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素问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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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素问识-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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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而后有出。是谓气化则能出矣。营卫生会篇曰。水谷俱下而成。下焦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正此 
谓也。然气化之原。居丹田之间。是名下气海。天一元气。化生于此。元气足则运化有常。水道自利。所以气 
为水母。知气化能出之旨。则治水之道。思过半矣。萧京轩岐救正论云。夫三焦既主相火。水道之出。无非禀 
气以为决也。不曰能出而曰出焉。盖气本自化。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今津液主水。膀胱司水。水不自化。 
而化于气。此阴以阳为用。未免少费工夫。故不曰出焉。而曰则能出矣。语意之次。又包许多妙用。 
x十二官x 赵献可医贯云。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 
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盖此一 
主者。气血之根。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也。吕东庄评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贵。心得其职。则十 
二官皆得其宜。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 
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盖心与百体。分言之则各有所官。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即此义也。故 
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义自见。若谓别有一主。则心已不可称君主。岂主复有主乎。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 
不当云十二官。此拘牵句字。而不求其义也。即以经文例之。六节脏象论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六腑。 
胆已在内。则宜云十脏。而云十一脏。又将别有一胆耶。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 
如赵氏言。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又岂心非其心耶。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未尝无说。而必穿凿 
经文附会之。却不可为训。凡论学论医。皆不可如此。 
x其宗大危x 高云。宗祧且危。简按说文。宗。尊祖庙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 
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x至道在微x 高云。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义。此至道在微。乃道 
心惟微之义。道惟微也。故变化无穷。既微且变。则人孰知其原。 
x窘乎哉消者瞿瞿x 吴云。窘。穷也。乎哉。叹辞。张云。瞿瞿。不审貌。谓十二官相失。则精神日消。 
瞿瞿然莫审其故。诚哉窘矣。马云。瞿。音履。礼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 
养生之法者。有消而无长。瞿瞿然惊顾。拟而议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简按诗东方未明篇。狂夫瞿瞿。 
传。无守之貌。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遽不审貌。张注本之。张马注义并通。吴志高俱仍王注。以消为消 
息之义。岂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训勤勤。未见所出。太素作濯濯。广雅。濯濯。肥也。一曰。娱游也。 
x闵闵之当x 马云。闵闵者。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唯不 
知其要。则闵闵然独当其病。孰知何法为善耶。张云。闵闵。忧恤也。谓能忧人之忧。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 
以当其明哲之良哉。盖甚言知道之少也。简按马引说文有讹。闵。愍通。故张以忧恤释之。二说并不妥。王为 
深远之义。必有所本。 
x毫厘x 孙子算经。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 
x其形乃制x 马云。唯心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张云。积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云。道之形 
体乃制。制。正也。 
x精光之道大圣之业x 志云。精。纯粹也。光。光明也。高云。心主神明。犹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 
犹之大圣之业也。 
x斋戒x 简按王引韩说。见易上系辞。圣人以此斋戒。注。周礼膳夫。王日一举。斋日三举。论语。斋 
必变食。而不饮酒。不茹荤。出庄子。 
x灵兰之室x 马云。灵枢刺节真邪篇。外揣篇。皆藏此室。文王有灵台。语有芝兰之室。俱异常之谓。 
志云。心之宫也。简按志注非是。 
x传保x 高云。以传后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二
六节脏象论篇第九
属性:马云。篇内。首问六六之节。后又问脏象何如。故名篇。高。论上。加大字。云。大论二字。旧本。误 
传四气调神下。今各改正。简按此篇论运气。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故高云尔。不可从也。篇内。自岐伯对曰 
昭乎以下。至孰多可得闻乎。七百一十八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无。疑王氏之所补也。今考篇 
中。多论运气。他篇所无。且取通天论。自古通天者云云。其气三三十一字。与三部 
九候论。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凑合为说。其意竟不可晓。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 
明是非旧经之文。故今除之。不及释义。运气别是一家。无益于医术。前贤诸论。详载于汇考。及解精微论后。 
x六六之节x 张云。天有上下四方。是为六合。地有正隅中外。是为九宫。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凡 
寰中物理。莫不由之。故节以六六而成岁。人因九九以制会。简按诸家俱仍王注。独张注如此。若果如其言。 
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而不可云六六九九。王义为得矣。 
x人以九九制会x 吴云。黄钟之数。起于 黍。以九重之。而制律制度。制量制衡。会。会通也。古 
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必同其律。同其度。同其量。同其衡。谓之会通。此人之所制也。志云。盖人有九窍九 
藏。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简 
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会。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郑注。月计曰计。岁计曰会。家语执辔篇。天一地二人 
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盖九九八十一。数之极。故曰人以九九制会。 
x三百六十五节x 邪客篇云。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吕览云。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 
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子华子云。一人之身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 
x大神灵问x 吴云。神灵。指天地阴阳而言。志注同。简按王注似允当。 
x嗜欲不同x 吴云。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各有所通。而入五脏也。诸注并同。今从之。 
x天食人以五气x 吴云。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此乃 
地气。非天气也。盖谓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当其不亢不害。则能养人。人 
在气交之中。以鼻受之。而养五脏。是天食人以五气也。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下文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若如吴说。则当云藏于五脏。张仍王注。固有以也。(蠡海集云。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 
