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瞳--君临天下 by 冰雪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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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瞳--君临天下 by 冰雪柔情-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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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认识你,走开!”

  御剑双碧

  我悻悻地离去;鹰还在促狭地看着我。
  才离开茶楼没几步,就见刚才那娃娃脸急匆匆地从马上跳下来。
  这次他穿的却是一件青灰色的衣服。
  “白兄弟,你也在这里呀。”
  他看见我兴致冲冲地过来打招呼,更刚才冰冷的样子完全两个人的样子。
  “你不是不认识我了吗?”我冷着脸对他说。
  “不认识你?”他疑惑地看着我。
  “刚才我在茶楼里还跟你打招呼,你说根本不认识我来的。”
  他脸上的表情一瞬间从疑惑变成惊喜,这个娃娃脸什么心思都藏不住。
  “你见到她啦!”
  “谁呀?”
  “那个人长得跟我一模一样,脸圆圆,眼睛大大,有点凶巴巴的样子,我双生的妹妹白翩翩。”
  原来这样呀!
  “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不认识你。”
  回到茶楼的时候白翩翩果然还在那里吃东西,这丫头片子终于被我逮到了。
  “有人要见你。”我笑嘻嘻地对她说。
  白非非从外面走进来,白翩翩马上就要收拾东西开溜,可是被她哥哥抓住了。
  “哥,看在我们兄妹这么多年的情分上你就放我走吧。”那小丫头马上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看得人挺心疼的。“哥,你真的舍得我嫁给那个浪荡公子,听说他又好色,又残忍,又……”
  白非非脸马上塌了下来。
  “你有没有想过你逃了爹怎么办?左思卿那个老匹夫会放过爹吗?会放过我们御剑山庄吗?”
  原来白非非和白翩翩是御剑山庄白慕风的一对儿女,御剑山庄虽然名为江湖四大山庄之首,却与西陵国朝廷有着密切的关系,白慕风的祖上曾经是西陵国的开国功臣,功成身退之后,私下仍然效忠朝廷,西陵皇家掌管虎符,这次逼亲的乃是西陵国的大司马左思卿。
  这左思卿是二皇兄一派的人,西陵国的皇子除了我被送给北武国做质子外,除了二皇兄以外都莫名其妙地死掉,现在父皇病重,躺在床上也有些时日了,朝政差不多都已经被二皇子党掌握。只除了这与朝廷往来不多却掌握虎符的白慕风。大司马虽然掌管西陵国大兵,但没有虎符却不能调动兵马,这次公然向白慕风逼婚,莫非他们已经有了十成的把握逼宫不成?
  我虽然已经离开皇宫快两年,现在也知道自己是个冒牌皇子,但是这趟浑水看来还是要淌。不然父皇的命将要不保,虽然他不是我的生父,但他对我还算不薄。
  “白二兄弟自从在慕容世家与魔教一战大胜魔教那个什么神使之后,在江湖中就大有声威,甚至有的门派提议由你来做武林盟主,对付魔教。这次不如借这个机会召集江湖中人将那老匹夫和二皇子党的人杀个落花流水。到时候执掌了朝廷,再来对付一个小小的魔教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
  “此举不可行,朝廷不比武林,谁功夫高谁说了算,左思卿身为大司马,虽然没有虎符,调动不了几十万西陵大军,但要派几万人剿灭我们这些武林人却是完全不成问题的。”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鹰突然说到:“难道你要这些血肉之躯跟他的大军相拼吗?”
  “蓝大哥说的是。”我低声沉吟了一下对他们说:“我到有一个计策”

