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的替身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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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的替身情男-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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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双毫无情绪的冰绿眼眸紧盯著,伊凡顿时气势全失地坐回椅子上。
  凯凯克薄唇扯出细微到令人难以察觉的笑痕,然后又陷入自己的沉思中。
  十年了,当年的男孩也已长大了,他承诺那个女人的事都已做到,或许他该让这孩子离开了。这孩子本来就是个普通人,又有一颗活泼开朗到连他这个阴沉的“人”也影响不了的心,伊凡原本就不适合这幢灰暗的古堡。
  乜该放他自由飞翔,回到人群中了。
  冶汗涔涔,一反刚才的嚣张,此时的伊凡正襟危坐得活像被罚跪的小孩。
  糟了个糕,他该不会又惹毛凯凯克这个冶血人吧!担忧著等会儿该不会又要被逼著用拉丁古文写一篇文章,或者是算数学……伊凡不禁心中暗自哀鸣。
  回过神来,凯凯克看向仍一脸小心翼翼的伊凡,薄唇无温的吐出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他一口饮尽杯中酒液。“啥!也该是什么时候了?”伊凡丈二金刚摸不著头脑。
  对峙!一身俐落贴身衣裤的伊凡,屏气凝神的寻找著仍旧一身黑衣的凯凯克身上的弱点,此时气氛严肃凝重。
  明亮的金发、湛蓝的眼眸,一向嘻皮笑脸,总是一副牲畜无害样的伊凡,难得端起认真的神态应对。只是让人想不到的是,当他在认真应敌时,周身竟也能释放出沉凝慑人的黑暗气流。
  同样的深林湖畔边;同样的杏无人迹;同样的对手,不同的是那时的小男孩已长成一个清俊少年。而黑衣男人仍旧是十年前的那副模样——高大、冶肃、阴沉。
  “锵!锵!”两剑终于相触击,倾刻,金属交碰声不绝于耳地响彻林中。
  伊凡使出全部的心力沉著应战。这五年来,在凯凯克的教导训练下,他早改去那太过沉不住气的性子。
  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只因自凯凯克身上透出的肃凝气流已告诉伊凡,凯凯克这回是认真要与他对打了,再非平常的对招练习。
  凯凯克并不打算手下留情,他想试出的是伊凡是否有在外头闯荡自保的能耐。
  两人皆真刀实刀的挥砍,无一招半式的虚晃,刀剑无眼,只要稍一不慎必有伤亡。
  伊凡清楚地知道,凯凯克除了是他剑术的启蒙老师外,同时也是他剑术上最大的对手,最强的敌人。也因此,自然没有人会比他更了解自己出招攻击时的方式。
  一剑挥过一剑,一招斗过一招,虽是草地上仍结著薄霜的微凉天气,但伊凡的身上却已汗滴淋漓。
  凯凯克若无其事地扬手褪去厚重又碍事的披风,披风下犹是一身合黑的衣裤。
  原本只想试探伊凡的实力如何,但当凯凯克发觉伊凡竟有能力与自己一斗后,他体内那嗜战的血液顿时沸腾不已,已经许久没有对手足以与他一搏了,他不会因为伊凡拥有一张“她”的脸而软下心的。
  凯凯克挥剑的力道更为凌厉,横劈向伊凡的腰侧,伊凡虽是警觉灵活地避过,但腰间的衣料仍不慎被划出一道裂口。
  执剑的手心渗出汗滴,伊凡知晓自己在身材及体力上都不如凯凯克,然而他亦非常了解自己的优点。他虽然身形瘦小,但思考力很强而且他的反射神经极佳,行动也很敏捷。所以反应灵敏是他在使剑上的优点。
  但面对长久的对峙时,体力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伊凡知道他该采取的是速战速决的行动,但再怎么猛攻却始终攻克不下。若要以实力致胜,他绝无把握,然而,若要他就此认输,他又不甘心。同凯凯克学剑学了十年,两人也比画了十年,他却连一场也没赢过。
  难怪会让凯凯克瞧扁,甚至还当他是个小孩般看待!伊凡不服气地想著。
  共同生活了十年,伊凡依旧搞不清楚凯凯克这个冶血的怪师父究竟有没有将他这个宝贝徒儿放在心上?他……很想知道。
  手上剑招未停,伊凡水蓝色的眼瞳中突地闪过一抹狡光。
  只见伊凡突然矮下身子,一剑刺往凯凯克右腹,凯凯克反过剑身自若的一格挡住后,剑尖又顺势往伊凡面门刺去……他认为这一剑伊凡必能快速回剑防过的,不料,伊凡的手却突然一松,手中紧握的长剑竟自他手中脱出,往下落去。
  凯凯克顿然险急地止住剑势,飞快往后一跃,疑惑著伊凡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此时伊凡却是快捷地蹲到地上,反手接过未及落地的长剑,跟著灵巧的身形一跃,手一挥,长长的剑尖便已准确的直指凯凯克的咽喉。
  两人就这么维持著此等姿势,林中只闻鸟鸣啾啾。
  “你是故意的。”许久之后,凯凯克才出声道。
  他的语调听来仍是一贯的冷淡,但也唯有与他相处近十年的伊凡才能分辨出他语气中那丝不易察觉的懊恼。
  “嘿嘿!师父,您好歹也连赢了我十年,也总该放点水让您的宝贝徒儿我赢上一次咩!”伊凡痞痞地说道,他也只有在做出惹恼凯凯克的“好事”想讨饶时,才会口出“师父”这个尊称。
  “你不该用那种险招的。”凯凯克无视于抵在自己颈上的剑尖往前走,伊凡连忙收回长剑。
  “嘻!师父,所谓兵下厌诈,若跟您真论实力,徒儿哪赢得了您,所以我只好智取了。”伊凡依旧嘻皮笑脸的说道。
  “况且,也正因为这样,徒儿才终于知道,原来师父您平日虽然对徒儿我冶淡得很,不过您心中一定还有我这个宝贝徒儿的,不然您不会马上收回剑势,对吗?”刁顽的少年仍不怕闪了舌头似的嘻笑道。
  凯凯克瞪了伊凡一眼,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教育太失败。一向冷淡、阴沉的自己,又怎会教出这般活泼刁钻的家伙?
