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女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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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女要翻身-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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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听一下,肖瞳有种想撞墙的冲动,这以后孩子大了要是问起来,叫她怎么解释,难不成说你爸觉得你长得像汤圆,就取了个汤圆,汤圆不太好看,就换了两个谐音字吧,她担心这会不会成为女儿以后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
  不过后来细细一想,其实程零说得那个寓意确实很实在,孩子嘛,就求个团圆甜蜜,于是久而久之这名字也就这么定下来了,两家父母也觉得甚好,这胖妞也不再张口闭口就叫,改叫汤圆了!
  肖瞳也忍辱负重地教了小汤圆学会了自我介绍,现在汤圆逢人就会说:“我叫程糖园!”又由于发音不准,咬字不清,总是会被误认为程汤圆。
  家里的亲戚三姑六婆以及楼下楼上的邻居都知道了咱们小汤圆的大名,汤圆汤圆,叫着顺口也可爱,再加上这么个大白胖妞,糖园携可爱教主称号打遍小区无敌手,迷倒一群欧巴桑。
  
  介绍完了自己的大名,欧巴桑们下一句一定是问:“那告诉阿姨,小汤圆几岁了啊?”
  这时汤圆会露出一副沉思的表情眼巴巴地望着抱着自己的妈妈,咧开自创汤圆派微笑,干净利落地比出食指和中指,中指还非常具有技术性的微微弯曲了一些。
  “哦!小汤圆两岁了啊!”
  “不是!”汤圆不满纠正地说:“我一岁半!”
  原来中指弯曲是一半的意思,肖瞳对自己女儿的思维很是欣慰,多么具有创造力啊!
  
  汤圆两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虽然这爱好怪异了一些,但不得不说也算一种爱好啦。那就是用手去抠家里的插座电源,玩的乐不思蜀,满头大汗。这种举动无疑是把刚下班回家的程零吓了很大一跳,赶紧把汤圆从地上抱起来,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不准她再玩插座了。第一个爱好没有成型就被砍掉,汤圆想世界这么大,只好去寻找开发自己的另一个爱好…喝洗澡水。给汤圆洗澡,肖瞳都是用浴缸,水上面放点小鸭子小汤匙地转移汤圆的注意力,以最快的速度给她洗头发。结果就是在趁着肖瞳取毛巾,拿衣服的空档,汤圆闲着无聊,想着这水也忒漂亮还有泡泡香香的,于是想也没想就顺手抓起了浮在水上的小汤匙咬了一口送进嘴里品尝,这一动作又把拿好毛巾正准备把汤圆抱出来的肖瞳给刺激到了,从此剥夺了小汤圆洗泡泡浴的资格,只能站着洗莲蓬。
  
  这样的事情多不胜数,后来上三年级的汤圆在作文里写到:我从小就兴趣广泛,但我有一个悲愤的童年,我的父母扼杀了我的一切爱好,我只能在房间里读书,偶尔忧郁。。。。。。
  
  肖瞳想当汤圆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知道了汤圆的爱好后,就不会就这么同情她了!
  
  鉴于汤圆太不让人放心,肖瞳和程零商量了一晚上,三岁生日一过的小汤圆就被送进了一个名叫幼儿园的地方。
  当第一天结束,肖瞳去接汤圆时,汤圆抱着肖瞳哭得不亦乐乎,哇哇大叫,眼泪鼻涕布满圆脸,边哭还边放声大叫:“妈妈我再也不喜欢吃汤圆了!!”
  “怎么了啊汤圆!是不是有同学欺负你啊?”肖瞳想着汤圆年纪小多少会受些小朋友的欺负。
  “5555555。。。。。。我们今天中午吃汤圆!他们全部都说在吃我!!他们说我就是一个汤圆,可我明明叫糖园!555555。。。。。。妈妈我再也不吃汤圆了!”
  “好好好,不吃汤圆了,那我们今天晚上吃八宝饭好不好啊?”肖瞳拿出纸巾把汤圆的脸擦干净,哄着问道。
  因为刚才哭闹的关系,小汤圆涨红了脸,嘴巴一撇:“不好!我要吃肉!”
  肖瞳牵着汤圆一个踉跄,这孩子怎么跟自己小时候一样啊,吵着吃肉,小时候胖胖的可爱,可长大了小汤圆只怕。。。。。。肖瞳想到了自己。
  “妈妈,好不好~?”汤圆看见妈妈发呆不理自己,连忙摇着她的手臂撒娇。
  “好好好,那我们今晚吃红烧肉烧排骨。”
  
  三岁的汤圆把最爱的食物汤圆换成了红烧肉,从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小身体急速地横向发展比竖向还快,到了最后要上小学了,被肖瞳压制了食量,一顿只能吃一碗饭。汤圆闹着不依,程零又宠她宠得紧,帮着小汤圆向肖瞳求情,弄得她哭笑不得。程零当然知道肖瞳的想法,安慰她,孩子长身体最重要,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这么小就开始减肥,对孩子不好。肖瞳觉得程零的话也不无道理,也由着汤圆去了。
  
  妈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爸爸把自己宠到了天,汤圆一天比一天猖狂,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四年级的女孩子了,还是小时候那样圆滚滚的身子,眼睛亮晶晶的,体育课跑两步就累的气喘吁吁,明明在学校里吃了晚饭,回了家还要加餐,被肖瞳轻叱了一顿。十岁的汤圆已经学会还嘴了,她愤愤不满,嘟嘴说:“妈妈你以前不也是胖胖的,大哥莫要说二哥!”
  
