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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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匣-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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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烤着空气中的一切,让与我们遥遥相对的建筑群如海市蜃楼一般。
    巨大的铁门,漆层剥落严重,铁锈遍及各处,微微泛红的锈色,似乎让人再也想不起它本来的模样。而门锁,一如凌戍离开的那天一样,只是随意的用了一把普通的铁锁,难以想象那副娇小的身躯,这些年来,是如何守护住这座荒宅大院的。也只有阪城这样的小地方,才可能还有这样的无人之境了吧。
    门锁早已锈得不成样子,凌戍取来了修车备用的老虎钳,轻而易举的钳开了锁。因为从大门到别墅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又再次回到了车上。
    不知是因为道路变得不太好走了,还是因为心变得不太好受了,总之,凌戍开得很慢。而映入我眼帘的只有一片凋敝与繁盛共存之景。凋敝的是曾经娇气而贵重的各色盆栽和花墙,而繁盛的则是无限疯长的杂草和爬山虎。肆无忌惮的杂草与碎石,淹没了曾经的幽径,无法再确认哪里是车道,哪里是草坪,我们只能碾过凹凸不平的路面,一直向前。目之所及之处,到处都是厚厚的一层尘埃,只要稍有风起,便能在这个仲夏掀起一场银白的雪景。庭院里的不少木制建筑抵不过这些年的风雨飘摇,早已歪斜了梁柱,摇摇欲坠。破败与荒芜,深深的刺痛了我的每一根视觉神经。满目疮痍,那些时光的溃烂,似乎穿梭到了我的眼球内部,开始缓慢腐蚀所有见过它的人。
    如果说眼前的荒凉会使人哀伤的话,那么我所体会到的,一定就是残酷。哀伤更倾向于一种结果,而残酷却可以是一个漫长的经过,一个将原本美丽的东西,一点一点,在人前破坏至死的经过。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从不知道这里本来的模样。不知道那些几近坍塌的木制建筑,原是出自江南名家之手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不知道那些爬满蜘蛛网的空旷竹藤,原是一面面每日都需精心打理的风雅花墙,不知道那片青苔遍野杂草丛生的凹地,原是清澈见底水面如镜的鲤鱼池,不知道曾居住于此的别墅主人的故事……
    
        第三十章 记忆之夏(6) (2256字)
    出身,从来都不是可以选择的事,却也从来都不是文人骚客笔下那么轻描淡写的事,在古代,若是帝王将相之后,不论才德,多少能在历史的长卷上留下一星半点的墨痕,若是布衣白丁之后,不论资质,却多少要悲天悯人,叹命运多舛时运不济。在现代,或是富二代,或是穷二代,个中辛酸,冷暖自知。
    “说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过是偷换概念的游戏罢了。因为生不是要带来什么,而是被赋予了什么,天赋、财富或者美丽;而死也不是要带走什么,而是要留下什么,名声、遗产或者精神。所以生与死,都不是那么淡薄的事情。”
    说着这样的话的凌戍,是痛恨着他的出身?还是…痛恨着他的出生…?
    “季彦,想什么呢?该下车了。”
    凌戍的声音,将我从漫无边际的思绪中拉了回来,一幢五层楼高的中式别墅,已经近在眼前。
    “我都忘了是指纹锁了,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进不到门了。”凌戍一边用手拍扫着液晶屏上的灰尘,一边喃喃地说道。
    “诶?!指纹锁?!这才应该担心吧!这么几年了,房子又没人住,不可能还有供电吧,电机不工作,怎么可能打得开,还是拿应急钥匙出来吧。”
    “钥匙?刚才的门锁你忘了我是怎么打开的了?钥匙我早扔了。”
    “哈?!你…哎…这下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进去呗。”
    话音未落,屏幕扫描了凌戍的指纹后,只听“啪”的一声,两扇厚重的门扉应声开启。
    “哈?!”我站在门外一脸的目瞪口呆。
    “呵呵,我记得你应该是知道的吧,这别墅本来就是以那个男人公司的名义,从阪城政府那里买的土地使用权,单独规划的一个住宅区,虽说名义上是住宅区,除了占地面积够得上一个住宅区以外,实际就这一栋房子,是单独铺设管线供电供水的,至于费用,早就预支到下辈子去了。”
    “诶?!是这样?!”
