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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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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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直到我24岁、你25岁这一年,我们在一片潋滟的水色中相遇,然后相爱,再然后,成为一对平凡的夫妻,那一帧一帧的相片记录着我没有你的岁月和与你在一起的年华,直至我们能真的比肩站在一起。只是,你还没有来得及带着我走进围城中,便亟不可待地甩开了我的手,徒留我一人看着构筑的梦幻世界一片一片在面前碎裂,化成齑粉,只来得及看见有人笔走龙蛇,在我面前铁划银钩出“有缘无分”四个大字。
我不知道为什么,顾睿的心情不好,浑身散发出生冷的气息,衬得他银灰色的西服也成了一块钢,手搭在上面硬邦邦的。找了个借口,便遁到了洗手间。看着镜中的自己,惨白的脸,一道水渍在左脸颊上泾渭分明,夸张而又讽刺,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莫子兮,要笑,大好的日子,一定要笑。”于是扯着面皮拉出一道无奈又虚伪的笑,镜中的女子抽离了灵魂,呆板着一张欲哭无泪的脸冷冷地看着我,极尽讽刺,补了一下妆,等到平复了心情之后便拉开了门,却不曾想到顾睿背倚着墙,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露出一大截的烟灰,他的脸一半在白色的烟雾之后,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以为你掉进厕所了。”微凉的声线。
“你怎么在这?”
“抽根烟。”顾睿吸了一口,微红的火闪闪烁烁,如同一只眼睛,想要窥探我的内心。我厌恶地皱了皱眉,侧过身,我向来都是不喜欢烟味的,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这种奇怪到令人恶心的味道,还不惜以健康为代价。顾睿把手中的烟一掐,拉了拉衣袖。
我扭了头想要从他身边走过,却被他一把拉住了手腕,“余生生,”我怔怔地看着他,顺着他银灰色的袖子,看到自己的手腕被抓在他刚刚拿过烟的手上,那块鱼骨头被夹在他的手指和我的手腕中间,不知为什么,缀着鱼骨头式纹的部位上方的热量比其他的地方还要热上好几倍。
“今天,你的男伴,是我。”顾睿缓慢而又清晰的吐出这几个字,他吐出的气息中没有夹带着那股难闻的烟味,相反,有淡淡的木屑的清香,我想了想,原来是他的香水味。
“好吧,我的男伴,”我一把抓过他的手,然后两只手抱着他的臂膀,故意将全身的力量压在上面,“我要吃烤番薯。”
“嗯,我也想吃。”顾睿拨了拨我面前的刘海,有几粒水珠顺着脸颊往下走,“走吧,我请客。”
就这样,他拖着我往大堂走去,正好碰见司马奕在敬酒,顾睿从服务生的托盘里取了一杯酒,和他对碰,“恭喜恭喜。”一仰头,便将杯中的酒倒入了喉中。
“多谢,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在顾总那里讨一杯喜酒喝?”
“那要看我的那位什么时候点头了。”顾睿笑眯眯地回答,还将眼光扫到了我这里。
“奕总,新婚愉快。生生嘴馋了,一直要嚷着吃烤红薯,我也奈不过她。”
“瞎暴眼,我还给你准备了你最爱的阿根达斯啊。”
“靠,你个傻逼,一天不叫我瞎暴眼会死啊。”我跳了跳脚,正想伸出手和以往那样挠他的痒,却发现自己的手被顾睿抓得紧紧的,看着司马奕身边的新娘,突然没有了以往的感觉,再也不可以像以前那样玩了,因为他的身边的位置已经属于另一个女子,那个将要和他百年好合的女子。
于是便从旁边拿了一杯酒,“司马奕,这杯酒我敬你,祝你们白头偕老,早得麟儿。”于是碰了碰他的杯口,一饮而尽,裂开着嘴,将笑容无限地扩大,想借以来填补一颗空洞洞刮着西北风的心。
“那我就和顾睿尔先走一步啦。”摆摆手,拎着小提包和他们道了别,一瘸一拐地坐进了顾睿的那辆探险者里面,毫无形象地踢掉了脚上最新款的菲拉格慕:“这玩意太烙脚了,真想不通那些女人怎么忍受得了这种折磨。”
顾睿笑了笑,打开了CD机,“所以说,你还算不得女人。”
“喂,顾睿尔,不待你这么损人的。要说只能说你们男人自私,说什么穿高跟鞋的女人有气质blabla,然后哄得女人忍受着这种非人的折磨,只为了满足你们的眼睛,姐姐我不屑。”说完,我还将脸摆到一边,将鼻孔弄得老高,做出一副鄙视状,“对了,我们去哪里吃烤番薯?我要吃紫色的。”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顾睿将方向盘往右一打,探险者便优雅地一转身,脱离流水般的车队,往一边跑去。
“Ilookatyou
Pleasedon'twalkaway
Iseeyou'reaboutto
ThereisjustsomethingI'dreallyliketosay
Sopleasedon'twalkaway
Iknowthatyou'rethere
Stillyoupretendyou'renot
YesIknowithurts
Ihavealsofeltthepain
Soshoulditmatter
WhatIdoorwhatI'vedone
Aslongasinmyheart
You'restilltheonlyone
Ihearyousayit
ButIdon'tthinkyouunderstand
Icanbetrustednow,IsweartoyouIcan
It'sbeenayearamemoryfrommypast
IknowwhatIdidwrong
Iwishtochange
Justtomakeitlast
ButIguessit'sbeentoolong
Easytomoveon
Tofettoaboutitall