  舞惊四座

  我命人做了一只大鼓,长有五十尺之多,高七尺,需百人才可合抱,鼓面用最好的羊皮,四周朱漆,打着闪亮的铜钉,只是鼓的下面却不是皮的,用的是铁皮,上面镂空拳头大的孔有几十个。
  我一面让白慕风答应左思卿的婚事,一面让他透露风声,说请了中午第一歌舞班子来为婚礼助兴。还让他联系了些平素关系不错的江湖中人,御剑山庄与明月山庄,栖霞山庄素有交情,慕容世家和南宫世家也都来援手。
  “白老二,你说找来了什么中原第一歌舞班子来,人呢?”
  白翩翩怒道:“搞什么,神神秘秘,莫不是你跟我老哥合伙哄着我嫁给左老头的那混帐儿子。”
  “怎么没有人,就是我们呀。”
  “谁?”
  “慕容兄吹笛子,蓝老大弹琴……”
  “谁跳舞?”
  “我呀。”
  “笑死你,你一个男人!”小丫头恁不给我面子。
  八月初八,日子真好,我们号称中原第一的歌舞乐团浩浩荡荡地向大司马府出发,大司马府果然戒备森严,本来热热闹闹一个婚礼搞得跟个政变似的。
  我穿着一套很像波斯样式的红色衣服,灯笼似的宽宽大大裤子在脚踝上束起来,光着脚,脚上带着一串银铃铛。手上拿了条长长的红色丝带,手腕上也带着呤呤做响的银铃。乐师八个,蓝大哥占了一个,慕容公子,南宫公子,这些个都在里面,伴舞的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都挑轻功好的,当然,胖子不要。
  数十个人将这面前所未见的大鼓抬进大司马府,个个都是腕力过人,也抬得青筋暴起。
  左思卿坐在正位,看着这个奇奇怪怪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抬进的大鼓,不知道白慕风那个家伙要搞什么鬼。不管他搞什么,这次他就是个孙猴子,也翻不出他的手掌心。
  大鼓已经摆到了广场的正中央。
  只见一个红衣少年轻盈地跃于鼓面之上,轻盈的腰身一旋,红色的纱衣在风中飘扬如云似雾,反身回首轻笑比花娇,挥袖流转月华尚不如。纤纤细腰,盈盈紫眸,一时间所有的人看得都痴了。只有丝竹声声入扣。配着动人的舞姿,让晚春的风也陶醉。
  突然钟磬声嘎然而止,寂静。
  只听一阵琴声扬扬而起,先是悠扬,然后是豪迈之声铮铮大作,箫声也加了进来。
  那少年立于大鼓之上,放声而歌: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我的脚尖轻点鼓面,咚咚作响,从鼓的一面跃到另外一面,用脚击出鼓点,敲击着鼓沿,连带着脚上的银玲叮叮作响。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几多骄
  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
  一襟晚照”
  我看那老匹夫看得正入神,从腰中抽出一支软剑,银光晃晃,在空中划过一道银线。

  鹰击长空

  碧水漾清波,红莲争日暖;雨后的天分外晴朗,阳光下,一池红莲娇艳夺目。
  九曲回廊建于水上。中有一亭,如蜻蜓凌于水,轻灵自在,出于天然。
  一个年轻的公子,头戴皇子金冠,身穿黄|色锦袍,雍容华贵,二十出头的样子,修身如玉树,轮廓深刻如刀刻,长长的剑眉斜飞入鬓,轻抿的薄唇。
  他白净细长如同玉石一般的手指上轻轻捻着一支盛夏的红莲。
  莲花,多么高洁挺秀,都说它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他却喜欢把这莲花玩于指掌之上。
  看着手中艳丽的红莲,他的脑中浮现出那个人的天人之姿。
  一年零九个月了,那个人说不定已经死了。
  他当然想他死,因为这样就没有可以和他争了,那个他恨透的老家伙不行,他那些没用的兄弟不行,就是他,也不行!
  然而另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他的心中无时不刻不想着那个出尘绝世的人,他想他,渴望看见他,渴望拥他入怀。
  “主子!”一个黑衣的暗卫单膝跪在他的面前。
  “事情都办好了吗?”
  “出了一些状况。”
  “哦?”那个白慕风只是顽固些,他就不信能耍出什么花样。
  “那个人出现了!
  冥歌一下子站了起来,那个人真的还活着!
  “主子不是说一有他的消息就立即通知您吗?那个人今天大闹喜宴,嚣张无比。”
  “好的,你下去吧。”
  你终于回来了!绝欢,我等这天等了很久了,你是回来同我争夺皇位的对吧!
  我到要看看你还有什么筹码。
  冥歌的嘴边泛起淡淡的笑容,眼中闪烁着兴奋又残忍的光芒。
  绝欢,我等着你!
  * * *
  “有刺客!”
  我的软剑还没有刺到左思卿那老匹夫的时候,一群全副武装的黑衣护卫就已经将我团团围住,看来大司马府的防卫果然不容小觑。
  所有黑衣护卫的刀和长枪全只指向我。
  就在这一时间,我带来的乐师和伴舞也全部抄家伙,带的全是各自顺手的兵器。
  那老匹夫果然已经有所防备,只轻轻一挥手,四边的屋沿上站满了弓箭手。个个拉满了弓,都对着我这边了,只要一动,我就会被射成筛子。
  我笑了,他料到我有这一招,我就不会料到他也有这一手?我吹了一声口哨,房顶上的弓箭手一个个惨叫着摔下了房檐,一群服装招式各异的武林人越上的房檐。
  我又吹了一声口哨,只听“噗”地一声,那个巨大的鼓被利刃从里面划开,百来个手持刀剑的武林高手从鼓里面跳出来,一时间杀声不断,仍然有数十个黑衣侍卫将我围着。
  我看那老匹夫神色有异,似乎是想要去搬救兵了,时不我待,我“嗖”地一声旋转着拔地而起,直直地腾空蹿到距离地面十数米,所有围着我的人都惊讶不已,这是我所练羽渡术第三重“鹰击长空”。
  不等他们有时间反应,我已经着准那老匹夫,软剑在他的颈上划过一道细痕,红色的血珠已经沁出。
  “叫他们都停手。”我的剑仍然架在他的脖子上不信他不从。
  “太子殿下”左思卿贴在我耳朵边说:“有什么事情好说,何必动刀动枪的,多吓人。”
  我挑了挑眉毛,原来是只老狐狸呀。“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太子殿下刚一进府门老臣就注意到了,以太子殿下的丰姿,绝代风华,天下不做第二人想。”那老狐狸貌为谦恭,心里恐怕实是不屑:“可是太子殿下是我西陵未来的国主。来小犬的喜宴一舞,下臣实在担待不起呀。”
  这个老狐狸刀架在脖子上还能说这么多话,有点胆色呀。
  不过他这么多废话,我还不知道他耍什么把戏。
  “大司马大人拖延这么长时间,难道在等什么人么?”
  我笑着看着他,就见老狐狸的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
  “带上来!”
  几个黑衣影卫被捉了上来,推到他面前,我早就知道他会派人搬救兵。
  “你是在等他们吗?”
  我在他耳边说:“还是在等你的主子来救你。你知道我二皇兄是怎么处置办事不利的人。”
  果然老狐狸的腿都抖了。
  “太子殿下就是下臣的主子,殿下要让下臣怎么做,尽管说,保管让小臣往东,不敢往西。”
  果然是墙头草级的人物。
  “那你儿子和白姑娘的婚事?”我笑着问他。
  “小犬怎么能配得上白大小姐兰心慧质。”
  “我要你大声说,让所有的人都听到。”
  “小犬配不上白家大小姐,这场婚事做罢。”
  第一回合,我们赢了,但我知道二皇兄的性格,必定不会善罢甘休。

