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把天空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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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把天空还给你-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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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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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床榻之岸

最难承认的

最难承认的,并不是自己的错误,而是心里的妒忌。

“我嫉妒”比“对不起”更难启齿。

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很愿意说“对不起”。既然我错了,希望你不要生气。因为爱你,所以这一点点的自尊可以放在一旁。

然而,嫉妒却与自尊无关。嫉妒里,也许有一部分的自卑吧。我并不希望你了解我的自卑和脆弱,这是我自己也几乎无法面对的事情。

为了掩饰自己的嫉妒,我们不是胡乱找借口发脾气便是假装有风度。

我一连发了几天的脾气,找不到理由,以为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以为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非常可怕。而其实,我是在嫉妒。

嫉妒些什么?或许是嫉妒一些你认为可笑和不可能的事情,比如你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你对其他女人的赞美。

女人的本领,是把一些事情想象成真,然后涕泪涟涟,好不凄凉。

我不知道你爱的我是个嫉妒心如此重的女人。因此,我发疯的时候,我宁愿承认我的更年期早来了二十年,而不是心胸狭窄。

女人不想承认妒忌,也许还有这许多的理由:

我不想你知道我多么在乎你,多么害怕失去你。

我不想你沾沾自喜,也不想长他人志气。

我不想变成一个小心眼儿的人。我更不想的,是你以后可以利用我的妒忌来气我。

所以,我满怀妒忌的时候,我还是潇洒地微笑。

重寻美丽的偶然

许多年前,无意中在日本东京一家生活杂货店里买到一个漂亮的布袋,于是,以后每次重游东京,我都会去同一家店逛逛。可是,自从那个布袋之后,我再没有找到称心满意的东西了。

有些东西,的确只会让你遇到一次。

你也有过这种经验吧?因为一次美丽的偶然,我们爱上了一个地方,并且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惊喜。可惜,那些惊喜却不在出现了。虽然是这样,你也许还是会继续探访那个地方,直至你在另一处遇到一个更美丽的偶然。

无数次失望之后,仍然重临,只是因为不想错过。

我们多么害怕失之交臂?

有时是一袭衣裳、有时是一件收藏品、有时是一个人,你不一定很想拥有,但是,错过了便太可惜。

我们不敢错过有过美丽回忆或美好经验的地方,不是放不开,而是舍不得。

在平凡的生活里,我们乐于怀抱着一个微小的希望。为了一个希望,即使花一点时间,或再失望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是星期几的样子?

你有没有发觉自己每天都有一个样子?

星期一的你跟星期三的你是有一点不同的。这么细微的差别,也许只有你自己看得出来。

我觉得星期三和星期五的我比较好看,而星期天和星期一就比较糟糕。没人明白4020那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们永远不会是昨天或明天的自己,只有当下这一刻才是真实的。

同样地,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觉身边的人在星期六的样子比星期一可爱,也许是因为星期一的工作通常很沉重吧。到了星期六,他会宽容很多(所以我会拣在星期六发脾气)。

你身边的人呢?你是否能够说出他一星期七天里脸上微妙的变化?还是已经没有感觉了?

曾几何时,我们很努力去捕捉恋人身上的一切。他指甲的形状、拇指的弯度、大脚趾头和第二只脚趾的长短,他牙齿的颜色,他的唇纹,他眼睛里黑和白的比例,他身上没穿衣服时的窘态,他充满情欲时,皮肤散发出来的味道……这一切一切终将消逝,我们惟有尽量记忆。

就这样,从星期一到星期天,我们从恋人身上寻找彼此相似之处,然后歌颂它。

我们也同时寻找彼此相异之处,然后遗忘它。

只是,终有一天,我们会变得疏懒和挑剔,不是重新想起彼此相异之处便是忘了他星期一和星期六的样子有什么分别时,难免有一点感触。因为,由始至终,我们所期待的爱情,并不是一起默默过日子,直至面目模糊;而是像流转的四季,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充满喜悦。

吵架的对手

我们寻找一个相爱的人,与此同时,也是在寻找吵架的对手吧?

