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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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魂镜-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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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蜕皮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一个人被打得退了皮,那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



二十二 妇人的算计

还没有到吃午膳的时间,江南却陷入了紧张的气氛中,原因无他,因为侯爷家的世子被人打了个面目全非,浑身没有一处好的地方,被抬进夏府的时候出气都快没有了。侯爷是滔天大怒,一手掀翻了满桌的佳肴美食,鸡鸭鱼肉撒了一地,更是把作陪的几十房姬妾吓了一个花容失色,惊叫连连。

城里的大夫大多还在家里陪着妻子儿女用饭,就被侯爷家的家丁押进了马车,带着横冲直撞地直往夏府里赶。这还是天高皇帝远,要是城里住了几个御医,那肯定是把御医也给请来了。

夏家的侯爷虽然姬妾众多,繁衍出来的儿子女儿也多,要说九爷也不是鼎鼎受宠的。平日里,九爷在外招摇过市,横行霸道,也不见侯爷多家管教,只怕宁愿去寻花觅柳,芙蓉帐暖,多舔几个小毛头,或者只是在自家的院子里陪着新来的美人玩躲猫猫,也不见得有空看上九爷一眼。

他九爷既然惯了他的姓,是他的种,他自己教训,哪怕是给打死了,也不会心疼,但是有人敢于“越俎代庖”教训他儿子,他当然绝对不允许此逆贼这么放肆的,这样丢得可不仅仅是九爷的脸,更是他的脸,他夏家的脸。

现在有人赶来撕他夏家的脸,这么大的事情,如果他不管,岂不是让人以为他夏家任由人鱼肉,软弱可欺凌,到时候阿猫阿狗也会依样看样,学着来挑衅他夏家,这样的规矩,他还是要树立的,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夏家的厉害,他夏家的权势在江南是无可动摇和撼动的。这是夏家的门面,谁都不能越过这个雷池一步。

自知自己就是殴打九爷的罪魁祸首之后,阿三等人像是死狗一样顿时瘫了身子,冷汗满面,颤颤巍巍地抖着,都快要管不着自己的四肢。

“侯爷……小人冤枉啊,小人不知道那是九爷……”十三太保们哈巴狗似地跪了一地,身上全是狼狈的汤汁,粘稠地挂在头发和衣衫上,配合着尖嘴猴腮的哀求脸孔,恶心无比。

夏侯爷赶紧退了几步,像是避开臭水沟似得嫌恶:“来人,还等什么,还不把这几个没长眼睛的疯狗给我带下去,交给府衙。”阿三和十三太保们本就作恶多端,要是没有夏家的庇护,怕是死了几次也不知道了。不死也要吃上终身的牢饭,如今只是把他们送回了原来该待着的地方。不论你是不是有心,咬了主人的狗,又岂会有人再养。

侯爷何尝不知道,这几个没长脑袋的家伙,平日作威作福还行,要他们有反了的心思,恐怕借给他们一万个胆子,也是不敢的,这件事一定有人在幕后操纵!但是杀鸡儆猴还是要的,所有的狗要是都和阿三他们一样,下一次怎么立规矩。

虽然初衷和百姓们不一样,夏家还算是阴差阳错地为了百姓做了一件好事,除掉了仗势欺人、坑害百姓的几颗毒瘤,江南如今也多少干净了点。

纤阿坐在一棵大树上的树杈上,隐藏着身影,一边晃荡着双脚看着身边翩然而立的玄冥。他的脚像是站在褐色的沟壑纵横的老树上,又像是点在一棵荡漾的芦苇上,更像是悬浮在半空中,停滞着留在大树树杈的上方。看着玄冥的衣袍纤尘不然,又看看自己及其没有形象的样子,纤阿撇撇嘴:“以前我想要出手,你不让人出手来着……”

“说是会影响他们这些凡人的命格,你自己还不是做了件影响重大的大事……”看见玄冥望过来的目光,淡淡的流光在他的眼睛里转动,起伏荡漾,但是,他的嘴角却还是习惯性地勾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笑意。纤细识相地顿时住了嘴,却还是忍不住努努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家伙。”

“哦?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吗?”纤阿的声音虽然越说越小声,但是玄冥可不能平白委屈自己,装作没有听见,“你以为我这次出手是为了谁来着?还不知道是哪个迷糊蛋居然会笨到会中凡人的一些小伎俩,这样的糗事要是传到传到天庭里,保证能够让闲来无事的小仙们茶余饭后热闹上几百年。”

原来他出手教训九爷竟然是为了给她一雪前耻,以牙还牙么?纤阿的星星眼又开始泛滥了。玄冥憋足了笑意,厚脸皮地照单全收。

其实,真正要让玄冥自己说出这次动手多管闲事的原因,玄冥想得也不甚清楚。如今这么做,不知道是帮了他们还是害了他们?但是,偶有几次他掐指一算的时候,却发现,纤阿的命竟然已经和这个红尘中的某些人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这一次他不出手,纤阿必然和九爷他们交恶,他算出来,她在这个人世间竟然似有一劫。

为了帮助她逃过这一劫,他小小地改变了一些人的命数。但是,大势的走向必然和当初所设定的如出一辙。该死的,还是会死,不该留的,也绝对不会留下,这就是定数!六界中,谁也逃不开的定数,那么他自己呢? 他自己又是什么定数?

