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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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刀锋-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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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刘亦晨的天赋不错!
进入光明教廷,成为一名光明传教士是刘亦晨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中老人开始教他西域话,他的日子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滋润。
西域国家的百姓大多对光明传教士非常敬畏,刘亦晨慢慢适应了环境后便混的风生水起。
渐渐的他在百姓的目光中感受到了敬畏。自然也感觉到了自己手中的权柄,他压抑了许久的野心终于蠢蠢欲动。
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在这武墨教廷分支中拉帮结派,凭借一股狠劲他在短短三个月内便成为了蓝衣掌教下的第一序位传教士。
而这要归功于他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传教士不过百人,大多已经老的只剩下等死,不然没有任何资历的刘亦晨实际上在教廷很难混出头来。
走到了这个地步,刘亦晨开始琢磨如何把蓝衣祭祀拉下马,他开始谋划,只是在谋划的过程中却发现。蓝衣祭祀竟然已经对他有所想法。
刘亦晨知道凭自己的修为无法与蓝衣祭祀分庭抗礼,但光明正大的暗杀他却做的出来。
不得不说,刘亦晨具备枭雄的气魄,他的想法很简单,先下手为强,杀掉蓝衣祭祀,木已成舟后利用好处堵住所有人的嘴。
他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同僚,认为这个计划可行。
于是他便真的做了!
杀人时是在教廷的大殿中,那天大殿中的光束很明亮。
蓝衣祭祀决定在今天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刘亦晨摊牌。却不曾想在这满是教廷同僚的大殿之中,刘亦晨痛哭流涕的跪下承认似要悔改,却在来到他身边时亮出了那把幽兰的匕首。
完全措不及防的蓝衣老人被桶了一个透心凉,在人们瞠目结舌之下。刘亦晨擦了擦脸颊上泛滥的眼泪,一脚将他的恩人踹倒在地面上,并开口道:“以后跟着我走,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在位时你们能拿几个油水,我翻三倍!”
这番话打动了武墨国教廷分支大殿中的传教士们,因为这里的教廷中人无非是混吃等死。谁不想活的更舒服些?
于是刘亦晨成功鱼跃龙门,并开始更加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并凭借军权穿行皇宫,糟蹋公主,贿赂上司,一时间似乎走到了人生巅峰!
然而,这段好日子并不长久,教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的国度屹立不倒,靠不仅仅是尖端武力,必然还存在一些精明干练的人。
东窗事发,刘亦晨因其上下打点的还算到位提前收到了消息,不得不再次变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刘亦晨很有丧家之犬的经验,穿梭在黑夜之中,冲进了沙漠,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沙漠中,他选择了别出心裁的方法,在沙漠中挖出了一个小坑,将自己的躯体埋在其中,只剩下了脑袋。
如果是普通人如此做简直就是作死,但刘亦晨毕竟不是普通人,他完全可以随时破土而出,并且他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清水,只要身体在沙子中还算暖和,他在这里过个十天半月似乎不成问题。
夜晚的沙漠酷似隆冬,带着土黄色斗笠将自己埋在沙漠中的他睡了一觉,被寒风打醒,然后伸出了手,甩了甩沙子,揉了揉眼睛,祈祷着老天能够再一次眷顾自己。
沙漠很大,远远看去根本不会发现带着土黄色斗笠的刘亦晨,怕这种逃命方法也是他独一份,不说另辟蹊径,但的确让人意想不到。
正一边想着如果能够幸运的活下来,还是要回盛唐的刘亦晨不时听到了马匹之声,他艰难的扭过脖子看向东方,看到了月光下金光璀璨的三百黄金骑士以及上千的苦行者。
刘亦晨琢磨着,这肯定不是来抓自己的,抓自己可费不了这么大的阵仗,却也将头压底。
刘亦晨厮混教廷也有些时日,自然知道黄金骑士意味着什么,只是看到那口水晶棺材后他不由得想到这是哪位大人物死了?
天下间的事情对于武墨国来说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时的刘亦晨还并不知道赤脚和尚那惊天的一战。
在他看着华美棺材出神时,远处金戈铁鸣之声忽然作响,无数同样身着黄金铠甲的铁骑自大漠的四面八方冲出。
刘亦晨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在不可思议的神色下,见证了教廷政权交替下必然会出现的血腥战斗。
裁决大祭司披着血红色的披风一路所向披靡,不出半个时辰,掌教老人带去盛唐的仪仗队尽数惨死。
被割了舌头,长了记性的裁决祭祀没有任何犹豫,当下命令挖出深坑,将一千三百余具尸首全部丢进了坑中,随即他轻轻一指点下,坑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这场火烧的很旺盛,足足烧了一天一夜。
裁决大祭司当然不会留守,自然是回教廷复命,而留守的黄金骑士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坑洞,便用沙埋平。
当刘亦晨在远方看着沙漠中荒无人烟后,他的双眸开始放亮,但还是又耐心的等了一个白天,在夜晚时他脱沙而出,如同一条闻到血腥味的恶狼一般,用双手刨起了沙土。
这时他的想法极为简单,便是去挖金子。
而他也的确挖到了金子,在一群烧的连骨灰都没剩下的坑里找到了金黄。
刘亦晨觉得自己发财了,回了盛唐,有金子便有出路,他赤红了双眼不停的向下继续刨着。
黄金被烧成液体后必然深入地底,所以他觉得下面一定还有很多,那可是三百多黄金骑士的盔甲!
