局下,我在前面讲惜春命运的时候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作为四大家族的成员,一损俱损,全都面临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薛宝琴也在劫难逃,她嫁给梅翰林之子了吗?“明月梅花一梦”,“明月”和“梅花”都成为怅惘一梦,可见她没嫁成,那个婚姻成为了泡影。她怎么会是个幸福圆满的结局呢?她自己填词,就填成了这个样子。全词的最后一句是“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离人恨重”,意思就更清楚了,从江南的甄家到江北的贾家,哪一家也难逃厄运。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八十回里已经写到,山雨欲来风满楼,暴风雨正式席卷时,那就一定会“接二连三、牵五挂四”——这是第一回里写火灾的话——株连到史、王、薛家,乃至更多的府第和人员。薛宝琴实际上已经通过这阕《西江月》告诉我们,她后来也是颠沛流离,“偏是离人恨重”啊!她这阕词,薛宝钗评价说,“终不免过于丧败”,曹雪芹会特意让一位不薄命的幸福女性,来发出这种丧败之音吗?
  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怀古诗一共十首,是灯谜诗,很难猜,历来都有读者和研究者费尽心力来猜,也不断公布出自己猜出的谜底,但能让绝大多数人认同服气的答案,至今还没有出现,有待于大家共同努力。如果诗是十二首,大家倒比较容易形成思路了,可以往暗示十二钗的路子上去琢磨,但曹雪芹他却只设计出了十首,这大大增加了猜出谜底的难度。我的基本看法是:这十首诗肯定有灯谜谜底以外的含义,绝不是随便写出来充塞篇幅的可有可无的文字。不要嘲笑有的读者和有的研究者去猜这些诗的谜底;认为读《红楼梦》只能去认识反封建的主题,除此以外的读法通通不对,尤其是猜谜式的读法,粗暴地将其斥责为钻死胡同,必欲将其禁绝而后快,那样的教条主义和武断态度,是我反对的。各人选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读《红楼梦》,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按照你一家的指挥棒去读它呢?你不愿意猜你可以不猜,但你没有阻止别人去猜的权力,是不是?
  对薛宝琴写的这十首怀古为题的灯谜诗,我一直在猜,但还没有形成贯通性的解读。现在只挑出一首,就是最后那首,来讨论一下。这首诗题目是《梅花观怀古》,四句是:“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识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我认为这首诗是薛宝琴在预告自己八十回后的命运。诗的取材是《牡丹亭》,但她是把《牡丹亭》的素材活用。在《牡丹亭》里,“不在梅边在柳边”的意思是,少女杜丽娘她最后的归宿,不在梅边也还在柳边,就是到头来一定跟书生柳梦梅结合。但薛小妹引用这句诗,却是表达她以后“不在姓梅的身边却在姓柳的身边”这样一个意思。在八十回后,她没能嫁到梅翰林家,经历过一番极富戏剧性的波折后,她嫁给了书里的哪一位男子呢?柳湘莲!而她和柳湘莲的结合,跟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故事有相同之处,就是都跟画儿有关系。第五十回,不是一再地写到有关画儿的事情吗?薛宝琴和抱着梅花瓶子的丫头小螺,不是活生生的画中人吗?贾母屋里有幅《双艳图》,是明代大画家仇十洲的作品,那画上的美人很美了吧?可是贾母就说了,宝琴雪下折梅比画儿上还好;那么又写到惜春作画,贾母命令她一定要把宝琴、小螺和梅花“照模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很显然,这些关于薛宝琴和画儿的关系的情节和细节,都是伏笔。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双艳图》也好,惜春那可能没能画完,但已经画上了宝琴和小螺的画稿也好,一定都被抄去,后来不知怎么又失落,被柳湘莲得到,琴、柳因此遇合,但又经历了离别。而在这个过程里,“春香”,《牡丹亭》里的丫头,后来已经成为“丫头”的普适性的通称,对宝琴和湘莲的团圆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个丫头也许是小螺,也许是贾府里别的幸存者。而琴、柳的聚而离,离而合,大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我注意到,在《西江月》词里,薛宝琴说“三春事业付东风”,在这首怀古诗里,说“一别西风又一年”,俗话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东风”在薛宝琴的词里是一种摧毁“三春事业”的力量,在怀古诗里呢,与“东风”对立的“西风”,显然就是柳湘莲所参与的一方的代称。当然,薛宝琴就算最后得以跟柳湘莲结合,也只能是以政治失败者的身份低调地艰难生存,以这样的命运入薄命司里的册子,也就不让人奇怪了。
