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学徒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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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学徒1-15-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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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长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的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造成刺激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催化剂。

  



    发布时间:2004…12…5 21:09:19

  

  第二卷

  关于征取者有许多传奇故事,他是头一个将公鹿堡收归己有、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并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王室血裔。其中一个故事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那个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抢夺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要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就再也没有离开。

  但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安之若素的大风大浪、咸鱼口粮让他晕船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给淹死。然而,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艏,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里搭建着圆木和修整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在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且地形有利防守,这就是它的发展起源。某个名字已经佚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建造了此地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来沿着河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藉助背叛行为渗透进堡垒之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立足之地,逐步上溯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用修整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然后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许多代以来,他们都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该地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发黑眼的丰腴新娘。因此王室和贵族成员仍然流有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于“精技”的偏好,以及这种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次体验跟历史或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马车、狗、建筑物、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建堡垒,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黏答答的,马蹄踩上去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全身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它们看起来依然冷冽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裔水域带有咸味碘味的气味让我觉得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还有猎犬和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劳顿已经让它变得形容憔悴。猎犬们回到家非常兴奋,浑身上下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它那猎犬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它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马上就跟其中一只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自己的动物之后,他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受到批评的分内工作辩护。我跟在他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蜚滋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带他回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发黑眼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约十岁。他刚刚受到称赞,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生的小狗仔健康良好,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蜚滋?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仔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调。我点头,因为他把我看成跟小狗仔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提升,他继续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跑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

  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打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不在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无比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南,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拎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手拿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说快接近厨房了,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是挤成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嗅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分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都来了,要不就是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他正在跟造成我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他把一个六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比较不会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带着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中朝门口走去,像条鳗鱼般滑溜地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堆人吸引。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送货的人。我以一种疲倦的好奇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当天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地方,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靠着我。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抬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看,看见一张长着毛扎扎胡子的脸,顶着一头胡椒灰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这个词我很常听到,所以我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大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一板一眼的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满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

  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大部分还是继续走他们的,只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扛酒桶男人问的问题显然令人很感兴趣,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先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高在上的王室名字来塑造他的人格,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守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问一次,“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前一刻还暖暖抵着我的背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躺着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横走,大喊出声并抗斥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后退一步,抓不稳肩上的酒桶,于是酒桶掉在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倒退。那一刻确立了我脾气大、性情倔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见大鼻子和我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的安全,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母老虎在一栋东倒西歪的、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仔,大鼻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仔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然后博瑞屈才自己找来,他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半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稳下来了,在平静中沉入无梦的深沉睡眠,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小时后,我打个寒噤醒过来,天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的钻出洞外。

  夜空高挂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东西,一到晚上就得降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走,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沉默。接近内堡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的最后残余逐渐消减,等待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绕过内堡,因为我们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不知要怎么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猛摇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此时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然后来到一处阶梯,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斜屋顶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一根蜡烛,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平摊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它肋骨一下,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他这与其说是在跟我讲话,不如说是在跟狗讲。“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为了你们还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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