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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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杀业- 第4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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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之中,击杀天神宗手下“六妖魅”之一的妖怪土蜘蛛,从而得到的“土蜘蛛丝”。从《沧海》世界回到神域之后,在瓜分战利品时,本来这束蜘蛛丝是分给蒲观水的。不过后来美人儿军师认为这束蜘蛛丝假如能够利用得宜的话,定能在某些关键时刻发挥出关键作用,故此让陈胜用3000通用点向蒲观水把这束蜘蛛丝买了回来。
    虽然如此,可是一直以来,陈胜也没有要用到这束蜘蛛丝的地方,故此只把它放在私人储物空间的角落里,几乎都把它给忘掉了。但就在刚才,沈落雁却通过私人通讯频道,向陈胜发出提醒,让他把这束蜘蛛丝取出来,当做奇兵使用,果然一击奏功。
    这束蜘蛛丝的长度,足足达到了二百米,坚韧程度更是钢丝的百倍以上。蛛丝之上还有剧烈的麻痹性毒素,哪怕是诸葛先生或关七这种高手沾上了,也会有一瞬间的僵硬。殿占地面积虽然不小,边长却也达不到二百米。也就是说,陈胜站在寝殿内任何一个地点出手,如烟都绝对逃不过去。何况如烟也想不到陈胜手头上居然有这种东西,更想不到他竟胆敢在与关七交手的同时,还分心出手对付其他人。此外,还要加上强光刺目的原因。如烟的死,根本就死得理所当然。
    但是这一切内幕,方应看都没有机会搞清楚了。而他自己,也十分明白这一点。所以沉默半晌之后,小侯爷深深吸了口气,强行振作精神,沉声道:“好,虽然很不甘心,但现在本侯也不得不承认,本侯败了。虽然这次改天行动,本来就是一次赌博,但直至刚才为止,本侯仍不认为自己居然会败,而且还败得如此彻底,如此难看。陈胜,你好,你真的很好。”
    “喂,小白脸,你有没有搞错啊。现在要取你性命的人是老子,你和陈胜说这些话干什么?”关七不满地第一个叫了起来。旁边沈落雁却微微一笑,道:“关圣主,别在那边胡闹啦。太后娘娘好像忽然觉得有些不舒服,你过来一下好么?”
    “不束缚?怎么会。我老婆……”关七正要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可是忽然之间,却看见太后眉宇五官都紧紧皱在一起,似乎当真很痛苦很难过的样子。而且,更在关七望过来的一霎那,太后身体晃了两晃,随之双眼一闭,就此晕倒。
    对太后的关心,立刻超过了想要杀人的意愿。其实杀不杀人,对于关七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就和小孩子捏死几只蚂蚁差不多。捏死了没啥特别高兴的,不捏也不见得就有什么难过。所以天大地大,不如老婆大,关七当即抛下方应看,走过去手忙脚乱地照顾自己老婆。
    其实太后哪有什么事?不过是沈落雁为了转移关七的注意力,悄悄做了点手脚而已。太后虽然晕倒,但只要睡上一觉,自然什么事都没有了,根本不必担心的。
    没了关七在旁边胡缠蛮搞,说话办事,都可以简单得多了。陈胜迈步向前,淡淡道:“方应看,能够这样大大方方认输,也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所以虽然我非常不喜欢你,但也不能不承认,你确实是位枭雄,人杰。但现在,既然你已经败了,那么你也可以去死了。是自裁,抑或让我来帮你?两条路,你自己选择一条。”
    方应看惨笑一声,道:“既然我是枭雄人杰,那么岂可以用自杀这种懦夫才会用的方式来了断一生?方应看即使要死,也要死在另外一名人杰手上,这才配得起我的身份啊。陈胜,你来杀我。我是败在你手上的,所以也该同样死在你手上才对。”
    说话之间,方应看突然向前跨出一大步,也不看身后,便冷笑道:“雷损,白愁飞。想要用本侯的人头来做投名状,向陈胜投降卖好?哈哈,你们死心。本侯早防着你们了,你们没这个机会的。首鼠两端的墙头草,哼,本侯在黄泉之下等着你们,看你们究竟有什么好下场。”
    霎时间,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雷损和白愁飞两人身上。两人却只是放下了原本已经悄悄提起来的手,眉宇间一点尴尬都没有,更完全不以自己意图出卖同伴而为耻。开玩笑了,他们和方应看又非亲非故,不过是因利益而相互结合而已。现在眼看大难临头了,岂有不为自己打算的道理?不过既然方应看已经有所准备了,那么即使出手偷袭,想必也没什么效果,唯有无奈放弃,另寻出路了。
