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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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则-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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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后一年入学,也没人起疑心。霍格说他在瑞典照料生病的母亲;而实际上,他正在监狱里服刑。 
        
        这场闹剧之所以这样惹人注目就在于,尽管其中的一半是弥天大谎,另一半却多少是真实的,霍格如他自己所说,正是一个跑步好手,在普林斯顿的两年中,他是田径队里的明星。在课堂里,他也很出色,他选修的课程,是你付钱我都不愿去承担的,而他从来都拿A。他的魅力还让常春藤在他大二那年春天将他指定成了会员。他的校园生涯终结的方式几乎让人感到羞愧。纯粹出于偶然,一名观众因从前与他打过交道,在竞赛场上认出了他。于是消息传开,普林斯顿作了调查,令他在科学实验室被捕。霍格受到了指控,他也对自己的欺诈行为供认不讳。几个月后,他又铛入狱,并在那儿慢慢褪色为籍籍无名之辈。 
        
        对我来说,霍格的故事是那年夏天里的新闻;惟一可与之相抗衡的是我发现《花花公子》曾在头年春天做过一个“常春藤盟校女性”的特刊。而对于保罗,这件事的意思要深远得多。作为一个总是坚持粉饰自己生活的人,在吃不饱的时候假装自己吃得很好,或是假装自己因为不喜欢使用电脑而没有电脑,保罗完全可以认同这个被事实真相欺凌的人。像詹姆斯?霍格和保罗这样从小一无所有的人,仅有的优势便是有重新塑造一个自己的自由。事实上,我越了解保罗越明白这不是一种自由,而是一种责任。 
        
        而且眼见着霍格的结局,保罗不得不重新思考重塑自己与愚弄他人之间的界线。从来到普林斯顿的那天开始,他便小心翼翼地把握这条界线,保守秘密,而不撒谎骗人。我思考这些的时候,旧日的某种恐惧又回来了。我的父亲知道《寻爱绮梦》诱惑他的方式,曾经将这本书同与女子的恋情相比较。它让你撒谎,他说,甚至欺骗自己。保罗的论文可能就是那样的谎言:跟了塔夫特四年,保罗为这本书坐立不安,为这本书辗转反侧,而对于他付出的所有汗水,这本书给予的却少之又少。 
        
        我再次看着镜子,见他正望着雪花。他的眼神空洞洞的,脸色苍白。远处,交通指示灯黄光闪烁。我的父亲曾不用只言片语就教会了我另一件事情:永远不要在任何事情上沉溺过深,否则一旦失败,会毁了你的幸福。保罗会卖掉自己的最后一头奶牛,换回一把魔法豆子。只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这豆子是否会长出豆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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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母亲曾对我说过,好朋友会在你提出要求的时刻拔刀相助——而伟大的朋友则不需你多言就会挺身而出。人的一生中能够遇到一位伟大的朋友的机会已然很少,身边同时出现三位这样的友人就几乎显得不太可能了。 
        
        我们四个人是在大一那年秋天一个凉爽的夜晚相遇的。那时,保罗和我已经粘在一起了,而查理住在楼下的一个单人间,他到校第一天就闯进保罗的房间,要帮他拆行李,查理认为没有什么比一个人独处更糟糕了,于是四处结识新朋友。 
        
        这个粗壮威严的家伙经常把保罗的房间门敲得梆梆响,头脑里又总带着新的冒险念头,保罗立刻就担心害怕起来。查理运动员样的体魄中的每样东西都似乎召唤出他心中的恐惧,仿佛他小时候曾被这副长相的恶霸折磨过。在我而言,我很奇怪查理并没有厌倦我们这两个静默严肃的人。在第一学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我总认为他会弃我们而去,寻找与他自己性格相近的伙伴。我认定他是个富有的黑人运动员——那种人有当神经外科医生的母亲和做管理人员的父亲,自己又轻而易举地毕业于某个地区的预备学校,家庭教师比惹上的麻烦还要多,到普林斯顿来也没特别的想法,不过为了找点乐子,然后以中不溜秋的成绩毕业。 
            

