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太子软萌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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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软萌妃-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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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光闪过,雪团以生平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消失在了水千浔的视线里。
  水千浔嘻嘻一笑,一只松鼠,也敢在她面前秀优越,哼!她朝雪团的背影飞去一个鄙视的眼神,直奔厨房而去。
  红袖招后院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看到,但是水千浔分明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她兴冲冲地推门而入。
  “哗”一张大网从天而降,罩向水千浔。
  水千浔猝不及防,哪里来得及躲闪,眼看就要被大网罩住,只见眼前一亮,剑光如冷电,“嘶拉”声中,大网被剑光斩碎片。
  门口,墨初正把剑插回腰间剑鞘。
  下手的人已经不见,几滴血珠洒在地上。水千浔看着一闪而逝的黑影,又看看面如冰块的墨初,有些搞不清状况。
  不管是掳走还是刺杀皇甫恣,她都能理解。她在地球网络上看到的各种电影电视剧小说,都说明太子这个职位,绝对是高风险高回报,坐住了,就拥有天下,失败了,多半是死,侥幸活着的,那定是生不如死。
  但是为嘛要对她下手?就算别人真以为她是皇甫恣的女人,不管是掳走她,还是杀了她,貌似都对皇甫恣没什么影响。
  没有人会天真的以为,能用一个女人挟制皇甫恣这样的人。
  当初她会对皇甫仙蕙那么说,也是料定就算她拉个太子妃的名头当大旗,顶多招来些女人间的麻烦罢了,还不至于卷入到皇子间的权力争斗中。
  水千浔坐在厨房里,一边把做好的饭菜盛在碗盘里,一边思考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让自己目前的处境非常不妙。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端倪,她也懒得想了,总之现在身边明暗护卫这么多,自己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话说,没了各种高科技装备,自己和这些古代高手比起来,确实没多少优势。如今能依仗的,也不过就是隐身光衣,头发,以及自己的逃命十八式,也许,暂时躲在皇甫恣这棵大树下也不错。
  水千浔端着饭菜走出厨房,坐到院子里的石桌边,把饭菜分成两份,另外一份放到对面,招呼墨初:“你也来吃吧。”
  墨初虽然总是冷着一张脸,不像墨双那样见人就带三分笑,但是面容英俊,眉如宝剑,鼻挺如峰,薄唇总是紧紧抿着,酷男气概十足。
  一个人吃饭无趣,水千浔也没什么身份地位的概念,跟一个英武酷男同桌吃饭,也是给自己找点小乐趣。
  再说,这酷男刚还救了她。
  墨初微微一怔,少女大而黑的眸子晶莹剔透,正朝他盈盈而笑,声音甜糯,语气随意,就好像是对朋友一般自然。
  水千浔见墨初站那一动不动,心想古人尊卑观念很强,虽然她不算什么主子,但是要护卫坐下来和她一起吃饭,多半不合规矩,她也犯不着非要跟人家的三观较劲,招呼了一声后,见墨初没什么反应,也就自顾自的吃起来。
  “唰”墨初长剑骤然出鞘,剑光如电,刺向水千浔,与此同时,水千浔一声尖叫,脚下的泥土里面突然伸出一双手,抓向她的脚踝……
------题外话------
  周末快乐,么么哒
  

  ☆、第二十七章 明月本无心

  土里伸出来的两只手嗖的一下缩了回去,一串血珠洒在水千浔的软缎绣花鞋上。
  水千浔的尖叫声几乎刺破了墨初的耳膜,他收回剑,有些惊愕的看着浑身发抖的少女。这少女给他的感觉是娇憨的、俏皮的、散漫的,就连刚才在厨房里险些被掳走,也没有见到她惊慌失措。
  怎么会吓成这样?
  “鬼啊!”水千浔一蹦三尺高,跳到凳子上,乌黑的眸子盯着下面的土地,一张小脸吓得惨白,生怕从泥地里钻出僵尸鬼怪之类的东西。
  水千浔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鬼,尤其怕那种从各种犄角旮旯里爬出来的鬼。
  这还要拜地球网络所赐,谁让她好奇心太重,好死不死的点开了《午夜凶铃》,看完以后,她险些把屏幕给砸了。
  啊啊啊,从泥土里面伸出来的两只手,好可怕,好可怕,虽然是大白天,虽然阳光明亮,她依然吓得全身发抖。
  “水姑娘,那不是鬼,是善于隐匿行踪的刺客罢了。他们受过特殊训练,能长时间在躲藏在土里。”
  墨初虽然依旧是张冰块脸,但是还是好心给水千浔解释了一下。他见水千浔目光将信将疑,就指了指她鞋面上的血珠:“你看,如果是鬼的话,怎么会流血?”
  水千浔低头看看,只见粉色缎面上的血珠已经洇开,留下一抹血痕。
  她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不是鬼就好,地球古代人果然不容小觑啊,藏在土里,这也可以?僵尸神功吗?靠,吓死她了。
  水千浔小眉毛扬起,双脚向外一踢,把染了血迹的绣花鞋甩到一边,赤着白生生的小脚丫,筷子一动,又飞快吃起来。
  墨初看着埋头大吃的少女,冰块脸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刚刚还吓的死去活来,转眼间又吃的眉飞色舞,水姑娘,这样真的正常吗?