    方应看叹了口气,然后伸出左手拇、食、中三根手指,握住了血河古剑的剑尖。右手方松,长剑立刻弹起,剑柄在前,不住晃动。他抬臂把剑柄递向陈胜,缓缓道:“最后一个要求,我希望死在血河剑下。还有,希望你能够把它收下,不要让宝剑蒙尘。”
    陈胜点点头,更无多余说话,伸手握住血河古剑剑柄,顺势向前递出。锐利剑刃深深刺进方应看心脏之中,这位小侯爷嘴角边因而微微泛现出一个笑容,缓缓闭上双目,向后仰天摔倒。一代枭雄,壮志未酬,就此带着无尽遗憾,咽气闭目。
    身为大侠方歌吟义子,皇帝亲封的神通侯,又是“有侨集团”的首领,方应看在仕途上一直是春风得意的。所有人都认为,有朝一日,他定会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震惊天下——虽然未能预料得到是什么事业,但震惊天下是肯定的。但同样更加没有人能够想得到,方应看真正做出来的事,竟然会令人震惊到这个地步。但很可惜,他终究还是败了。所以他已经不能不死。
    先不说有陈胜和诸葛先生在此,方小侯爷即使想要逃走,也绝对逃不了。哪怕他当真逃出去了,日后此事轰传天下,必定也会传入方歌吟耳中的。方歌吟一生嫉恶如仇,如何能够容许自己的义子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来?到时候,方歌吟必定会大义灭亲,亲手杀了方应看。小侯爷虽然自负,可是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可以比得上自己的义父。反正左也死右也死,不如爽快点,立刻把此事了结,倒还不失枭雄身份。



第三百二十三章:存侥幸,指弹天(上)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事。方小侯爷的计划虽然精确周密,可惜他毕竟还是人,还是无法将一切变数陡计算得完全准确。尤其看错了陈胜,更是他最大的致命错误。
    可是方应看并没有怨天尤人。所以他临死的时候,也非常坦然,并没有自怨自艾,更没有后悔。是自己做错的事,自己就要有勇气承担。既不必怨天尤人,也不必推倭责任,就算错得没有别人想像中那么多,也不必学泼妇骂街,乞丐告地状,到处去向人解释。所以方应看毕竟不愧为人杰,不管他是死是活,至少他都没有做过丢人现眼、让人看不起的事。
    相比之下,雷损就显得有些丢人了。身为六分半堂的总堂主,他的身份地位虽然比不上方应看那么显赫,但也相差不大。可是方应看能够爽快认输,潇洒赴死,雷损却办不到。人越老就越怕死,这句话几乎就是真理了,很少有人能够逃得过去的。看着方应看倒在地板上的尸体逐渐失去温度,变成一堆冰冷的死肉,雷损的心也不断地向下沉。他凝视着这具尸体,久久沉默不语。
    或许是因为方应看的死,也给在场众人带来了不小冲击的关系,一时之间,四大名捕和诸葛先生都没有说话。寝殿之内,到处弥漫着一派死寂。良久良久,狄飞惊率先打破沉默,缓缓道:“现在临安城中,我们六分半堂的人,仍然在和金风细雨楼的人在火拼。方应看和我们密谋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所以,他们是来真的。不过,只要总堂主肯出面收拾残局,顶多半个时辰内,他们就能收兵。”
    低首神龙,不愧是低首神龙。当雷损已经乱了方寸的时候,狄飞惊依旧保持着冷静。他很明白一件事。要活下去,不是向什么人摇尾乞怜就能够办得到的。唯有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才有一丝机会。先前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大火拼,已经蔓延全城。继续这样下去,事态就一发不可收拾,恐怕要闹出大乱子了。
    陈胜可能不在乎临安城怎么样,但以诸葛先生的身份地位,他必然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尽快平息混乱,让临安城恢复秩序,对诸葛先生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而要让混乱尽快平息,让雷损出面是最合适,也最快见效的办法。现在,狄飞惊就在赌,赌注是相比于自己和雷损的性命,诸葛先生更看重临安城的秩序。
    “血河红袖,不应挽留”。除去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等神兵必备之优点以外,当世四大神兵,各具独特异质。王小石所有的挽留奇剑,乃是刀剑合一,相思刀藏销魂剑。不应魔刀则具有特异魔性,刀一在手,人便发狂。红袖刀晶莹剔透,看似脆弱易碎,实质无比坚固刚硬,更因其小巧,使用时更显出其不意。至于血河古剑,这是昔年天下第一大帮血河派的镇山之宝。人若中剑,便要血流如注,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止不住,故此剑过之处,血流成河,因而得名血河。
    陈胜了断方小侯爷性命,除去得到3000通用点和1枚D级宝石外,就是得到了这口血河古剑,以及藏在剑鞘内的血河剑法秘笈。此外,更有《一气贯日月》内功心法。
