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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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末路-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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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面露正色:“李志并非拍马屁,而是帮主雄才大略,武功超凡,定然能够战胜剑圣。李志有一物,献给帮主,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哦,何物?”雄霸来了几分兴趣。

李志双手伸开,里面一颗红色指甲盖大小的物品,不时闪过一道红光。

“血菩提?!”雄霸惊讶了一下,“你去了凌云窟?”

“不错,属下跟随聂风和叶天邪到了凌云窟,无意中发现了血菩提,有幸摘到了一颗。如果帮主得到血菩提相助,功力再进一层,战胜剑圣,自非难事。”

“聂风和叶天邪去了凌云窟……”雄霸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其中闪过一缕寒光,随后问道:“你可曾杀了他们?”

“属下不是对手,侥幸逃生,可惜麻鹰和蝙蝠两人,遭到了叶天邪毒手!”李志脸上浮现一抹悲切。

“唔!”雄霸点点头,并没有露出什么情绪,沉吟了一下,道:“血菩提乃是神物,可惜对老夫已经没有了作用,你自己留着用吧!”

“谢帮主!”

李志露出惊喜的样子,这却不是装出来的,而是腕表传来提示音,不用看也知道雄霸对李志的好感度定然又有提升。

至于献给雄霸一颗血菩提,自然是李志早就计划好的,泥菩萨曾言从雄霸那里得到过一颗血菩提,那么雄霸没有理由没服用过。然而这种物品只能服用一颗,即便献给雄霸也对雄霸没有作用。因此李志才拿出来,为的就是获得雄霸的好感。

现在看来,虽然血菩提对雄霸没用,但李志的态度却让雄霸很满意。在即将与剑圣决战的关键时期,在雄霸看来,若非真的忠于他,也不会献上神物血菩提了。

“嗯,你之前所言有理,既然群雄想要观战,便让他们观战!待老夫战胜剑圣之后,正是一统江湖的大好时机,到时候,所有人必须归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雄霸身上冒出一股霸气,逼得李志低下头去。

李志的目光闪烁了一下,雄霸突然释放出气势,若说没有震慑他的意思也不可能,恩威并施,乃是驭下之道,雄霸虽然对李志好感度提高,并听从了李志的建议,却不妨碍他威慑李志一下,让李志更加忠心。

随后,雄霸身上气势一收,说道:“你手中是何物?”

李志自来雄霸堂,手里便一直提着一个盒子,望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食盒。

“属下此行,虽然没有击杀聂风和叶天邪,不过幸不辱命,在岷江附近另有收获……”

李志将食盒交给文丑丑,文丑丑笑吟吟地送到雄霸手中。

“哦?”雄霸沉吟一声,打开食盒望了一眼。

“哈哈哈哈……”一阵狂笑声传来,雄霸从未如此大笑,可见他心情舒畅至极。

文丑丑在一旁陪笑,偷眼看过去,忍不住“呃”捂住了嘴,差点吐了出来。

那正是一颗人头,步惊云的人头!

“好,好,好!”雄霸随手将食盒放在一边,望着李志,掩饰不住自己的欣喜和满意。

“步惊云已死,只剩下聂风、叶天邪和……”顿了一下,雄霸没有将“秦霜”两个字吐出来,在步惊云、聂风和叶天邪分别反叛,李志又表露出赤胆忠心的时候,雄霸已经对泥菩萨的批言深信不疑,觉得秦霜没有反叛只是时间问题。

雄霸赞许地望着李志:“很好,李志,你做的不错!”

沉吟了一下,雄霸接着道:“既然步惊云已死,飞云堂堂主之位空缺。从今天起,李志,你就是飞云堂新的堂主!”

“谢帮主!”李志脸上露出喜色,恭敬地道。

飞云堂堂主,在天下会中拥有仅次于雄霸的权利。李志原本虽然受到雄霸倚重,但没有调兵遣将的权利,此时此刻,他就拥有了调动整个飞云堂的机会。

这对李志来说,是很大的助力。

或许,这就是击杀步惊云所获得的奖励,李志欣喜若狂的神色中,隐藏了一丝冷冽的杀机。

 第三十八章 剑冢

“恭喜李少侠,不,应该是恭喜李堂主!”

离开雄霸堂之后,文丑丑带着谄媚的笑容,恭维着李志:“如今李堂主在帮主的眼中已经越来越被看重,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飞黄腾达?”李志转身带着几分戏谑地望着文丑丑,“你说我能飞到哪里呢?”

如今李志已经是飞云堂堂主,在天下会中的身份仅次于雄霸,如果地位再提高,那就是取雄霸而代之!

