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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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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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治·马丁(GeorgeR。R。Martin)



【精校】序章

天色灰灰的,气候冷得怕人,连狗都已经闻不到气味了。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

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

狗儿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

“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他的吐息才出口,便立即结成了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我们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

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

“我们为什么要杀掉熊老?为什么我们不把他抛开,逃走算了?”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你是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我不要,我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我懂。他不能来抓我。”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道:“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我们就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绝对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我和软足一起动手。我记得了,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因为野人们就要到了,而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毕竟他想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

最初,他们的目的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

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时,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他人。

“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问道:“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而现在,居然有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他们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还有牲口吆喝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上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他们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又能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却对他竭力游说。

“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

“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

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

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

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

狗儿们慌不可奈地反拉拽着他,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它们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

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毕竟这是聪明人的差事。原先他可是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在杀死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然后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

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才能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

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儿们迫不及待拉着他向前。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

“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

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糯如少女般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又能做什么呢?

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的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他在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一块厚皮革,然后涉进污水烂泥。等他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会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但却因此被他父亲打个半死,原因是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

拉克高兴的话就会回家去,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但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他想,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那他为什么不能学他的样呢?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什么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孩。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其中,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当匕首插进她的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地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我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我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稀奇呢。但要不杀它,它说出我做的事情,怎么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你的脸皮可比城墙还厚!”他嘲弄道。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我能留下那只鸟儿吗?我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我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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