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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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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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者也。其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黄。故为仓廪之官。又名谏议之官。五味出焉。此至阴之类。 
通于土气。为阴中至阴。脾也。其脉缓。王注曰。脾形象马蹄。内包胃脘。象土形也。其用为化。兼四气聚散。 
复形群品。以主溉灌肝心肺肾。不主于时。寄旺四季。经所谓善不可见。恶者可见也。其变骤注。其灾霖溃。 
其为病也。 肿骨痛阴淖。按之不得。腰脊头颈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用饮。不欲食。咳唾则有血。积饮痞 
膈中满。霍乱吐下。身重。善饥肌肉痿。足不收行。胁 呕吐。泄注下。王注曰。脾热则生湿。虚则腹满肠鸣 
飧泄食不化者。有胃之寒者。有胃之热者。色白澄彻清冷。皆属于寒。色黄水赤混浊。皆属于热。故仲景曰。 
邪热不杀谷。火性疾速。此之谓也。其为治也。风胜湿。湿自土生。风为木化。土余则制之以风。脾盛治之以 
燥。故湿伤肉。湿胜则濡泄。甚则水闭 肿。王注曰。湿为水。水盛则肿。水下 
形肉已消。又曰。湿气为淫。皆为肿满。但除其湿。肿满自衰。若湿气在上。以苦吐之。湿气在下。以苦泻之。 
以淡渗之。治湿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故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若湿 
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又曰。土气之下。木气承之。本草曰。燥可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王注曰。半身已 
上。湿气有余。火气复郁。所以明其热能生湿。经所谓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是亦热 
之用矣。故土主沉 云雨而宏静。雨热极甚。则飘骤散落。是反兼风木制其土也。若脾热甚。土自邕。燥去其 
湿。以寒除热。脾土气衰。以甘缓之。所以溏泄积饮痞隔肿满湿热干涸消渴。慎不可以温药补之。故积温成 
热。性之温。乃胜气之药也。故此脏喜新而恶陈。常令滋泽。无使干涸。土平则备化。太过则敦阜。不及则卑 
监。 
诸气 郁病痿。皆属于肺金。(常清气利)燥胜则干。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其华在毛。其充在皮。其 
味辛。其色白。而为相傅之官。治节出焉。为阳中之少阴。通于秋气。其脉毛。王注曰。肺之形。象人肩。二 
布叶一小叶。中有二千四空行列。以分布诸脏清浊之气。经所谓其用为固。其变肃杀。其眚苍落。其为病也。 
骨节内变。左 胁痛。寒清于中。感而疟。太凉革候。咳腹中鸣。注泻 溏。咳逆心胁满。引小腹善暴痛。 
不可反侧。嗌干面尘色恶腰痛。丈夫 疝。妇人少腹痛。浮虚鼽尻阴股髀 。是病皴揭。实则喘厥逆气。肩 
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虚则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其为治也。热胜燥。燥自金生。热为火化。 
金余则制之以火。肺胜则治之以苦。又曰。金气之下。火气承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苦辛。以苦下之。 
若肺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王注曰。制燥之胜。必以苦温。故受干 
病生焉。是以金主于秋而属阴。其气凉。凉极天气清明。而万物反燥。故燥若火。是金极而反兼火化也。故病血 
液衰也。燥金之化极甚。则烦热气郁痿弱。而手足无力不能收持也。凡有声之痛。应金之气。故此脏平气则审 
平。大过则坚成。不及则从革。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水。(能养动耗)寒胜则浮。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其华在发。其充在骨。 
其味咸。其色黑。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为阴中之太阴。通于冬气。其脉石。王注曰。肾脏有二。形如豇豆 
相并。而曲附于膂筋。外有脂裹。里白表黑。主藏精。故仙经曰。心为君火。肾为相火。是言在肾属火。而不 
属水也。经所谓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故膻中者在乳之间。下合于肾。是火居水位。得升则喜乐出焉。 
虽君相二火之气。论其五行造化之理。同为热也。故左肾属水。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右肾属火。游行三 
焦。兴衰之道由于此。故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是言命门相火也。经所谓其变凝冽。其眚冰雹。其为病也。寒 
客心痛。腰腿痛。大关节不利。屈伸不便。若厥逆痞坚。腹满寝汗。实则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出憎风。 
虚则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乐。王注曰。大小腹。大小肠也。此所谓左肾水发痛也。若夫右肾命门相 
火之为病。少气疮疡疥癣痈肿胁满。胸背首面四肢浮肿。腹胀呕逆。螈 骨痛节有动。注下温疟。腹中暴痛。 
