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纨绔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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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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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走向仕途,进入文坛。也为今后唐诗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唐太宗是个爱好文艺的君主,他后世所存的诗歌就有五十多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唐的全民爱诗运动,怕是已经拉开了序幕。

在长孙况哭笑不得的解释下,长孙凛也明白了这吟诗会跟他自己所想的不是那么一回事。这是由上官仪所创办,上官仪乃贞观初年进士,召授弘文馆直学士,地位很高,名噪一时。其所作之诗以属对工切和写景清丽婉转著称,形成一种诗风“上官体”。在太宗的支持下,吟诗会办得极为成功,现已是长安上流社会的顶级盛事,大凡才子佳人都有所向往。

“吟诗作对?这等文绉绉的场合不适合我,不去。”长孙凛想也没想,这唐诗在这个朝代估计他是懂得最多的,更何况他向来不喜欢风花雪月的场面。

他说不去,长孙况可急了。这吟诗会因每年有许多著名文人,美丽佳人参加,在大唐人人是趋之若鹜,可不是那么容易参加的。长孙况在学府里对经史尤以历史卓越,但在文学诗歌方面偏弱。这次能够参加,主要是他借用了长孙凛的《忆江南》,学府的先生大为称赞,推荐他参加,否则他也得等到以后取得功名才得以参会。

“如此难得的机会,怎可不去呢?此次盛会乃是由上官大人主持,据说阎家兄弟,那七岁成文的婺州才子骆观光,前朝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京城蕙质兰心的三大才女,怡情院以琴音绝诗闻名的怜卿姑娘都会参加。”长孙况有些急了,他可是受人所托,要把三弟给捎上的。

长孙凛本不以为然,但他听到阎家兄弟就来了兴趣了。看来这吟诗会不知吟诗作对,还是名流交际的聚会。便点头同意了。

曲江初碧草初青,万毂千蹄匝岸行。倾国妖姬云鬓重,薄徒公子雪衫轻。琼镌狒绕觥舞,金蹙辟邪拿拨鸣。柳絮杏花留不得,随风处处逐歌声。

——卢纶《曲江春望》

湘月院位于曲江边上,曲江是唐长安最著名的风景区。曲江处少陵原北,此地地形低凹,其西有泉水名汉武泉涌出,遂积水成池,号曲江池。曲江池水面一半在城内,一半在城外。在城内的曲江池连同岸上宫殿、亭阁,约占两坊之地。岸边是一派繁荣、升平景象:花卉周环,烟水明媚,都人游赏,盛于中和、上巳节。”曲江之畔,南有紫云楼、芙蓉苑,西有杏园、慈恩寺、曲江亭……两岸宫殿连绵,楼阁起伏,菰蒲葱翠,垂柳如烟,景色绮丽如画。

此时湘月院内院深处一高耸楼阁里,高卷的帘幕,轻轻一开云母屏风,红霞洒在薄施脂粉的佳人身上,是那么的和谐美丽。

“姐姐,真不明白你要与此淫贼谈何事,他如是对你做出如此天下人不耻之事,即便救了你,也抵不过他罪孽之深!”

“妹妹,你道长孙况能否将他带到此?”

“我的好姐姐,你就放心吧。那淫贼虽平日不学无术,却是好凑热闹装斯文。若是能让他进入这等盛事之场合,怕他还暗暗偷笑呢。”

长孙凛跟随着二哥长孙况,悠然自得地骑着马行走于曲江边上。暮色中的天空中浮云朵朵,漂浮不定。斜阳脉脉映照着绿水,高高的柳树垂下绿荫,肥大的鱼儿腾波吹浪,晚霞映红了一片,真是风光如画。

长孙凛望着这花红柳绿,毫无污染的大自然,想来当年李商隐便是在此感叹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千古佳句。然而作者所处的时代乃是江河日下的晚唐时期,而长孙凛却认为岁岁四季更替,天天日出日落,送走了今日,又是明日。既知夕阳无限好,又何必惆怅近黄昏呢。由此他不禁大声感叹一句:“都说夕阳无限好,常日莫道黄昏迟。”

长孙况正欲回头催促兄弟快些前行,听他如此一言,便知如是风景让他无限感慨,大声笑道:“好诗,弟弟说得对极,‘常日莫道黄昏迟’!”

