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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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笔记-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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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冯道、杜周、费无忌这些官场小人呼应得起来并能产生深刻对位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除了他们,官场小人再也找不到其它更贴心的社会心理基础了。而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就象电磁的两极之间所形成的磁场,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的心理效应强劲地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人们后来处处遇到的小人,大多不是朝廷命官,也不是职业性的恶奴、乞丐、流氓、文痞,而是中间地带非职业意义上的存在,人数多,范围广,渗透力强,几乎无所不在。

上层的社会制度可以改变,下层的社会渣滓可以清除,而这种中间地带的存在将会是一种幅员辽阔的恶性遗传,难以阻遏。

据我观察,中间地带的大量小人就性质而言,也可分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这几类,试分述之。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断窥测着掀翻和吞没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谢国桢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一书中有一篇〈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之家的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还涉及到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其混乱。为此,孟森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来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人们寻常接触的是大量并未签订过卖身契约的恶奴型小人。他们的特点,是永久地在寻找投靠和巴结的对象。投靠之初什么好话都说得出口,一旦投靠成功便充分、彻底地利用投靠对象的社会势力和公众效能以求一逞,与此同时又搜寻投靠对象的弱项和隐懮,作为箝制、要挟、反叛、出卖的资本,只不过反叛和出卖之后仍然是个奴纔。这样的人,再凶狠毒辣、再长袖善舞,也无法抽离他们背后的靠山,在人格上,他们完全不能在世间自立,他们不管做成多大的事也只能算是小人。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求生是直得同情的,但为行乞成为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文化方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没有丝毫积极意义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浊、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有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得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这种做法当然会受到人们的责难,面对责难他们的办法是靠耍无赖以自救。他们会指天发誓,硬说刚刚乞讨来的东西天生就是他们的,反诬施舍者把它弄坏了,施舍者想既然如此那就不施舍了吧,他们又会大声叫喊发生了抢劫事件。叫喊召来了围观,无聊的围观者喜欢听违背常理的戏剧性事件,于是,一个无须抢劫的抢劫者抢劫了一个无可被劫的被劫者,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又耸人听闻的故事啊。乞丐型小人作为这个故事的主角与懊丧的施舍者一起被长久围观着,深感满足。与街市间的恶少不同的是,乞丐型小人始终不会丢弃可怜相,或炫示残肢,或展现破衣,或强调衰老,一切似乎都到了生活的尽头,骗赚着善良人们在人道上的最后防线。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苏北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行乞完,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貌似可怜却欲眼炯炯,低三下四却贪得无厌,一旦获得便立即耍赖,这便是乞丐型小人的基本生态。

流氓型小人。

凡小人无不带有流氓气,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当这些小人完全失去社会定位,失去哪怕是假装的价值原则的时候,他们便成为对社会秩序最放肆、又最无逻辑的骚挠者,这便是流氓型小人。

流氓型小人的活力来自于无耻。西方有人说,人类是唯一有羞耻感的动物,这句话对流氓型小人不适合。《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献媚的丑态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说成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决,父子之恩难忘。”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作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它罪犯的伙食,吃得饱饱的。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一个恶奴型的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咀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咀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也真可以说是进入一定的境界了。

尚未进牢狱的流氓型小人比其它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象玩杂耍一样在手上交替玩弄着诬陷、造谣、离间、偷听、恫吓、欺榨、出尔反尔、被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他们的一大优势在于,不仅精通流氓技法,而且也熟悉人世间的正常规矩,因此善于把两者故意搅浑,诱使不知底里的善良人误认为有讲理的余地,来与他们据理力争。以为他们不明真象,其实他们早就明白;以为他们一时误会,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误会过。你给他们讲道理,而他们想鄙弃的就是一切道理。当你知道了这个秘密,刚想回过头去,他们又热呼呼的递过来一句最正常的大道理,使人觉得最终要鄙弃大道理的竟然是你。曲彦斌的《中国乞丐史》曾引述雷君曜《绘图骗术奇谈》里收集的许多事例,结论是:“对这类人不理无事,一沾边就无论如何难免要上套圈的。”此话大概能感应许多读者。反观我们身边,有的人,相处多少年都平安无事,而有的人,亲亲热热自称门生贴上来,没过多久便滋生出没完没了的恼心事,那很可能就是流氓型小人了。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数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做作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大抵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曾经记述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挠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气息的年轻人,大体不在我们论述的范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了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国历史上举出一大串文纔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难的。宋真宗钓了半天鱼钓不上来正在皱眉,一个叫丁谓的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诗来:“鱼畏龙颜上钓迟”。