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 
名之曰人中。) 
x五色修明x 王注修洁分明。盖以为修饰之修也。灵小针解。五色循明。古书修循多通用。 
x以养五气x 张云。胃藏五味。以养五脏之气。 
x神之变也x 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为是。灵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 
搏谓之神。五行大义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淮南子云。神 
者。心之宝也。 
x其华在面x 张云。心主血脉。血足则面容光彩。脉络满盈。故曰其华在面。 
x阳中之太阳x 九针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太阳。心也。阴阳系日月篇云。心为阳中之太阳。 
x魄之处也x 灵本神篇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x阳中之太阴x 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新校正为是。 
x精之处也x 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 
x阴中之少阴x 十二原篇云。阴中之太阴。肾也。系日月篇云。肾为阴中之太阴。新校正为是。简按 
张注引刺禁论。规新校正之说。为强解焉。 
x魂之居也x 本神篇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简按左传昭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 
曰魂。用物精多 
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杜注。魄。形也。阳。神气也。孔颖达正义云。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 
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其初人之生 
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 
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 
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孝经说曰。魄。白也。魂。芸也。白。明白也。 
芸。芸动也。形有体质。取明白为名。气唯嘘吸。取芸动为义。盖精亦神也。爽亦明也。精是神之未着。爽是 
明之未昭。关尹子云。魂藏肝。魄藏肺。(五行大义。引老子经亦同。)韩诗外传云。精藏肾。神藏心。魂藏 
肝。魄藏肺。志藏脾。说文。魂。阳气也。魄。阴神也。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 
x以生血气x 简按上文云。心其充在血脉。又云。肺者。气之本。而又于肝云。以生血气。最可疑。宜 
根据上文例。删此四字。从太素。而补入其色与味。 
x三焦膀胱x 简按五脏别论云。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本脏篇云。肾合三焦 
膀胱。又云。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又五行大义。论 
肾命门云。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不妨两号。今以大义之言。参诸经文。三焦膀胱。乃是一腑。灵兰秘典云。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盖以通行水道之用。谓之三焦。其实专指下焦而 
言。以收藏津液之体。谓之膀胱。此云名曰器。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与灵枢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此乃与 
三十一难所论同。)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各各不同。凡 
经论中有三三焦。详见于张氏质疑录。当参考。(王三阳亦有三焦论。其旨略与张意同。出于伤寒纲目。) 
x营之居也x 张云。营者。水谷之精气也。水谷贮于六腑。故为营之所居。简按灵营气篇云。营气之道。 
内谷为宝。谷入于胃。气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痹论云。营气者。水谷 
之精气也。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出于中焦。皆其义也。 
x入出者也x 李云。胃受五谷。名之曰入。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皆主出也。 
x四白x 简按李杲云。四白。当作四红。非。 
x四盛以上为格阳x 灵终始禁服并云。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王引正理论。 
与伤寒论平脉法之文同。) 
x四盛以上为关阴x 终始禁服并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 
x四倍以上为关格x 终始禁服并云。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张云。俱盛四倍以上。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物不可以过盛。盛极则败。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以阴阳离绝。 
不能相营。故致羸败。(此本吴注。诸家作赢。为盈义。)极。尽也。精气。天禀也。言不能尽其天年。而夭 
折也。脉度篇曰。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大盛。则阴不利。阴 
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大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大盛。则阴气弗能荣也。 
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世人病此不少。历代医师。相传谬甚。 
夫所谓关格者。阴阳痞绝。不相营运。乖羸离败之候也。故人迎独盛者。病在三阳之腑也。寸口独盛者。病在 
三阴之脏也。或见于人迎。或 
见于气口。皆孤阳之逆候。实真阴之败竭也。无阴则无根。而孤阳浮露于外耳。凡犯此者。必死无疑。是皆酒 
色伤精所致。又以人迎在头。系阳明表脉。故人迎倍大者。曰格阳。寸口在手。系太阴里脉。故寸口倍大者。 
曰关阴。阴阳互极。抗拒不通。故名关格。不可易也。若在尺为关。在寸为格。(难经。平脉法。及李杲朱震 
亨。并从前诸注。皆如此。)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丹溪纂要。竟立关格门。为病名。)特言膈食与癃 
闭耳。非此之谓也。简按盖关格。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张氏仍马注。发其余义。尤为明确。然脉要精微论曰。 
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史记。仓公曰。切其脉。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则谓之关格为脉体。而非病 
名。可耶。(张氏医通。立关格门。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当参考。) 
x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x 滑云。过乎中也。盖极者。中也。不及则不得为中。太过亦不得为中。简按此说太异。 

卷二
五脏生成篇第十
属性:x心之合脉也x 张云。心主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吴云。心主血而藏神。脉则血体而神用。故心合脉。 
x其主肾也x 吴云。其以之为主。而畏者肾也。志云。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故其主肾也。 
x凝泣x 熊音。上兼陵反。结也。下音涩。不滑也。马云。泣。涩同。吴同。杨慎外集云。素问。脉泣 
则血虚。又云。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又云。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泣音义与涩同。按说文。 。 
(音丽)水不利也。 与。泪同。泣。亦水不利也泣。与涩同。亦可互证。 
x胝KT 而唇揭x 吴云。肉粗疏胝KT 。而唇掀揭也。张云。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通雅云。 
胝。皮肉生茧不仁也。 
KT。脯也。简按巢源。有四肢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KT 。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KT 者。 
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KT 而唇 
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 
x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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