文丑丑神色一紧,自知失言,马上嘻嘻哈哈含混了过去。/

文丑丑直接将李志带到了飞云堂,宣布了李志成为新的堂主的事宜。

李志站在飞云堂大厅中,望着数不清的飞云堂成员,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随即道:“既然帮主让我来当堂主,我就要不负帮主所托,将飞云堂带领得更好!因此,我有一个艰难的任务,要交给你们……”

部分飞云堂中人皱起眉头,隐隐约约能听到人群中的抱怨。李志初来天下会,根基不深,如果颁布什么为难的命令,恐怕飞云堂中有一半人都会阳奉阴违。

“这个任务……就是要你们广交其它两堂的兄弟,我们天下会本是一家,自当不分彼此。因此,我要你们和天霜堂、神风堂中人广交朋友,交到一个朋友,本堂主赏银一两。等到帮主战胜剑圣之后统一结算,如何?”

“好!”“好!”“好!”

所有飞云堂中人立时精神大涨,原本他们在天下会中朋友便数不清,这次更是摩拳擦掌,要想办法拉着一些平常不怎么交往的人成为朋友。

“李堂主,这……”文丑丑皱眉提醒李志,天下会中人数不胜数,而且这个“朋友”又没什么限制,每个人可以交无数朋友,也可以成为无数人的朋友。如果真要按照李志所言实施下去,恐怕即便天下会家大业大,也难以支撑。

李志伸手一摆,制止了文丑丑想要说的话,望着兴奋激动的飞云堂中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而这时,文丑丑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今日三更,剑冢一行,劳烦文总管了!”

这声音虽然很轻,但格外清晰,正是李志所发。

文丑丑担忧地望望左右,惊讶地发现,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好像都没有听到李志的话。

文丑丑望向李志,对视到李志的目光,心中一凛,低下头去,心头已经砰砰直跳。

等到李志回到住处,得到消息的秦霜已经为他摆上酒菜,庆祝李志升为飞云堂堂主。据秦霜所言,这几天之中,孔慈被雄霸关了禁闭,秦霜前去看望,孔慈对他热情了许多。

看到秦霜一脸幸福的样子,李志忍不住心中叹息一声,步惊云、聂风和叶天邪,三个孔慈喜欢的男人都离开了,被关在房间内的孔慈只能见到秦霜,对他没有热情才怪。可是秦霜如果真要得到孔慈的感情,恐怕机会渺茫了。

今天的秦霜,说话似乎特别多,不过说来说去都是有关孔慈的事情,其中大部分都是上次喝醉时曾经说过的,最后,李志才发现秦霜不知不觉醉了。

派人送走了秦霜,李志看看天色,悄悄离开了住处。

差不多到了三更,文丑丑已经等在外面。

在文丑丑的带领下,两个人一路畅行无阻地进入了剑冢禁地。

“好了,你暂时等在外面!”

李志吩咐一声,走进去,轻轻地关上了门,文丑丑在门外做捧心状,担忧且紧张地望着四周。

李志走进剑冢之中,忍不住惊叹一声,这里简直就是剑的天堂,遍地都是各种长剑,有的锋芒毕露,有的隐忍待发,不同风格的宝剑应有尽有。

而在剑冢最中间,则是一个石柱,上面刻着一些不清晰的小字,石柱旁边的地面上,几道深深的沟痕围绕着,沟痕中是火红如岩浆鲜血一般的物质,一股诡异的气息从其中生成。

哒!李志轻轻走了一步。

这一步仿佛惊动了整个剑冢,在四方角落里,突然飞出无数萤火虫,一闪一闪如同星星一样,带给整个剑冢梦幻般的感觉,美轮美奂。

李志的脸色突然一肃,他没有太多的时间欣赏剑冢内的美景,当即走进剑林之中,从腕表空间中取出一样物品。

“布家精血:具有特殊用途的血脉。”

这一物品便是李志杀死步惊云之后掉落宝箱里的物品,如同火麒麟掉落的一样都是精血,不同的是,火麒麟精血的作用很明确,但布家精血的效果,只有熟悉原剧情的人才能知道!

十年前,雄霸为了获得绝世好剑以及生辰八字吻合的步惊云,派人血洗了步家庄,可惜没有找到绝世好剑。当时的麻鹰和蝙蝠二人,无奈之下将步家庄所有长剑都带来,被雄霸放在剑冢之中,而其中,便有绝世好剑!

只不过,绝世好剑,只有步家父子的血才能开锋,否则如同废铁。

十年来,绝世好剑一直雪藏在剑冢之中,从未被发现。而此时,李志便带来了步惊云掉落的布家精血。

布家精血,只是拳头大小的一个血块,不过当李志将其放在地上以后,血块迅速化为血液,并逐渐渗入到地下,仿佛有什么在吸引着一样。

逐渐地,李志感觉到了一丝异常,几缕清风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血液之处,并且这些风势越来越大,同时叮叮锵锵声音响起,剑冢内所有长剑颤抖起来,甚至弯曲下去,仿佛在跪拜一个王者一样。

整个剑冢发出了轻微地颤抖!

如此大的动静,说明绝世好剑必定不凡,可是李志的心却提了起来。

门外响起文丑丑的敲击声:“李堂主,小声一些!”

