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阑静 有谁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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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静 有谁共鸣-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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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用自己的英文名字组建了一只自己的球队,也去参加公开比赛。
  给大家留下更加深刻印象的是,当时的Daffy比较内向,虽然在篮球场上健步如飞,但是在平时生活中却不是有许多朋友,有时显得比较寂寞,常见他在图书馆的二楼倚着栏杆向远处眺望。
  另外,他爱整洁,爱干净,即使球打到挥汗如雨,脚上的球鞋也白净如初。而且,他是第一代穿阿迪达斯等名牌鞋打球的学生。这一点,也给老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的中学校友林超荣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过:“他最纯品……”
  “当年的他是班长,亦是校队篮球明星。他身高六呎,样貌俊俏,梳前面阴,babyface,笑起来有些似八十年代的玉女徐杰,但是打起篮球来健步如飞,身手了得。
  平时都非常斯文,对着一班波牛、反斗星,他最纯品,有时,也得显得寂寞。虽有朋友,但混得熟的知心友却不见得多,常常在二楼图书馆的栏杆远眺,仿似文艺小生。
  他衣着入时,我常常想不明白,他白衫白裤白鞋永远都是干净整洁,打到汗流浃背,白鞋也不会有点污渍。我非常留意他的波鞋,八十年代,他是第一代穿Adidas、Converse、Puma波鞋上课打波的学生。
  “毕业后,Daffy到银行工作,我在中环志社做打杂,周末碰过他一次,他我去哪?我说去看电影,他呢?指着我们站着的地方——龙子行门口说:‘我入去买条领呔!’”
  “最纯品”,是香港人赞扬人的一句话,意思是说这个人纯朴,善良,对人忠厚。用直白一点的话说,就是这是一个好人,而且非常非常好!同时,他还有着他人难以望及的审美品位。
  正像林超荣所言:“老实说,我从来未入过龙子行买任何一样东西,可见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单是肥瘦、高矮、富穷,还有品味!”
  




111

111、111隐居生活 。。。 
 
 
  Leslie、Daffy远赴加拿大,过着他们向往的隐居生活,风再起时,Leslie开始过沉寂的凡人岁月了。他不再计较与奔驰。
  之后,新艺宝又推出了Leslie的《Dreaming》专辑,专辑曲目有:1、《Dreaming》2、《Miss you much》3、《想你》4、《侧面》5、《共同渡过》6、《无心睡眠》7、《风再起时》8、《暴风一族》9、《无需要太多》10、《拒绝再玩》。
  在这一时期,他们的感情已经发展到可以向亲密朋友和亲人公开的阶段,在加拿大Leslie的家中,Leslie将Daffy介绍给了自己的初恋情人——毛毛,同时也公开和一些好朋友共同来往。
  而且Leslie在加国是与姐姐同住的,他与唐生的来往也并不避开亲人。 
  独居异国的时日里,各种消息不曾间断;Leslie在加拿大买下一栋别墅,房子外边涂上了他最喜欢的白色,大屋前面有一个种满了玫瑰花的花园。
  在彼岸,Leslie过上了恬静闲适的生活:他听风水师的话,和邻居互相到对方家里烧一壶开水提走,以求吉利;
  他和一位年长于他的男人同进同出;
  他经常开车到很远的市镇看电影,日落前到茶座去喝杯咖啡,看一本喜欢的小说,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他原以为自己耐得住寂寞;
  温哥华的咖啡甘醇香浓。清晨醒来,在阳台上可以看到远处的山脉,天边的飞云。绿草成茵,邻居的长颈鹿跑到花园里吃鲜花。
  神仙美眷的世外桃源,没有干扰和羁绊的天空,只闻到爱情清新的味道。那时的他们是如此的自由快乐;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不过如此吧。
  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leslie反而迷失了自己。
  或许一个天生属于舞台的人,一个喜欢五光十色生活的人,是不应该隐退的……于是复出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似乎命中注定一样,他的好友Bak…Ming Wong委托高志森到加拿大游说Leslie复出。
  当时他们倾谈了很久,高志森知道Leslie想重返舞台,他心中有很多想法没有实现,Leslie也觉得自己的演艺生命还未完结。
  但因为他在告别演唱会上曾经向歌迷表示不会再唱了,他要“封麦”。
  当时的坚持令他进退两难。
  为了不食言,他决定重返娱了圈后,不再唱歌,而是向影坛发展。
  我觉得他只要有一点点光,外面进来的或是他看到的东西里面有一点点光,他的野性就会表现出来,然后跳出来。
  