反正今天夏府是乱了,鸟巢一般叽叽喳喳。一个徐娘半老的妇人,拿着块帕子坐在床前抽抽噎噎着,掉几滴眼泪,就要掖几下手帕,一边挤着眼睛,想多挤出几滴眼泪,做出梨花带雨的样子,以博得身边男人的垂怜。这个人就是九爷的生母,因为姿色渐渐退去,已经很久不招侯爷的待见了,就连莺莺燕燕一桌子的人吃饭,她都未必挨得着边。

这还是十年来,侯爷第一次踏进他们母子住的后院,她又怎么能不多多表现。刚才大夫已经说了,他的儿子只是骨折,要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也不是就这么没命了,也没有被打坏了脑子,从此就傻了,她也就放心了,连真心挤出来的几滴猫眼泪也收了起来。

女人的一生,未出嫁之前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更何况像是夏府这样的豪门大户,皇亲贵族,规矩就是母凭子贵,要是他的儿子真的有什么不测,她的一生只怕也就毁了。年华已过,没有狐媚侍人的姿色,没有了留住男人目光的资本。色衰爱弛,已经成了真。能够抓住的,只能是多从这个当家的手中多捞到一些好处。

确认自己的儿子没死,妇人放心了不少,偷偷给看病的大夫塞了不少的银子,让他把自己儿子的情况尽可能地再说得严重一点。

“老爷啊,咱们的儿子差点就被人打死了,我嫁进夏家二十几年了,就只有九儿这么个孩子,他是我的命啊……也是老爷的亲血脉啊,九儿出身的时候,老爷还夸他长得最像是您小时候呢?我苦命的儿啊,老爷,妾身服侍您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可要为妾身和儿做主啊……”

被身边妇人的哭声扰得心烦,侯爷本来想要随便敷衍几句,但是,转而一想眼前这个女人是在自己还没有世袭到如今的地位时娶的,陪着自己也有二十几年了,自己平日里没有看见,也早将她忘记了,多少还是有点愧疚,遂,扶着妇人的腰身宽慰道:“这孽畜虽然不成气候,却还是我亲生的,我还是护短的,怎么会看着外人由着欺负我们夏家,夫人,你放心,我保证好好教训那几个毛贼,找到幕后的那个指使者,给咱们的儿子讨回公道。”

“老爷啊,如今,我们的九儿变成这样,万一落下终身的残疾要如何是好,万一要是傻了痴呆了,我可要怎么活……”妇人说着说着,就是一顿嚎啕大哭,哭得侯爷终于磨光了耐心,吼了一声,顿时,房间里安静了下来。

妇人抽噎着打了一个嗝,抹着眼泪道:“老爷,九儿他以前最中意钱富贵的那个女儿,怎么的,你都要让他把女儿嫁给我九儿,还了我儿的一个心愿,不然我就算是吊死了,也不瞑目啊……”九爷的娘是什么人,和侯爷相处了二十年,还不知道他的脾气,最后,用到了妇人都会用,但百试不爽的三大成功法宝,一哭二闹三上吊,还就不相信事情不成。

果然,侯爷的口气软了下来,满口地应承。然后叫来了管家,让他去账房支银子,给九爷买补品,用最好的疗伤圣药,又给了一大笔他们母子的生活费,宽慰了妇人几句,最后还是没有留下来,匆匆地就走了。

侯爷前脚刚走,妇人后脚就收了脸上的泪痕,嘴角讥讽一笑,多了一抹得逞。他的儿子,是个蠢材,喜欢钱半城的脸,她看中的可是钱富贵富可敌国的小金库。不论她的儿子最后是傻了、残了、还是真的死了,只要成功地和钱家联姻了,还不怕钱家的财产最后不能到手?

他钱富贵就这么个女儿,百年之后,不把所有的钱给女儿女婿,还能给谁呢?她要是有了钱 ,才不管侯爷这个老东西来不来她院子里,最后死在谁的床上呢?



