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殿堂(瓶邪微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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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殿堂(瓶邪微黑花)-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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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找死般地下斗了。这个男人真是天真得让人想要把他藏起来,不让其他任何人看到。可惜,催眠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用的。

吴邪离开了中国,贱医生说他找到资料了。贱医生祖传的《撰异志》中记录了一个墓,那个墓其实是一个阵法,是一个帝王集十方方士所建,目的是复活他的宠妃。那个帝王有没有复活他的宠妃我不知道,但贱医生说这个阵法有一成概率可以救活吴邪。就算只有一成我也要试一试。

三个月艰难寻找,中间的过程我不想赘诉,在三叔的帮助下,我找到了。

二叔把吴邪带回了杭州,那时候他的情况很糟糕。

最后,我们成功了,一成概率再加上我一半寿命。

这个阵法可以说是一个转命的阵法,转一半寿命于将死之人。它的条件很苛刻,须得是同命之人方可用。

这种结局对于我和吴邪才是最好的,我之前的机体水平停留在28岁,那颗药可助人活尽天年,也就是120岁。我和吴邪还有46年可以一起度过,32486400秒,我算上闰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连番外都可以烂尾的我已经没得救了···





第38章 番外 我在西塘等你
这是我和闷油瓶在一起的第七个年头。一路走来,如苦涩的咖啡碾成细末,加上一撮白糖,然后冲上时光的清水,然后就是一个宁静安详的下午。

我起初很享受这样的平静,两张藤椅,两杯清茶,闲敲棋子,看落飞花。

说实话,闷油瓶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至少很难长时间相处。我曾经想过,这世上除了我,谁还能受得了他的闷骚性子,所以说,我是闷油瓶最好的归宿。

很多时候,我们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小哥,XXX先生的画以587万成交,我要不要去弄一幅他的画,以目前的趋势,升值空间非常大!不过这抽象派的画风不是我的菜。”

“···”

“小哥,你看XXX吸毒了,XX成了小三,明天又不知该爆出什么料来,现在的娱乐圈真乱。”

“···”

“隔壁王婶家大黑生了七只仔,多葫芦娃!”

“···”

无论话题是高大上还是很大婶,都是石沉大海,连个浪花都没有激起。

“明天想吃什么?我去买。”

“···”

“你买的压缩饼干还有存货吗?”

“···”

“哎~”

“吴邪,你衣服后面有个洞。”

“靠!”

七年里我们就是这样,几乎形影不离,一起生活,一起工作,我讲我的,他沉默他的,有的时候,他会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惹得我几乎本能地爆出粗口。

王盟觉得我俩关系特别好,简直是模范夫妻,呸,夫夫。

我也觉得我俩关系特别好,从来不存在吵架这回事儿,有时候我闲得淡腾了想来吵上两句,可就他那性子,能吵起来吗?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可渐渐地,心境不知不觉就变化了,用四个字形容就是:不甘寂寞。

听说过七年之痒吗?人的细胞七年就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可能七年后你就不爱这个人了。当新鲜感变得苍白一片,当所有热情燃烧成灰烬,两个人之间还剩下些什么?有人会害怕在一起的第七年,七年之痒就像一个诅咒萦绕心间挥之不去。曾听到有人叹息过这个“七”字,其实,时间是一条永恒的直线,会变的是我们。

我和闷油瓶不是七年之痒,我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我只是···唉,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我想出去走走,离开他的视线,看看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

留下张纸条,我去西塘了。

闷油瓶看到纸条一定会来找我的,因为我已经拖欠了王盟两个月工资。我在店里的时候,王盟只要一看到我就投以幽怨委屈的眼神,还时不时在我耳畔嘀咕着“两个月工资,两个月工资···”,神烦。我离了店,王盟就只能找二当家闷油瓶嘀咕了,为了躲清闲,闷油瓶准得来找我。其实吧,我觉得我这次想出去走走,王盟也是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的。

去哪儿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我不敢去太远,就怕他找不到。

杭州到嘉善很近,乘高铁到嘉兴,再在嘉兴转乘直通西塘的大巴,不过两个小时,途中我还吃了一只粽子。

来到西塘,旅店的老板来接我,这样可以省门票钱。不是我抠门儿,我这是为了王盟,为了他的工资!