  水千浔可不知道墨初的腹诽,反正只要不是鬼,那她就不害怕了,更何况,现在她的处境显然不那么妙,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应付。
  不思茶饭,食不下咽这种事情,从来不会发生在水千浔身上。
  墨初看了一眼水千浔分给他的那一半饭食,慢慢走过去,慢慢拿起来,慢慢走到一边吃起来。
  水千浔把最后一小片白切羊肉送到嘴里,满足的叹了口气。话说红袖招这家妓院虽然不怎么上档次,但是厨子的手艺还真不错,她甚至开始考虑长住红袖招的可能。
  本来只准备坑点老鸨儿银子就走人的水千浔,觉得把红袖招收为囊中之物也不错。
  为了个厨子,要算计整个楼子,这样的想法,也只有水千浔这种非地球人能想得出来。
  墨初看着一边舔着筷子,一边眼珠滴溜转的少女,慢慢说了句话:“那是主子的厨子准备的饭菜。”
  水千浔一脑门黑线,太子殿下是算准她出门以后,会直奔厨房而去吗?难道太子殿下这么好心,把她赶出门,却又专门在厨房里为她备好了饭菜?
  这饭菜里面没下毒吧?
  “咦,小浔儿,你的鞋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杜篮儿的声音响起,她从后院门里走进来,正俯身捡起地上的绣鞋。
  “鞋子不合脚。”水千浔随便编了个理由。
  “这鞋子应该很贵……”杜篮儿端详着绣鞋,看到绣鞋上面的一抹血痕时,目光有些惊讶,“你可是伤着哪里了,这鞋子上的血哪里来的?”
  水千浔没理会杜篮儿后面一句话,只是懒洋洋地说:“这绣花鞋很贵?上面又没镶金子银子什么的,能贵到哪里去。”
  “这鞋用的缎料像是脂玉锦,我见过御史夫人的衣领上用这个来镶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比手指长不了多少的一条,江记衣铺的伙计说过,就这么一点点都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贵十倍,而且有钱也买不到。”
  “嗖”的一下,水千浔已经从凳子上掠到杜篮儿面前,一把抓过绣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连鞋底都不放过。
  “你看,这缎面对着阳光会发出玉一般的光泽,听说在晚上没有灯火的地方,也会发出极淡的光泽,那贵客定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杜篮儿用手摸着胸口,羡慕地说。
  “这鞋子真这么值钱吗?”在水千浔的认知中,只有金银宝石美玉珍珠之类才值钱,没想到没什么饰品的鞋子也能和同体积的黄金媲美。
  杜篮儿点点头。
  她翻来覆去的看着绣鞋,双眼熠熠生辉,闪动的全是金子的光泽。
  “你去把鞋子上面的血迹弄干净,抽空去趟江记,看看他们愿意出多少钱买这双绣鞋。”水千浔把绣花鞋往杜篮儿手里一塞,笑嘻嘻地说。
  墨初的嘴角忍不住又抽了抽,水姑娘,你这样做真的好吗?
  杜篮儿默默地点了点头。
  绣花鞋还没到杜篮儿手里,忽然化为粉末,如一蓬碎雪,纷纷扬扬洒落,被风一吹,无影无踪。
  水千浔目瞪口呆。
  院门口,雪衣乌发的男子目光从水千浔白嫩的小脚上扫过,冰晶般的眸子如雪山上的天空,清冷高远,不可触及。
  他本来是要走进后院,此时却转身离去,双手负在背后,乌发如泼墨般倾泻于肩头,只是一个背影,却足以颠倒众生。
  水千浔朝皇甫恣背影飞了个眼刀子。
  就在这时候,院墙边的一株桂花树上的枝叶无风自动,一条绳索无声无息飞出,像出洞灵蛇,卷向水千浔腰肢。
  心不在焉的水千浔猝不及防,已来不及闪避,黑眸猛的收缩如竖着的杏仁状,死死盯着飞来的绳索,长发拉的笔直,蓄势待发。
  绳索飞出的一刹,皇甫恣的背影似乎顿了顿,似乎又没有,渐行渐远的身影却越发挺拔,白衣如雪,清冷如冰。
  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他以她为棋,布下重重杀局,棋子已落下,他却惊觉,自己已经无法成为置身局外的棋手。
  那颗棋子,不知道在何时,已撩起他的一线心潮,心湖明月,竟是再也无法回归昔日的冷寂空漠之境。
  明月心明月心,明月本无心。
  心潮暗涌,剧痛从心脉涌向四肢百骸,他却似毫无所觉,一步一步向前行去……
------题外话------
  皇甫恣:我送的东西也敢变卖?
  小水儿抠鼻:小气傲娇的家伙,嫩家找小意意去!
