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倒斗历程: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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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倒斗历程: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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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漆层的工艺相当的考究,但我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这个木料。这种淡金色的纹理我再熟悉不过了,这个棺椁,居然是用金丝楠木做的!
  “胖子,看什么呢,过来!”我招呼了声正在棺材另一头晃悠的胖子。
  “咋?要开棺了没?”胖子屁颠屁颠地过来,张嘴就问。
  “嘿,知道这是啥木头吗?”我没搭他的话,指着棺材问。
  “啥木头?还能是金丝楠不成?”胖子不屑一顾!
  “还就是金丝楠木,丫的够有钱的,居然能用这木料!看来这回咱哥俩发达了!”我抚摩着棺椁兴奋地说。
  “这,就是金丝楠木?”胖子一听也有点呆了,学着我的样子抚摩起棺木来,一边摸着一边嘴里还嘟喃着,“可惜了,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我一听奇怪了,问道。
  “这可是好东西啊,以前你不是跟哥们提过吗,万历皇帝的棺材用的也是这木料!就是可惜了,上面刻了字,怕是不值钱了!”胖子唉声叹气地说道,颇有点不舍的味道。
  “就是没刻字也没用,咱还能抗这大家伙走不成!关键是里面的东西,能用得起金丝楠的,里面的东西也寒酸不了!”少见胖子这副多愁善感的样,我一乐就没多想,顺便就回答了他,说完才觉出问题来!
  “刻字?什么刻字?”
  “就是那个喽!跟刚才门上的一样,你说是什么瘦金体来着!”胖子说着朝棺材另一头一努嘴。
  我闻言转过去一看,果然!上面密密麻麻地用瘦金体刻满了字。
  一看这情况我心里猛地一凉,完了,怕是要坏事!这些字划破了漆层,露出了里面木料的原色,我伸手一摸,毛刺不平,这明显是后刻上去的,而且一定不是墓主的后人,这么大的墓都建了,不会去省这点功夫!
  难不成我们哥俩辛苦了这么半天,倒让人截了胡?
  我苦笑着把情况跟胖子一说,他当场就急了,掏出探阴爪就准备下手撬棺材。
  我忙一把拦住他,说:“先看看他留了什么话再撬不迟,别又咱下什么套!”
  说完我不再理胖子,趴到棺材上仔细研究起那些刻字来。待我辨明了第一行字,我的心立马沉到了谷底,这赫然是位倒斗的老前辈的留言。现在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搞半天,这墓压根就不是原装的,早让人破了处了!没奈何,谁让咱生得比人晚呢,现在只求这位老前辈吃完肉能给我们留口汤喝喝了。
  事已至此,再怨天尤人也没用了,我只好耐着性子,看看他都给咱留了什么话?上面是这么写着的:
  后世元良台鉴:
  余姓张名越,字子良。少时承袭祖业,以摸金为生。恰逢乱世,人命轻贱,投伪齐帝豫(刘豫)麾下,任淘沙官以自保。自此挖坟掘冢、夷墓扬骨,行此田叔奸事以全身,凡二十年!
  (【注】:《史记》“掘冢,奸事也,而田叔以起。”)
  时值天下大乱,二帝北狩,堂堂宋人于此北地竟与猪狗无异。余虽行此贱役以糊口,然扪心自问,亦宋人矣!思及此,实不愿复掘先人冢而肥汉贼蛮夷,故携家眷,挂冠入陕,为一田舍郎也!
  年齿渐长,每思及所犯之孽,无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后得智光先师点化,遂散尽家财遁入空门以赎前罪。得佛祖垂怜,罪孽如吾者,亦得寿永。
  年逾古稀,死则不为夭也,然思前事,尤感孽不可消,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吾发掘冢墓毁人尸骨无算,常恐身后亦遭此报,祸及子孙。
  恰逢夏党项族嵬名氏大将殁,其后辈子弟行堪舆奇术,立“七星引煞立勾陈”大局,欲其安息且长旺氏族。余思之,若无党项蛮夷扰吾边关,损吾军力,堂堂大宋何至有徽钦之耻,彼亦为吾大宋之仇敌也。损敌利己,此非亦为正道乎!
