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初你不可不知的融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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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初你不可不知的融资知识-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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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可能要求的竞业禁止期限要短一点,因为技术在短时间之内可能会发生更替。另外,竞业禁止期限也应该与创业者离开公司的方式挂钩。如果创业者是主动、无理由离开,VC可以要求较长的竞业禁止期限。但如果创业者是逼迫辞职、被解雇或者有足够充分且合理的理由离开公司,那么就应该缩短其竞业禁止期限。6个月至1年的竞业禁止期限是比较常见和合理的。
(2)严格定义竞争对手及其工作范围。竞业禁止协议要求创业者在竞业禁止期限不得为竞争对手工作。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要明确哪些类型的公司属于竞争对手,创业者不可以为这些公司工作或创办这类公司。分众传媒是航美传媒的竞争对手,土豆网是酷溜网的竞争对手,但新浪不应该是天涯的竞争对手,但是定义竞争对手比较困难,而且不容易严格操作;二是要明确哪些性质的工作属于禁止范围。创业者的公司如果是一个视频分享网站,且有竞业禁止协议在身,那他离开公司后,可以在其他诸如优酷之类的网站发布视频,但是如果他自己重新做一个视频网站,那就不行。关键问题是要用严格的语言,限定什么特定类型的公司、什么工作性质才是竞业禁止的范畴。这两个范围当然约束得越小对创业者越有利。
(3)支付补偿。离开公司的创业者丧失从事自己熟悉、有专业技能的工作机会,那么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是非常合理的。通常的补偿方案是不低于正常的工作报酬的,当然也可以争取更为优厚的补偿方式。
(4)针对关键人。通常VC会要求创业者、管理团队和重要的研发、销售人员签署竞业禁止协议,而不会涵盖公司的所有人员。这样做一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沟通;另外,如果受竞业禁止协议非核心人员离职后,在竞争对手公司谋职,那其对于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是个反面的激励,可能会诱使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离职。
684竞业禁止协议是双刃剑
通常来说,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公司的利益,或者也可以说是保护股东的利益。VC在投资进来之后,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要想办法保护自己利益。
一方面,如果创始人股东拒绝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是对这个协议非常反感,那么VC可能会担心自己作为新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足够的保护而考虑放弃投资。
创始人一旦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就要受到相应的约束,哪怕有重新创业或跳槽的想法,也要三思而后行。如果创始人真的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加入一家竞争者的公司,那他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比任何可能发生的实际法律结果都严重,因为这可能会让他未来的雇主不愿意雇佣他,甚至未来的投资者不敢再投资他。
Term Sheet(32)
另一方面,创始人也是公司的股东,他的利益也需要通过要求员工跟公司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方式进行保护。很多创业公司在VC投资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保护机制,而VC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了创始人的利益。
从财务角度看,关键员工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实际上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商誉中,所以公司与关键员工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提升股东的价值。
对于大多数初创型企业来说,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很明显,它会激励创始人和关键员工拼命工作,推动公司发展,对于成熟企业来说,竞业禁止协议也会让股东有动力花费公司资源开发人力资本,而不会担心员工会去创立一家竞争企业或被竞争性企业挖走。
设想这样两个情景:
你辛辛苦苦工作了3年、5年或者10年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一开始你甚至不拿工资,或者为了聘请好的销售经理不惜降低自己的工资,拿自己房子担保借款,在销售淡季和公司发展停滞时天天失眠。换句话说,你投入了你全部身心和汗水,并承担了巨大的个人风险来创办和发展你的公司。这期间,你聘请了一些有能力的员工,有些是刚刚从学校出来的新人,他们渴望学习和进步。你给他们提供很好的薪水和福利,将他们介绍给客户,并教导他们在工作中成长。某一天,某个关键员工走进你的办公室,告诉你他要离开了。很好,可是没几天,你就发现他在你的竞争对手那里上班,或者在附近租了一个小办公室,自己开张营业了,并且他开始给你的客户打电话。这个时候你再考虑竞业禁止协议就太晚了。
有一家竞争对手比你规模大、市场地位强,一心要置你的公司于死地,这个竞争对手打算挖走你的销售总监,要是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来约束他,竞争对手就会肆无忌惮地挖人,你的销售总监也会没有顾虑,你面临的结果可能就会很糟糕。如果这个竞争对手挖走的是你的人力资源总监,他知道你的全部员工中,谁是精英,谁是庸才,那公司的麻烦就更大了。所以,为了公司的利益,应该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作为创始人,要让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685针对投资人的竞业禁止
针对VC要求创业者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创业者也自然会提出相对应的要求:VC也应该同意不投资竞争性的公司。但事实上,创业者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协议,相反,有些VC会在投资协议条款清单中明确提出,有权利投资竞争性的公司。
通常的具体条款如下:
The parties hereto acknowledge that the Investors may from time to time hold investments in corporations which may be petitive with the Corporation (a “petitive Corporation”)None of the Investors shall h*e any liability to any of the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for any claim relating to any such investment or any actions taken by any partner; director; officer; employee or other representative of any Investors to assist a petitive Corporation regardless of whether any such action may h*e a detrimental effect on the Corporation
本协议各方认可投资人可能会投资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的企业(竞争企业),投资人不对本协议各方承担任何与这样的投资相关的索赔义务,也不会对任何投资公司的合伙人、董事、管理者、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因协助竞争企业(无论这些行为是否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而产生的索赔承担任何义务。 。  。。  想看书来
Term Sheet(33)
根据以上条款,投资人可以:①不受竞业禁止或劝诱禁止协议的约束;②投资你的竞争对手,并劝诱你的员工或客户离开,并不会因此而向公司股东和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有些VC看好一个行业或领域,但是没有把握哪家公司能做得最好,在投资额不大的情况下,同时投资几家类似的公司。这样的VC会要求上述条款,并且会告诉创始人这个条款是公平合理的。
当然这样的投资方式也有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就是要求在VC内部负责投资竞争性公司的投资合伙人之间建立防火墙,对公司的信息、投资后管理、退出机制、奖励机制等内容进行完全屏蔽。但是根据通常的基金规模,要实现这个做法似乎是不太可行,甚至不可能。因此,创业者为什么要接受呢?
686总结
竞业禁止协议常常是创始人和VC谈判的热门话题,也会是创始人与公司员工之间的热门话题,创业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没有一个团队是永远存在的。这个协议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VC的利益,但创始人也需要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投入资金的VC,资金的安全和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他们的生存的基础,他们理应要创始人和核心关键员工不能侵犯公司的利益。对于投入时间和金钱的公司创始人,他们辛苦工作,承担风险,雇用、教导和奖励核心员工,他们当然理应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创始人及员工都要了解并理解条款内容。记住,没有人强迫你接受投资或接受某个职位,你接受是因为你看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但是,伴随的是承担相应的义务。
69股利(Dividends)
VC给企业出具的Term Sheet中的股利(Dividends)条款,会让很多第一次融资的创业者感到非常反感和困惑:“VC给我们公司投资500万美元,每年要求投资额10%的股利,也就是50万美元。可公司每年的利润才多少?这看起来不是股权投资,岂不是成了借贷吗?而且还是高利贷!”
