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道(剑三策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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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道(剑三策羊)-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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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想起那天夜里,风怜目抱住他时,他以为是呆咩,就意乱情迷地回抱过去。
  他乱的什么意,迷的什么情啊,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李沉浮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抱着不想撒手。
  李沉浮正盯着眼前一段白嫩嫩的脖子纠结要不要咬一口,印个戳,偏生这该死的呆咩毫不解风情。
  呆咩拍拍李沉浮的背,拉开些距离,那双漂亮的眸子体贴而温和地看着他:
  再不走天就要亮了。
  “……”
  李沉浮气急,奶奶的!不咬了,直接掐死!

  10

  入秋,莲花峰上又下了一场大雪,盖住了稀疏的枯草。
  呆咩巡山归来,没用轻功,只沿着山路一步步走,调息内息。山路湿滑,他走得很慢,算算时日,离那个日子又近了。
  一年一度,又该是下山的时候了。
  呆咩寻思着回去要收拾的行李,转过一个山崖,突然想到:这般算来,李沉浮也已走了大半年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便又轻轻飘没了。
  向师父辞了行,呆咩骑着马一路南下,不快不慢地走了十数天。
  这条路他一年走一次,今年已经是第八年。
  他带的东西不多,最大的物件竟是李沉浮那支枪,和自己的剑一块儿背着。开始因为不习惯,下马时被背上那家伙绊了好几次。
  当初李沉浮在的时候,每天都要细细把枪擦了,后来交托给呆咩,呆咩做事认真,也依样画葫芦每日擦枪,擦得锃亮。
  这次出门,呆咩在屋里转了半天,最后还是把枪给带着了。
  万一回来的时候李沉浮来取枪呢,若是生了蜘蛛网,他岂不是很没面子。
  第十七日,呆咩到了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依山傍水,交通便利,本该是极适宜人居住,却不知为何人丁稀少,土地荒芜,大多无人耕种,仲秋时节,田埂间的野蒿丛生,当风摇曳。
  街上落着雾霭,零星地走着几个人,呆咩驱马行过,马蹄踏在青石路上的声响单调而清晰。
  镇子里的房屋建的很紧密,墙贴墙,门对门,偏生十室九空,少有人烟,透着几分萧瑟的鬼气。
  到了一座大宅子前,呆咩下马敲门,许久,门后面下了拴,探出个驼背老头。
  他见到呆咩,苍老的脸上瞬间漾满笑意。
  “二、二、二少爷!老朽就知道你这、这几日要、要,要来了!”
  呆咩拍拍驼背老头的膀子,露出微笑,安伯,您好吗?
  “托二、二少爷的福,老朽身子很、很好,快、快、快进来!”
  安伯说着,接过马的缰绳,与呆咩一起进了宅子。
  我看外面,好像比去年又热闹几分了。
  “是、是啊,今、今年又搬了四、四户人家来,人、人越来越多了!”
  时间久了,来的人会更多吧,呆咩有些欣慰地想。
  “二、二少爷,老朽已经把、把房间收拾好了,大少爷还、还没来。”
  呆咩点点头,又看向安伯眼睛,安伯,别叫我二少爷了,叫名字就行。
  “那、那怎么成!二、二、二少爷是必须得、得叫的,二、二——”
  成成成,叫着。呆咩只好放弃地截住他,扭头欲哭无泪,可是这称呼真的好二啊,还说那么多次……
  一夜无梦。
  呆咩早起梳洗完,换了一身常服。
  后院的菜园里蹲着一人,正拿着小铲子挖着什么。
  呆咩吃着糖糕走过去,将手里的糖糕送了一块到那人嘴边。
  那人张口叼着,向他一笑,眉目秀逸动人,难描难画,任谁被他这么一瞥,都得丢盔卸甲。
  哥,你什么时候来的?呆咩蹲下身,看着他在地里刨甘薯,旁边已经堆了十来个。
  这一大早蹲在菜地里刨甘薯的俊美男子正是风怜目,他卷着舌头将糖糕拖到嘴里,咀嚼咽了,“我昨晚到的,你已经睡了,就没打搅你。”
  他说着话,冷不防呛了下,“好干,小怜,给哥倒点水。”
  呆咩大清早的好心情都给破坏了,黑着脸起身,你才“小怜”,你全家都“小怜”!
  冷不防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等等,不过貌似他哥也是“小怜”没错,卧槽。
  哥你这都取的都啥名字,自己叫还不够,还得把我搭上!
  呆咩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遇到的各种人都在用各种奇诡的称呼挑战他的自制力。
  风怜目一手泥,就着呆咩的手喝了茶水。
  “名字只是个平时叫着方便的东西,和你这个人其实没多大关系,你何必在乎它娘不娘,只要你知道自己是怎样就够了。”
  哥你说得真轻松。呆咩托着腮,要是有人叫你“小怜”你怎么办?
  “没人叫过,”风怜目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没人敢叫。”
  诶,为什么?
  “因为他们打不过我。”
  呆咩沉默,……那你叫我“小怜”也是因为我打不过你吗?
  “小怜,这就是弱肉强食啊。”
  风怜目笑着看他,算是承认了。
  呆咩呆滞半晌,差点没跑到墙角嘤嘤嘤嘤。
  甘薯洗干净了,风怜目取了五六个进锅里蒸着,又和呆咩做了几个菜。
  偌大一个宅子平日只有安伯看顾,没有请其他仆人,兄弟俩也自食其力惯了,点火烧柴都很麻利。
  安伯在旁边想帮忙也插不上手,只好背手站在。
  “这个待会带给筱筱,她喜欢吃这个。”
  风怜目说着,揭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散发着甜香的甘薯,已经快熟软了。
  安伯与风怜目聊着这一年的人事,呆咩听着。
  说着说则,安伯提起去年冬天有个人路过借宿,似乎会懂些风水,说这宅子里西边那间屋阴气很重,定是惨死过人,不宜住人。
  风怜目每年都是要住在那间屋的。
  “听这些人胡说,有什么好怕的,”风怜目将热腾腾的甘薯一个个取出来,轻轻地说,“我还会怕我妻子么。”
  呆咩坐在灶边,拿着拨火棍,只是静静地注视着跃动的火光,竟似痴了一般。