二十三 钱小姐的心事

看着十三太保教训了人,拖着鲜血淋漓地“尸体”出了客栈,目睹这一幕的人都骇住了,退避三舍地不敢靠他们太近,路过的女眷更是惨叫连连,吓了一个魂不附体。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顿时变得吵杂,趁着乱,钴夕照拦腰抱住钱半城,临空一跃,跳出了客栈二楼的窗户。

钱半城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害怕地闭上眼睛,还没有等恐惧占据她的整个脑袋,就感觉清凉凉的微风带动着她扬起的发丝,蜿蜿蜒蜒地再耳边萦绕,微微的瘙痒,蛊惑着她睁开眼睛。

钴夕照有力的手环在她的纤腰上,让她无比的安心,她大着胆子睁开了眼睛,感觉有清风从眼前拂过,她发现了一个不同以往的世界,广阔自由。

她想她知道他这么做的用意。昨天来投宿的时候,因为身上包裹得严实,客栈里的伙计、掌柜、甚至是住着的客人都没有见到过她的真面目。

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她钱半城如果堂而皇之地从楼梯往下走,难免引起不小的骚动,造成流言蜚语。毕竟昨天晚上的时候,没有人看见她是何时进的客栈。入住的客人,掌柜的不可能没有印象。要是没有登记入住的钱大小姐,突然就从客栈二楼的某个房间出来,说不好就会让人想歪了去。她?一个钱府的大小姐,好端端的豪门大院不住,做什么来运来客栈这座“小庙”啊

客栈、茶楼又是是非之地,难保人多嘴杂,有心人不会散布一些对她不利,影响姑娘家清白的言论,到时候,只怕是整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了。

那一刻,钱半城心想,他这是真的为她考虑呢,还是有心拒绝她,怕她就这么赖上他了?

娶了她不好吗?她自认为长得还不赖,即便没有外人说得美若天仙,至少比寻常的姑娘家是要更加赏心悦目才是,家里也有些家底,可以帮衬着夫婿。这样面子李子都占尽的好事,别人怕是想也想不来。

她要是现在就散布消息大吼一声,说要搭台抛绣球招亲,不出半会,只怕是整个江南城都要轰动了,不管已婚的还是未婚的男子,恐怕都会跃跃欲试,挤爆高台也未可知。做什么他却是个特殊的?

回来后的一整天,钱半城都在失神,脑海中不断地想起身子临空而起,御风飞翔的感觉。她感觉自己像是一只长了翅膀的飞鸟,尽情地在蔚蓝的天空中翱翔。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就像是摆脱了尘世的纷纷扰扰,两袖清风地正踏着云彩飘,何其地潇洒自在。

那也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看着书呆子,觉得这个人真的是颠覆了他原本给人的感觉。他的脸依旧还是那张脸,只是此时却多了一份冷俊和潇洒,有种独来独往,我行我素的飒爽和神秘,大概感觉到事情的严肃性,或者一下子忘记了再她面前的伪装。他无拘无束地就像是在她指尖短暂停留的风,毫无拘束,风过不留痕,怎么也抓不住。

若不是当时他选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着陆,她还真的失神地差点摸上了他的脸,是不是用了传说中的人皮面具什么的?

钱半城倚靠在秋千架子上,踢着脚,悠悠地荡着,像是驳在岸边随着波浪轻轻摇摆的小舟。任凭轻摇的秋千把自己的思绪拉的老远。其实,她和老爹不是生来就生活在这个地方,他们的家乡是在百葛国。

她出生的时候,母亲因为难产过早的耗尽了体力,然后连来不及看她一眼就死去了。过了几年,在她还很小的时候,那时百葛国还是先皇,也就是宇文昊天的父亲做皇帝,太子因为忌惮四皇子,又想要更早的坐拥江山,经常挑事,不光皇宫里人仰马翻,百姓们也被扰得不得安宁。

太子凭借着梅家的支持,不断招兵买马。父亲一方面逃避着征兵,一方面想要摆脱母亲去世带来的阴影,离开了那个伤城,带着她来到了江南,然后白手起家,逐渐地壮大了家业,在江南站稳了脚跟。

人在他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他们总是想念自己的国家和在百葛国的生活,默默关注着家乡地一切。宇文昊天和流桑雪芙大婚的那天,父亲带着她会过一次百葛国,她站在人群中,也远远地看过。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宇文昊天,只觉得没有人可以比的上这样的男子,邪魅、强大,掌控一切,令人深深地折服。她的心狂跳着,快要跳脱她的胸口,有那么一刻,她觉得站在他身边的就该是她自己。

所以,听说他死的时候,她不明白自己的心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她一直以为,那就是一见钟情,是一个闺中少女思慕心爱的人的表现。如今想来,却好像不是,那是一种执念,无形中就这么影响着她,像是一种天命。

与钴夕照的初次相见,她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么一个人,尽管他的外貌同样的出色,是与宇文昊天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种风情和俊朗。只是,等她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去已经过分地在意他了。

这种情绪来得悄无声息,却来得异常的快,像是草蔓一样疯狂地蔓延,很快在她不知不觉的时候占据了她整颗心。

她检讨着自己,是不是太轻易地把心给一个了?宇文昊天如此,钴夕照也是如此,明明都还不是很深刻的了解,却似乎已经笃定了他们的优秀。这种笃定来的毫无依据,但是,她的心却是这样的义无反顾。

难道说,她就是外人所说的水性杨花的女子吗?

她不同于寻常大户人家闺门不迈的大小姐,她虽然是全城首富的女儿,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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