Isthatwhatyoudo,hopingIwillbegoneIfyougottoknowmeagain
Maybethen——maybethen
Wecouldseewhatweshoulddo
Butthat'salluptoyou
I'llbewaitingforyou”
Sissel空灵的声音在车内回旋,如同一块无暇的水晶,不蒙尘埃。我上高中那会儿,刚听到这首歌,就被她那嗓音深深地吸引了,无法自拔,一连几个星期都是单曲重复,有几次,还听得流泪了。
“换一首吧。”当我听见那句歌词“ThereisjustsomethingI'dreallyliketosay,Sopleasedon'twalkaway,Iknowthatyou'rethere,Stillyoupretendyou'renot”时,满满的回忆都是黑色的,永远都打不通的手机,和石沉大海的短信。
顾睿的手轻轻地按了一下键,是神秘园的《追梦人》。
幽静的音乐声流淌在车厢内,晃碎了朦胧的月色。

、十八,一豆灯光的温暖

探险者在仄逼的一条小巷前停下来,顾睿一伸手便解开了安全带,“烤番薯在这条巷子里面,你的脚可以吗?”
“没问题,没问题。”我一骨碌地便打开门,也懒得穿细高跟鞋,就想这么走下去,却被顾睿一把拦住了,“你这样小心明天就走不了了。”
“穿那高跟鞋也是这个后果,我会小心的。”
“你等等。”顾睿转过身在后座上掏了掏,便拿出一个长方形的鞋盒,“喏,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双帆布鞋,当场便乐开了花,在承受将近两个小时非人的禁锢与折磨之后,脚挣脱枷锁终于解放了。
虽然这个搭配怪了一点,但是,我的原则是舒服至上,其次再考虑美丽与否,而且大晚上也没有人来欣赏我的姿色。
换上鞋,在原地打了几个转,“还是帆布鞋适合我啊,所以,贵的不一定是好的,它有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走了几步,发现这双鞋无比的合脚,“顾睿尔,这双鞋是给你哪个女伴买的啊。”
“你觉得有人的脚会是34码的吗?”
我的脚自从上了初中之后就没有再长开过,看上去,总要比成人的脚小上那么一圈,想想也是,那么小的鞋子,除了孩子,还真没有人能穿得上,“你那个小侄女不是要恨死我了啊,她的鞋子竟然被我穿了。”
顾睿似乎顿了一顿:“记得买双新的送给她。”
他在前面走着,背影无端生出俊秀之感,我不得不承认,相比于十五年前拖着两条鼻涕,动不动就哭得昏天抢地的小男孩,他有男人的感觉了,“我怎么不知道这里还有卖烤番薯的?”
“你不知道的东西那可多了去了,恐怕除了知道自个家旁边有一家欧尚之外,连几个菜市场都没弄清楚吧?这边有一家卖烤番薯的小店,地方虽小了点,但是味道绝对好,而且干净。”
“看不出你一个公子哥,还会来这边吃这小玩意。”
“因为有个人和我说过,她最爱啃番薯。”他放慢步子,在我三步远的地方慢慢走着。
“难道姜凝眉也爱吃这玩意?”我的眼睛突然变得晶晶亮,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小道消息,怎么也无法想象这等佳人捧着一个番薯在一边啃的情形,杏脸桃腮的女子优雅地端坐在美人椅上,纤纤素手上捧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番薯,美人那涂着唇蜜的樱桃小口瞬时变得很大,白森森的牙齿一览无遗,一口咬下去,便去了三分之一,我心里抖擞了一下,不会不会,姜凝眉天仙一样的人物,才不会像我那么没有吃像呢,她肯定是很优雅地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品尝,还不时用那白色的丝绢揩揩嘴角,连吃个饭都能羞了一朵花。
“姜凝眉?我怎么知道她爱不爱吃。”顾睿顿住了脚步,回过头剜了我一眼,“哪个女人会像你一样,吃这种没有形象的东西,还当作人间美味。”
“唉唉唉,顾睿尔,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个人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是最没有形象的吗?再说了,我又没有说过我是淑女,干嘛要像她们那样吃口饭还只吃那么十几粒米饭啊。”我没有注意到顾睿已经停下了,还是直直地走着,突然间,鼻子很疼,原来撞到了他的身上,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正好撞在我的鼻子上,“你怎么好端端地就停下来了。”我摸摸鼻子,发出闷闷的声音。
“看看你有没有迷路。”
“放心吧,只要你在前面,我绝对不会迷路的。”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路痴,即使手中拿了一张地图,也会向截然不同的方向走去。而且,一旦走到不熟悉的地方,就会习惯性向右转。
巷子的前方有一豆红色的点,我觉得很温暖,就像是一个妻子在等待着晚归的丈夫,为他照亮回家的路。
“那前面亮着灯的就是那家烤番薯店了。”
我早就闻到那股番薯特有的香味了,似乎还带着泥土的清香,顿时觉得整个人变得轻盈起来,四月的晚风中夹带着丝丝的醇香,暑气还没有消散,被炙热的阳光考过的这片泥土,似乎还能闻到阳光的味道参杂着青青的草味。
走近了才发现,这是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如果不是顾睿带着我来,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走进这条胡同,发现另一番天地,干干净净的房间,明明亮亮的灯光,温温馨馨的环境,一个50多岁的男子在烤炉旁拨弄着番薯,一个一个地翻着身,鬓角带着些许的花白,时光的耙子已在他的眉角眼梢刻镂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浅浅的划痕。一看到顾睿和我走进门,便将手在旁边的抹布上揩了揩,“小睿,你来了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你了,最近忙不?”