      第43节:四法则(43)       
        如今看来这似乎挺可笑。事实上,查理生长在费城市中心,和志愿者救护队一起穿行于城市犯罪最猖獗的地区。他是个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毕业于公立学校,父亲为一家东海岸的化学制造商当地区代表,母亲则教七年级科学课。当他申请大学的时候,他的父母讲得明明白白,任何超出本州大学学费的支出都会是他要自己一肩扛起的包袱。从查理到校的那天起,他就申请了好几份学生贷款,毕业后要比我们其他人承担更多的债务。甚至连出身更差的保罗,经济状况也要比他好,因为保罗得到了一份全额奖学金。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除了保罗在论文期限临近时失眠了一个月之外,查理比我们其他人都做得更多,睡得更少。他期望付出的金钱能有巨大的回报,而为了使他的牺牲有所值,他牺牲得更多。在一个每十五个人中只有一个黑人,而这其中又只有一半是男性的学校里,要保持自己的身份地位并非易事。但对于查理来说,获取身份认同的方式却从来没有落入凡俗的套路。他有着天下无双的个性,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使命感,从一开始我就感觉我们是生活在他的世界里,而非我们自己的世界里。 
        
        当然,在那个十月末的夜晚。我们并不知道所有这一切,那时我们认识他不过六周,而他则带着到迄今为止仍然是最大胆的计划敲响了保罗的门。大致从南北战争开始,普林斯顿的学生便有偷盗拿梭楼顶上钟锤的习俗,那栋房子是校园里最古老的建筑。原初的想法是倘若新学年的钟声不敲响,那么新学年就不会开始。我不知道是不是当真有人相信这一点。不过我的确知道偷盗钟锤成为了一项传统,学生们为了偷钟锤干了从撬锁到扒墙等各种勾当。一百多年之后,校方实在厌烦了这种哗众取宠的举动,又担心发生意外会惹上官司,最终宣布钟锤已经被取掉了。只是,查理得到的消息正好相反。取掉钟锤是骗人的把戏,他说,钟锤毫发未动。而今晚,他要在我们的帮助下把它偷来。 
        
        拿着偷来的钥匙闯入历史建筑,拖着我的残腿逃过学监的追捕,这一切只为了一个不值钱的钟锤并在校园里赚个流传十五分钟的名声,不需我多解释,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世界一流的好主意。不过,查理越阐述他的计划,我就越明白他的目的:如果说大三和大四的学生们要应付研究文章和论文,大二学生在选择主修专业和餐饮俱乐部,那么留给大一学生干的就只有冒险或在冒险的时候被逮个正着了。他认为,主任们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宽容态度。当查理坚持此次行动得有三人参加——不能再少——的时候,他和我决定解决问题惟一公平的方式就是投票了。在这场温和友爱的民主测试中,我们以微弱多票战胜保罗,因为保罗从来就不是集体行动中唱反调的人,所以他也就屈从了。我们同意为查理望风,在计划好行动步骤之后,我们三人找齐了能找到的黑色衣衫,于黑夜时分出发去拿梭楼。 
        
        如今,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新生的汤姆——那个从可怕的车祸中幸存下来,为明天的战斗继续生活的人——较之谦卑的旧日汤姆更加勇敢,更具冒险精神。但我们还要讲讲清楚。不管新旧,我都不是埃维尔?克尼维尔埃维尔?克尼维尔(Evel 
      Knievel),美国特技演员,以表演驾驶摩托车飞跃障碍物而闻名于世。。我们到达拿梭楼,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我都站在自己的岗位上,紧张得浑身大汗,每一点影子,每一个响动都让我心惊肉跳。一点钟刚过,真的出事了。随着第一批餐饮俱乐部酒吧打烊,学生们和校卫队员们开始汇成人流自西面返回校区。查理保证过到此时我们就会撤离拿梭楼,可如今他踪影全无。 
        
        我转过身,憋着气对保罗说,“怎么要这么久啊?”       
 
      第44节:四法则(44)       
        可没有应答。   
        我朝黑暗处走了一步,眯起眼睛瞅着幢幢暗影,又喊了一声。   
        “他在那儿做什么哪?”   
        但当我瞥过拐角时,却没有看到保罗的踪影。那楼的前门半开着。   
        我跑到入口处,探进脑袋,发觉保罗和查理正隔着一段距离说话。“它不在上面,”查理说。   
        “快点!”我说,“他们来啦。”   
        突然,我身后的黑暗中响起了一个声音。“校园警察!站在原地!”   
        我惊恐地转过身。查理的声音噎住了,陷入沉寂。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因为我认为保罗骂了句粗话。   
        “把手放在屁股上,”那声音又说。   
        我头脑发胀。我想到了留校察看,警告处分,开除学籍。   
        我服从照做。   
        静了一会儿。我竭力想看清黑暗中的校警,可什么都看不到。   
        接着,我听到了他的大笑。   
        “现在扭屁股,宝贝儿。跳舞吧。”   
        从阴影里走出来的是个学生。他又大笑起来,一边走近一边还醉醺醺地跳着伦巴舞步。他的身高介于我和查理之间,黑色的头发拂在脸上。他穿着合身的黑色便装,里面是一件上过浆的白衬衫,散着许多扣子。 
        