李志何尝不想小心,动静越大,引来雄霸的可能性就越大,他所面临的危险就越大。

可是,此事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

幸运的是,剑冢内的异变随着一支宝剑拔地而起而逐渐平息,重新恢复了平静。

李志的目光,注视在那把剑上,再难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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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客栈

黝黑的剑身,粗犷的造型,望上去便有一种王者霸气,沉稳而又内敛,但立在那里,周围所有宝剑都黯然失色。 /

李志轻轻地将绝世好剑握在手里,手感比一般长剑稍沉,但却更容易发挥出力量。

“绝世好剑:金色武器,力量提高40%。

要求:力量50,基本近战lv10

介绍:

评价:五星”

看到绝世好剑的属性,李志吃了一惊,想不到这件武器和之前获得的项链马特的思念一样,提高百分比属性,而且比项链直接翻倍。

力量提高40%,意味着李志的力量增长了20点,相当于一件最高攻击达到200的武器,而且随着李志的力量提升,这个数值还会增长。

可以说,绝世好剑的属性虽然简单,但毫无疑问是李志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强力装备。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件武器是可以带离剧情世界的。它是由步惊云掉落的布家精血开锋的,相当于掉落,李志完全可以在下个剧情世界接着使用。

李志心中大喜,连忙将绝世好剑收到储物空间中,似乎生怕雄霸冒出来将其抢走。

李志转身就要离开剑冢,却突然停下脚步,转头看向那个石柱。江湖神兵,一刀三剑,雄霸独享火麟剑和无双剑,此时无双剑不在剑冢之中,大概被雄霸随身带着,但是火麟剑可正在那石柱之中。

李志走到石柱下,盯了一会儿,目光闪烁几下,放弃了将火麟剑带走的打算。若是带走火麟剑,势必要破坏封住这把剑的石柱,那样的话,雄霸肯定会发现,并且有所怀疑,不利于李志在天下会中立足。

不过,就此离开,李志也不甘心。

突地,李志眼中一亮,取出绝世好剑,轻轻地向前刺去,石柱就像是豆腐做的一样,被轻松地刺出一个不明显的小洞……

片刻后,李志才转身离开剑冢。

回到住处,李志忍不住又拿出绝世好剑,一件神兵利器,可以说是每个武者梦寐以求的,而如今在他手中已经握了一把。

李志试了试,绝世好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李志一手握着绝世好剑,另一手两指并拢摩擦着剑身,感觉到一丝寒芒从剑身上传来,仿佛针扎一般的感受。

嗤!李志轻轻将绝世好剑一丢,落到地上,直没入柄。

李志就像是一个孩子,获得了一件玩具一样观赏着绝世好剑。

片刻后,李志突然心中一动,从腕表空间中取出一大块物品,正是掏空后折叠好的火麒麟外皮,因为其刀枪不入,一直没有被分开。

“既然绝世好剑能在剑冢摧毁……”李志喃喃着,眼睛越来越亮,“说不定也能割破这火麒麟皮!”

当下,李志用手中的绝世好剑开始试着切割火麒麟皮,就像是钝刀砍肉一样的感觉,不过在李志全力施展下,火麒麟皮终于逐渐被切开。

李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

然而,切割火麒麟皮需要李志使用全力,对他的体力是很大的消耗,直到第二日正午,李志才将火麒麟皮分成大大小小的几十片。

李志从其中取了一部分,摆在地上,形成一个人字形状,其余的火麒麟皮则一股脑收入了腕表空间中。

直到晚上,李志才忙完一切,满意地站起来,虽然脸上露出疲累的神色,但精神颇为高涨。

李志拍打两下胳膊和身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衣服显得有点鼓涨,不过并不明显,看不出什么。

黑夜到来,李志并没有点灯,压抑住心中的兴奋,强制自己休息,他必须恢复体力。

而随着打更之声响起,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下会!

……

天下会附近的客栈,如今已经爆满,自从雄霸将要和剑圣决战的消息在江湖上传遍,不但雄霸嫁女来庆贺的群雄未走,又接连不断的有人到来。

人员越来越多,不少人挤在一间房间内,更多的人则只能在大厅中休息,其中的一些豪客,即便半夜里也依旧豪饮,大口喝酒,大声谈论对此次雄霸和剑圣决战的看法。

“要我说,剑圣的圣灵剑法威名远扬,听说他老人家在隐居之后,所有时间都用来参悟此剑法。我觉得剑圣必胜!”一个络腮胡侠客,一手端着大碗浊酒,一边大喊道。

“张老三,你喝多了吧,剑圣躲起来多年,武功肯定大不如前,我看雄霸会胜。”另有人反驳道。

“放屁!你是不是等雄霸胜了以后去投靠天下会,到时候给他当孙子?”被称为张老三的络腮胡侠客打了个饱嗝,站起身来大力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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