“有点忙。”顾睿径直走到店里,“怎么没见大嫂?”
“哦,她在里面。”说着,便扯了嗓子喊:“老婆子,小睿来了。”
蓝色的帘布一晃动,一个妇人便走了出来,系着围裙,“小睿啊,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我朋友,她嘴馋,想吃烤番薯,所以就带着她过来了。”
“哟,真是标致的小姑娘,小睿你真有福气。”说罢,便拿一双饱含着风霜的眼睛细细端量起我,“这可是小睿第一次带过来的女孩啊。”
我讪讪地不知道如何招架她的热情,她不由分说便牵起我的手,将我向座椅上招呼,还拍拍我的手。
那边大叔已经快手快脚地端上了几个金黄色的番薯,冒着丝丝的热气,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肚子里的馋虫不停地叫嚣着。
“孟叔,有没有紫色的番薯?”
“有啊有啊。你等等,我现在就去烤。”
“叔叔,不用麻烦了,这几个番薯就够了。”我连忙喊,那时只是和顾睿开个玩笑罢了,还真没有想过要吃紫色的。
“那会子不是嚷着要吃吗?”
“此一时彼一时嘛,再说这几个吃下去就撑了。”
“孟叔,拿几瓶拉菲过来吧,咱们多久没在一起喝过酒了?”
我一听小拉斐,眼睛便直愣愣地盯着顾睿,多久没有喝过拉菲了?我还一次都没有喝过呢,败家玩意儿,我不平地在内心诽腹。
“孟叔以前是我们家的司机,现在年龄大了,便开了这家店,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烤番薯,说起来,和你还是一家。”
“可我只知道吃。”
紫宝石般的红色泽在高脚杯中泛着光,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真醇香。他们在一边聊往昔的峥嵘岁月,而我则负责大快朵颐,哦,还有和身边的孟婶话桑麻。
“小姑娘你是什么时候和小睿认识的啊。”
“哦,8岁那一年见得面,应该是10岁那一年熟悉起来的吧。”
“那就是青梅竹马啦。”她喜滋滋地给我夹了一块冒着热油的五花肉,“多吃些,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姑娘家的不要天天嚷着减肥,丰满一些才好看呢。那你和小睿相处了很久了吧?”
“算不上吧,我和他当了四年的小学同学,两年的高中同学,后来我出了国,我们前一个月才碰上的。”她做的小菜还真是可口,我都想把舌头咬下来了。喝一口拉菲,吃一块肉,想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便是如此了吧?
“哎呦,那感情也算得上是深厚了。”她舀了一碗冬瓜汤,“丫头喝碗汤吧,不要净顾着喝酒。”
“谢谢孟婶。”我接过镂刻碗底着鸳鸯戏水的汤碗,吹了吹热气,“味道真不错,比陈妈的手艺好太多了。”唉唉,陈妈你可千万别拿着铲子来敲我的脑袋,必要的恭维还是需要的,“哦,陈妈是我们家专门负责做饭的,子渊——也就是我的哥哥,只认准陈妈烧的饭菜。”
“喜欢就多吃一点。”她又殷勤地为我布菜,碟子上都撂了满满一个小山堆了,而且大有壮大一番的意味。

、十九,我曾听闻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埋头只负责啃肉,吮吸了一口直筒骨的骨髓,鲜美如斯,鲜美如斯,于是顾不得形象咂了咂嘴,反正在顾睿面前从来都是不需要注意淑女形象的。
“那,丫头啊,你觉得小睿这个人怎么样啊。”孟婶加了一筷鲜嫩的笋尖放在面前的小山上。
“哦,蛮好的,就是有时过于招蜂引蝶了些。”我舔了一下手指,这骨髓实在是太鲜美了,不能就这么浪费。
“唉唉唉,那可是天大的误会,他这个人虽然表面看起来放荡不羁,但是骨子里是最为传统的正人君子,花边新闻上的说的不算,那都是无良的狗仔们为了销售量而可以编排的,丫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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