  “若我未停下剑呢?”凯凯克凝著他的蓝眸反问。
  “这个嘛……”伊凡有些伤脑筋地抓抓脑门。“那我可能此后就要改名叫刀疤伊凡了。不过我又不是女孩子,就算脸上多条疤,应该也没啥大碍吧!”他乐天地道。
  凯凯克的浓眉闻言后不悦地皱起。他压根不愿想像那张脸上出现一条丑陋疤痕的样子,绝对不行。
  然而,这小子竟能在剑术上胜过他,虽是有些作弊,不过此后怕也无人能轻易伤害得了他了。
  凯凯克原本蹙紧的眉头又徐缓地松开,看著那个仍旧涎著笑容,一脸欠扁样的伊但才那么一句,便彻底终结了那小子的阳光笑脸。
  “你,从明天起就离开这儿吧!不要再回来了。”
  该是时候放开手了。凯凯克想著。
  “唉!”伊凡无奈地叹了不知第几次的气。
  那个无情又小心眼的凯凯克,全然不顾他们俩起码同居了十年的情分,居然因为他在比剑时略使了点小诈,侥幸赢了一次,就狠心赶他出堡!
  而且从头到尾还什么都没给,就只扔给他一个小小的牛皮袋,真无情,呜……若非他从五年前起,自己的吃穿用度全靠自己出外狩猎,再将猎来的多余动物带到市集贩售,完全过著自给自足的生活的话,凯凯克这么随随便便地赶他出去,他不饿死在外头才怪!
  “唉!”又叹了一口气,伊凡愁眉苦睑的坐在湖畔,无聊地扔著石子打水漂。
  扁平的小石在水面上连续跳了三下后,终于“扑通!”一声落入水底。
  怎么办?突然被赶出堡,他一时该往哪儿去呢?十年前,他一家子在这片黑森林中遭劫,父母在一夕之间相继死去,只留下他一人孤单地活在世上,而这世上唯一和他有关联的人,就只有他那个莫名其妙收留了他,又怪里怪气的师父凯凯克了。
  然而十年来,凯凯克却只传授他一堆乱七八糟的知识和技术,从不关心他的生活起居,平常的吃食全是休尔堡唯一的管家兼仆人——亨利老爹替他张罗的,凯凯克从未为他操过一点心。
  现在想想,或许凯凯克当初收留他的心态就跟收留一只野狗,或养只宠物一样吧!
  没事或无聊时逗弄一番,看腻了、厌倦了就扔掉。
  而他现在则如同没人要的宠物一般,被凯凯克那个始乱终弃的怪师父给扔出堡了!
  呜……他、伊凡·卓尔斯怎么会这么歹命呢?
  双手支住自己的苦瓜脸,伊凡突地瞄见那只被他随意扔在一边的牛皮肩袋。唉!
  反正无聊嘛,闲著也是闲著,就来瞧瞧那袋中究竟装了些“啥米碗糕”吧!
  伊凡扯开绳结,将袋内物品全倒出来。没想到袋内又藏了两个东口小袋。他拿起其中一个小袋解开来,一阵璀璨的光芒霎时炫花了他的眼。伊凡愣愣地望著那包珠宝半刻,旋即飞快地绑紧袋口,改而察看另一个小皮袋……望著那堆财宝。
  搞屁啊!他原本还以为凯凯克是因为钱不够用,养不起他这吃闲饭的米虫,所以才会要他小小年纪,就学著自己去林中设陷阱捉猎物,贩卖那些个野兽的皮毛肉养活自己。
  没想到,那家伙根本就是有钱毙了,否则怎么会随手一扔,就送给他这么一笔巨额财富呢?而他既然这么有钱,又干嘛非得要他出门打猎,再抛头露脸地到镇上市集贩售猎物,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倏地,伊凡脑中灵光一现,原来……蓝眸中的光彩顿时尽失,转为黯然。
  跟在凯凯克身边也有十年了,虽然还无法完全抓住他的心思,不过也能猜出个二、三分。
  看来,凯凯克自收留他之时,就已打定主意不留他在身边一辈子了。
  所以,他才会拚命地训练他的剑术,强迫他学会读书写字,还要他学习谋生的技能等等,原来凯凯克早打算好,有一天要放手让他单飞。
  也就是说,不是因为他比剑赢了凯凯克,凯凯克在恼火之下才将他逐出城堡,而是他早预谋好要将自己“放生”了。
  呜……伊凡思及此,一股浓浓的失落感直涌上心头。那种强烈感到被抛弃的酸楚竟比当年他父母死去时还要难受,令他直想掉泪。
  唉,这次他是真的无家可归了。
  收好皮袋,步伐沉重,伊凡终于动身朝城镇走去。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渴望能离开古堡,与友善爽朗的人们生活在一起的人。
  只是他从未想过,原来他对凯凯克竟有那么浓的依恋。
  哦喔!又被抓包了!