果然,在他的辛勤劳作下,他挖出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金沙,甚至这些金黄色的颗粒还冒着热气。
刘亦晨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人生之大起大落,这几年他算是品尝了个够,心情自然也是跌宕起伏,只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去玩权,只想着把这些金沙都运回盛唐,卖个好价钱,然后做一个潇洒公子哥。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便更卖力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亦晨的身边已经累计了三座看起来不大却价值连城的金色小山。
他傻乎乎的笑了起来,完全没顾忌自己的双手已经鲜血横流,继续剥去一层泥土挖出金沙。
拨开这个动作今晚做了无数次,可这一次却有一道耀眼的光束将他晃得睁不开双眼,他顿时汗毛炸立,冷汗狂流,心中的惊恐让他全身颤抖,待眼部渐渐适应了这种光束后,刘亦晨紧张到极致的睁开了右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比月光更为明亮,比金子更为璀璨的骸骨。
这是一具光明骸骨!

第203章 漫天黄沙

大雪骤停,天空清明。
盛京北城门外打顶天屹立的大修罗仿佛披上了白色的斗篷,而大修罗身前的赤脚和尚则仍旧保持着微笑,只是一片雪花挂在了他的嘴角,让他看起来更加憨态可掬。
雪停后,有许多百姓拿起了扫帚来到城门外扫雪,他们的脸上大多挂着笑容,一边扫一边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时不时的爆发出一番哄笑,只是手下的扫帚却一丝不苟,擦拭赤脚和尚身躯的孩子们更是一脸认真。
身着一身黑衣的张小刀站在北城墙上,凝视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脑海中全是赤脚和尚与掌教老人战斗的画面。
这天是他学习西域文化的第十三天,也是他即将离开盛京的最后一天。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城墙上看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自己不知道为何而来,却陷入了回忆之中。
陪同张小刀一起登上城墙的还有王洛菡,见张小刀默默的坐下,她便没有打扰,而是看着百姓们将赤脚和尚打扫的一尘不染笑了起来,却不时看了看张小刀总是挂在腰间的那把杀猪刀的皮鞘。
张小刀一坐便坐了一天,醒来时见天边红霞映在了赤脚和尚的半边脸颊上,他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
不是为了有所精进,只是为了寻找那股赤脚和尚无畏天地的精气神!
离开北城墙,张小刀在路上给王洛菡买了两串街边现做的冰糖葫芦,回到家中两人便开始整理行装。
张小刀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问道:“最近,有没有感觉?”
王洛菡正叠着她这几天给张小刀做的新衣裳,闻言俏脸一红道:“偶尔,会有那么一点点想吐。”
张小刀傻呵呵的笑了出来,道:“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王洛菡道:“不必了吧,我心里有数。放心啦。”
张小刀点了点头,问道:“对了,前几天忙的有些头晕,李婉儿那事儿你问了吗?”。
王洛菡停下了手中动作,道:“简单的提过一嘴,师娘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点头是?”
“同意吧?”
“那便当师娘同意,这事儿和小厮说,他得乐死。”
“我争取在你们回盛唐之前赶回来,还能喝上喜酒。”
张小刀笑了笑道:“到那时候。没准就是咱们摆桌了。”
王洛菡拍了拍如今仍旧平摊的小腹,攥了攥小拳头道:“争取生个儿子。”
张小刀咧开了嘴角,看了看桌上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有些面生便问道:“你做的,我得试试啊。”
王洛菡挥手道:“不用,你的尺寸我还不知道!”
