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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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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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狄烈看着那通译卑躬屈膝的模样,估计会把自己不卑不亢的原话改得跟他此刻一个模样。

撒刺一听顿时来了兴致,毫不介意地示意让那通译将几案上的枪械零件全部扔回到枪盒里,然手捧到狄烈面前。

狄烈深吸一口气,强捺心中激动,也不搭话,接过枪盒便飞快地组装起来。

将枪管插入下机匣,再套入上机匣,关闭锁梢,旋上枪口制退器(可消声、消焰),卡入日夜两用瞄准镜,最后装上还剩余五发子弹的弹匣,一把崭新锃亮、线条优美的来自后世的超级武器便呈现在众人眼前。

撒刺本在调戏那少女,但见狄烈那行云流水一样的组装动作,不由得渐渐被吸引。待最后全枪组装完毕,那前所未见的奇特造型与煌煌金属灿光,令帐内所有人眼前一亮。

撒刺忍不住通过通译问道:“此乃何物?有何用途?”

“这是一把巴雷特m82A1反器材狙击步枪,至于它的用途……”狄烈面无表情将枪口指向撒刺,“你马上就会知道!”

通译瞠目结舌,根本不懂狄烈所说的什么什么枪……更别提翻译了。

撒刺虽然同样不明白面前的这个年青“匠人”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常年的沙场征战使他本能地感觉到一种未知的危险,而危险就来自于那对准自己的奇特金属。

撒刺倏然站起,厉声喝斥。而失里也勃然变色,做势欲扑。

通译慌忙结结巴巴叫道:“大人命你快……快放下手中器物……否则治你重罪!”

狄烈冷冷道:“反应倒不慢,可惜,太晚了!”

扣住板机的食指一动,噗地一声轻响,撒刺那颗笆斗一样的大脑袋倏地爆开,无头尸体摇晃一下,颓然倒地。

几乎同时,枪口一偏,这一次是对准失里的胸口——子弹入体的一瞬,失里那身披重甲的雄壮身躯猛地向后一仰,毫无征兆地从胸部断成两截,碎肉乱飞,所有的内脏希里哗啦流了一地。

“你撞了我一下,我打回你一枪,两清了!”狄烈漠然地朝枪口那并不存在的烟雾轻吹了一口气。蓦然似有所觉,沉身放下枪,从军靴里抽出军用匕首,快步冲到门帘边。

恰在此时,门帘一动,在帐外的两名守卫听闻撒刺身亡前的厉喝,匆忙入内察看。

狄烈闪身而出,挥匕抹过一名守卫咽喉,同时迅速挥手一击,将另一名守卫的头盔打飞,持匕的右手划了个半弧,噗地一声,将整个匕首刃部尽数插入守卫的天灵盖中。

可怜这两名守卫身为千夫长亲卫,本身也是骁勇强悍之辈,但在猝不及防之下,竟像鸡鸭般毫无反抗之力被狄烈轻易宰杀。

从击毙撒刺到殘杀失里,再到瞬杀两名守卫,整个过程不到五秒钟!帐内还活着的另外两人完全傻住了,脸上呈现一副梦游的表情。

一直到那少女被溅到身上的血腥味激醒,发出一阵尖声大叫,才把那通译也给激灵醒来,随即浑身一软,瘫在地上。

狄烈收好匕首,提着枪大模大样坐到几案前,抓起盘中的肉食狼吞虎咽。边吃边问道:“你们两人是宋人吗?”

那少女与通译面色惨白,连连点头。那通译嗫嚅地想说什么,但舌头却宛若打结一般,怎么都出不出声音。

“放心,一般情况下我不杀宋人——当然,这是在对我没有危害的情况下。”狄烈淡淡道,“现在说说你二人的情况吧。”

男人终究要胆大一些,在得到生命保障的承诺后,那通译终于大着胆子开口:“这位英雄……小的贱名侯方镜,本是穿梭于宋金两国的茶马商人。数月前金人南侵,小人行商于半途被截,货物被没,幸赖常年游走于金辽边境,颇识些女真、契丹语言,因此被指为通译,方逃得一死。这些金狗都不把宋人当人,稍不如意便责以鞭笞,小的也没少受折磨,真狠不得食其皮肉……”

狄烈冷然打断对方的话:“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侯方镜先是一愣,随即注意到狄烈那冷冰冰的眼神,没由来地打了个寒噤,赶紧伏地顿首,颤声道:“贱命为英雄所救,自然愿追随英雄,但凭驱策。”

狄烈淡然道:“追随什么的还言之过早,不过在我们逃离这个地方之前,你必须呆在我视线所及以内……现在该你说了。”狄烈将目光转向那少女。

少女经过这段时间的恢复,神情镇定多了,敛袖行礼道:“奴是朝廷进献给金国的贡女……”

贡女?从字面上的意思大概也可猜出,这应该是战败的宋国向胜利者贡纳的战利品之一。狄烈仔细打量少女一眼,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身上也沾染着血迹,却仍难掩盖那青春甜美的丽姿,放到后世,也是星探追逐的目标。狄烈点点头,示意她继续。

少女嗫嚅半响,面色羞红:“奴闺名叶蝶儿……”

狄烈嗯了一声,等了半天再没听到少女说话,不由一怔:“这就完啦?”