  某云托腮:让小意意从哪爬出来,才能吓到小水儿……
  小水儿哭:你一定不是亲妈。
  读者君眼冒绿光:从小恣恣的床上爬出来,一定能吓到小水儿。
  小水儿握大棒:谁要把伦家小恣恣扳弯!
  

  ☆、第二十八章 笨蛋

  墨初眼中寒芒一闪,人如一道轻烟掠过,长剑随之出鞘,但是他距离太远,眼看无法阻止绳索的去势,他忽然挥剑狠狠一挑,杜篮儿的身体被他挑起,如一片树叶迎向那条绳索。
  水千浔一惊,伸手去抓杜篮儿,却抓了个空,眼睁睁看着那条本来应该缠住自己腰肢的绳索,勒住杜篮儿的脖子,将她拽的临空飞起。
  杜篮儿用手拼命去扯脖子上的绳索,却无济于事,绳索越勒越紧。她张着嘴,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脸色苍白,一双眼睛看着水千浔,惊惶、恐惧、茫然、无助……
  水千浔脚在地上一点,人已经朝杜篮儿冲过去。
  墨初一惊,不明白水千浔为什么不退反进,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只能狠狠一挥宝剑,掠向桂花树。
  水千浔身法极快,飞身扑出,瞬间抓住杜篮儿的手臂,长发唰的甩起,下一个瞬间,长发根根如刺,数百根发丝朝着那绳索猛的刺下去,硬生生割断了绳索。
  墨初人已经掠到树上,长剑对准茂密的枝叶挥去。
  剑光飞舞,大蓬血花从空中溅落下来,人影一闪,桂花树中藏匿着的刺客已经带伤遁走,而墨初的手臂也被划破一道伤口,鲜血淋漓。
  水千浔抱着杜篮儿,一把扯下她脖子上的绳子,雪白纤细的脖颈上,青紫色的勒痕里已经冒出血珠来。
  杜篮儿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细长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水千浔,鸭蛋脸上毫无血色,细碎的牙齿在下唇上咬出深深牙印。
  身后传来墨初的脚步声,水千浔头也不回,淡淡说道:“刚才的情况,我自己足可以应付,你犯不着拿别人替我挡。我不是圣人,没有舍己救人的觉悟,可也从不觉得别人的命就该比我卑贱,就该要替我去死。”
  墨初脚步顿了顿,冰块脸依然毫无表情,可是眸光却在一刹那间暖了几分,随即又恢复了惯有的冷漠。
  水千浔低头对杜篮儿说:“我的处境很危险,你现在离开还来得及,那颗明珠没了,但我会想法子给你足够生活的银子。”
  杜篮儿本来眼神空洞,可是在听到水千浔那句“可也从不觉得别人的命就该比我卑贱,就该要替我去死”的时候,忽然泪流满面。
  她一把抓住水千浔的手,用力摇头,嘶哑着嗓子说道:“干娘曾经说过,富贵险中求,我跟着你,赢了,就再不用过那比狗还不如的日子,输了,也不过贱命一条,愿赌服输,我认了!”
  水千浔默然半晌,拍拍杜篮儿的肩膀:“够狠,我喜欢。”
  她朝墨初招招手:“找人把她送回房间,给她脖子上的伤口敷点药。”
  杜篮儿摇摇晃晃站起来,脸色依然苍白,但是眸光却坚定了许多,她朝水千浔笑了笑:“我定不会成为你的累赘。”
  看着杜篮儿单薄却又挺直了许多的背影,水千浔心知自己在这陌生的时空里,多了一个同伴。
  墨初看了眼杜篮儿蹒跚离去的背影,唤来一名护卫,让他跟着杜篮儿。
  接下来,水千浔似乎成了香饽饽,不管走到哪,都会招来各种奇奇怪怪的袭击。
  她走到大树下,树上忽然蹿下一条白底黑纹的小蛇,朝着水千浔肩膀扑过去,然后墨初一剑挥去,小蛇断成了七八截,蛇血竟然是诡异的黑色,落到地上,草叶瞬间枯萎。
  她经过花丛边,花丛里突然飞出一只五彩斑斓的蜜蜂,长如细针的尖嘴对着水千浔的脖子刺过去。
  “嗖”蜂子被剑光劈成两半,尖嘴扎进泥土里的时候,泥土顿时灰了一片。
  ……
  水千浔背着双手,在后院里溜达着,虽然身周危机四伏,处处陷阱,但是她却不愿回到皇甫恣的房间里,不知道为啥,只要跟那妖孽在一起,她就觉得自己的生理指标不太正常,比如血液流速会莫名加快,体温升高,心脏时不时漏跳一拍之类的。
  她一直怀疑那厮是不是给她下了毒,总之离他远点肯定没错。
  她也不想去前院,那里人多,她跟那些姐儿们又没什么深仇大恨,犯不着为她们招来杀身之祸。
  水千浔已然猜到,自己现在步步惊心,面临着被人掳走甚至杀死的危险,定是拜皇甫恣所赐。
  她总觉得,如今的局面,并不是因为别人误以为她是皇甫恣喜欢的女人,才对她下手这么简单。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会知道皇甫恣绝对不是个能被女人挟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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