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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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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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布蕾妮道,“夫人的女儿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绝不可能是她。”

“你真是我所见过最顽固最愚蠢的妞儿了,一点没变。”

她脸一红,“我的名字……”

“是塔斯的布蕾妮,”詹姆叹道,“来,我有一件礼物送你。”他伸手到铁卫队长的坐椅下,取出一个绯红天鹅绒包裹。

布蕾妮小心翼翼地将一双巨手伸过来,好似那包裹中隐藏着什么邪恶企图。她猛然打开,内里放出红宝石的光芒。小心翼翼地,她取出这件珍宝,手指绕上皮革握把,缓缓拔剑出鞘。剑上的波纹放射出血红与漆黑的光泽,刃面如有一轮跃动的明亮红光。“这是瓦雷利亚钢剑吗?我从没见过这种颜色。”

“我也没见过。以前我满心希望自己能有一把好剑,为此手断骨折也在所不惜,现在大概是诸神替我还了愿。这把剑对我没用了,你拿上。”不待她拒绝,他续道,“好剑得有好名字,建议你称它为‘守誓剑’。最后一件事,这东西是有代价的。“她脸色一沉,“我告诉你,我绝不会替……”

“我们这种肮脏怪物服务。是的,我记得。听着,布蕾妮。我们两人都发过与珊莎·史塔克相关的誓言,瑟曦的意思是,不管这女孩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抓出来杀……”

布蕾妮平庸的脸庞因愤怒而变形,“你以为我会为一把剑去伤害夫人的女儿,你简直……”

“你给我听着!”他回敬道,因她的假设而怒火万丈,“我要你先找到珊莎,再带她去安全的地方。天哪,我们两个干吗要对你宝贝的、死了的凯特琳夫人发那愚蠢的誓言哪?”

妞儿眨眨眼,“唔……唔……我……我以为……”

“我知道你以为什么。”詹姆突然受够了她。妈的,居然像只该死的绵羊一样叫唤起来。“奈德·史塔克死后,他的剑被交给御前执法官,”他告诉她,“但我父亲认为,这么好的武器刽子手不配使用,于是便给了伊林爵士一把新剑,然后将寒冰溶解回炉,铸出两把新剑。你手中这把正是其中之一。所以呢,你是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宋保护他的女儿,希望能令你心里好过些。”

“爵士,我应该……向您……道……”

他阻止她说完,“拿上这把该死的剑,在我改变主意之前,远走高飞。马厩里准备了一匹上等母马,长得跟你一样丑,但训练有素。你要去追铁腿,去找珊莎,或者回你的蓝宝石岛,都与我无关。反正,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詹姆……”

“弑君者!”他提醒她,“用这把剑把耳朵里的污垢掏干净,妞儿,我说了,我们之间两清。”

她顽固地坚持,“乔佛里是你的……”

“我的国王。你别多想。”

“你说珊莎杀了他,为何还要保护她?”

因为小乔不过是我洒进瑟曦阴道里的一颗精子,因为他自作孽不可活。“国王有什么?我生过国王,也害过国王,珊莎·史塔克却是好不容易能染指那宝贝荣誉的机会。”他淡淡的笑了,“除此而外,弑君者之间不是该互相关心吗?好啦,你到底走不走?”

她用巨手紧握守誓剑。“我走。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为了她母亲,也为了您。”她僵硬的鞠躬,转身离开。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像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幼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柏·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蕾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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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七十三章琼恩

风从东方狂野的吹来,沉重的铁笼在它的利齿下摇摆。风沿长城打转,卷起冰面上的气流,使得琼恩的斗篷贴紧栏杆。天空,如板岩一般灰蒙,太阳不过是云层后淡淡的亮斑。沙场彼端,干堆营火摇曳闪烁,但光芒跟这阴暗寒冷的景象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力。

阴暗的一天。当风再度撞向吊笼,琼恩·雪诺用戴手套的手握住栏杆,抓得紧紧的。他直直地望向脚下,地面迷失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个无底洞。死亡就像无底洞,他寻思,四天之后,我的名字将永远蒙上阴影。