  副册的第四、第五位,我认为应该是尤三姐和尤二姐。“红楼二尤”的故事,在前八十回里,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大体贯穿了六回,篇幅很集中、故事完整,多少给人镶嵌进去的感觉。不止一位研究者指出,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可能还不是曹雪芹的原笔。那么,是由谁完成的呢?当然不是高鹗补上的,因为在高鹗续书之前,有的手抄本里已经有这两回了。有研究者认为,这两回可能是曹雪芹去世没多久,由跟他关系很密切的人补写的,脂砚斋就可能是那个补写的人。
  我认为,尤三姐要排在尤二姐的前面。这是一个想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追求新生活的刚烈女性。她本来和尤二姐一样,有些个水性杨花,说白了,就是比较放荡,是一个自身有缺点,而像贾珍、贾琏、贾蓉等男性,就趁机占她便宜,甚至想霸占她的那样一个女性。曹雪芹把她刻画得活灵活现,特别是六十五回,她一个人应付珍、琏两个,“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兄弟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一时他的滔足兴尽,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撵了出去,自己关门睡去了。”这就表明,她的放荡,其实也是一种反抗,是她那样一个女子,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非常无奈的很悲壮的一种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全书只对两个女子具体地写到了她们的脚,一个就是尤三姐,一个是后面出现的傻大姐,傻大姐是两只大脚。贾府的女性应该是满汉杂处的,有的是天足,有的裹小脚,但曹雪芹他写的时候下笔很谨慎,尽量不去直接描写,直接写出裹小脚的,就是尤三姐一位。第五十五回写到她的穿着做派,说她“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写尤二姐的脚,那就相当含蓄,以致一些今天的读者读不懂了。第六十九回,凤姐假装贤惠,把尤二姐骗进荣国府,带去见贾母。贾母戴了眼镜,像验货那样地查看她,瞧了皮肉儿,看了手,接下去,曹雪芹写,“鸳鸯又揭起裙子来”——那是干什么?就是让贾母看她的小脚裹得好不好。贾母从头到脚检验完了,才做出“更是个齐全孩子”的评价,甚至说比凤姐还俊些。这就说明,二尤是汉族妇女。她们亲父亲死了,母亲带着她们改嫁,去给尤氏的父亲续弦,她们跟过去,在旧社会被叫做“拖油瓶”,是非常地让人看不起的,那么到了她们名义上的姐姐家,就遭到那边两代男主子的调戏欺凌。
  尤三姐在险恶的生活环境里,决心痛改前非,自主择人出嫁,她要委身柳湘莲,没想到最后却是一个急促而惨烈的大悲剧。但是,造成她那大悲剧的一个关键因素,却是贾宝玉的两句话。大家记得吧?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向他最信任的好友贾宝玉问起尤三姐,宝玉实话实说:“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他们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柳湘莲一听,顿着脚说:“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这反应是出乎意料地强烈,宝玉听了,脸立刻就红了。接下去的情节大家都熟悉,我不说了。老早就有人指出:宝玉一语死三姐。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把柳湘莲悔掉婚约,尤三姐用鸳鸯剑自刎的导火索,写成是由贾宝玉来点燃?他不是“绛洞花王”吗?不是最能体贴女儿的吗?而且第六十六回,通过尤三姐的话,更具体写出了他对二位小姨也是非常体贴的。贾敬的丧事里,和尚来绕着棺材念经,宝玉就故意挡在她们前头,为的是不让和尚们身上的肮脏气味熏了她们;还有,就是当时人多,老婆子顺手拿个茶杯给尤二姐倒茶,宝玉连忙阻止,说那茶杯我用脏了,你去另洗了再拿来。他在这样一些细小的事情上都能体贴二尤,那他为什么在尤三姐自主择嫁这样的大骨节眼的事情上,却去起那样的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作用?这可比酒醉后对茜雪发怒,导致茜雪被撵,以及雨中怒踢袭人导致吐血要严重多了,这次可是造成了人命案啊!营雪芹他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情节?这样来写宝玉这个角色?按照我们后来所熟悉的那些文艺理论,比如典型论,就得说他这样写不对头,你好不容易刻画出了这么一个维护女性的,向封建社会男权挑战的,体现着新兴社会力量正在萌芽的典型形象,你怎么又这么随便地写下一笔,竟使他成为一桩惨剧、一条人命的责任人?