诗句很聪明,宋真宗立即高兴了。在宫廷里做文化侍从,至少要有这样的本事。

至于这样的文化侍从是不是文痞,还要看他做多少坏事。

文痞其实也就是文化流氓。与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们还要注意修饰文化形象,时不时愿意写几笔书法,打几本传奇,冒充一下学术辈分,拂拭一块文化招牌,伪称自己是哪位名人的师长,宣扬自己曾和某位大师有过结交。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一点文化品格的基本经纬,因而总要花费不少力气把自己打扮的慷慨激昂,好象他们是民族气节和文化品格的最后代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今日义士。

他们有时还会包搅词讼,把事情搞颠倒了还能蒙得一个主持正义的美名。

作为文人,他们特别知道与论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费在谣言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洁奉公的人,并把他推上皇帝宝座的是这帮人;在现代,给弱女子阮玲玉泼上很多赃水而使她无以言辩,只得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自尽的也是这帮人。这帮人无德、无行、无耻,但偏偏隔三差五地要打扮成道德捍卫者的形象,把自己身上最怕别人说的特点倒栽在别人身上。他们手上有一支笔,但几乎没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像模象样地做过什么,除了阿谀就是诽谤。记得一位阅世极深的当代艺术大师临终前曾经颇有感触地说:“一个文化人,如果一辈子没有做成任何一件实实在在的文化事业而居然还在文化界骗得一点小名,那他到老也只能靠投机过日子,继续忙忙颠颠地做文痞。”文痞型小人脚跨流氓意识和文化手段之间,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落后的国家里特别具有伪装,也特别具有破坏性,因为他们把其它类型小人的局部性恶浊,经过装潢变成了一种广范的社会污染。试想,一群街边流氓看到服饰齐整一点的行人就丢石子、泼脏水、瞎起哄,这种很容易看出来的恶行如果由几个舞文弄墨的人在哪本杂志上换成文绉绉的腔调来干,有多少人能看出来呢?

说不定都被看成是文艺批评和艺术讨论了。



上文曾经说过,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殊需要为小人的产生和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种现象久而久之也就给全社会带来一种心理后果:对小人只能防、只能躲、不能纠缠。于是小人如入无人之境,滋生他们的那块土壤总是那样肥沃丰美。

值得研究的是,有不少小人并没有什么权力背景、组合能力和敢死精神,为什么正常的社会群体对他们也失去了防御能力呢?如果我们不把责任全部推给封建王朝,在我们身边是否也能找到一点原因呢?

好象能找到一些。

第一,观念上的缺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社会上特别痛恨的都不是各种类型的小人。我们痛恨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的青年,我们痛恨敢于无视亲友邻里的规劝死死追求对象的情种,我们痛恨不顾一切的激进派或巍然不动的保守派,我们痛恨跋扈、妖冶、穷酸、迂腐、固执,我们痛恨这痛恨那,却不会痛恨那些没有立场的游魂、转瞬即逝的笑脸、无法验证的美言、无可验收的许诺。

很长时间我们都太政治化,以某种政治观点决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政治观点上几乎是无可无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时讨好两面,至少被两面都看成中间状态的友邻。我们厌恶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们厌恶野蛮,小人在多数情况下不干血淋淋的蠢事。结果,我们极其严密的社会观念监察网络疏而不漏地垂顾着各色人等,却独独把小人给放过了。

第二,情感上的牵扯。小人是善于做情感游戏的,这对很多劳于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来说正中下怀。在这个问题上小人与正常人的区别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内心开始的,小人的情感游戏是以揣摩对方的需要开始的。

小人往往揣摩得很准,人们一下就进入了他们的陷阱,误认他们为知己。小人就是那种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却曾有很多人把他误认为知己的人。到后来,人们也会渐渐识破他们的真相,但既有旧情牵连,不好骤然反脸。

我觉得中国历史上特别能在情感的迷魂阵中识别小人的是两大名相:管仲和王安石。他们的千古贤名,有一半就在于他们对小人的防范上。管仲辅佐齐恒公时,齐恒公很感动地对他说:“我身边有三个对我最忠心的人,一个人为了伺候我愿做太监,把自己阉割了;一个人来做我的臣子后整整十五年没有回家看过父母;另一个人更历害,为了给我滋补身体居然把自己儿子杀了做成羹给我吃!”

管仲听罢便说:“这些人不可亲近。他们的作为全部违反人的正常感情,怎么还谈得上对你的忠诚?”齐恒公听了管仲的话,把这三个小人赶出了朝廷。管仲死后,这三个小人果然闹得天翻地复。王安石一生更是遇到过很多小人,难于尽举,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谏议大夫程师孟,他有一天竟然对王安石说,他目前最恨的是自己身体越来越好,而自己的内心却想早死。王安石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先死,您就会给我写墓志铭,好流传后世了。”王安石一听就掂出了这个人的人格重量,不再理会。有一个叫李师中的小人水平更高一点,在王安石推行新法而引起朝廷上下非议纷纷的时候,他写了长长的十篇《巷议》,说街头巷尾都在说新法好,宰相好。本来这对王安石是雪中送炭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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