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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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灵-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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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爱他吗?”阿欣掩住脸坐下,泪水大滴打滴地落。

  他依旧坦然:“爱。”说着拿起了外衣。

  阿欣拦住了他,脸上满是求恳:“这就走吗?为什么不吃了面再走?烤箱里……还有你最爱吃的甜咸酥饼,还有……对不起,是因为我没能给你生个孩子吗?”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完全是的,我也讲不清楚。总之我很爱她,她很吸引我,而你……”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然说:“你只会在厨房里烧菜。面不吃了,她订了蛋糕,跟朋友们等着我呢,她为我办了生日晚会。”于是他走了,留下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和阿欣。

  一直到正式离婚,阿欣始终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收拾着,听着,完成了所有的程序。他慷慨地将房子留给她,还有一笔钱,阿欣居然不要钱,她说她有这间房子和他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东西,就足够了,她说她自己养的起自己。说这话时,阿欣的眼中突然掠过一缕愤怒,随即淹没在泪光里。

  往事的回忆让他感觉很郁闷,使得这一天都显得人无精打采,中午在餐厅要了份猪排,做的味道差极了,他一边费力切割一边诅咒这该死的厨师,考虑是否把他们的经理叫过来。

  这时手机响了,传来她甜蜜的声音:“亲爱的老公,我去妈家里接宝宝,吃了晚饭才回去,你自己在外面吃东西吧,记住,不要跟人乱喝酒喔。”他无所谓的应了一声,关掉手机。

  习惯了,回不回去还不都一样,这几年不是意大利通心粉,就是韩国烤肉,整天在外面下馆子或者叫到家里来。只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要学做奶油煎饼,还搞得整个房间乌烟瘴气,最后饼煎得像焦炭,没一块成个样子。

  但是,就这么一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却漂亮,妩媚,走出门去,她时尚大方,亮丽夺人,没有人会想到她会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每天回家都嘟囔着同一句话:“我的拖鞋呢?拖鞋呢?”她只记得拖鞋昨天丢在床底下,却不看钟点工已经把它放在了门廊边。而且,她还为他生了个儿子。

  继续对付着这盘味同嚼蜡的猪排,他看看四周一边谈笑一边吃的其他客人,也有人在吃猪排,看那表情味道并不坏呀,侍者在远处对他微笑,他是这里的常客,这里又不是什么小饭馆路边摊,没有道理故意给他端坏的饭菜呀,难道——是自己失去了味觉?失去了食欲?

  以前阿欣也做过猪排,裹上面粉鸡蛋糊在热油里炸的黄脆,然后撒上椒盐,外焦里嫩,想着,他的口舌不禁生津。今晚去哪里对付一顿呢?中午没好好吃饭,晚上不能再勉强了,晚上……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想见见阿欣,想——吃她烧的菜,这个念头让他一阵兴奋。

  他还想阿欣一定不会把他拒之门外,她那么善良,那么软弱,那么爱他,说不定会为他的突然造访而激动的哭了起来。然后是怎样的对他又怨又嗔,他自己又是怎样的报歉加抚慰,甚至可以这样对她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你虽然不一定是我最爱的,但你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听了这句话,阿欣一定是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为他烧出一桌美味佳肴。

  就这样,他兴奋的想着,脑子里已拟定好了菜单,几乎是吹着口哨离开了餐厅。

  这一下午过的简直太漫长了,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浓咖啡,提醒自己要平静一点,不知不觉的,好像又回到了当初约会的时候。

  好容易盼到下班,他耐心的坐在那里,等着其他职员们一一走尽。秘书最后一个整理完毕,站起身很热情的问:“经理,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连忙摆了摆手:“不,没事了,你走吧,我等……董事长一个电话。”后一句好像在解释,不免有点做贼心虚。

  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他从衣袋里取出一把小牛角梳,将头发梳理了两下,慢悠悠的走出公司,开车向老房子驶去。

  那房子是他父母留下的,后来留给了阿欣,座落在远离市中心的老城区里,巷子的最深处。尽管他好几年没来了,但这地方他太熟悉了,青石板铺的路,昏黄的路灯,两边的小铺,卖茶叶蛋的小摊子,都还在。他把车停在开阔处,顺便走进花店里买了一支玫瑰花,然后踱着步子向那老房子走去。门牌号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到的。

  家家都亮着灯,锅勺翻动的声音把饭菜香浓浓的送出来,他嗅着,依稀能分辨出这是辣子鸡,那是烧带鱼,跟他住的高档住宅区与那没有烟火气的大房子相比,他感觉到一种微妙的回家般的温暖,几乎是贪婪的呼吸了一路,腹中更加饥肠辘辘了。他百感交集的想:原来吃饭,就是家的感觉,怎么以前从没有意识到呢?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黑灯瞎火的恰是阿欣住的房子。和前面的灯火相比,冷清沉寂。他失望的想,阿欣去哪里了?她没什么朋友,天这么晚了,她还能去哪里呢?莫非另有新欢,到那人的家里为他烧菜去了?像当年对他一样?女人,女人。他酸酸的点着一支烟,有点不是滋味。有点觉得,这一天过的挺冤。