  11

  镇子南坡上坟冢累累,多是在八年前立的。
  兄弟两人先去山后的旧坟上祭拜了父母,摆了几样父母生前喜欢的小菜。
  北来的秋风已经带了几分刺骨的寒意,但是相比华山终年积雪的气候,还是暖和太多了,兄弟俩在父母坟前坐了快两个时辰,絮絮地说了些话,然后带着剩下的祭物,向那堆八年前立的坟头走去。
  “筱筱,我们来看你啦。”
  风怜目的神情极为温柔,声音也放得轻轻的,像是怕吓到坟里的人。
  两个还有余温的甘薯用陶碗乘着,放在墓前。
  呆咩蹲下身,取出湿布巾,擦拭墓碑。
  爱妻徐氏之墓。
  二十余年前,徐筱筱被他的父亲领到镇上第一富户的家中。
  徐筱筱当时不过七岁,是家中第五个丫头,上面有四个姐姐。他爹娘一心要生个小子,偏偏接二连三生的都是闺女,家里养了那么多小孩,非常拮据。
  此地有童养媳的风俗,再普通的人家都会买个丫头,一般都比家里的儿子大五岁以上,甚至大个十一二岁也是有的。
  这些年岁大的女孩可以早早帮着婆家做事,下地干活,烧饭带小孩,相当于家中多了个劳力。日后成亲,生儿育女,还省了一套聘礼,怎么算都不会亏本
  徐筱筱的几个姐姐都已经给别家做了童养媳,闺女嘛,迟早要嫁的,早嫁晚嫁也没什么区别。镇上民风淳朴,家养媳妇日后便是家中一份子,婆家对这些小媳妇一般都不错,多是当女儿养的。
  这番徐父打听好了,镇上首富家刚得了儿子,好几家有闺女的现在都蠢蠢欲动,想将女儿卖去,以后也算半个小姐了。徐父和首富家有点交情,早早试探着打了招呼,首富夫人抱着幼子,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徐父知道有戏,第二天便将徐筱筱打扮打扮,带上府来,让夫人过过眼。
  徐筱筱进了厅,恭恭敬敬地给夫人磕了个头,夫人将她扶起来,徐筱筱也不怕,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美貌少妇。
  “夫人真好看。”筱筱惊叹道。
  夫人抿嘴一笑,“筱筱也很好看。”
  筱筱道,“少爷也像夫人这样好看吗?”
  夫人听她童言清脆,问得有趣,便道,“筱筱喜欢好看的夫君吗?”
  “筱筱听夫人的,夫人让筱筱喜欢,筱筱就喜欢。”
  “好乖。”夫人笑着握握她的小手,“怎么这么凉,穿得太少了。巧慧拿我那件浅绿的披肩来。”
  婢女拿来披肩,夫人往徐筱筱肩上一披。徐父知道事情成了,喜不自胜,连连拜谢。
  数年后夫人又添了个儿子,兄弟俩与筱筱朝夕与共,一起玩耍,一起念书,亲姐弟般亲密。
  筱筱已长成少女,虽然只是中人之姿,却十分聪慧懂事,早早便帮着夫人操持家务。
  夫人生完二儿子后,身子日渐虚弱,拖了三、四年多竟香消玉殒。老爷悲痛不已,日日饮酒,沉湎于丧妻之痛,一夜酒醉归来,失足落入水中,到了第二日才被人发现尸体。
  好好一个富贵之家,登时愁云满布。两个少爷,大的十一岁,小的才三岁,整个家里,最大的便是十七岁的筱筱。
  外面议论纷纷,徐家偷偷来问筱筱的意思,筱筱一边查着账,一边让小小的二少爷坐在她腿上玩耍,听着娘家人来问,只说,“怎么都得撑下去。”
  筱筱竟真的撑下来了。
  家业非但没有像外界人猜测的那样败落,反而被她操持得井井有条,有声有色,慢慢的,大宅子里又充满了生机活力。
  好时节里,镇上的人可以看见他们一家三口出游玩耍,兄弟俩一般好看,长得很像。筱筱牵着蹦蹦跳跳的二少爷,疼爱地看着大少爷神采飞扬,拿着风筝,快快地走在前面。
  这是修了几辈子的德,得了这么个能干贤惠的媳妇啊,镇上的人皆感叹。
  弟弟那年五岁,开始记事了。一天夜里,他哥哥偷偷跑来告诉他,他要走了,要去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学武功,然后闯荡江湖。
  弟弟愣了,不是很能理解“武功”“江湖”都是什么,就问,“筱筱姐也一起去吗?”
  哥哥大人样地说,“筱筱不去,哪有带女孩子闯荡江湖的。”
  弟弟吓了一跳,“可是筱筱姐是哥哥的妻子啊。”