血溢流注精液。目赤心热。甚则瞀昧暴痛。瞀闷懊 。嚏呕疮疡惊燥。喉痹耳鸣。呕涌暴注。 螈暴死。瘤气结 
核丹 。皆相火热之胜也。其为治也。寒胜热。燥胜寒。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火淫所胜。平以咸冷。故相 
火之下。水气承之。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又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故水本寒。寒急则水冰如地而能载物。水发而雹雪。是水寒亢极。反 
似克水之土化。是谓兼化也。所谓寒病极者。反肾满也。左肾不足。济之以水。右肾不足。济之以火。故此脏 
水准则静顺。不及则涸流。太过则流衍。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厥谓气逆。固谓禁固。气逆则肝肾失守。失守则不能禁固。出入无度。燥湿不恒。 
故气下则愈也。经所谓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肺者脏之长也。为心之华盖。故肺热叶焦。发为痿 。是气郁不利。病喘息而呕也。 
呕谓呕酸水。火气炎上之象也。胃膈热甚。则为呕也。若衰火之炎。痿 则愈。利肺之气。喘息自调也。道路 
开通。吐呕则除。凡病呕涌溢食。皆属之火也。王注曰。内格呕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经所谓三阳有余。 
则为痿易。王注曰。易有变常用。自痿弱无力也。故此者热之明矣。 
诸热瞀螈。皆属于火。热气胜则浊乱昏昧也。瞀视乃昏也。经所谓病筋脉相引而急名曰螈者。故俗谓之搐 
是也。热胜风搏。并于经络。故风主动而不宁。风火相乘。是以热瞀螈而生矣。治法祛风涤热之剂。折其火势。 
热螈可立愈。若妄加灼火。或饮以发表之药。则取死不旋踵。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栗惊惑。如丧神守。悸动怔忪。皆热之内作。故治当以制火。制其神 
守。血荣而愈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寒湿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阳膀胱经属水而位下。所以湿可伤也。其脉起目内 。 
上额交于巅上。其支别从巅入络于脑。还出别下项。故主项强。太阳表中风。加之以湿。客于经中。内挟寒湿。 
则筋脉抽急。故痉项强而不柔和也。此太阳寒湿。当详有汗无汗。治以流湿祛风缓发表而愈也。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冲攻也。气炎上。故作呕涌溢。食不 
下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肺主于气。贵乎通畅。若热甚则郁于内。故肺胀而腹大。是以火主长而高茂。形现 
彰显。升明舒荣。皆肿之象也。热去则见白利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胃实则四肢实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诸阳之本。经所谓阴不胜阳。则脉流薄疾。病 
乃狂。是以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神明之乱也。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谓也。治之以补阴泻 
阳。夺其食则病已。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炎威而害也。强劲有力而不能和柔也。乃厥阴风木势甚而成此。王注曰。阳郁于内。 
而阴行于外。千金曰。强直为风。治以泻火补金。木能自平也。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者。热气甚则然也。经所谓热胜则肿。此之类也。 
是以热气内郁。不散而聚。所以叩之如鼓也。诸腹胀大。皆为里证。何以明之。仲景曰。少阴病腹胀。不大便 
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所谓土坚胜水则干。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故知无寒。其热明矣。 
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肿热胜。内则阳气滞故也。疼酸由火实制金。不能平木。则木王而为 
酸。酸者肝之味也。故经所谓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王注曰。肝主惊。然肝主之。原其本也。自心火甚则善 
惊。所以惊则心动而不宁也。故火衰水准。治之本也。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热气燥烁于筋。故筋转而痛。应风属于肝也。甚则吐不止。 热之气加 
之以泄。湿胜也。若三气杂。乃为霍乱。故仲景曰。呕吐而利。名为霍乱。故有干霍乱。有湿霍乱。得其吐利。 
邪气得出。名湿霍乱也。十存八九。若不得吐利。挥霍撩乱。邪无由出。名曰干霍乱。十无一生。二 
者皆以冒暑中热。饮食不节。寒热气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则为此病。若妄言寒者。大误矣。故热则小便 
浑而不清。寒则洁而不浊。故井水煎汤沸。则自然混浊也。 
诸病水液。澄彻清冷。皆属于寒。水液为病寒也。故水清净。其气寒冷。水谷不化而吐利。其色白而腥秽。 
传化失常。食已不饥。虽有邪热不杀谷而不饥者。无倦而常好动。其便色黄而酸。王注曰。寒者上下所出。即 
吐出溺出也。又法曰。小寒之气。温以和之。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流而不腐。动而不蠹。故吐呕吐酸者。胃膈热甚。则郁滞于气。物不化 