来到了湘月院,这朱门深院,张灯结彩,一片繁华热闹。院内数座大阁,都高数十丈,开广数十间。栏槛窗牗,都是沉香做就,还镶上金玉珠翠,外布珠帘。自太湖灵璧购取奇石,叠作蓬莱,山边引水为池,文石为岸,白石为桥。杂值奇花异卉。正是:直须阆苑还堪比,便是阿房也不如。让人不得不感慨这一富翁的富有与奢侈。

唐太宗在即位之期便大力发展经济,然其静以抚民、回复发展经济,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和农业的生产关注之上。在士农工商中商依然排名最末,。《唐六典》明确划分了士、农、工、商的四类人的界限。工商业者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小人,不登大雅之堂,更不能入仕为官。

这邹凤炽虽然从初唐安定的环境得益,几番辛劳得益家产万贯。但社会地位未见提高。他便想到了曲线救国,知当今圣上爱好诗句,由地位甚高的上官仪主持一吟诗会。邹凤炽便与上官仪修好,更是不惜血本的腾出这一湘月院作为主办地。要想此处比邻曲江,风景优美,湘月院的装饰也颇为华贵得体,自是得官方赏识。

自古道:“诗为酒友,酒为色媒。”这一吟诗会盛事,怎么少得了酒和美人。长孙凛刚被下人引入大堂,便见那山珍海错,金杯玉酬;酒神诗仙,高朋满座;你来我往,举杯豪饮;觥筹交错,满座尽欢;酒色齐聚,且饮且赏;只见数十女伶,头戴牡丹,衣着映照,娉婷妩媚,鸳声吟唱着古词名曲。说不尽的繁华景象、风流姿态。这哪是一个文坛聚会,简直是一豪门盛宴。

其实此乃邹凤炽一番心思所为。此时唐朝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尚未出世,寒门文士也尚未露头角。初唐的诗歌创作,主要是以太宗以及其群臣为中心展开的,风格趣味方面也颇为贵族化和宫廷化。此时的文坛大家,大多都在朝做官。因此,邹凤炽也把此吟诗会办得颇为尊贵,恐拂了一些达官贵族之颜面。

长孙兄弟的出现,吸引来不少目光注视,有羡慕、嫉妒、憎恨、鄙视,无所不有。两兄弟的相貌皆承自母亲居多,往这大厅上一站,一袭儒杉的两人更是风度翩翩,再加上兄弟俩出自长安第一世家,引来不少人侧目。长孙况尚还好,他在国子学府里以博览群书,学识甚广出名,颇有其父之风。而长孙凛就不行了,长安城人人皆知这国舅府三郎乃一草包霸王,可他却生得一副好模样,自幼与山东第一世家崔家之女定下亲事,之后还要娶方侯爷家才貌双全的独女为妾。如此多的好事,却落在一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身上,怎能让众人心服?

然而不管怎么,此吟诗会虽为民间盛事,却带有官家背景。众人再有不服,也不敢做得太过分,这也是窦凤放心两兄弟单独赴会的原因。此时上官仪正应酬他人,见这二人来了,也不敢怠慢,连忙上前应会。他相貌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他在朝中迁秘书郎,唐太宗每属文,遣仪视稿,私宴未尝不预。若是大家对上官仪不熟悉,也必然对其孙女熟悉,她就是后来在武则天宫中得势的上官婉儿。

三人行了主宾之礼,长孙况与上官仪畅谈颇欢。长孙凛无聊,便四处散游,东观西看,甚是好奇。

 19。情敌

长孙凛看这歌舞升平的景象,倒也觉得十分有趣。尤其是那娇小柔弱的女伶在台上软语低唱,说不尽的古典韵味。这些到了现在也有,那些号称古代文明遗迹的风景点,那些哗众取宠的祭奠仪式,怎能放过这些吸引顾客的招数。只是做得粗枝大叶,穿着龙袍不像太子。他看得是津津有味,却没有留意到身边有几双仇恨的眼睛紧盯着自己。

自长孙兄弟进来以后,王仲越便是一脸愤恨地盯着长孙凛。他双手紧抓,手上青筋尽突,费尽全身力气才强压住上前把对方恨揍一顿的欲望。他乃是长安权贵世家的长房二子,虽不像大哥那样能世袭爵位,但自幼受到高人指点的他武艺高强,十七岁参军以来,如今已任正六品的怀化司阶,连大将军李靖也都称其此子文武双全,不可限量,前程是一片光明。

参军的第一年回家省亲,他的母亲笑嘻嘻地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告诉他给他找了门亲事,对家是方侯爷的孙女,闺号善婷。在元宵节赏花灯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美丽的容颜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贤淑雅静是那么的令人向往。王仲越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美妙,若不是母亲找大师算过这两年家中不宜兴办喜事,他早就与心爱的女子成为结发夫妻。(按照史料:唐朝人适婚年龄都特别小,小到诸如新阳公主十岁便嫁人,长孙皇后和长乐都是十三岁嫁人。难以接受,只能乱编。)

正当王仲越人生如意顺畅之时,老天却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般。那日他在军中休息,正思着此次回家便可商量婚事操办,心中美滋滋的。家中捎来一封书信,告知已与方家退婚,另寻一户人家结亲。这事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打雷劈,思念许久的美丽佳人,他已经认定她就是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不加思索,他向长官请了假便急匆匆归家。归家后更是得知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事实,他欲复夺妻之仇而那造孽者却是比自家更为权贵之人。得知这厮已昏迷在床,他是既高兴又难过,谁也难以想象他那时的心情。只是母亲已经决定,他此生将与那位美丽的佳人无缘。他便悻悻回到军中,想到那个美丽的女子,黯然神伤。

