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学徒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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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学徒1-15-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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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小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吃顿早餐。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是我每天惯常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实践他先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所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事物来来去去。货物从各个内陆大公国沿着公鹿河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老道地谈着浅滩、沙洲、地标、河水的涨退。他们载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船只的船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渔获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教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三分甚至五分钱。我们自认犀利又大胆,接受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较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两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用来填塞甲板的船只填絮、沥青,以及刚刨下来木屑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在热天摆太久的要命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艏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它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差事的内容很多,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去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要到酒馆去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说故事、讲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沉没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讲古人之口,而是出自于水手本身,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大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消息,在众水手同饮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相互传递。

  他们谈着捕过的丰富渔获,说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沉,或者谈着看过的奇异鱼类及鸟兽,当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时曾经惊鸿一瞥。有些故事是关于在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是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人既是海盗也打家劫舍,不但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他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者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多所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十来个人,而且可不是死人,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感觉起来都阴森森冷飕飕,然后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来来去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撞散了码头的好一块区域,还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验中,我学会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一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它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亲密的牵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它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它的鼻子、它的眼睛、它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也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两个孩子已经把他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它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很聪明的一个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沿着拥挤的街道拚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刹那间我们两人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黑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无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我不知怎么竟直朝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责骂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两个人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曲折角落里。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等香肠的主人离开、一旁围观看我倒楣的几个人也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反手又在我后脑勺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

  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先前博瑞屈脸上有某种神色,是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的。

  



    发布时间:2004…12…5 21:10:46

  

  博瑞屈终于回来时,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常还久的时间才从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几根。点好了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

  “蜚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却跟乞丐小偷一起满街乱跑,像动物一样成群结队。”

  我没说话。

  “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

  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

  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

  我摇头。

  “那就过来这里。”

  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

  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它,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变得硬梆梆,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俐落打在他腿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

  我哑然摇头。

  “打狗的鞭子。”

  我茫然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

  “这是一种工具,蜚滋,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不全神贯注……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它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他口气平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轻轻在地板上摇晃,突然把它整根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

  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沉坐下去,掩住眼睛。“哦,艾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怀疑到了,但是埃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它共用头脑,所以它才会怕它。”

  不管先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它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要它安静下来,建议我们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一人一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她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

  “蜚滋,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

  “蜚滋。”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蜚滋,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坏,因为这使得人不足以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我茫然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一次。

  “小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继承悠久的血脉。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贬低了你。懂吗?”

  我哑然摇头。

  “你看,就是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话。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起来粗嘎沙哑。

  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同在,跟它一起看,让它跟你一起看,互相告诉对方事情?”

  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

  博瑞屈注视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蜚滋?”

  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

  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

  “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仿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王室血缘。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它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剩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仿佛兽群就是你所知所有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愈来愈低沉,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的时候却是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的猎杀只是单纯为了充饥。他是为杀而杀……”

  “你想变成那样吗,蜚滋?把你身上王室的血液淹没在野蛮猎杀的血液里?跟野兽混在一起变成野兽,只因为这样能带给你一些知识?还有更糟的,想想在你完全变成野兽之前会发生什么事。鲜血的味道是不是会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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