  甫下工返家,方才跃下马鞍,手中牵著爱马——黑子的缰绳,伊凡甚至于还未跨进旅店一步,便让早守在门口良久的莎兰给堵上了。
  一双柔软的雪臂?片刻便主动缠上他没握缰绳的那只手。“你一定还没吃晚餐吧?今天你别在胖老爹的店里吃东西了,到我家吃饭吧!
  我妈说她都好久没看到你了。”
  莎兰那殷勤又刻意娇瞠的嗓音,让伊凡流了一堆冶汗。怎么办呢?运气真差。他又被他那躲也躲不及的“艳遇”给逮个正著了!
  自从被他那性好“始乱养、终抛弃”的师父给丢出古堡大门后,伊凡至今也在村庄中与众村民“混”了快一个月了。
  靠著尼克的引荐,伊凡轻易的在村里一户大户人家中谋得一份驯马师的工作。
  虽然这份差事的酬劳不多,不过因为能跟好友尼克整天黏在一起工作兼瞎搞打屁,伊凡倒觉得这样的日子过起来也挺惬意的!
  反正他又不缺钱用,光是那堆凯凯克乱扔给他的价值不菲的珠宝,就已足够他用大半辈子去忧愁花不完了。
  所以,他在乎薪水多少做啥?
  不过,自从尼克带他回家认识他的家人后,这阵子以来,伊凡就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严重的困扰。一个来自尼克家的某位家人带给他的困扰……莎兰是他那好哥儿们尼克的妹妹,但最近则成了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女祸”。
  虽然红发褐眸的莎兰确实是长得很可爱,身材更是超龄的凹凸有致,但是……该怎么说才好呢?在堡中生活了近十年,对男女这方面的事,他著实是不太懂。
  而先别说莎兰的主动及热情有多么令他吃不消这一点,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对她根本就没有……感觉!
  可是,是没有什么样的感觉呢?应该就是尼克所说的那种“恋爱”的感觉吧?依凡暗自搔搔头,其实他也不懂什么叫作“恋爱的感觉”。
  尼克说,那是种你一见著她就会觉得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头脑会微微发昏,而且还会心悸兼口乾舌燥的感觉。
  “听来像是得了热病或中暑之类的症状,而且还病得挺严重的。”
  当时他是这么发表感想的。
  但是在听到他的评论后,尼克却马上赏了他一拳,旋即又补充说明,“最厉害的是啊……你会不由自主地想接近她、想吻她、想拥她人怀,甚至还会产生想独占她一辈子的念头喔!
  如果真是这样子的话,那就表示他对莎兰并没有“恋爱的感觉”。对莎兰就跟对尼克一样,应该是种类似于朋友或妹妹的情感吧!
  “呃……这个,我还没要吃饭,我等会儿还有事要忙。”只见伊凡一会儿搔腮,一会儿搔头,表情极不自然地吞吞吐吐说道。并悄然地将手臂自她手中抽出来。
  “如何学会面不改色地扯谎”这件事对他来说,仍是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但是尼克说,如果他对莎兰真的没意思的话,就该早些跟她明白表示,别再让他老妹有继续沉溺幻想的机会。
  因为她幻想得越多,在幻想破灭时,对她造成的伤害也就越大。
  “骗人,你哪天不是一下工就立刻躲回那个小房间去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闲得很!”闻言,莎兰不满地嘟起小嘴,重新攀上他的手臂娇瞠道。
  谁不知道伊凡是费尽心机的在躲著她,这回被她给逮著了还妄想逃?
  门儿都没有!
  伊凡尴尬地陪著笑脸,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就是无法将冶硬的拒绝话语说出口,可是,他实在不宜再跟莎兰胡乱瞎缠下去了。
  再一次将自己的手臂自莎兰的“鹰爪”中抽出来。
  “抱……抱歉,莎兰,我是真的有事要办,不能去你家吃饭。我……我先走一步了。”伊凡倒退了数步,直到自己完全退离她“鹰爪功”的势力范围之后,才一转身,如见鬼般地落跑了。
  开玩笑,真有空也得假装忙碌呀!想到尼克的老妈总拿那种看准女婿的目光看他,就让伊凡脚底直发毛,脚下窜奔的速度也就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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