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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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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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时,应接计划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
    三、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的明细账应与“营业收入”科目的明细账的设置相适应。

    第503号科目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各营业部门发生的各种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管费、保险费、燃料费、展览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洗涤费、物科消耗、折旧从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营业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和其他营业费用。
    二、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饭店、宾馆、旅店、酒楼、餐馆、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企业应接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营业税;旅行社应接营业收入净额(营业收入扣除代收代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等费用)计算交纳营业税。
    二、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由各种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按营业收入类别等设置明细账。

    第511号科目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指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及其他行政经费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应从成本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交际应酬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二、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无形资产”“坏账准备”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12号科目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内,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1号科目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
    二、企业取得投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转让、出售股票、债券,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科目和本科目。
    收回其他投资时,其收回的投资与投出资金的差额,作增减投资收益处理。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31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清理”“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32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接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式
编号会计报表名称编报期
会服01表资产负债表月报
会服02表损益表月报
会服03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年报
会服02表  
附表1利润分配表年报
附表2营业收支明细表年报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应收帐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在“应付帐款”项目填列。
   4。“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帐款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结存在库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8。“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企业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向其他单位投出的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资金,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2。“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装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等其他待摊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递延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本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在“应收帐款”项目填列。
   20。“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如应付保险费、存入保证金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应付工资”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应以“—”号填列。
   22。“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号为填列。
   23。“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给投资者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润(多付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以外的各种款项(多交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7。“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天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本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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