  很显然,曹雪芹有他自己的美学原则,他从真人真事取材,“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他对素材当然有筛选,有在其基础上的虚构,有夸张渲染,有合并挪移,使用了许多种技巧,伏笔多多,花样翻新,但是,有一条他是坚持到底绝不改变的,那就是写出复杂的人性和诡谲的命运。他为贾宝玉这个形象定了基调,肯定他是个护花王子,但是他也能冷峻下笔,写出他人格中的弱点和缺点,写出他偶然的暴虐、放纵和出言轻率。如果宝玉没那么跟柳湘莲说话,柳湘莲是不是就娶了尤三姐呢?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其实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事情的结果就是那样,尤三姐因此迅速地香消玉殒,而宝玉也因此会在心灵深处永远地悔恨不已,忏悔不已。我觉得,曹雪芹真了不起。他这样写,可以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人的命运的神秘性,产生出悠远而深刻的思绪。
  在副册里,第五位是尤二姐。这个形象人们已经分析得很多,我也没有什么独特的看法要说,这里就从略了。
  第六位,我觉得可能是尤氏。尤氏的年龄应该是三十出头,比李纨略大。第七十六回,贾母带领大家中秋团聚,夜深了,尤氏说:“我今日不回去了,定要和老祖宗吃一夜。”贾母就笑道:“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小夫妻家,今夜不要团圆团圆,如何为我耽搁了。”尤氏红了脸,笑道:“老祖宗说的我们太不堪了,我们虽然年轻,已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的人了……”在那个时代,像傅秋芳已经二十四岁还没有出嫁,是很出格的现象,就算尤氏是那么大年龄才成为贾珍填房,到故事发展到这一回,也不过三十三岁左右。贾母说贾珍和她是“小夫妻”,有故意往小了说的意思,尤氏说自己“奔四十”,当然又有故意往大了说之意。总之,我觉得把她收入副册,虽然可能是所有各册里年龄最大的一位女性,而且也嫁了人,早已不是颗“无价的珍珠”,但是,从书里关于她的种种情节来看,她跟李纨、王熙凤可以说是三足鼎立,既然前二位可以入册,那么她当然也有资格入册,她也还不是颗“死珠”,更没有成为“鱼眼睛”。
  要论人格,尤氏没有李纨的自私,更没有王熙凤的歹毒,她的平和、善良、宽容、忍让都能给读者留下印象。第四十二回,写贾母牵头“凑分子”给王熙凤过生日,派她操办,她发现王熙凤并没有像在贾母跟前承诺的那样,替李纨出一分,就爽性把一些人交来的分子退还给了本人,其中包括周姨娘和赵姨娘。周姨娘在书里只是一个影子,赵姨娘戏比较多,是一个蝎蝎蜇蜇、人人讨厌的角色,但是尤氏也还能善待她,这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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