112

112、112回归《阿飞正传》 。。。 
 
 
  Christopher Doyle从加拿大回来后,Leslie的第一部电影就是Karwai Wong执导的《阿飞正传》,于是外界的人说他出尔反尔。
  但其实这部影片在很早之前就签下了合约,除了《阿飞正传》外,他还跟邓光荣签了一部电影,这些都是以前的承诺,故此有机会让人误会,况且他只是说退出歌坛而已。 
  躲得开热闹,躲不开议论。退出只是一厢情愿的逃避,一切都还没有结束。
  他告别之后的那段时间里,香港歌坛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白。各方都在谈论到底谁能取代他的位置,没有一个人能得到这个殊荣,不得不批发了一个“四大天王”来告慰歌迷。
  九零年的十大金曲颁奖礼之前,最受欢迎男歌手一项长时间拿不出有说服力的人选,许多人都建议这个奖项干脆空缺算了。 
  幸亏他还在拍电影,爱他的人们还可以时常看到他的身影,但是,要想听他的歌声,却是千难万难。
  告别之初他极严格地遵守着自己的封咪诺言,唯一一次开口是为许冠杰的告别演出作嘉宾,与他合唱《沈默是金》。主办方原本提议他朗诵歌词,他不以为然,说太做作了,为了老朋友,愿意破这个例。
  除此之外,他一字一句都不肯唱,结果《倩女幽魂之人间道》里不得不找了一个人来为宁采臣配唱,成了他唯一的一次“假唱”。 
  八九年以前,《阿飞正传》也演电影,但即使是男主角,也没有太多发挥余地:《鼓手》里他是一个痴爱着鼓的执著少年;
  《倩女幽魂》里是个被鬼神吓破了胆的懵懂书生;
  《胭脂扣》里是个能放弃荣华却受不了平淡困苦、想爱又不能执著到底的豪门阔少;
  《英雄本色》里是有点自私、好勇斗狠、但内心充满正义感和敬业精神的莽撞警官……
  戏里有他不多没他不少,只有唱主题歌时才显得比较重要。
  离开香港之后,他在海外过的是枯寂无聊的日子。
  一个真正的明星是离不开人们的关注的,否则就失去了价值。但他讨厌偷窥人私生活的一些媒体记者——这种关注令人反感。
  既然躲到天涯海角都躲不开流言,他干脆回到香港接拍新片。
  娱乐圈一片哗然,指责他出尔反尔。
  老友Chow Yun fat则公然支持他:“只要自己开心,不伤别人,做什么无关紧要,一时的话怎算数?”
  Anita Mui也说:“只说退出歌坛,又没说不可以拍电影,何必缚手缚脚?”
  




113

113、113从客串到主角 。。。 
 
 
  他很感激老友守望相助,其实他更应该感激的人是Karwai Wong。
  策划陈荣光给Leslie介绍Karwai Wong洽谈拍片事宜。
  本来Leslie是以客串的形式出现,但两人越谈越投机,最后他就变成了剧中的男主角。
  Leslie一向是一个很自傲的人,如果他认为你与他不是一个级数,他便不会理你。
  但他却很折服Karwai Wong,认为他是香港最有前途的导演。
  以前拍片都是导演来迁就他,但Karwai Wong绝对不会,他要求十分严格,Leslie做了一个表情,他会建议Leslie用另一个方法来演,尝试跳出自己的框框,也许只有这种工作态度才能擦出火花,才可以创造出好的角色。
  不过Karwai Wong也是NG他最多的导演,最多曾NG了47次。
  Leslie曾经说,他喜欢六十年代的风格。七十年代,他只记得有喇叭裤。但六十年代,就有好多大事发生。
  玛丽莲?梦露的死,肯尼迪的遇刺,加上他家庭最完整,最似一个家也是六十年代,所以他对这个时期有种特殊的感觉。
  再加上美指张叔平营造六十年代气氛十分成功,所以演来也加倍投入。
  正因如此,Leslie豪不避讳自己对《阿飞正传》的偏爱,尤其在看过剧本后,更是喜爱的不得了,所以导演有什么吩咐,无论怎么辛苦都照做。
  当时他随剧组去法国拍外景,之后又飞回加拿大探望家姐后,因为生活太悠闲,回香港后,身体发福了不少,因此Karwai Wong一见到他就下令让他马上减肥。leslie也只有乖乖听命。
  不过他减肥可从不减口福,按他自己的说法“食是天下第一美事,怎能禁得住自己。”
  他的减肥方法就是游泳,能在短时间内瘦了十几磅,就是天天游泳保持身材。
  除了游泳之外,他也喜欢跑步,他说运动不是使肌肉减少,而是因为肌肉多做运动之故,所以拉得紧绷而已。
  




