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霓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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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霓小集-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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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辣痛。

长大了,学了一点儿“知识”,科学的、历史的,等等,这才明白那是
旧风俗中迷信的部分,正要破除,怎可反而欣赏?讲道理好讲,变感情可不
那么容易。那明灯亮烛、烟香蜡味,那辣痛而又欢乐的眼。。这一片民间群
众创造的神奇美妙的境界,依然不听从“道理”的说服力,还是照样成为令
我神往的艺术之天地。并且,还为自己寻找“理论依据”:爆竹声声,至今
仍是过年的重要“标志”之一,风行全国,见诸歌咏,未闻有人反对或批判,
但谁又不知那爆竹,本来也正是一种“迷信的产物”?先民用它来惊吓恶鬼
的,可是谁又从此推论出:今天制造、售卖、燃放它的中国人民群众,是在
提倡宣传“恶鬼论”呢?今岁新正初一,九点钟,我们首都四五千人,包括
党政领导同志的惠然肯来,莅临同聚,在人民大会堂观看陕西的“仿唐乐舞”,
那是戴面具的金刚力士“驱逐疫鬼、战胜邪恶”的舞,我看了印着朱红大字
的节目说明,说道是:“表现唐代人民向往太平康乐生活的愿望。”好了!
——我高兴地暗自庆幸说。因为,这舞分明是古“傩”舞的一脉承传,现在
已不再把人民的这种艺术表现一概简单地当迷信批判破除了,而终于认识了
其中包含着的并非不重要的意义。

我没有主张“发扬迷信”的意思,我是想说明一下,像鲁迅先生,他绝
不迷信,但他也说过,迎神赛会,是旧时的人民群众的唯一的每年一次的娱
乐机会,——当然也是他们自己创造的艺术形式——你把这个也反对掉了,
老百姓就连这么一点快乐也没有了。先生的看事物,想是不肤浅,所以,似
乎从来也没有人说他这是主张“还要迷信”。

话还是回到过年。正像从腊月初就已“进入”年节一样,除夜是从傍晚
就开始了。那余霞散尽的天空,淡青亮白,分外地空灵而温丽。归鸦从东飞
过来了,也似乎比常日回来得早。归鸦在这时也特别可爱,可念。我小时候,
仰面看它们,觉得是它们也想快些归家团聚。我也想过:它们一路归来,从
空中下看大地神州,无边寥廓,而万户千家,已在张灯结彩,贴上了大红的
春联,——别的不说,单是这一片大地上的春联年对,一夕之间,忽然朱颜
灿烂、遍满人间,这是何等壮丽、瑰奇的艺术世界!这就是我们伟大民族的
一种最高明的艺术创造,除了神州赤县,什么地方有呢?

长大了,然而童心不减。不管在多么困难、冷落的时期或地点,总要为
除夜买一件小小的物件儿,为节序点缀。初到成都,那个除夕夜只买到一枝
梅花,回寓插在瓶里,清影落于素壁,鲜香散入衣襟,于是自家守岁的意味
就满足了。回到北京,那时腊尾的街头如东四牌楼,还有一二农民肩挑自制
的八角红灯出售,四处觅寻,偶可幸运地遇到,急买一枚,手提着步上归途,
喜气盈怀,自觉“年味”已足了,是心里最美满的时刻,不再他求;沿路孩
童有不少瞪大双眼,羡慕地望着我和我这红灯。此际心中又喜又感怅然——
我如何能够每一儿童送他一个红灯,让他增添过年的乐趣呢?于是带有歉意
地走过他们。。

长大——不,老大以后,过年时候的头发成了“问题”,因为平时不修
边幅,非到发长逾寸,是不理不剪的;到了除日,可就急迫之感严重起来。


从小受到大人的教导:不能带着难看的长头发过年的,一定得理发。多年以
来,自己也很“在乎”的。到除日上理发馆?那可真是一番“艰辛经历”。
这个“问题”使我忧心忡忡。记得还是在成都,为过年买物而上街,只想得
一个红灯,无有,怅然而归,何以乐儿童、慰自己?但头发却更心烦,只找
不到空位可以很快剪理。焦急之中,天色已暗下来了,人人往家奔了。。那
心情大不是味。这时,忽见一处茶馆(成都以此著名),内中一位其貌不扬
的师傅,在一角简陋的椅子上给一人理发,旁无列坐等候的“长龙”,不禁
大喜!急就此师,请求梳剪。他欣然应诺,安安详详,为我的这一头难看的
长发劳动起来。我心中如释重负:明天大初一,不至于囚首垢面以会贺年人
了!但在喜幸的同时,我又端详他的一切,他不慌不忙,细致工作,一如常
时,好像不知道这已是除夜了,该“下班”回去与家人吃年饭了。。他静静
地做好他应做的全部“工序”,一丝不曾因为“特殊情况”而草率,或简省
一点儿。我这时才觉得人民中的这些工作者的品质的高尚,我十分感谢他,
——直到此刻,我仍然感念他,虽然我今年的长发“问题”已不再劳烦他解
决了。