旅店临河而筑,白日里,环境甚是幽静。不过老板说,旅店附近就是酒吧一条街,不知到了晚上又是怎样一片光景了。

这西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纵横的街巷,幽窄的小弄,我怕一个不经意就会上演一出错过,所以我订了7天的房。我在西塘徘徊七天,走上几十遍,总有一遍会让我和闷油瓶相遇。

西塘白天安静,晚上热闹,许多店铺在白天都不营业。走在青石的小路上,看波影流转微光,粉砖黛瓦的小铺子中,老板娘半眯着眼打个小吨儿,薄薄的的明信片上写着“我在西塘等你”···古镇,正寂寂。一如等待的心···

我在西塘等了两日,走了五遍,现下是第六遍。天气不太好,阴沉沉的,大概要下雨了。这春夏之交的时节,最容易下雨。这不,才走几步,就有雨点落在额头,真糟糕,没有带伞,西塘不是处处都有长廊为你挡风遮雨。

雨下大了,我在屋檐下躲雨,眼前的一切都被遮了一层朦胧的雨雾,在雨水里,我看到一把淡蓝色的伞,在这泼墨画的烟雨里是唯一的色彩。他一身衣衫,还是我走前帮他搭配的一套,一眼就看了出来。

他把伞往我这儿递了一点,渡我去他身边。

“下次出门要记得带伞。”

“小哥,我想你了。”

我在西塘等你,看一场绝世的烟雨。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篇还有个名字叫——西塘旅游指南…_…||| 

前不久和好友去了趟西塘,看到“我在西塘等你”,当时就想着冲这几个字也要写点什么。






第39章 番外 风中语
终风有定,待子来归···

是谁在风中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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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老板,羊肉串怎么卖?”问话的是一个阳光大小伙。他叫小成,李泽成,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叫李泽成,知道这个名字的人都死了。他出生那天死了妈,两岁那年死了爸,十八岁和师父下斗,他出来了,他师父再也出不来了,他的那张身份证早不知道被哪只老鼠拖去当了床。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叫李泽成。他记得年少时有人跟他聊星星,什么智多星吴用,星仔周星驰,还有一颗星叫什么来着?···天煞孤星,对,天煞孤星,那颗全家死光光的星!他觉得自己就是那颗闪亮亮的星!他自报家门从来都是自称小成,有人就好奇了,问他是不是姓成,和成龙一个姓。小成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默道:成龙也不是姓成啊。

“吴块钱流串。”烧烤摊的老板汉语不太好,小成的理解能力很好。

“买五送一啊?”小成问。

老板看着眼前背着半人高背包的小伙,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小成笑得更灿烂了:“给我来流串。”

老板麻溜地递过来六串羊肉串,小成付了钱就立马啃上了,味道不错,好吃实惠。

小成任由羊肉把他的腮帮子抵得鼓鼓,一双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一脸陶醉神色。清风吹起额前的碎发,阳光洒了小成一脸。若你没有看到小成隐藏于衣衫之下的狰狞伤疤,你一定会以为他只是一名大学生驴友。

小成一直都觉得,每一次下斗都是一场旅行,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沿途的风景。因为···人生真他妈寂寞蛋疼!

小成是个很自来熟的人,看到谁都可以来上一句“哥们儿”,可真正的哥们儿有几个?无论用手指数还是脚趾数,无论是正着数还是倒着数,答案都是一样的——鸭蛋。你知道鸭蛋是什么吗?就是一个圈,你孤独地呆在圈里,四周白茫茫一片,别人进不来,你也出不去。也许有一天,你会把蛋壳啄破,然后从里面钻出去···可是小成做不到,因为他那颗鸭蛋是颗臭鸭蛋,坏掉了。

阳光炙烤这大地,沙丘投下短短投影。热,真热啊···小成抹了把头上的汗,那羊肉串就不应该吃呀!要上火了怎么办?要中暑了怎么办?吃货永远是快乐并痛苦着···

完了完了,真的要晕了,找不到方向了。

小成看了眼手上有着米奇头像的手表,妈蛋,怎么才10点,这么早,这么热,分明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望着四周一片黄沙,拢了拢头上裹的头巾,先找着方向再说。

有一种手表定位的方法,操作起来很简单,用你所处的的时间除以2,再把所得的商数对准太阳,表盘上12点所指的方向就是北方。

不过···就算找到了方向又有什么用,因为小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人总要经历那么一段时光,早晨不知道为什么要起床,早饭不知道要吃什么,对着镜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出了门不知道该往东还是往西,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种情况叫作迷茫。在当了一个多月的宅男以后,小成迷茫了。

每个人都是一座监狱,想要离开,唯有自救。

小成想要出去走走,去往陌生的地方,走上陌生的路,遇见陌生的人,运气好,还能找到个陌生的斗,下斗,奇遇,意外收获。

背上行囊,前往塔克拉玛干。

从小到大,小成随师父从地图上的那只公鸡头走到公鸡脚,然后到公鸡胸部,就差个鸡尾了,趁着这个时候,把没走过的都走一遍吧。

漫漫黄沙,小成漫无目的地走着,天气越来越热,正好两点,背包里装着7升左右的水,两个水壶里也还有水,挺多,但对于沙漠来讲,再多的水都不够。

小成打开水壶,往嘴里倒了一小口,水都是温的。太阳太毒了,到了晚上会不会好一点?