  夜色很深了,正当他考虑离开的时候,路灯下,一个单薄的女人缓缓走来,快走到门口时,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站住,是阿欣。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直直地望着他,好像望见了鬼。他想,她要哭了,却听她淡淡地道:“你回来了。”

  上前推门,门吱呀开开,老房子寒冷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还是跟着阿欣淹没在了黑暗之中。很快的,阿欣点了两支蜡烛出来,依旧是淡淡的说:“坐,灯坏了,没有换。”烛光下,阿欣穿着一件绿色的上衣,光线暗淡,映的她像一杯隔夜的绿茶,陈旧可亲,温和的立在那里。他觉得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冲动的站起身来:“我去买个好灯来换。”阿欣没有说话,自顾自擎起一根蜡烛进了厨房。他去买灯泡。

  再进门的时候,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略带焦糊的香味,他熟练地换好了灯,一按开关,光明顿时倾泻了满屋。

  阿欣从厨房里出来,手中端了一个大盘子,依旧淡淡地问:“吃了吗?一起吃。”

  玫瑰花在桌上鲜艳如血,她却看都不看一眼,一边递上一把勺子:“只有些剩饭剩菜。”盘子里,大概是昨天剩下的饭菜,蒜薹的色泽已不新鲜,发着晦涩的绿,和肉丝,剩饭,一起用热油炒了炒。他吃了一口,却鲜美的要命,饭粒不软不硬,菜肉的香已进了饭里,每一口都带着汁,好吃啊,比饭店里的扬州炒饭还好吃。他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只剩了油光光的盘子,这才发现,阿欣一直拈着第一勺饭没有动,就那么看着他。

  “哦,我……我吃得太快了,”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阿欣笑了一笑:“没有什么,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食欲了,现在的我,只是一部做饭的机器,我总是觉得很饿很饿,做好了却一口也吃不进。”她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轻描淡写,他心中涌起了一阵歉疚,却说不出来。

  是啊,现在他才明白,这两个女人,就像……就像张爱玲小说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她是红玫瑰,年轻,奔放,给他无限的虚荣和浪漫;阿欣是白玫瑰,恬静,淡雅,在灯光下给他母性的温暖,使他可以像别的丈夫一样吃饱喝足,然后剔牙。

  少了那边,生活没趣味;没了这边,家不像家。

  他把玫瑰花推到阿欣面前,张了张口,讪笑一阵,末了低低说:“阿欣,我想说……对不起。”阿欣看着玫瑰花,苍白的脸上仿佛泛起一层红晕,眼眸中却蓦地射出一道奇异的光芒:“为什么做你的情人,永远比做你的妻子好?”他一愣。

  阿欣抽泣了几声,却没有泪,摆弄着那枝玫瑰,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以为我会烧菜,就会过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走了我妈的老路。”

  他说:“不,你跟你妈不一样,所以我说……对不起。”

  阿欣的唇角掠过一丝诡秘的笑意,一步一步向他走近,似是愤怒似是嘲弄:“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来找我,是为了我,还是我做的食物?”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他看看阿欣,她又坐了回去,注视着手里的玫瑰花,没有动。

  他只好站起来,走去打开了门。

  路灯下,站着一个老头,好像是以前的老街坊,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下,说:“哦,是你回来了。”他热情的往里让,老头探了探身子,摇摇头,眼神有些怪怪的。

  老头说:“我说呢,今天怎么亮起灯来了。”边叨叨着边回身走。

  他笑着解释:“灯坏了,我才来装好。”

  老头哼了一声,抛下一句话,走远了:“人都死半年了,才来装灯。”

  老头说什么?什么死了?一阵寒风骤起,从他的脊背直吹向脑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惊恐地回过身去,看见桌上仍旧盘勺摊着,阿欣却不见了。

  刚才装灯踩的一张旧报纸落在了地上,他捡起来,心中有种莫名的不安:“阿欣,阿欣,你在哪里?”没有人回答他。

  却倏地像停电似的闪烁起来,报纸上一条新闻在灯光下跳入他的眼帘:“抢劫入室,杀人偿命。×年×月×日,一惯犯潜入×巷×号,劫财未遂,将女主人勒死,该女子阿欣系离异单身……”他忽然记起离婚那天,冰箱里还有一盘蒜薹炒肉丝和一碗剩饭……房间里响起一声因极端恐惧而爆发的嘶声尖叫,接着是仓皇逃出的脚步声。