一个女人落寞的说,丈夫离开之后,她连吵架也没有对手了。

吵架的对手是不容易找的。有些人,你根本不屑跟他吵架。有些人,是你不想跟他吵架,因为你不关心、也不在乎他。

我们在乎那个人,才会用心和用感情去跟他吵架。

吵架之后,往往有许多好事降临:

你很想拥抱他。

你重新发现了他的优点和自己的缺点。

你知道他原来那么在乎你。

你发觉自己很爱他。

你发觉自己肯放下尊严和面子,向他道歉。

情侣之间的吵架,是一种重新的发现、一种生活的调剂,也是一种了解。

年轻的时候,我们每次吵架都以为会分手。长的之后,吵架不再是一种发现、一种调剂或是一种了解,而是一种互相依存。

无伤大雅的吵架,成为了两个人天涯相伴的方式。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你。任何微小的事情,都可以令两个共同生活的人不断吵嘴。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不在了,我们才领悟,失去一个吵架的对手,是多么寂寥的事。

诚征煮饭男

看过张曼玉的一篇访问,她说,到了她这个年纪,最喜欢的是一个煮得一手好菜的男人。

的确深有同感。

年少的时候,女人想要的是青春梦里人。后来,她想要的是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再后来,她想要一个天天跟她黏在一起的男人。然后,她渴望一个志同道合、有共同人生目标的男人。

女人在人生每个阶段,对于幸福也有不同的诠释。一天,她爱过了,经历够多了,才忽然发现,她肚子里的幸福,是人生一大幸福。

追求“五好”男人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们再不执著于“收入好、外形好、职业好、性格好、品位好”的男人,只想诚征一名煮饭男。

他不一定是厨师,但热爱下厨,厨艺不凡,精通各国佳肴。女人今天突然想吃芋头闷鸭,明天想吃《红楼梦》里的鱼香茄子,后天想吃点家常小菜和炖汤,也绝对难不倒他。

爱下厨的男人,自有另一种魅力。当他以万般柔情和君临天下的姿态为心爱的女人下厨,女人只要坐着等着吃便好了。

自要他煮得一手好菜麦,那么,其他条件都可以稍微放宽。

激情何其短暂。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在悠长的岁月中,将情爱化为味道与食物的奇香,把幸福投射在情人细心的烹调上,拥抱一个爱煮饭的男人,才是得到一张真正的长期饭票。

情之所终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你以为你的故事不平凡,然后,有一天,你发现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过是芸芸众生其中之一。

有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说和电影更曲折、更复杂。大部分的小说都是虚构的,然而,虚构的故事竟然有一天会在现实人生中发生。

原来,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没有不可能的事。

既然有一见如故,为什么不会有一见钟情呢?

科学一点来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爱上对方,也许是荷尔蒙作祟。荷尔蒙又称为第六感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化学对话。我们嗅到了彼此的荷尔蒙,便无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这种反应,超越了逻辑思维,谱出了浪漫之歌。

哲学一点来说,一见钟情也许是叔本华说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华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然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微妙的巧合

回到办公室,看到一份礼物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开来看,是一个很漂亮的旋转木马音乐盒,一位读者送来的。这个男孩七年前还是一个中学生,他每年书展都会来找我。有一年,他告诉我,他考上了大学了,念医科。去年,他告诉我,他今年开始实习了,不知道书展还能不能来。今年我没去书展,他去了,找不到我。

看着他写给我的生日卡和信,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告诉我,他已经当上实习医生了,工作很辛苦,试过连续值班三十二小时。他又告诉我,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

写作的快乐,是拥有知音。

我有什么可爱呢?却有人这样爱我。七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们在文字里神交。

我也想起另一个读者,如果她还在的话,我们也认识七年了。她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去世,永远停留在二十三岁。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赶去医院,已经看不到她最后一面了。

这两个人并不认识,却有一种微妙的巧合。一个消逝了,另一个,从今以后,将会拯救别人的生命。

我在写给他的信上,我鼓励他:“无论将来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想成为医生。”

同样的话,也有人跟我说过。当我爱得迷惘的时候,关心我的人安慰我说:“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这一句话,让我在夜里思潮起伏,往事从上心头。

人与另一个人相爱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死亡。生命终将消逝,我们在一起,是要同度这短暂的人生。

眼上的星与月

我买了一个枕头,它只比我的手掌长一点点,是给眼睛用的枕头。

没想到眼睛也有属于自己的枕头吧?