    我缓缓的走进了屋子,在我的记忆中,因为镇上一到夏季就用电紧张,我家刚好就在镇中心的位置,经常被拉闸限电,热得我哭爹喊娘的,每每此时,我都会不辞辛苦的冒着烈日,拿着一把纸扇,踏上那条神奇的石子路,边走边扇,直奔凌戍家,因为他家的中央空调似乎一年四季就从来没关过。我当时只是以为,因为他家地处偏僻,所以连被拉闸限电的资格都没有。
    “咳…咳…”
    呛人的灰尘,因为穿门而入的夏风,在房间里肆意的飞舞着,我和凌戍都禁不住干咳了两声。阳光透过房间各处的窗户,肆无忌惮的照射了进来,宽阔的大厅,高大的穹顶,曲折的楼梯,整个屋子里的一切,就连空气中的尘埃都无所遁形。
    而这栋房子的时间,似乎永远的被锁在了凌戍离开的那一刻。所有的家具分毫未动,也未搭上防灰的白布,像是一颗颗弃子,静默的昭示着凌戍离开时的弃绝和他从未想过要再回来的决心。而所有本应该悬着字画的墙面,放着古董的架子,挂着戏服的屏风,依旧空空荡荡,那些缺失的空白,都由尘埃一一填补。在刺眼的光影下,我似乎又看了那个拖着行李箱的少年,毅然决然的穿过我身旁开着的大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季彦,麻烦你,把窗户都打开,透透气吧。我去打扫一间客房出来,今晚就凑合一下。”
    “……嗯。”
    语毕,凌戍便消失在了回廊的拐角处,而我则拖着迟钝的身子,一层楼一层楼的缓缓向上,挨个打开所有的窗户。不知道,以这种不算理由的理由,再回到这里,凌戍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我一直都处于心不在焉的状态,倒也没看出他有什么异样,是否所有的痛苦与挣扎、欢歌与笑颜都真的终会归于平静,平静到波澜不惊风浪不起…
    今天的自己果然很不对劲,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纷乱的思绪中,不断地不断地,盲目地盲目地,回忆回忆再回忆…是为了什么…
    “…唔!”因为注意力涣散,一时间竟忽略了脚下的台阶,身体在瞬间失去重心,向后倒去,我本能地大力地一把抓住了楼梯护栏,往后踉跄了两步,幸好还是站住了。手顺着布满灰尘的扶手顺势滑出了好远,一时间灰尘扑面而来,但我还来不及遮住口鼻,便被因在瞬间发力过猛而唤醒的腰痛,折腾得差点就跪了下去。我立马用双手扶住了腰部,良久都不敢再多动弹一下。
    可痛苦还远没有结束,随着腰痛的越发剧烈,我体内有什么别的记忆正炙热的翻滚着,直冲脑门。心脏传来深深的疼痛,仿佛被网格状的铁丝在瞬间勒紧心房般,血肉似乎都在一点一点的破裂开来。
    胸口紧紧揪住的窒息感,带来记忆的随之翻涌,在那黑色的海啸深处——是苏喆。昨天的苏喆…像是一只受了伤的野兽,对着我无声地怒吼着。他的心中有我看不见的触不到的伤口,但他选择将那个血肉模糊的伤口,以那样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展示给我看。但这样粗暴的方式,是不是只会徒添伤悲罢了…
    明明遭到过分对待的人是我,然而苏喆那时痛苦的神情却不断的刺痛着我的胸口,挥之不去…
    ——季彦老师,我爱你…对不起…
    毫无预兆,突然从脑海里闪过这句苦涩的低语,猝不及防,我狠狠地抓紧了胸前的衬衣,钻心的疼痛,似乎让心脏也被肆意的拧成了手中这团褶皱的衣衫,失去了手臂的支撑,我的身体不可抑制的跪了下去,似有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压在心头,压在眉梢。
    苏喆…我…
    不!不,我不要再想起来…
    如果这就是我想用回忆来逃避的现实,就让我一个人继续永无止尽的回忆吧…
    ——季彦老师,我爱你…对不起…
    住口吧,苏喆…不要再说了…不要再在我的心里随意的重复了…住口吧…
    
        第三十一章 记忆之夏(7) (2676字)
    我很清楚,对于苏喆,对于苏喆的感情,我选择了逃避。我无法像他一样,像他回应小默时那样的坦白而又决绝,无法像他一样,用那么平静的语调说出那么残忍的话,无法像他一样,将自己全权交给感情交给心。
    一旦我试图想要面对,自己就如崩坏了一般,没有办法理性的去思考,也没有办法放纵的去感受,剪不断,理还乱…苏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或许…真的已经毁坏了我,毁坏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毁坏了我原本简单的心意。
    我还有太多太多的不解,对自己,对凌戍,对苏喆。所以,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时间,需要一天,一年,或者,一辈子。
    凌戍不习惯早起,因为不想吵醒他,我起床后便离开了客房,开始随意的在偌大的别墅里,四处游荡。即使不开空调,这屋子似乎也冬暖夏凉,至少,现在的温度,刚刚好。纵使并不是刻意要去什么地方,但我的脚步却仍旧不由自主的朝那扇紧闭的房门走去。和这里所有的房门一样,门把手上早已堆满厚厚的灰尘,但我却毫不在意,径直握住整个把手,用力的转动了一下,门内,是凌戍的书房。