  肖瞳一想不对啊,家里没有自己以前的照片,这孩子怎么知道自己以前的身材,看见汤圆目光闪烁,准是瞒了她什么。
  
  时间匆匆一晃,汤圆在六年级最后关头稍微冲刺了一下,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后来有一天放学回来,汤圆怏怏地回到自己房间,到了吃饭时间也没出来,程零和肖瞳就觉得奇怪了,这孩子只要一回来绝对是扑进厨房找零食吃,今天一回来就进了房间已经反常了,这都要吃饭了,怎么还不出来。
  
  程零正准备上去敲门,突然门打开,汤圆出来了,眼神燃烧着熊熊烈火:“我决定了!我要恋爱!”
  肖瞳一听还得了,这才十几岁的孩子,书不认真读已经让她很头大了,现在居然在家宣布谈恋爱,瞪了一眼程零,示意他赶快教育孩子,结果程零莞尔一笑,拍了拍汤圆:“那汤圆的意思是要减肥了?”
  
  “减肥?”糖园莫名其妙地看了眼程零:“爸你糊涂啦,我说我要恋爱不是减肥!我要用我杨贵妃的身材去征服他,哈哈哈哈哈~”
  
  肖瞳已经无话可说,站在饭厅,嘴角抽搐,这孩子真的是她生的吗。。。。。。
  
  “妈!”糖园谄媚地跑到肖瞳跟前:“那啥,隔两天就是我的生日啦,你帮我在家里办个生日party吧,我要请他来!”
  “他?”肖瞳有种不祥的预感。
  “是啊是啊,就是我要追的人!哈哈哈哈!”
  
  肖瞳脸色大变,无语凝噎,这孩子到底遗传了她和大人的哪点啊!!!!
    作者有话要说:汤圆啊汤圆 

    番外四
  我叫程糖园,今年十三岁,女,爱好吃肉,身高1米56,体重56公斤(你要是敢嘲笑,我用马桶盖砸死你)。我最喜欢的年代是唐代,最崇拜的人是杨贵妃。最不喜欢的是我的名字,摊上了这么两个不负责任的家长真是我糖园大人的一大悲哀,你说取什么不好,程小陌,程美人,程咬金,这些名字都这么好听,偏偏给我取个汤圆,这不仅只是一个童年阴影这么简单的事了,这是我一辈子的阴影!唯一值得我欣慰的是,汤圆这名字还是符合了我的身材,甚好!深得我心!
  
  我有一个帅帅酷酷又非常宠我的老爸(ps:虽然他宠老妈也和我不相上下),他是除了杨贵妃之外我又一大爱的人,也是家里唯一不提倡我减肥的人,唉!你说现在这社会的欣赏水平咋变成这样啦,一身排骨就是好看?隔壁班那个王小倩瘦得像一把倒过来的托帕,也算是丑得深得我心啦,可我愣是弄不明白现在的毛头小子为啥喜欢她那型的,抱一抱也不怕勒着骨头吗?唉,总之这现代人的审美观啊真是越来越落后了,这样不好,不好啊!(貌似跑题了,咳咳)我老爸不常到学校来接我下课,因为有一次他来接我,我发现周围同学的妈妈群外加那个万恶的班主任脸都红得跟屁股似的!哦不对!是猴子屁股!反正都是垂涎我老爸的美色啦,后来这个光荣的任务就由我自己来完成了,自己回家,老师还在全班表扬了一下,嘿嘿。
  
  我的妈妈呢,勉强算个美人啦,可是在我心里那就是一个无敌狗腿妈妈,哼,以为我听不到,我一走开,她就叫大人大人的叫俺老爸,比我还会谄媚!我一出现,就立马板起脸装威严,这个不许吃,那个不能吃,今天要少吃,明天不能吃宵夜,我简直是比监狱里的犯人吃得还恼火!(还好我老爸要偷偷给我加餐,嘿嘿嘿嘿!)就算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其实我也知道狗腿妈妈以前也和我一样是个胖妞,而且比我还严重!因为那天在一个高风亮节(旁白:不许乱用成语),皎月当空的深夜,我和老爸在客厅看电视,我从老爸的钱包最夹层里翻出了一张小照片,好像还是一张登记照,上面是一个圆脸小肥妞,笑得那叫一个灿烂,上下两排大白牙暴露出来,比捡了五百万彩票还高兴似的,不过看着怎么有点眼熟?
  “爸!这谁啊?你初恋吗?”我奸笑地把照片举到老爸眼前问道。
  一连问了两声,老爸才把视线从足球上移过来,瞟了一眼我手上的照片,皱眉拿过去塞进钱包:“你妈。”
  “谁!?”风声太大,我没听清。
  “你妈!”老爸貌似看得正起劲儿,有点不耐烦又说了一遍。
  