叶蝶儿含羞垂首,再不言语。

狄烈拍拍脑袋:“也对,这个时代的年轻女子生活轨迹本来就很简单,除了身份、姓氏还有什么好介绍的呢。”转头对侯方镜道,“奇怪,刚才我弄出的动静虽然不大,但这位……叶姑娘尖叫声却不小,怎么这么半天也没见有人来察看呢?”

叶姑娘?侯方镜对狄烈的这个称呼甚为奇怪,因为在宋朝时对年轻女子都有一个统称“小娘子”。奇怪归奇怪,侯方镜也没敢纠正,只是苦笑道:“在这金军大营里,无论是金人还是宋俘,对妇人的各种叫唤早习以为常,方才叶小娘子的叫唤,实属寻常……”

侯方镜说得含蓄,但无论是狄烈还是叶蝶儿都听懂了他的意思。前者是眉间隐现煞气,后者则是花容失色,暗自庆幸运气好,刚被送进营帐就遇到了救星,保住了清白。想到此不由感激地偷偷瞟了狄烈一眼,唔,虽然不及隔壁那位刚中进士的少年郎俊雅,但眉宇间的那股勃勃英气却很是令人心安呢……

就在此时,帐外蓦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及一声叫唤。侯方镜顿时面如土色,一下瘫倒。

狄烈目中冷芒一闪,陡然抓紧手中狙击步枪。

第四章 第一笔红利

狄烈迅速将枪口对准门帘,同时低声问侯方镜:“什么情况?”

侯方镜哭丧着脸:“那是撒刺的亲卫队,刚才被派到营寨外探查周边情况,现在回来复命。完了完了……”

“慌什么,还有我呢。”狄烈把枪架在案几上,满不在乎的道,“也就十几个人而已,老子可有五十多粒子弹!”

侯方镜刚才虽然目睹了那件奇怪武器的神威,但心下仍叫苦不迭:你手中有利器,兼武勇惊人,当然有把握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去,可我怎么办?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但他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一个千夫长,一个百夫长,都死在帐中,就算是狄烈肯放过他,金人也不会饶了他。此时的侯方镜,除了跟随狄烈逃脱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这时帐外再次传来禀报声,显然是没听到回应及没看到帐前守卫,令外面的亲卫们颇感困惑。若不是金军上下等级森严,未得命令不敢造次的话,只怕早就闯进来了。

狄烈冷哼一声,正想让侯方镜假传命令,让帐外的金兵一个个进来,好逐一射杀。但在招唤侯方镜时,目光无意间掠过叶蝶儿的倩影,一个突如其来的大胆想法跳进脑海。

于是招二人过来一阵低语,侯方镜听得连连点头称善,叶蝶儿咬着红唇,羞赧地低下头。

计较已定,侯方镜用力咳嗽一声,挺胸走到门帘处,刚将帘子掀起,不由自主又恢复先前缩肩蹋背的模样,畏畏缩缩地走出去。

狄烈哑然失笑,摇摇头,然后对叶蝶儿道:“该你表演了。”

叶蝶儿犹豫一会,终于抵不过狄烈灼灼的目光,低低地啊了一声。

狄烈不满地摇头:“不行,太小声了,而且明显诚意不足,听上去不象是被侵犯,反倒似得到什么好东西时惊喜的样子。”

叶蝶儿蚊呐般道:“奴不会,叫不出口……”

狄烈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刚才那个叫撒刺的家伙对你动手动脚时,你叫得挺自然啊……”

叶蝶儿羞恼地抬起头,薄嗔道:“你……那如何能相比……”

“对不起,说错话了。”狄烈赶紧道歉,“我明白了,必须还原当时的情景你才会叫得出口,是这样吧?”

还原?是什么?叶蝶儿瞪大一双妙目,懵然不知。

狄烈只是低声说了一句:“得罪了!”伸手一把将她揽过来。

叶蝶儿猝然遇袭,大脑轰地一片空白,但女性的本能却令她尖叫出声,那股子惶恐、惊骇果然很“自然”。

狄烈向她一挑大拇指,然后松开她的腰肢,飞快持枪移动到门帘后,掀起一角向外窥视——但见帐外立着十余名披坚执锐的金兵,其中一名为首的金兵正对侯方镜喝斥着什么,而侯方镜则唯唯喏喏,连连作揖。听到帐内传出的尖叫声,金兵们无不相视而笑,随即分布呈一个半圆形,守护在帐外。

那为首的金兵边笑边拍拍侯方镜瘦肩,向帐蓬指了指,示意他入内侍候。侯方镜赔笑着转过身,悄然试去额角冷汗。

狄烈也松了口气,虽然打起来也就十几粒子弹的事,但却没有把握短时间内全歼,只要走脱一人,就会给接下来的脱逃行动带来麻烦。

待侯方镜一进帐蓬,狄烈便立即招呼他行动起来。先将四具尸体全部用地毯卷起,堆到一侧角落里。帐里血腥味很浓,估计帐外也嗅得到,但那群金兵守卫也只当是猛安孛堇大人又虐杀了哪个汉奴——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有发生,早就不以为异了。