1963 年夏天,忽蒙方行同志寄赠一幅新发现的雪芹小像,我真是如获拱
璧,锡逾百朋!因为雪芹乃是在除夜泪尽而逝的,我在这年岁除之日买了一
个木镜框,将小像装好,家兄祜昌适自津门来此度岁,于是请他题以字迹,
供起来,焚上一支香,点着一支红烛,以为祭芹之礼。从这年起,已二十年
了,除极个别的情形以外(比如1969 年在“干校”过年),我不废此礼,年
年必行。无香可焚,则将几片烘干的桔皮,放在一个小铜炉内,点燃之后,
发散一种清香异馥,比俗香更好得多——我取名曰“桔衣香”。烛火晃动之
下,静对小像,觉其“踽踽欲动”(东坡语),神观飞越——也百感交集。
独自行此,恍然久之,心与夜移——不觉已入明年了。。

我的这种过年“经验”,实在寒伧。名流雅士,诗酒笔弦,种种“高级”
盛况,是无有的,并不值得“纪录”。但是家家各有敝帚,不免自珍之情。
我的这一点琐屑,诚不足道;假如那些有“足道”的写作者们肯把名人的除
夜经验、过年杂想,都记下来,汇为一集,那将也是颇有奇致的一种文献吧?

癸亥新正
忙乱中断断续续草讫


春节的社火

阴历腊月二十五,看到《人民日报》头版消息:“王连升掏钱为全村办
‘社火’”,写的是银川老社员的佳话一则,读来真是令人高兴!

报纸为什么把“社火”加上了引号?这个须加引号的社火到底指什么?
当此腊鼓催年、春灯照岁的时节,小话社火,却也十分对景。

报纸给它加了引号,证明它有点“特殊性”,可能是表示它带有地区色
彩,全国未必都懂得吧。银川以外,什么地方至今犹用此词,而不带一点儿
“古典气”,亦非“雅语”?对此我毫无知识。我只知道《红楼梦》里就说
这样的话——“那英莲姑娘只因随了家人霍启去看花灯社火”,才被拐子拐
去。

曹雪芹特用“花灯社火”四个字,可知并非叠床架屋;但是正因“灯”、
“火”二字相连并列,也使一些读者形成了自己的误解,以为“灯火”是一
回事。

这种误解,国内外都有例证,翻译家们也被此词弄得忘了仔细考究。比
如日本的伊藤漱平教授,他日译《红楼梦》初版本,即将此词理解为“土地
祠之烟火”,我当即驰书告知其实义。后见我国所出英译本,此处只译了“花
灯”,而置“社火”于不顾——也是误解了(日本另一译本,松枝茂夫先生
所译,恰也如此)。倒是英国的霍克斯教授懂得花灯和社火是民间在节日的
两种娱乐形式,所以译成了两个词语,令人钦服。

那么,社火到底是什么呢?就是王连升所办的、包括有高跷、狮子、旱
船。。的民间赛会的热闹节目表演,北方俗常也说作“出会”,《红楼梦》
里也用过“过会的”这个说法,都是指“社火”。

原来,社是古代人民祭后土神的重要礼仪风俗,村落必有社祠之处,有
事则群聚于此,所以就有了“集会结社”的意义。民间迎神赛会,也就叫做
“社”、“会”,或合词为“社会”。宋代人大约“社会”与“社火”同用,
火即伙(古诗“火伴皆惊皇”,犹用火字为之)。所以“社火”与后来的“放
烟火”并非一义,更与“灯”类无直接关系。

《水浒》里面写到宋江看扮演社火的,写社火必然写到“舞”姿,“扭
得村村式式”。。。

可见此语由来久矣。

不过,曹雪芹对“社火”的用法,就一定是本义而非误解了吗?这一点,
没有什么可疑的,你在他的同时和稍后人的用语中,都可寻到佳例:李斗的
《扬州画舫录》,麟庆的《鸿雪因缘图记》,都用来指称民间扮演赛会的舞
队。近年发现了雪芹祖父曹寅所作剧本《太平乐事》,专写京城过元宵的盛
况,也正是写到了“社火”,也是“扮”的,并且由一村巡回到另一村。。。
这种例子,足证清代人不分南北满汉,都还如此用法,不像现在的人,虽称
专家,也不再懂得了。

北京是我久居之地,可惜一点,就是很难再见到这种极为可喜的节日民
间歌舞,儿时狂欢奔走的乐趣犹在心目中萦绕不去。如今听说祖国各地农村
中又出现了“社火”的民族艺术活动,实在兴奋。祝福你们能看到“社火”
的农民同志们,我的快乐的心情和你们是联在一起的。


狮子的际遇

咱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一段时期很不振作,曾被人唤作“睡狮”。有
人说睡狮到底比醒着的耗子要好。这种权衡之道,暂不拟议论。我只是想,
把咱们比作狮子,颇觉威风凛凛,气宇非凡,有点儿“自得”之意了,——
虽然我也并不打算建议把狮子定为“国兽”。

我对狮子确实具有好感。但是当我在动物园或电视屏上看它的时候,觉
得这大王或“大帝”并不十分惹人喜欢,我看它很“钝”,并无多少神采让
我可以望而起一种敬慕之心。难道是久仰山斗,见面不如闻名吗?我究竟因
何而对它有“好感”的呢?