  良久,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桌上的玫瑰突然直立起来,花瓣一片,一片,散落在桌面,又向地上飘去。 
 
你的眼球将永远注视我的身影


 
  (一)一具残骨

  我把那堆血肉模糊的残骨埋到河畔一个鲜少行人的角落后,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那时候,这条河还没有名字。河水清而悠长,泛着铮铮的寒光自西而来又向东而去。

  河底有一层厚厚的淤泥,躺在上面感觉很柔软也很滑腻。其中有一处的淤泥在岁月的沉积下已有三尺高,上面密密实实的寄生了一大块墨绿色的苔草,那便是我的居所了。

  有时候遇到阴雨的天气,河水变得很混浊,河面烟雨迷濛。我便会浮到河面去看看那埋在河畔的尸骨是否被上涨的河水所淹没。除此之外的大多数时间我都呆在黑漆漆的河底等待一些意外的访客。他们都是被上天所憎恶的灵魂,命运就如这冰冷的河水一般身不由己,非常悲凉。

  我的第一个访客是个贫困潦倒的秀才。当我顺着从他身体里散发出的那抹浓浓的血腥味找到他时,他已经被饥饿的鱼类啃食得支零破碎,面目全非。

  我已经全然分辨不出这具只剩下零零散散的肉丝挂在上面的白骨是否属于一个人类。

  就像很多年前我看见自己那堆粘稠的血肉被零乱的抛在院里一样,那种无法描述的恶心和恐惧再次席卷了我。

  我拼命地忍住想呕吐的冲动,突然而来的访客让我措手不及,慌乱之中竟忘记了我根本无需强忍,现在的我早已丧失了做人的生理反应。

  几天后,这具带给我无比恐慌的残躯被人们打捞了上去。我躲在水面下观赏岸上所上演的一出闹剧。围观人群对那具惨不忍睹的尸骨指手划脚,七嘴八舌间竟也道清了他的身世。

  原来是一个苦命的秀才。金陵人士,自幼父亲病逝,与母相依为命,十年寒窗本想考取个功名光宗耀祖,谁料不慎得罪了考官,被暗中换了考卷,自然名落孙山。

  这倒也罢,在收拾行李回乡的路途中又惨遭山匪打劫,多年积攒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使他一病不起,一月之内形如枯木。亏了家中的八旬老母买了仅存的一亩贫田,用换得的两贯铜钱走东求西给他讨了个媳妇冲喜,他这身子才逐渐康复起来。

  老天爷似乎总是和穷人过不去,他并没有因此时来运转,而是陷入了另一个巨大的苦难之中。

  他媳妇虽是穷人家的闺女,模样却很标致。这一点点老天爷的恩赐竟变成了让他家破人亡的祸根。金陵太守之子在某个闲来无聊的黄昏,鬼使神迷的走在街市里,正好与正在街头卖纱的她擦身而过。她只是一个无意的回眸就迷得太守之子神情恍惚,下定决心把她弄到身边侍奉自己。接下来的自然就是一场贫穷与富贵,卑微与高贵?的战争。先是银子战术。一堆堆白花花的银子被铺到秀才那摇摇欲坠的茅屋里。由于整个屋里无法找到一张牢实的可供摆放物品的桌子,那些象征着富贵同时也象征着丑陋银子全堆在凹凸不平、青苔遍布的地上。白茫茫的一片光映照着黑漆漆的茅屋,刺痛了秀才的双眼。

  讽刺,命运的讽刺!

  秀才半生追名逐利,未果,抑郁成疾。而只是为了冲喜迎进门的媳妇却胜过了他十年寒窗的苦读。要功名利禄?要荣华富贵?可以!

  只需他一纸薄薄地休书。一个人的欲望在确定无法得到满足之后,就会被怨愤封锁到灵魂的深处。而某一天当外界的诱惑化成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钻进这道紧锁的大门时,蛇就会咬断束缚欲望的枷锁,让其被赤裸裸地释放出来。秀才的欲望就在顷刻之间暴露得淋漓尽致。

  他不能放弃这从天而降的喜事,天上掉下个冒油的馅饼,正好落在嘴边,谁能不张嘴咬它一口?

  太守承诺只要他按着他们的意志行事,金陵附近一个郡的郡守之位就非他莫属。

  光宗耀祖啊!他咬破了拇指,高高地将它翘起,然后在一纸墨迹未干的休书上狠狠的摁下了一个血红的指樱一个高贵的灵魂自此宣布跌进粪坑。一张卖妻契由此同时生效。媳妇被来人带走时,泪流满面,却没有再转过头看他一眼。

  在封建制度下一个女子是不能对相公有任何怨言的,她们的命生来就是相公的附庸品,就像一双的靴子,纳了底的穿的时间相对较久,没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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