这上天真是无眼。数月之后再次回到长安,事情却是大转弯,那淫贼不仅清醒了过来,长孙家还与方家订下亲事。想到自己心爱的美人竟然插到了牛粪上,他是痛哭无泪,心痛不已。

“二哥,别太冲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边的王季越感觉到自己二哥的愤怒,便出言相劝。二哥的痛苦,身为亲弟弟的他是最清楚不过,可惜是天意弄人,让一个泼赖生生拆散这对天造之合。

“季越兄,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咱们虽然不能打那淫贼,却可在别的地方让那淫贼过不去。”跟王家兄弟一起长大的周士安在一旁开口说道。王家兄弟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他便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草包平日来不学无术,以往也不会往这高雅诗会凑热闹,今日前来,想必是为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他曾经在怡情院大肆破坏,只因怜卿姑娘给他吃了顿闭门羹。那怡情院身后乃有当今太子扶契,岂是他耍无赖之地。想必那日吃了大亏,他之后也不敢出现在怡情院。今日来此,怕是听闻怜卿姑娘会出现于此。”

“那与我们何干?”王家兄弟想不出个所以然。

“这吟诗会怎能无诗呢?我们只须用怜卿姑娘激他出来作诗,怕是这厮肚中草包,到时想不出丑都难。”周士安得意地说道。

“若是如此倒是好,可是此贼近几年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年少却是长安城闻名的神童,据说其五月能言,五岁成诗,乃是天纵之才,若是……”,王季越犹豫地说道。

“哼,如今怕是江郎才尽,俗不可耐。”

长孙凛看了约一炷香的功夫,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他正欲换个地方走走,发现有三个倜傥男子向自己走来。

“没想到长孙府上三郎有此等雅兴,怕是为怜卿姑娘而来吧,”周士安笑着说道。

长孙凛对这三人是不认识的,只是旁边两人皆怒目瞪视自己,而开腔说话的男子虽然面带微笑,也是假笑,怕是来者不善。要是常人怕是假意迎逢或者借口离开,可长孙凛却是常居强势之人,他两眼深沉地盯着眼前三人,却是不声不语。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恐惧心理,其中一个原因无非是对方过于神秘无常,摸不清其底细。这三人本是挑事而来,却被长孙凛冷冷的眼神看得是心里发毛。当然,若是现代人会一阵鄙视,这X又在装Banana

“你这人怎生这般没礼貌呢?”年轻气盛的王季越先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说下去。”长孙凛看了王季越一眼,便眼睛盯着刚才向自己搭讪的周士安,没有回应的原因是他已经感觉到这三人不太喜欢自己,因此他也不想和对方做假意的客套,直来直去多好啊。

“啊哈,我周某人其实只是想说今日这吟诗会,怜卿姑娘除却来此表演她拿手的琵琶演奏,更想从诸位才子的诗中选取一首最佳的,配上曲目作为明年元宵选花魁的表演……”周士安有些尴尬,但还是继续谈话。

长孙凛眼睛乜斜地看着对方,样子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拽不拉讥。听到一半他就知道对方来意,笑话,活了三十多年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激自己出头。

“关我啥事。”他甩甩手准备离开。

“素闻长孙三郎对怜卿姑娘向往已久,难道会错过如此博得美人儿芳心的良机?”

“你好歹是学识闻名天下的长孙公之子,难道甘做退缩之人?”周士安连番追问。

“士安,别再劝了,长孙阁老有这一儿子,怕是要丢他的颜面了。”王季越开口嘲笑道,而在一旁的王仲越是无法说话,因为他正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谁说长孙家会退缩,之所以来这一吟诗会,自然是吟诗来。”走过来的长孙况朗声说道。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二哥真是经不起别人一激。长孙况的诗歌造诣他是了解的,若是谈古论今,这二哥现在也颇有父亲之风,略有大家的风度。但若论诗歌方面,长孙况恐怕也是半桶水而已。

正在这几人相持之际,外面则是一阵喧哗。主人家上官仪正陪同一美丽女子进入正堂,只见那女子微亸香鬟,脸滢红莲,眉云翠柳,明眸闪闪,风姿绰绰。那纤纤的脚,袅袅的腰,饱满的乳,含春的面,无不秀色可餐,媚态如春。

说实在话,长孙凛所见的美女也有许多,能与此女在相貌五官上媲美的怕只有长乐公主,而这一女子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媚。明明是一身罗衫长裙,身上能遮的地方都已遮住,可长孙凛却是听到在场的大老爷们一阵吸气惊叹之声。也难怪上官仪这位刚烈正直,后来因为出言冒犯阿武称帝而遭到迫害的人也会亲自去迎接,男人嘛,大家都知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用说也知道这位姑娘便是长安城第一青楼的名妓怜卿。古代的名妓是很特别的,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她们就是现在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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