691什么是股利条款
风险投资,尤其是专注于早期项目投资的风险投资,通常是期望获得高额的“风险回报”,即所谓“高风险、高收益”。考虑到投资的成功概率,VC对被投资企业期待10倍(10X)或更高倍数的回报倍数是很正常的。如果把这种高额回报称之为“大餐”的话,股利只不过是一点“配料”。至于VC为什么要求股利条款,通常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所投资的企业发展不好,因此他们需要通过以股利的方式给予一些回报。
Term Sheet中典型的股利条款,或优先股利(preference dividends)条款如下:
Dividends: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noncumulative dividends in preference to any dividend on the mon Stock at the rate of 8% of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 per annum; when and as declar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The holders of Series A Preferred also shall be entitled to participate pro rata in any dividends paid on the mon Stock on an asifconverted basis
股利:一旦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A类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每年获得投资额8%的非累积股利,A类优先股股东还有权按可转换成的普通股数量,按比例参与普通股的股利分配。 电子书 分享网站
Term Sheet(34)
不同的股利条款,通常是在于对股利的不同约定,比如:
(1)股利比例,即股利为投资额的百分比,通常的比例范围是5%~15%。
(2)是否为累积股利(cumulative dividends),即如果股利当年没有支付,是否会一直累积,直到支付为止。
(3)是自动股利(automatic)还是董事会宣布股利(when and as declar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即投资人是每年自动获得股利(不一定发放),还是只有经过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时才能获得。
(4)股利是否为复利(pound),即当股利为可累积股利时,如果当年没有发放,下一年度这部分未付股利将计入投资额计算新的股利。
(5)是否有参与权(participation),即投资人在优先获得其要求的股利(优先股利)后,是否还要跟普通股股东一起分配剩余的股利。
对于股利的支付方式,企业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以现金支付(Payment in Cash; PIC),也可以选择普通股支付,即实物支付(Payment in Kind; PIK)。
692股利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假设创业者经过艰苦的谈判,跟一个早期VC达成这样的股利条款:股利比例为投资额的10%、每年自动产生、可累积、非复利。这种情况下,VC要通过股利获得“大餐”级别的“10X”回报就得需要一百年,而“10X”的回报才能算是VC的一个成功的投资。风险投资项目通常是5~7年,通过股利是永远无法获得10X回报的。
如果这个VC投资了100万美元,而这个项目非常成功,5年获得了“50X”的回报,那么上述的股利条款也只会将投资人的回报增加50万美元(5年、每年100万的10%,合计50万),VC的总回报从5000万美元增加到5050万美元。因此,这种“配料”股利是不会真正影响一个成功投资回报。另外,风险投资基金的寿命期通常是10年,VC即使在第一天就把钱投进去,持有10年到最后一天,通过10%的自动股利能够获得的回报也仅仅是“1X”。
当然,上述的案例是企业运营比较乐观情况下的计算。如果企业发展不好,VC无法吃到“大餐”,那“配料”就会比较重要了,尤其是投资金额比较大的时候更为明显。比如,VC投资4000万美元,并持有企业股份的40%(即企业投资后估值为1亿美元),如果投资人要求的是不参与分配的“1X”清算优先权(no 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股利方式是每年以10%累积股利,企业在5年之后以8000万美元的价格被出售。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的出售价格低于VC投资时对企业的估值,企业价值缩水了。VC可以执行清算优先权,拿回“1X”的投资额(4000万美元)及股利(每年400万,5年共2000万美元)。很明显,投资人拥有股利时的回报(6000万美元)与没有股利时的回报(4000万美元)之间的差异就很大了。
由上面的例子可知,如果我们仅从数字上看,投资额越大,以及期望的退出回报倍数越低,股利就会显得越重要。这也是为什么PE投资项目中,股利的条款会很重要,因为这些投资的金额很大(常常超过5000万美元),并且投资人期望的投资回报倍数也没有VC这么高。
693股利条款的潜在作用
既然股利对于VC而言不太重要,那为什么他们在Term Sheet中也要求股利条款呢?笔者认为其中原因有几下几条:
第一,表面上,这是一个标准的条款,几乎所有VC都会这么要求,所以没有VC会放弃。另外,这也是给企业的融资顾问或律师提供一个为企业增值服务的机会。
Term Sheet(35)
第二,VC在投资后要控制风险,包括经验管理风险和投资回报风险,股利只是众多控制投资回报的手段之一。
第三,其实,有很多创业者对股利的要求比VC还要强烈,他们可能经营企业很多年,但一直在滚动投入,希望VC投资之后,自己能够分红享受创业成功的成果。但VC却不希望这样,他们希望企业能将利润全部投入发展,使企业尽快做大,以便于他们尽早实现获利退出。所以,有些VC会要求比较高比例的、“董事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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