  是故,余访嵬名氏后人,献“勾魂直道”及“大衍阵图”,为其督建此穴,后假死得脱!待其下葬,余携族中子弟,寻其疏水之管,溯而上之,则入其墓。
  尽洗明器,贷之以资乡民。复移其棺,欲残其身取其珍,孰料始移之,方开其椁,尚未及发,已有尸变之兆,料其杀孽过重且枉移佳穴,故有此变。未敢发,觅铜椁镇之,于下掘一穴,坠之永镇。
  余自知寿元将尽,且常虑身后之事,逢此良机岂能失之乎!故占此佳穴,乞能全身而佑及子孙也!
  然,君既视此赘言,足证阁下高能,千古佳穴,竟亦不足全,此诚业报也!吾家财散尽,存者,惟一琉璃茶盏,一则吾实爱之,不忍弃,二则料知今日事,实所难免,故存之以馈后世元良。
  君高义,望毋伤吾身。非吾惜此皮囊,实乃为后世子孙计。吾张氏,行摸金之事千载,余亦不能止,惟望能于幽明之中,能保全一二。
  呜呼!掘人冢者亦难逃此报,此岂所及料哉?
  “怎么样,上面写着啥?”胖子看我久久不言语,忍不住问道。
  我长出了一口气,拍着棺材说:“这里面躺着的不是正主儿,丫的给鹊巢鸠占了。现在躺里面的是咱摸金校尉的前辈,在南宋初年还当过淘沙官,也就是跟曹操立的发丘中郎将跟摸金校尉差不多,都是官盗!”
  “啥!敢情咱这老半天的,全是白忙活了!老丫的,今天非剐了他不可!”胖子一听怒了,操起探阴爪就准备开棺毁尸!
  “别介,这事太缺德咱不能干!”我连忙一把拦住气呼呼的胖子,想了想继续说道,“人家也给咱留下个琉璃茶盏做买命钱,我看就算了吧!再说了,他老人家姓张,哥们也姓张,还都是摸金世家,别搞不好大水冲了龙王庙,回头再害到自个,那就不值当了!”
  胖子一听泻了气,把家伙随手一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垂头丧气地说:“那怎么办,咱累死累活半天,就拿一茶碗走人?回头还不给大金牙笑死!”
  “茶碗?你还真别小看这东西,这可是个宝贝!”丫的就是不识货,琉璃是什么东西?可是咱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佛家的七宝之一,又称药玉。
  “沙和尚记得不?”看胖子那垂头丧气的样,我还真有点不忍心,得激励激励。
  “这还能不记得,丫的还神仙呢,混得也忒差了,打破个酒杯就给人从天上扔了下来!”胖子有气无力地回答。
  “嘿嘿!酒杯?人家打破的那叫琉璃盏!什么是琉璃盏知道不?”我笑着拍了拍棺材,“就是里面的那玩意!”
  一听到这,胖子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扑闪扑闪地冒着绿光。
  我一看有效,又加了把劲,“再说了,这老家伙提到,正主儿的棺材还没有给打开过,这会还埋在下面呢!最值钱的东西应该还在棺材里!”
  我话刚说完,胖子霍地窜了起来,吼道:“靠!那还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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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开棺发财】
  ( 本章字数:2799  更新时间:2009…7…16 16:49:29)

  “靠!那还等什么!”胖子大吼一声,操起探阴爪就开始撬棺。
  这次没拦着他,我也想看看里面那位同行给咱留的是什么好东西?琉璃盏这玩意也只是听说,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能值多少?
