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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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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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像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微笑。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边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得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啊,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到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在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作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Txt456。txt456电子书'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你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不管是否情愿。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的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从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去找到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座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翻飞的枯叶。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的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衫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淌过充塞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沾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勾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你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你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你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你哥哥罗柏没有恶意,小姐……但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许多大诸侯,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你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你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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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八章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的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而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像个驮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因此他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就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有五十个,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是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逞论走路?每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唯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又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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