    在我眼中,这扇实木门后的一切都是永不褪色的,只有这里,只有这里永远不会沾上尘埃…
    一对木质上乘的草花梨书橱,四扇镂空的窗格上分别精雕着梅兰竹菊四君子,漆色红润,纹理亮丽如新。里面容纳的书籍,以书封的颜色为标准,整齐的排列着,内容涉猎广泛,每一本,凌戍都看过两遍以上。书案也是成对摆设的,铁梨木,仿清牡丹卷书案,两块板足内雕缠枝牡丹纹,雍容牡丹,惟妙惟肖,我曾一遍遍的沿着缠绕的纹路,细细抚摸,似有玉石的温润质感,让人为之动容。成套的玫瑰圈椅、红木雕花屏风…房内的所有所有,在我眼中,都始终纤尘不染,都还沾有那些年清风的味道。
    年幼时的凌戍,喜欢呆在自己的书房,如果我来找他,也一定是在这里和他共度一个安静的午后。多数时间凌戍都是在随意的涂鸦或者阅读,沉默着。而我总是自己带书或者作业来打发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凌戍看的书,虽然很不甘心,但我确实都看不太明白,硬要看的话,还得备上一本汉语词典。凌戍和我不一样,他的所有教育都是聘请专门的老师,一对一在家辅导的,而所教授的内容,也是我完全不能想象的,并非是语数外这样呆板的课程,而是涵盖了政治经济人文地理在内的广袤知识体系。所谓的学校教育,只不过是为了完整他的成长经历罢了。他不做作业,因为他不喜欢,他时常缺席,也仅仅是因为他不喜欢。
    “凌戍,明天又是周一,你会来学校吗?”
    “不去。”
    “那你会去秘密基地吗?”
    “…嗯。”
    “那我也…”
    “你不准逃课来找我。”
    凌戍打断了我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了,转而直直的盯着我,年仅九岁的他,目光中流出的坚定,却好似一个成年人,这让我完全无法再多辩驳一个字。但,如果这时候示弱的话,就会好不甘心,就像是输掉了一样,于是我仰仗着内心那小小的自尊,也狠狠的回瞪着他。既使紧紧拽着自己衣角的手,早已捏出了一掌心的汗水,但眼神上也绝不退却。
    一时间,屋里似有两只实力悬殊的小豹,在彼此对峙着,让四周的空气都为之凝结。
    “咚咚”伴随着两声礼貌的敲门声,一个救我于水火的声音传了进来,“小少爷,用糕点的时间到了。”
    “进来吧,齐管家。”
    凌戍话音刚落,只见齐管家礼貌的走了进来,冲着我和凌戍微微的笑了笑,然后娴熟的放下糕点,倒上茶,便又静静的退出了房门。我趁机偷偷的吐出了憋在心头的一口气,暗自庆幸着齐管家来得正是时候,再不来,我可真招架不住了。
    在凌戍家,除了凌戍,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齐管家。这个长相干净的中年男子,总是散发着一股平易近人的气息,对我也总是很亲切。最关键的是,我总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做管家这个工作了。偌大的一栋别墅,总是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如此,虽然凌戍家,也有聘请园艺工人、厨师、家庭医生等等。但齐管家却总是能在各方面以一当十,躁动难安的春季,他会在一个晴空万里的午后,为家里四条剽悍的看门狗,套上绳索,驱车数里,带它们去放风。植物疯长的夏季,他会和许多园艺工人一起在园林里修剪花墙和盆栽,他的手艺很好,丝毫不像一个门外汉,甚至比专业的园艺工更优秀。百无聊懒的秋季,他会在征得凌戍的同意后,陪凌戍下一盘棋,从不手下留情,也没有战败的记录。食之无味的冬季,他总是会亲自守在厨房,为凌戍和他母亲煲汤,文火慢炖,他就坐在一旁,翻着一本散文集,片刻不离。
    今天的糕点是桂花红豆酥,我不挑食,对我家而言,下午茶这种东西本就是奢侈品,所以我对凌戍家的下午茶一直都怀有无限的期待和向往,像这样等待着管家端一小碟点心来,就连等待的过程,都充满了糕点甜腻的味道。凌戍并不喜欢甜食,每次都是浅尝辄止,不过,还好他喜欢喝茶,尤其是我不能接受的苦丁茶。
    ——这颗心千百载微漪不泛,却为何今日里陡起狂澜?
    一丝千回百转的女声,忽从楼上幽幽的飘了进来。
    “凌戍,你妈妈又开始唱戏了。”
    “嗯。”
    “今天是哪一出?”
    “《白蛇传》。”
    “刚才那句词是什么意思?”
    “说了你也不明白。”
    “你不说我怎么可能明白?!”
    “……简而言之,是白娘子的自言自语,意思是喜欢上许仙了。”
    “这不是很简单嘛!一说我就明白了!”
    “…那是因为我解释得简单。”
    “对了,凌戍,你那个“戍”字,到底里面是一点还是一横?还有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中间空心的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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