  摄魂大法

  天气这么晴朗;我换了一身青色儒衣;淡紫色的衣领和袖口印有白花;拉着鹰带着小狐狸在陵都的大街上闲逛。
  路过一个书堂,见里面闹轰轰,便进去凑个热闹,见一个青衣学士在跟众人辩论。
  “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只是一个小千世界,在这世界之外还另外有数个这样的小千世界,这些个世界总和在一起才是一个大千世界。”
  哗!这么早就有人知道有外星球的存在,真是高明。
  我抬头看那学士,只见他三十出头模样,白面有须,温文尔雅,一双细长的丹凤眼,神采飞扬。
  “我们中原乃是四方之主,休得在这妖言惑众。”果然书堂中众人立马轰笑他。
  看吧,不识货就是不识货。
  我拍拍那青衣书生的肩膀:“老兄,不用跟他们一般计较。在下对兄台的见解深为佩服,前面有个小酒馆,不若我们到那里饮酒闲聊。”
  “好。”
  青凤楼,在京城里说不大,也不大,说不小也不小的一个酒楼。这里我以前到是喜欢来,原因有二,一,这里的桂花酿甜绵爽口,二,临着浣花江,视野开阔,还有些小风吹着,感觉舒畅清朗。
  我和鹰,还有那个书生坐在二楼江边,叫了几样西陵的特色小菜,一壶酒,开怀畅饮。
  这书生叫东方奚,自号未明,本是洛川人,先是在八皇子府上作门客,八皇子被二皇子扳倒以后仍留在京城。只是一直抱负未展。
  他一直同我们聊到天色黄昏,还直呼酒逢知己千杯少。
  “东方兄为什么自号未明呢?”这个东方奚,天马行空一般的。
  “如果什么都明白,那还有什么活头,自然是未明的好。”
  我指天上的星星对他说:“东方兄既然有想过我们所生活这世界只是大千世界中的小千世界,那有没有想过天空中所闪耀的星都是这小千世界中的一个?”
  “哦?”他看着我,脸上有惊喜的神色闪过。“白兄弟说说果然是说未见,闻所未闻。”
  “那你想过这些果子熟了这后为什么往地上落,不往天上?”
  他果然面现疑惑。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天能遇到白兄弟,正是未明修来的福气,来,我们继续喝。”
  呵呵,这种简单的东西我们上中学就学过,拿来唬一唬他还可以,要跟别人说肯定被人说是疯子,不过疯子和疯子说话自然畅快。
  * * *
  这两天整日在城里晃到也有些收获,二皇兄那边果然有动作,十二那天要在羽林苑狩猎,我们打探到的消息是他将要在那天动手,而更让我惊讶的是父皇已经病得很厉害,竟然会亲自骑马赴羽林苑狩猎。
  自从回京,我还没有回皇宫一次,不单这皇宫,就是京城也已经落在二皇兄手中,但听说父皇会亲赴羽林苑,我还是很想见他一面,哪怕远远地看上一眼,再说这次相当蹊跷。
  我躲在羽林苑的白桦树后面静静地看他们,不知道二皇兄这次又耍什么,以他现在在京城一手遮天,如果想要刺杀父皇,恐怕都不用去羽林苑,在皇宫都可以做得漂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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