在日落前,小成赶到了一片风蚀的戈壁。小成想到了他以前看到过一本旅游宣传册,里面介绍了一种罕见的地貌,叫作雅丹地貌。

起风了,风在岩石间穿梭,似幽幽歌声,如泣如诉。

小成闭上眼静静聆听。

“呜~呜~”

“终~”

小成一个激灵,不对,这风怎么会说话?也许是···幻听?再仔细听听。

“终···风···有定···待子···来···归···”这声音似在千里之外,似在千年之前,又似就在身边,就在耳畔。

不对,听到的明明不是这几个字,可是莫名的,听到那声音后,脑内想到的就是这几个字,难道是自动翻译?小成摸了摸脑袋,虽然他知道自个儿的脑袋瓜特好使,但啥时候附带了这么一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特殊功能?!

小成听着风里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的声音,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细微的鼾声与风声交织在一起···

小成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成了一只蝴蝶,扇动四翼,飞过漫漫黄沙,穿过历史长河,看桑田化沧海,最终降落在一个身穿麻布粗衣的男子肩头。

那个男子叫阿承,是那个他所在的名为“河”的部落的巫。阿承一名意为佑部落传承不灭,可是,能有什么传承是永恒不灭的?这一传承最终还是湮灭在了岁月里。

阿承独自坐在属于他的恢宏的石屋里,巫在部落里是强大与神秘的代名词,为了保持神秘感,阿承不得与族人接触,只有在祭典的时候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唱诵献与神灵的赞歌,长年陪伴他的是刻有神秘符文的鱼骨,一只吱吱乱叫,喜欢捧着石子磨牙的黑色小鼠,以及那盏传说永远不会熄灭的鲛灯。

这样的生活,一日两日或许不会感觉到什么,可要是年复一年,这种寂寞,简直可以让人发疯。幸好,阿承还有一个朋友,时不时会来看他,带来外面的趣事。

他的朋友叫瀚,是部落首领的女儿。瀚,意为北方的大湖。河部落逐水而居,逐河而居,水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一切,是他们的神明,名中带水,便意味着尊贵。

这种孤灯残符的生活本该静寂如一潭死水,而瀚的存在就如那划过天际的雨水,投入深潭中,没有人能看见漆黑深潭中的变化,可那粼粼波纹却真实存在。瀚的存在让阿承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开始学会期盼。

有些感情就是从这细微的期盼里产生的。

部落的生活很平静,族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争吵声很少响起。直到有一天,阿承发现送进来的水越来越浑浊,他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许久没有下雨了,部落旁那条他们赖以生存的河正在枯竭。没有水,等待部落的只有死亡。

阿承请命离开部落寻找水源。离开那日,瀚在他耳畔轻喃:“终风有定,待子来归···”

阿承踏上了漫漫长路,肩头斑斓的蝴蝶扇动翅膀,飞过漆黑的夜,飞过枕畔的泪,飞过一片湛蓝色的湖,最终又停驻在了一根嶙峋的干枯树枝上。它的眼前是一座祭坛,祭坛下是一座墓,墓里葬着一位绝美的女子和一颗与绝美女子同去了的心。

阿承找到了水源,可是在回来的路上遇到风暴,迷失了方向,待重回部落之时,已是一年以后,部落里已是一片死寂,仅存的几个人活得如行尸走肉一般。那个对他说“终风有定,待子来归···”的女子正躺在棺木里,她的样貌没有一丝变化,就好像只是沉睡了一般。

部落里有一座祭坛,祭坛一直延伸到地下,不过由于灾难来得太急,地下部分仅仅修建了一半。阿承把修了一半的地下祭坛改为陵墓,葬下一直等他归来的瀚。

那一年,你用素指刻画满肠思绪,在漫长等待里走向冥冥;而如今,闪烁的时光磷火里,千年轮回,换我等你,等你睁开眼,再看我一眼···

梦醒,已是晨曦微露,小成面露迷茫,只觉得像是被灌了二斤白酒,又像是被人给了一闷棍,脑袋一片晕晕乎乎。

“归欤?归欤?胡不归···”是谁?小成环顾四周,空无一人,只有风围绕着他流转。

小成皱着眉,一脸苦涩:想我一没有偷鸡摸狗,二没有拐卖妇女,怎么就得了幻听这个毛病?!我还那么年轻,我不想当精神病!

小成起身,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刚踏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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