眼枕是用丝绸做的,里面放满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亚麻籽。睡觉之前或者觉得眼睛疲倦的时候,把眼枕放在眼睛上面。由于它是丝做的,所以不会令眼睛有皱纹。而内里的亚麻籽也会将重量分散,使眼枕变得服帖。

前些天,看见我的编辑介绍这种眼枕,我还是半信半疑。那天心血来潮跑去买了一个回家试试看,果然很舒服。眼睛有了枕头之后,好象也变得明亮了。

我买的这一个是淡粉红色的,没有别的选择。盒子内并附有一瓶薰衣草油,喜欢的时候,可以加点儿在枕头里。

如果可以选择,我多么希望眼枕还有更多的颜色和图案。合上眼睛的时候,虽然看不见,但是,如果枕头上的图案是月亮和星星,我想,那一觉会更甜美一些。

以前常常认为,人生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拿不走的:回忆、知识,还有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最近才想起,还有第四样——那就是自己的梦。

你可以拿走我好多东西,但拿不走我的梦。

好梦也好,噩梦也好,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没法和我一起去经历。同床异梦,本来就是至理名言。

再怎么爱你,也只能送你一个漂亮的眼枕,无法把我眼上的星与月4020一并送给你。

无法假装不在乎

朋友连续三个周末的深夜进了医院急诊室,肠痛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却找不出痛楚的原因。三个星期后,当她完成了手头上的工作,肠痛也突然消失了,她才发现,疼痛也许是因为压力。

认识她许多年,从来不知道她是个受不住压力的人。她总是嘻嘻哈哈,看来满不在乎的样子,原来是假装的。

“其实我是在乎的,但我不想让人知道。”她说。

有些人很在乎自己的表现,也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却老是装出一副潇洒的模样,即可以欺骗自己,也可以欺骗别人。我们总是觉得,太在乎便不好看了。

我比较简单,你看到我表面上有多在乎,我心里便是有多在乎,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不会假装,也许是不好的。

面对一个人,想假装不在乎他,却无法演得收放自如,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出来了。

自己不会假装,于是也以为别人不会假装。觉得对方不紧张我,直到一天,要他亲口说:“我是很紧张你的。”我才恍然大悟。

我很紧张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老实告诉他。人生总是无法不假装一下的时候,可是,人生也有无法假装下去的时刻,那便只好自认不够潇洒了。

情人的颈巾

曾经跟朋友玩过一个心理测验,题目是:你想变成情人身上哪一样器官?

我希望变成他的眼睛,那么我便可以看到他看到的东西和他眼中的我。

今天,忽然想到,假如我要变成情人身上的一件衣裳,我想变成什么衣裳?你又想变成什么?

我想变成他身上的一条颈巾。颈巾的款式要永恒一点,颜色最好是灰和深蓝,质料是柔软保暖的克什米尔山羊毛。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大衣,不是衬衫,不是裤子。也许有人会想变成情人身上的内衣裤,而我就是喜欢颈巾的感觉。

变成一条颈巾,可以包裹着他的脖子,陪他一起走过无数的寒冬。

脖子刚好把脑袋和身体分开了。爱一个人,是欣赏他的智慧,也想和他有肌肤之亲,我就是要趴在他的脖子上,两样都要。

颈骨折断便会立刻死亡,因此,我想留在那个位置,陪他出生入死。

男人身上的冬衣,每一件看起来都很酷,只有颈巾例外。它使在寒风中走路的男人看起来没那么寂寞。我不愿看见我爱的人感到寂寞。

你说,颈巾只能陪情人过一个冬天,其他的日子便用不着。

谁说其他的日子里没有寒冬?

唤起了的记忆

我们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唤起了我们的一些回忆。

他的出现,让我们想起当年的人,当年的时光和那段时光中的自己。

在不可能重复的岁月里,有一些感觉却重来了。

比如说,一个男人爱上那个一个不怎么样的女人,旁人百思不得其解,对他有意思的女人更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放着一个好的不要,要一个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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