        查理和保罗从我身后的楼里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走了出来。两手空空。   
        那年轻人微笑着朝他们走去。“这么说,那是真的?”   
        “什么?”查理瞪着我,咆哮道。   
        年轻人指着钟楼。“钟锤。他们真的把它拿掉了?”   
        查理一言不发,但保罗点了点头,仍旧一副充满冒险感的样子。   
        我们的新朋友想了一会儿。“你上去过了?”   
        我预计到事情将会向何处发展下去了。   
        “嗯,你们不能就这么离开。”他说。   
        调皮劲儿在他的眼睛里舞蹈。这会儿,查理更喜欢他一点儿了。没过多久,我回到自己的岗位,守着东门,而他们三个消失在了楼里。   
        十五分钟之后,他们回来了,却没穿着长裤。   
        “你们在搞什么?”我说。   
        他们挽着手臂向我走来,穿着裤衩跳起了小步的吉格舞。我抬头看楼顶,发现六条裤腿在风标上呼啦啦地飘扬。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们得回去了,可他们对视了一眼,嘘了我一声。陌生人坚持要我们去一家餐饮俱乐部庆贺。他知道这会儿在展望大道,穿不穿长裤没什么要紧,便说,去常春藤喝几杯吧。而查理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朝东向常春藤走去的时候,我们的新朋友给我们讲他在高中恶作剧的故事:为庆祝情人节把池塘染成红色;新生在英文课上读卡夫卡的时候放蟑螂;在《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上演之夜在剧院的屋顶上放了个巨大的充气阴茎,让剧社颜面扫地等等。你对之一定会印象深刻。事有凑巧,他也是一名大一学生。他说自己是埃克塞特学校的毕业生,名叫普雷斯顿?吉莫尔?兰金。 
        
        “不过,”他又说,这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叫我吉尔好了。”   
        当然,吉尔跟我们其他人不一样。现在回想起来,他在来普林斯顿之前就已对埃克塞特学校的富足习以为常,充足的财富及其使生活产生的差别在他面前也就溃于无形。在他眼里,衡量一个人的惟一有意义的标准便是性格,也许这就是在我们的第一个学期里,吉尔立刻就被查理所吸引,然后又通过查理进入我们的生活的原因。他的魅力总能抚平我们之间的差别,跟吉尔在一起,让我总是觉得有忙不完的事情。 
        
        吃饭和聚会的时候,他总为我们预留位置,保罗和查理很快确定他所谓的社交生活并不完全适合他们,而我发觉自己很喜欢吉尔的陪伴,尤其是我们围坐在饭桌边或侧着身子来到常春藤俱乐部酒吧间的吧台前时,不管是跟朋友一起还是单独行动都是如此。如果说保罗在教室里或书本中放松自在,查理在救护车里如鱼得水,那么吉尔在任何一个除了尽兴聊天之外别无其他目的的场合都挥洒自如。我记忆里在普林斯顿最美妙的夜晚中有很多是同他一起度过的。 
            

      第45节:四法则(45)       
        大二那年春末,到了我们选择餐饮俱乐部——或者说俱乐部挑选我们的时候了。那时候,大多数俱乐部采用一种抽签机制来决定其选择:候选人在一张开放的名单上填好自己的名字,然后随机抽取俱乐部的新成员。不过,也有些俱乐部保留了古旧一些的机制,所谓斗嘴程序。斗嘴程序类似兄弟会里为争取新会员而举办的一系列社交活动,在斗嘴程序中,俱乐部根据优点而不是运气来选择其新成员。同兄弟会一样,他们采用的对优点的定义与你所认为的,比如说在词典中找到的,不尽相同。查理和我在隐居客栈俱乐部的抽签名单上加了自己的名字,我俩的朋友们似乎都聚到那儿去了。吉尔当然决定去斗嘴程序。而保罗,在老常春藤会员理查德?库里的影响下,把小心谨慎忘得一干二净,也加入了斗嘴程序。 
        
        从一开始,吉尔就是常春藤的不二人选。他满足入会的每一条标准,既是俱乐部会友之子,又是校园里那些合宜的社交圈中首屈一指的人物。他随便侍弄一下就挺英俊潇洒——时尚而不俗气,风风火火却又彬彬有礼,聪明可又不迂腐。他的父亲是个富裕的证券商,为这个惟一的儿子提供一大笔骇人听闻的生活费,可这对他的运气丝毫无损。那年春天,他被接受进入常春藤,一年之后,又被选为俱乐部主席,这一点儿都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我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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