  我这边还在胡思乱想呢,胖子已经把外面的椁给撬开了。巨大的椁盖跌落到地上,扬起了好大的灰尘。
  我靠近一看,只见里面停放着一具普普通通的白木棺材,看上去毫不起眼,跟外面的金丝楠木巨椁完全不配套。看来这棺材是老盗墓贼自己带来的,原装的已经被封在铜椁里了。
  三两下撬开薄棺盖,千年前同行的遗体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他身着略显陈旧的僧衣,脚穿破旧的芒鞋,双手交叉叠于胸前,头上还有依稀可见的戒疤……
  千年的时光仿佛也不能在这位遁入佛门的摸金校尉身上留下太多的印记,除了老人常见的干瘪,灰暗的皮肤外,他似乎还停留在故去的那一刻,嘴角略略弯起,好象还在慈祥地微笑。
  看了这位老前辈的遗体,我跟胖子不禁面面相觑!黑凶白凶的,我们是见惯了,但保存这么完好,这么安详的尸体还是第一次见。隔着防毒面具,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弄得我心里一阵阵发虚,直觉得打扰这位老和尚的安息实在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
  我心里正犯着嘀咕,胖子的声音适时地传来。
  “嘿,丫的还挺齐整的!涛子,你说这哥们嘴里会不会含着明珠宝玉什么的?要不这都多少年了,咋一点没烂呢!”
  说着还伸出手,在老和尚身上东捏捏西掐掐地试着手感。
  “靠,你能不能消停点!”我一把拍开他正折腾老和尚的爪子,“也不看看咱在什么地方,还珠啊玉啊的,想都不要想!”
  胖子这小子就是神经粗,我这边给震慑得不行,他倒好,把人家老和尚当小姑娘似的捏起来了!不过经他这么一闹,还真轻松不少!靠,管他是不是和尚,该咋整还咋整,最多看在大家都姓张的面子上,不伤他的遗体也就是了!
  说来也怪,我这一想通,再看老和尚,只觉得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干瘪老头,刚那股不容亵渎的味是一点也没有了!
  “你怎么知道没有?没有他能保存得这么好吗?”胖子摆明不信我的话,伸手就去捏老和尚的下巴!
  我懒得说他了,站一旁看他白忙活吧!这地界,除了皇亲贵戚外,死后一贯是不含珠的。为什么?这里古时候号称“八百里秦川”,人口密集、富庶之地,民众多尚道教,崂山茅山二派子弟多有行走。特别是这丧葬之事,少不了崂山道士的影子。
  崂山跟茅山,并列为我国两大道门,皆擅长捉鬼伏妖,压魂镇尸的伎俩。为防止尸变,往往向崂山道士求颗定尸丹就可以了,哪用得着什么宝珠玉石的,搞不好再引来倒斗的连个全尸都落不着。
  考古那会,跟陈教授去过趟广州,说是那里捉获了一批专门倒腾干尸的同行,让陈教授过去鉴定鉴定。到那一看,还真是长见识了,一排十几具干尸。我看得直倒胃口,这年头,真是什么都能卖钱啊,就这批猪不叼狗不啃的干尸,听说在国外能卖十几万呢!
  陈教授一看那情况,急了,在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边翻检着尸体,一边还用他匮乏的语言翻来覆去地咒骂盗墓贼们,浑然忘了我这个正牌的摸金校尉还在身边呢,这不是连我也骂进去了?我听得是直翻白眼,差点没揍丫的!
  老家伙为什么那么激动呢?连风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简单,那些干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喉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口,有的更甚,连肚子都给剖开了!
  这就叫“本欲长保,反以贾祸”。嘴上含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体,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是,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喉剖腹。
  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感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潮了点,不就取个珠嘛,至于弄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
  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不然的话,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
  其次,无名指跟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不然的话等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看到的那几具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的,跟蝗虫似的,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丫的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让他赶紧把定尸丹给放回去,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给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起这次的正主——琉璃盏。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我倒想起个民国那会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丫的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都有职业病,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的……
  棺材里其他地方大包小包的还有很多,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一边胡思乱想着,我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吗?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着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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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章末附琉璃盏帖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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