114

114、114阿飞正传一 。。。 
 
 
  由于《阿飞正传》的背景是六十年代,所以要经常在菲律宾外景拍一些落后的地方。像拍他和AndyLau在火车上的戏,蟑螂、老鼠随地跑,而他怕蟑螂,AndyLau怕老鼠,两人整日跳来跳去,找地方躲避。再加上日夜赶拍,每天几乎只睡一个小时,leslie大喊辛苦,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认为拍摄《倩女幽魂》时最辛苦。
  《阿飞正传》故事以六十年代初期为背景,折射的却是九十年代人们疲惫的灵魂。
  真实的反映了那个时代香港年轻人内心世界和生活状态旭仔是上海移民,他从未见过生母,自小由养母养大,因此长大后他成了反叛青年,渴望高飞,却只做着风流浪子。
  对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冷酷无情。
  戏一开头,伴着鞋声,他以背影子出场。借买汽水挑逗卖汽水的苏丽珍(Maggie Leslie饰);同居后,因她要结婚,便分手。   
  邂逅艳舞女郎梁凤英LuLu,用耳环诱她返家,女郎从此不能自拔。
  歪仔半夜由窗爬入旭仔家,撞见艳舞女郎,遂成心中女神,但她永不接受他。
  苏丽珍想妥委曲求全,重回旭仔身边,遭拒,难抑失恋之苦,向巡夜的警察超仔倾诉。
  旭仔因养母拒告生身母所在,故意与她作对,获知生母在菲律宾,前往寻根,却遭拒绝,不获一见。
  旭仔抢假护照欲往美国。   
  一直暗恋苏丽珍的警察目睹了苏丽珍与旭仔的决裂后,决定改行去跑船。
  在菲律宾,他又见到了旭仔,旭仔因抢护照而后逃跑,但在一列返乡的火车上被仇家寻到,超仔因故离开逃过一劫,旭仔身中两枪,超仔一直守着旭仔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影片的开头,阴暗的楼道,一个人背影大步前行,脚步声“咚咚”作响,嚣张地回荡在空旷的空间里。
  看不见他的脸,只能一路追随着他的背影,跟着他长驱直入,所向披靡,看着他闯入一个静寂的小店,自顾自地拿过想要的东西,对目瞪口呆的陌生女郎说:“你今晚会梦见我!”
  那是一种令空气中欲望暗涌的,充满原始气息的性感,不是靠精致的外表或是健壮的身材,不是靠包装也不是靠□;
  而是言行举止之际眉梢眼角之间散发出来的气场,以逼人的强势笼罩所到之处的每个角落每个人:“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我明天会再来。”
  多么无厘头的交友方式,多么矫情的对白,设想现实生活中哪个男生来现身说法一下,一定撞得满头包,放在其他电影中,也一定具有Stephen Chow式的喜剧效果,唯有依靠旭仔这种势不可挡的杀伤力,整个故事才变得深沉,浪漫,顺理成章。
  他从容地贴近她,盯住她,言辞斩钉截铁,眼中光芒闪烁,有一种几乎把对方吸住吃掉的强悍……
  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那惶然的女郎完全手足无措,几乎主动迎接他的吻,而他并不是要吻,他只是微笑着离开,心里清楚地知道,一切才都是刚刚开始。
  




115

115、115阿飞正传二 。。。 
 
 
  今时今日,年轻的Leslie也正在开始自己的新生。
  从艺十三年,他几乎已经经历了普通人的一辈子,光辉荣耀全部在手,江湖风雨一切见惯,却突然在事业的巅峰之际,宣布退出乐坛,此举如一颗巨型炸弹轰乱了娱乐圈也震动了全香港,成为当年演艺界最受关注的事件。
  三十三场令数十万歌迷肝肠寸断刻骨铭心的演唱会之后,三十三岁的他,即将飞得更高更远,奔赴异乡开始不一样的下半生了。
  生活充满变数,许多不引人注目的小细节,可能造成出乎意料的影响,此谓“飞”来横福或“飞”来横祸。
  “告别乐坛”演唱会筹备期间,Leslie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声誉鹊起的导演Karwai Wong,后者希望请他客串自己的新片。
  某个下午的某个咖啡室里,Leslie听Karwai Wong介绍了剧情,立即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利用演唱会举行前的一个月时间,出演这部新片。
  结果这部电影的剧本变来变去根本无法在他的演唱会之前投入拍摄,一直拖到一九九零年初,“告别演唱会”已经完成,Leslie宣布结束演艺生涯,登上飞机去了加拿大。
  而因为Karwai Wong,激起了万丈雄心,将这只飞翔的鸟儿从远方引回故地,从此改变了他的下半生。
  Karwai Wong本来打算邀请leslie扮演的据说,就是这位出场不多的男侍,关于这个人我们已经得不到更多的资料,只能够从大纲中感觉到他已经具有了“阿飞”的雏形。
  由于Leslie的演绎功力令王导演喜出望外,于是将剧本一改再改,戏份一加再加,一切面目全非。
  Leslie由一个客串变成影片的绝对主角,无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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