张小刀心想也是,小两口便口无遮拦的扯到了天南地北,直到行装全部整理好,那怅然若失的情绪自然的涌上心头。
两人却没有继续开口,而是自然的靠在了床榻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第二天天亮。
一阵飓风吹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黄沙。
刘亦晨的仍旧蹲在沙漠中那巨大的坑洞中,偶尔滑落的沙土浇在他的头上。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黄沙掠过,天边终于光明大做,刘亦晨才回过了神,看着眼前的光明骸骨。心中震撼到了极点。
他先前并不知道光明骸骨有什么作用,更不知道这幅骸骨竟然是光明教廷掌教老人的骸骨。
他只是摸着那如同玉石一般的骨架,感觉到了纯粹的光明涌入了他的身躯之中。仅仅一夜的时间,他便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体内光明大作,再不似以前那般内视时只能看到一篇漆黑之中的可怜气海。
醒来后他便明白了自己到底有多幸运,得到了怎样的宝贝。
所以,他想着要不要回光明教廷,因为只有光明术法,才能不浪费老天的恩赐。
站起了疲惫的身躯,刘亦晨深吸了一口满是沙粒的空气,忽感有些糊住了嗓子,淬出了一口粘痰。
粘痰落在了无头的光明骸骨旁,刘亦晨抽出了腰间布条,将光明骸骨困在了自己的后背上,然后凝视着那一堆堆金沙面露痛苦的又坐了下来。
这一坐便坐到了天黑,因为他在思考可能会影响他这一生的决定。
夜晚的沙漠气温骤降,坑洞之中的味道让人呕吐,一丝月光打入了坑洞之中,照在了刘亦晨的脸上,他扬起了脸颊叹了一口气。
天边流云飞速掠过,他身后背着一具散发着光明的骸骨,在他的脚边是一堆堆价值连城的金沙。
他本可以选择带金沙回到盛唐,以他的手段买个假身份,从此过上公子哥的生活并不难。
但是他最终还是扬起了匕首,对着一轮明月在自己的左脸蛋上划了个叉!
鲜血横流,刘亦晨对自己的残忍却未结束,他咬着牙龈狠狠的削掉了自己的左耳。
血液顺着脖颈流进了他那残破的传教士长袍之中,他没有去止血,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死。
而是抓了两把金沙放在了自己的口袋中,背着比月光还为明亮的光明骸骨来到了沙漠之上。
他望了望极西之处,知道那里的尽头便是光明教廷,洋溢出了一丝狠辣的微笑,并自言自语道:“刘亦晨,你还是那个灵隐县中的无知孩童吗?”。
他重重的踏出了第一步,脚下沙土被踏出了烟尘。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自卑的少年吗?”。
再一步,他的右腿有些颤抖,源于裤管之中的血液温度。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丧家之犬吗?”。
又一步,他的双目开始变得赤红!
“刘亦晨,你的眼界只仅仅局限在所谓的蓝衣祭祀上吗?”。
他体内的血液开始沸腾!
“刘亦晨,你应该去西方!那里有一个叫做光明教廷的地方!”
他用拳头狠狠的砸在了自己胸口,因为身躯震颤,他的左脸与左耳处血花迸发!
“刘亦晨,只有在那里,你才能让天下看到你的光明!”
话毕,他终于加快了脚步,完成了内心的抉择!
荒芜一人的大漠中,有少年背着一具无头骸骨,泼洒着一路血花,一步步向极西进发,他的目标是……
俯视众生!
野心这两个字从来不是贬义词。
村妇的野心是能天天吃猪肉,为此她们勤劳的用双手撒着猪食,并要关注猪的吃喝拉撒。
樵夫的野心是砍出多多的柴火卖了换银子,为此他们不惜将双手摩成出茧子,用那双脚掌整日行走在深山野林之中。
秀才的野心自然是早日登上朝堂,为此他们挑灯夜战,在书中学习,希望有一天可以凭借这些知识封侯拜相。
张小刀今年的野心是生个小小刀,刘亦晨的野心则是在改头换面后能够登上教廷巅峰。
盛唐今年的野心并不大,只希望能够相安无事的度过这个严冬,做足明年春战的准备。
为此许多盛唐人开始在天下间行走,希望通过各种方法,各种方式,替盛唐拿到先机!
张小刀此番去西域,自然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在走出盛京的那天,他站在赤脚和尚的面前拿出了杀猪刀。
同行的小厮与伊川等人看着张小刀将自己的头发刮的只剩发茬,以为他只是为西域之行做一些妆容的改变。
只有王洛菡依稀记得,张小刀曾经说过美剧中的主人公变狠了都要把自己头发剃掉,只是她不知道美剧是什么。
板寸头的张小刀用手在脑袋上拨弄了一把,登上了马车,大喝一声:“走!”
马儿一阵嘶鸣,欢快的扬起了蹄子。
一月后,马车抵达了青州边关,在有人引领的状况下,马车绕路穿越了边关,进入了西域。
西域天气燥热,马车换成了骆驼,众人一路顶着风沙向前进发。
不过短短数日,便进了西部荒漠之中。
而分别的时刻便是在此时了。
张小刀将带黑纱的斗笠摘掉,下了骆驼看了看一贫如洗的天空,没等张开嘴一阵大风吹来,他整个人便已经泛黄。
裹着头巾的王洛菡将他的斗笠扣了回去,掸了掸他的衣物道:“这边天气都不好,我走了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另一端的伊川与小厮则避嫌的骑着骆驼走向了远处。
张小刀满是沙粒的粗糙大手捏了捏王洛菡的脸蛋,没有说话,另一只手掀开了斗笠的黑纱。
王洛菡抿着红唇将双臂展开,与张小刀拥抱。
片刻之后,张小刀轻轻的亲在了王洛菡诱人的红唇上,一触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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