接下来狄烈将撒刺卸下的那身铠甲披戴起来,他不知道这身铠甲上是否有身份标识,不过就算普通的金兵认不出这就是猛安孛堇的行头,好歹也是金兵制式服装,大可以蒙混一下。

铠甲这种古董,狄烈只在影视上见过,穿着是头一回,完全被那些繁乱的绦条弄花了眼,不知道从哪里穿起——事实上穿戴铠甲是需要别人帮忙的,自己很难穿上。

“哎,你懂不懂弄这玩意?”狄烈向叶蝶儿求援了。却发现这小妞仍保持着刚才倒地的姿势,满面红晕地发呆。

狄烈连唤了数声,还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叶蝶儿才醒过神来,羞答答地替狄烈穿戴铠甲。烛光将两人的身影重合投映在帐壁,竟令这危机四伏的帐蓬内多了一丝奇异的旖旎。

侯方镜按照狄烈的意思,将几案上的剩余食物打包后,也赶紧过来帮忙,当他看到那如鳞片般层层密叠的青莹莹的甲片时,面露惊异之色。

“怎么?这铠甲有问题?”狄烈注意到他神色有异。

侯方镜轻吁一口气:“若小人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党项人的‘青党甲’,而且是其中的精品,便是在夏国之内,非皇族大将也难获得一副。想来定是夏国朝贡金国的贡品,这撒刺虽然身为金国皇族宗亲,能弄到一副倒也不易。”

夏国?狄烈想了一下才明白说的是西夏。其实西夏就如同之前的北宋一样,都是后世史书为了便于区分的称呼,在当时可不会这样叫的。

狄烈有点奇怪:“这西……夏国的铠甲很有名吗?”

侯方镜点头:“当世制甲,无出其右。数年前小的有一位乡,偶得一副‘青党甲’,品质不过中档,便售得五千贯……”

狄烈初来乍到,不知道五千贯相当于这时代一个中产家庭的三年收入,不过听侯方镜的语气,估计是一笔巨款了。这副在他眼里的“古董”铠甲全甲不足四十斤,钢质轻薄,色泽乌亮,隐隐泛青,弹之清脆悦耳,用手指拗掰甲片,竟然极具弹性,可见钢火极佳。即使在狄烈这种外行看来,这副铠甲也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铠甲穿戴好后,狄烈试着跳跃几下,并未有什么不适的感觉,看样子这青党甲不但品质极佳,里衬也做得很舒适。这时狄烈全身负重已近八十斤,却丝毫没有吃力之感,这时空穿梭对他身体的改造还真不是一般的强。

接下来是叶蝶儿的改装,以她的体质,当然披不动铁甲。狄烈便找了一副皮甲皮盔让她穿戴上,虽然过于宽大,并不合身,但在黑暗中多少还能蒙混一下。至于侯方镜有一个通译的身份,可以在金营中自由行动,自然就免了。

最后要装包的就是那堆金银珠宝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句话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真心大实话。这个时候的狄烈是真正的一文不名,当然不可能对这么一大笔财宝无动于衷。狄烈其实很想把这所有的财宝全打包带走,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重量的问题先不说,光是那体积就实在太庞大,扛着这样的大包裹出去,无异于在额头上写着:我是盗贼!

既然不能全带走,就只好挑选一些贵重物品了。在这一方面,无论是侯方镜还是叶蝶儿都要比狄烈强得多。狄烈便将一幅绢帛撕成三块,让二人赶紧挑选,完事后每人掮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包裹。

看着叶蝶儿犹如做梦一样的神情与侯方镜喜上眉梢的激动模样,狄烈预先给二人敲了边鼓:“别想岔了,这是我的战利品。等逃出去以后,你们可以从中挑选出几件留做纪念,明白吗?”

侯方镜心中一凛,连连称是:“英雄救小的逃出这虎狼之窝,这便是天大的恩惠,岂敢再图英雄之物。”

叶蝶儿更干脆,将包裹向狄烈一推:“奴身子单薄,穿这盔甲已是勉强,还是壮士自带好了。”

狄烈想想也是,信手接过,随口道:“你们也不要一口一个‘英雄’、‘壮士’的喊,我叫狄烈,你们称呼姓名就可以了。”

叶蝶儿一喜,行了个福礼:“原来是狄壮士。”

侯方镜也上前见礼:“狄英雄。”

狄烈挠挠头,很是无语。

一番准备之后,狄烈看看腕表,时针已指向八点,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可以行动了。

狄烈把枪背在肩上,瞥见掉在地上的两颗弹壳,想了想还是捡起来放进口袋。顺手从那堆兵器中抓过一柄铁蒺藜骨朵——也就是俗称狼牙棒的东西,在手里掂了掂,大概有个三十来斤的样子,能用这样的重兵器,这个撒刺确有几分真才实料。

狄烈右手拎着狼牙棒,左手拔出匕首,从帐后割开一道大口子,窥探了一会,先行钻出,确定附近没人之后,打个了手势。

侯方镜与叶蝶儿鱼贯而出,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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