而为酸也。酸者肝木之味。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暴注者。是注泄也。乃肠胃热而传化失常。经所谓清气在下。 
则生飧泄。下迫者。后重里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造物故也。俗云虚坐弩责而痛也。 
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涩枯者。水液气衰少。血不荣于皮肉。气不通利。故皮肤皴揭而涩也。 
及甚则麻痹不仁。涸干者。水少火多。系辞云。燥万物者。莫 乎火。故火极热甚。水液干而不润于身。皮肤 
乃启裂。手足有如斧伤而深三二分者。冬月甚而夏月衰。故法曰。寒能收敛。收敛则燥涩皴揭。热能纵缓。纵 
缓则滋荣润泽。皆属燥金之化也。王注曰。物之生滑利。物之死枯涩。其为治也。宜开通道路。养阴退阳。凉药 
调之。荣血通流。麻木不仁涩涸干劲皴揭。皆得其所。慎毋服乌附之药。经所谓金木水火土营运之数。寒暑燥 
湿火风临御之化。不失其道。则民病可调。凡受诸病者。皆归于五行六气胜复盛衰之道矣。王注曰。人生有形。 
不能无患。既有其患。亦常有逃生化出阴阳者也。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得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卷上
气宜论第八
属性:论曰。治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主。五脏所宜。五行之营运数。六气之临御化。然后明阴阳三才之 
数。故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 
可万。故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经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 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昂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 
则天地之门户也。是以将前三数与天象俱明。始终之六气所司之高下。在泉浅深之胜复。左右之间同与不同。 
三纪太过不及之理。故可分天地之化产。民病之气宜矣。经所谓太阳司天之政。故岁宜苦以燥之温之。阳明司 
天之政。故宜以辛苦。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咸。少阳司天之政。故岁宜以咸宜辛宜酸。渗之泄之渍之发之。 
观气寒温。以调其过。太阴司天之政。故宜以苦燥之温之。甚者发之泄之。不发不泄。则湿气外溢。肉溃皮拆 
而水血交流。少阴司天之政。故岁宜咸以 之。而调其上。甚则以苦发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 
之。厥阴司天之政。故岁宜辛以调上。以咸调下必折其郁气。先资其化源。是以迎而夺之。王气之法也。故云 
六气有余。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故王注曰。夏寒甚。则可以 
热犯热。寒不甚。则不可犯也。若有表证。若有里证。故法云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发不攻。而犯寒犯 
热。使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故无者生之。有者甚之。所以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其寒至。则坚痞腹 
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 昏郁。注下 螈。肿胀吐呕。鼽血衄血。头痛骨 
节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王注曰。食已不 
肌。吐利腥秽。亦寒之疾也。暴喑冒 。目不认人。躁扰狂越。谵语骂詈惊痫。亦热之病也。故经所谓无失天 
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也。倘不知斯。寒热内贼。失气之宜。因不知四时五行。因加相 
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术不通经。为粗工之戒。是以六气上司九宫。中司九元。下司九宣。三数俱明。 
各分主客。胜复淫治。克伐主病。岁物气味之浓薄。故经所谓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 
浅深。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故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此所谓天化地产。故天地气合。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经所谓谨候气宜。无失病机。病机者。寒暑 
燥湿风。金木水火土。万病悉自此而生矣。故谨察病机之本。得治之要者。乃能愈疾。亦常有不明六气五行之 
所宜。气味浓薄之所用。人身为病之所由。而能必获其效者。鲜矣哉。 

卷上
本草论第九
属性: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则可以语七方十剂。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是十剂也。大小缓急奇偶复。是七方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成方焉。 
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气味生成。而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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