人们说,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琼恩曾想证明这是错的,证明给他父亲大人看,他也能像罗柏一样当个优秀正直的儿子。结果我表现拙劣。罗柏成为英雄国王;而就算有人记得我琼恩,也只知道我是变色龙、背誓者和谋杀犯。他不禁庆幸艾德公爵没有活着看到他的羞耻。

我该和耶哥蕊特留在那个山洞里。若死后有知,他希望能告诉她。她大概会像那只鹰一样抓破我的脸,咒骂我是胆小鬼,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这曾是伊蒙学士的建议呻口今成了他的习惯。毕竟,他需要手指灵活,才可能有一丝机会击杀曼斯·雷德。

今天早晨,他们将他从冰牢里提出,至此,他已在这五尺长、五尺宽、五尺高的冰窖里被锁了四天,里面又矮又窄,既无法站立,也无法躺直。事务官们早就发现,食物和肉类在长城底部挖出的冰窟窿里可以保存很久……但囚犯不行。“你会死在这里面,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关上沉重的木门前说,而琼恩也相信。但今天早晨他们又将他拉了出来,押着他颤抖蹒跚地走回国王塔,再次带到双下巴的杰诺斯·史林特面前。

“老学士说我不能绞死你,”史林特宣称,“他还给卡特·派克写信,并且有胆子把那封信给我看。他说你不是叛徒。”

“伊蒙活得太久了,大人,”艾里沙爵土要他放心,“他的智慧跟他的眼睛一样变得暗淡。”

“对啊,”史林特说,“一个挂颈链的瞎子,以为自己是谁?”

他是伊蒙·坦格利安,琼恩心想,一位国王的儿子,另一位国王的哥哥,甚至差点自己当上国王。但他什么也没说。

“然而,”史林特道,“我不愿人们说杰诺斯·史林特不公正的绞死一个人。我不愿意。我决定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证明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清白,雪诺大人。我给你最后一次履行责任的机会,对!”他站起来。“曼斯‘雷德要和我们谈判。他知道,既然杰诺斯·史林特来了,就没机会成功,因此想要谈判。但这所谓的‘塞外之王’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过来。他知道我会绞死他,用两百尺的绳子倒吊在长城上!他不敢来,反而要我们派代表过去。”

“我们派你去,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微笑。

“我。”琼恩用平板的语调回复。“为什么是我?”

“你曾跟这帮野人一起骑行,”索恩说,“曼斯·雷德认识你,有可能相信你。”

这话错得太离谱,琼恩差点笑出声来。“你完全搞反了。曼斯打一开始就怀疑我,如果我再穿着黑斗篷出现在他营地,代表守夜人发言,他毫无疑问会把我当成反复无常的叛徒,不可信赖。”

“他要代表,我们就派一个,”史林特说,“如果你怕了,不敢面对这帮土匪,就给我回冰牢去。不过这次可没有毛皮穿了。对,没有毛皮穿。”

“无须如此,大人,”艾里沙爵士说,“雪诺大人会照要求去做。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变色龙,他想证明自己是忠诚的守夜人汉子。”

这两人中索恩聪明得多,琼恩意识到,整个主意多半就是他的。他掉入了陷阱。“我去。”他简短清晰地回答。

“大人,”杰诺斯·史林特提醒,“你得称我为——”

“我去,大人。但你犯了个错误,大人。你派的人不对,大人。单单看见我就会让曼斯生气,大人若想有机会达成协议,应该派——”

“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

“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

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

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的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

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彳艮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

“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

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

“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

“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

“他们派我去。”

“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

“我可以走。”

“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

“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

“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

“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

“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

“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

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赚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

“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

“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

“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射的。”

“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

“她死了。”

“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

“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

“是你杀了她?”

“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矢口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

“蒙妲呢?”琼恩问。

“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的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

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

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的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呜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秩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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