  不会吧!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啊!我的美人兼狗腿妈妈原来以前也是个小杨贵妃?怎么现在变成这副德行了啦?!我说怎么天天逼着我减肥呢,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干嘛要互相残杀啊,原来是过来人,过来人啊。。。。。。
  后来我缠着老爸东问一句西问一句,也大概问出个所以然来,老妈年轻那会儿受了点暗恋人士的刺激,狠下心来狂减肥,碰上了和老爸网恋还是咋的(没问清楚),结果就和老爸搞上了(旁白:喂,注意你的用词),这么看来,咱老妈当年也是一热血女青年啊,哈哈哈哈!
  
  老妈漂亮是漂亮了,可我不大喜欢这种做法,干嘛非要减肥才能恋爱啊?那么在意世俗的眼光干嘛?还要老妈碰到的是我老爸,不然万一碰到的是个垂涎她美色的野兽怎么办?(喂,你低估你妈的智商了),庄画阿姨告诉我,对那些小男生一定要抱着你要喜欢我,你就得喜欢我的身材,你要不喜欢,你就给我滚这种心态,我实在太喜欢这句话了,非常赞同!我以后要是碰到了自己喜欢的人,我才不会减肥,我就要用这身材去追他!那才刺激!
  
  说归说,到昨天之前我都觉得同年级的男生都幼稚肤浅的可以,一见到排骨身材,贞子头的女生就狂吹口哨,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切,恶心!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成熟,叫稳重!一群幼稚的小屁孩还敢来嘲笑我!等我程糖园翻身那天要你们跌破眼镜!
  
  就在我对我们班以及我们班周围方圆两公里地方的雄性动物都心灰意冷,失去信心时,上帝果然为了开了一扇天窗!我终于在各种飞禽走兽中一眼找到了我的终极目标!!
  
  事情发生在昨天,语文老师要检查课上的笔记,我又不小心睡着了,只好去找那王小倩借笔记抄抄,我一到他们班,立刻有个不识相的东西在他们教室里大吼:“肥汤圆来啦!大家快让道!”那不识相的嗓门又大,震得他们全班都听见了,哄堂大笑,男的捶桌子,女的还忒矫情的掩口轻笑,搞得我真想吐!
  “笑什么笑?王小倩呢?把王小倩叫出来!”姑奶奶我也不是吃素的,两眼瞪回去,在他们教室堵住。
  “你找我们班花做什么啊?少打人家歪主意了!”
  嘿!这群男的还真叫上板了,我是女的,我难道要把你们王小倩吃了啊!有毛病!
  “管这么多什么!她人呢?”
  看我还死不罢休,他们又开始起哄,我正想大吼驳斥回去,一个冷冷的声音比我先响起:“吵什么,安静!”
  我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冷冷的,还真是好听 ,更神奇的是,这声音一出,他们班还真的都安静了,我到处张望寻找声音的来源,终于在讲台上看到了一个男生,高高的,比我见过的所有男生都好看!我张口想说点什么,他竟然直直朝我走过来,面无表情地站在我对面,对我说:“同学你找王小倩有事吗?”
  “啊?”我这才想起正事,“我找她借语文书,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他皱了皱好看的眉毛:“她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了,你等等。”说完转身就走回教室。
  我以为他是叫我等王小倩回来,可就要上课了,我也懒得等,抬腿欲走,没想到被一个人拉住,回头一看,是那个冷面帅哥,他递了一本书给我:“这是我的语文书,记得下课还我。”刚一说完,上课铃就响了,我紧张得连谢谢都忘了说赶紧跑回自己教室,脸上烫烫地火烧一般。
  
  那节课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笔记也没有抄,把他借我的语文书翻了又翻,原来他就是方越,这名字我听说过!是他们班的班长,我班上的几个花痴天天下课在也我耳边也唠叨过,我还以为又是一个只长脸不长脑子的小男生呢。
  方越的字也很好看,苍劲有力,是我喜欢的型!我真是太安心了,原来禽兽堆中还是有JP存在的,亦甚得吾心!
  
  下了课去还书,方越不在,我有点失魂落魄(夸张了点),回到教室从那几个花痴嘴里打听到了方越的属性资料。
  方越,男,十四岁,4班班长兼学习委员,家里貌似经商,有一个姐姐在高中部,喜欢的颜色是黑,灰,和白;喜欢吃虾,中午一般不吃食堂,回家吃饭;强项是跳高,另外,不近女色。
  
  晕!什么叫不近女色啊,又不是和尚。在心里掂了掂,我最出一个伟大的决定!有人说过,恋爱要从娃娃抓起,那么这绝对是一件刻不容缓的重要大事。我!程糖园决定追4班的班长方越同学。
  发誓:绝不减肥
  口号:要用杨贵妃的身材征服他
  时限:到他被我俘虏为止!
  帮凶:暂定为王小倩
  方案:待定
  
  有了目标方案就要勇于实践操作,首先是要他记住我!这不是一件难事,从下节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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