想了一阵子,后来忽然悟到:原来我心目中的狮子,是咱们这个伟大的
民族把它艺术化了的“形象”——那早已不是一种面目呆钝、性情冷酷的野
兽了。于是我一罗列:桥栏柱头,府第门外,印章的座纽,杂技团员两人合
扮的舞狮,年画和神纸码上的镇宅狮子。。不觉已是一大串琳琅满目、十分
可喜可爱的狮子形象。它们虽然或威严,或雄壮,或憨嬉顽皮,或机灵巧智。。
但总是让人生出无限美感的。原来,我喜欢的狮子是这些,这些艺术的创造,
而且是中华民族所独有的这种艺术表现!

后来,不知怎的,狮子也不交好运了。拿北京来说吧,整个北京城,大
街小巷,几乎家家住宅的门前都有一对“门蹲儿”的石雕,最上端总是蹲着
一对可爱的小狮子,石质照例是很好,用手一摸,触感也是美好的。事出奇
怪,“文化大革命”之伊始,红卫兵“上街”的头一天,其“革命的对象”
却是石狮子,挨门比户,抡锤子将那一双石狮子砸个稀烂。直到如今,我在
条条胡同里散步时,还可以看见逐处残痕,无一幸免。这些残石有的甚至已
从它的地基下掘出来,横三竖四地躺卧在门旁,丢弃在墙下。。触目所及,
油然生感,心头有说不出的滋味:狮子也有劫数的。

现在好了,狮子也从劫数走到好时光处来了,幸存的(一般都是十分高
大而小锤子砸不了的)石狮已经成了宝贵的文物,听说还有“出口任务”呢,
未详确否。

出口任务且不多谈,狮子新近确实又接受了一项新任务:它被烧成美丽
的三彩瓷座像,张着大嘴,在街头等待着过路人往它嘴里丢各式各样的垃圾。
有的鼻涕、粘痰,也是往那大嘴里光顾的。好不有趣得紧哩!

我于是又想,咱们中华民族的艺术创造能力是无与伦比的,而且连垃圾
箱也举世无双呢!你瞧,唐三彩,“国兽”雄狮,矗立街头,美化环境——
兼能纳垢藏污。心思之巧,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

不过,狮子站在街头张着嘴“接受”垃圾和鼻涕粘痰,能引起人们的何
等的“美学享受”?这自然是有待专家们研究的事情,我们是发言权不大的。
我想说的只是:狮子这回确实“醒”来了,它应有一番新作为——也应有一
番新气象,但这作为气象,不一定先和垃圾粘痰连在一起吧?


鹦哥祖母黄鼠马牙

明末清初,有一位张岱,因“国破家亡,无所归止”,身世堪悲,而文
学史学,皆有异才,平生著作甚富,《陶庵梦忆》最为著名,最近也有了日
译本,蒙译者松枝茂夫先生惠赠一册。

我喜欢读杂书,但都是坊肆普通铅印本。看这种书,得“警戒”它的错
字,也得提防它的错标句逗。有时出现的情况是很有趣的。我谈到“仲叔古
董”这一条时,见有一段记载,说是仲叔张葆生精于鉴赏珍玩,万历三十八
年庚戌(1610),他得到了一块大石璞,重达三十斤——“取日下水涤之石
罅中光射如鹦哥祖母知是水碧仲叔大喜募玉工仿朱氏龙尾觥一合卺杯一享价
三千(两银)其余片屑寸皮皆成异宝仲叔赢资巨万。。”这一段文字,我引
录在此,故意不加标点。这文字不算难读,只有一处是容易“出问题”的。

我于是检看松枝先生的日译本,见他译文大意是:。。石罅中有光射出
如鹦哥的羽毛之色。笔者的祖母认得这是水碧,告知了他仲叔。仲叔大喜,
乃招玉工。。——果然这里就发生了误解。

原来,这和陶庵先生的祖母张老太太的“文物知识”毫无交涉。他说的
是石璞经水一洗,从隙缝中透出的光色和鹦哥绿、祖母绿这些宝石的颜色一
样。两处都省去一个“绿”字,下句“水碧”把颜色补足了,水碧也是一种
绿色美玉。所以那段文字应当标点为“石罅中光射如鹦哥、祖母。。。仲叔
大喜。。”

祖母绿,又作助木喇,助木绿,子母绿——本是译音。记载说此石产于
回回国,即今中亚一带地方。

同书又有“方物”一条,作者自言生性最是“清馋”。爱吃各地特产。
他罗列的第一位就是“北京则苹婆果、黄鼠马牙松”。

这可怪极了!多么馋的人也没听说有吃松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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