    此心法亦是亮金下品等级,为昔年血河派开派始祖“血洗天河”盛长风所创。其宗旨,乃始自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盛长风认为,天地间之生,莫非在死,至于死之种种,毋论出诸于自然,或非自然,尽在一“杀”字。人诛人,是谓“杀”。天诛人,是为“煞”。故此,这存于“天地无情”间的一股气,正是所谓“煞气”;引用于人,则是谓“杀气”;虽然霸道,此气但用于王者,未实不能引以正道,仁心侠骨,扶危助弱,成为“正气”。
    巨侠方歌吟少年时颇有不少奇遇,其中尤以曾得血河派遗宝为最。他晚年收方歌吟为义子,待之如亲生无异。故此不但传以《一气贯日月》心法,更授之血河古剑和血河剑法。那血河剑法乃血河派末代掌门卫悲回所创,当年卫悲回曾与神州奇侠萧秋水相斗,萧秋水虽胜,却也已经元气大伤,从此江湖之上,再不见侠踪。而卫悲回虽败,却还能布置好身后事,这才安然就死。若论武功造诣,他虽稍逊萧秋水一筹,却也已经是武林中不世出的绝顶大宗师了。
    方小侯爷从小修习这《一气贯日月》心法,又苦练血河剑法。以其武学资质,只需假以时日,其成就该绝不下于当年的“血踪万里”卫悲回。方歌吟本拟待义子修练有成,再传授他神州奇侠萧秋水晚年所独创之“快慢攻守”四大绝招。兼修两家之长,则将来要超越神州奇侠萧秋水,也不是没有那么一丝可能的。
    可惜方应看功名心切。修练未成,便已出山代父受封神通侯,从此在朝廷官场之中一帆风顺,人人仰望。方小侯爷更加拉拢米公公,组建起“有侨集团”,势力之大,隐然还要凌驾于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之上。小侯爷因此春风得意,更开始苦心谋划,欲图染指更高权力。却也因此而耽搁了练功。几年下来,他的武功非但未曾再有任何进步,反而略微呈现出了倒退的势头。
    很明显,这是一个巨大得足以致命的错误。功名权势固然重要,但真正最重要的,终究还是本身实力。实力不够,一切终归虚妄。试想,假如方小侯爷能够把《一气贯日月》修炼到登峰造极境界的话,那么至不济,今天他也能全身而退,又怎会闹到现下这般田地,只能认命赴死呢?
    血河派武学,由《庄子》而来,近于道门。陈胜本身已经修炼了神足经这佛门至高武典,故此无需也不能再改练《一气贯日月》了。恰好沈落雁虽然已修成先天真气,但她本身所习练之内功,却还是自己的家传心法。那品质当然说不上怎么高明了。这次正好把《一气贯日月》交给她修练。
    美人儿军师虽然精修阵法之道,但百密总有一疏。连当年截教中云霄、碧霄、琼霄等三位得道真仙所布置之九曲黄河阵,尚且终于被敌人所破,沈落雁如何能与三霄娘娘相比?故此加强自身本事,也是必需的。血河剑法和血河古剑,也正好一并交给她。
    以神域标准评价,血河古剑也是亮金等级的兵器。陈胜的私人储物空间之内,武器虽然不少,但说到剑,便只有一口最初在《寻秦记》世界里,从齐国剑圣曹秋道手中赢取的战利品斩将剑而已。碍于世界等级,这斩将剑不过白色上品水平,和血河古剑差得远了。
    不过,严格说起来,陈胜喜欢用刀,更多于使剑。他已经有虎啸宝刀了,故此这血河古剑虽然也是亮金下品武器,但陈胜对其态度并不算太看重。反而对于红袖刀,陈胜兴趣更大。反正苏梦枕已死,此刀便成无主之物。陈胜把它收入囊中,谁也不会多说什么的。
    红袖刀是小寒山派红袖神尼,传给自己开山大弟子苏梦枕的。随着金风细雨楼不断壮大,在江湖人心目中,红袖刀已经和苏梦枕合称为“梦枕红袖第一刀”,两者关系之密切,再不可分割。陈胜既然收下了红袖刀,那么理所当然,就承接下了刀上所存在的因果。苏梦枕和他的亲生弟弟苏梦飞,同样死在白愁飞手下,除非能替苏家兄弟报仇雪恨,否则的话,如何能够安心自称为红袖刀新主?
    相比之下,陈胜对雷损却几乎丝毫不感兴趣。原因之一,论及对真言手印的运用,《勤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经》实为佛门之宗。故而快慢九字诀在陈胜眼中看来,根本全无秘密可言。原因之二,这位六分半堂的总堂主,确实已经老了。他处事瞻前顾后,首鼠两端,动不动便望风驶舵,哪里还有半点武人风骨?故此像这样一个老家伙,又怎能激得起陈胜心中的半分战意了?
    反臂将血河古剑向后抛给美人儿军师,陈胜随手凌空抓扯,红袖刀当即离地飞起,自动投入新主掌间,随之竟不住微微颤动着发出嗡嗡响声,就似不忿旧主竟死于宵小暗算之下,意欲为旧主报仇雪恨,痛饮仇人鲜血。白愁飞听闻此声,再与陈胜目光一触,禁不住当场便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
    恰好就在此刻,狄飞惊以约束六分半堂麾下人马,尽快结束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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