  “什么妻子,我们没成亲,”哥哥急道,“而且筱筱就像我姐姐一样,我怎么能娶我姐姐,这是不对的!”
  弟弟说,“筱筱姐说她以后要嫁给哥的。”
  哥哥皱皱眉,“这种事,你不懂……我得赶快走了,他们说我的资质很好,以后可以练成很厉害的武功,现在这个年岁开始学武已经有点晚了。”
  弟弟愣愣地听着,听到哥哥要走,十分不舍,“那我要和哥哥一起走。”
  哥哥说,“你还小,等到以后长大了,哥哥再来接你一起去学武。这封信你明天给筱筱,她就会知道我走啦。”
  弟弟眼泪含在眼里,乖巧地点点头。
  哥哥抱抱他,低声说,“等我学成了本事,就回来保护你们,谁也不能欺负你们。”
  第二日,筱筱知晓消息,怅然地叹了口气,“我早知道你哥会走的,我们这镇子对于他来说太小了,他心太高了,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此后数年,哥哥只断断续续回来过几次,待几天便走,他每一次见面都有变化,身量越长越高,容貌也越发成熟俊美。
  筱筱的年岁已经不小了,但是还未和哥哥成婚。哥哥早已和筱筱恳谈过一次,他视筱筱如姐,不能与她成婚,希望筱筱能寻个喜欢的,哥哥愿意把家产都拿出来给筱筱当嫁妆,像嫁姐姐一样让她风光出嫁。
  筱筱拒绝了。在她看来,从她进了婆家的门,就是要嫁给大少爷的,怎能再侍他人。
  哥哥无可奈何,只好又走了。
  筱筱有时抱着年幼的弟弟,亲亲他的额头,黯然道,“你哥哥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勾去魂啦,一刻也停不住,他嫌我老了,不想要我啦。”
  如此拖着,筱筱已经二十四了,寻常女子在她这个年纪早就拖儿带女了,她却还没能出嫁。
  哥哥来去匆匆,他不能娶筱筱,误了她的幸福,可是这般拖着也是耽误了筱筱的青春,当真进退两难。
  那年南边叛乱,朝廷派兵镇压,战事不利,朝廷的军队节节败退,军纪大乱,溃败间竟哗变杀了将领,溃军成了兵匪。
  这些兵匪在溃败逃跑中,洗劫了多个村镇,烧杀辱掠,无所不为。
  镇子也遭到了屠掠,为了湮灭证据,兵匪们竟丧心病狂地挨家挨户地杀光,抢光,好将罪名都推到叛军身上。
  镇上首富更是不能逃此横祸,眼见兵匪马上要破开屋门,筱筱急中生智掩住弟弟的嘴,将弟弟塞到床底,自己坐在床上。
  “弟,不要说话!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说话!”
  这句惶急,又蕴含着无限勇气与力量的话,死死地压在呆咩心上,午夜梦回,始终萦绕耳边。
  兵乱之时,风怜目身在外地,听闻离家乡很近的地方发生了兵祸,心急如焚,彻夜兼程赶回家乡,却终究迟了一日。
  镇子已经成了一座死镇,血流漂橹,空余鸦鸣。
  风怜目失魂落魄地奔回家,在西边屋里的床上找到筱筱□的尸体,浑身是血,眼睛兀自睁着,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你为什么回来得那么迟呢……
  风怜目抱着筱筱的尸体,浑身颤抖,嘶声哀嚎,只觉得满腔悲痛有如要把他的身子生生炸开一般。
  突然,床底下发出了细小的声音。
  风怜目一怔,向床底望去,一时悲喜交加,将毫发无伤的弟弟从床底抱了出来。
  弟弟捂着自己嘴,喉头滚动,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一双眼睛大大睁着,两道泪痕已经干涸。

  12

  风怜目将弟弟带到邻镇的客栈安顿下来,期间两人皆是一语不发。
  弟弟睡到半夜,为噩梦惊醒,身处陌生环境却不见哥哥在身旁,惊慌失措地滚下床,赤着脚要往外跑。
  开门正撞进一人怀里,那人刚刚从外面回来,蹲下身将他拥入怀中,轻声安慰,“别怕,别怕,哥哥在。”
  弟弟紧紧抓住哥哥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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